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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3-12-26 11:14:00 视力保护色:

——2013年12月19日在深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今年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有关情况已于2013年8月27日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审计整改;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移送处理的审计事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审计整改的检查力度,在认真审核评估整改成效的基础上,首次实施了实地集中核查,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检查制度;同时按照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认真进行指标考核。截至2013年11月15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5类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1项问题,正在整改10项问题,有关单位上缴财政、冲抵财政拨款、收回资金25.28亿元,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6项,落实责任追究8人次。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

  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已整改或问责的事项共21项,其中公共预算管理2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3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2项,部门预算执行5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5项,民生项目建设4项。

  (一)关于预算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无预算向深圳市公物仓拨款的问题,市财政委进行了整改。深圳市公物仓承接我市大部分罚没工作以及罚没物资运输、仓储保管,市财政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已要求深圳市公物仓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将相关工作经费编入部门预算,2013年起深圳市公物仓相关工作经费已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2.关于税收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分别进行了整改。对于5家企业少申报缴纳税款的问题,市地税局审计期间逐一排查,采取措施督促企业整改,5家企业已按税法规定补缴相关税款。对于2家企业未如实全面填报所得税申报表的问题,市地税局已责令相关企业对不完整申报数据进行说明和限期改正,并要求其在今后的纳税申报中如实、完整的地填写申报表数据,上述企业已提交了说明,重新填报了2012年4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市地税局对上述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进行了跟踪核查,从2013年度第2季度开始上述企业已按规定填报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数据。

  3.关于国有土地收支计划编报、批复滞后的问题,市财政委采取措施加强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的编报工作,2012年督促市规划国土委提前上报了2013年的相关计划,审核后于2013年4月25日向市政府上报《深圳市2013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草案)》,比上年提前了20天;2013年5月27日批复了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2013年收支计划,比上年提前了近6个月;6月7日批复了市规划国土委2013年前期费计划,比上年提前了近1个月。市审计局将在以后年度的土地出让收支审计中进一步关注国有土地收支计划编报、批复的时效。

  4.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部分支出不符合管理规定的问题,光明新区管委会审计期间积极组织整改,光明街道办事处已调账收回被用于街道执法队日常经费203万元,将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范围安排使用;光明新区另行拨款500万元归还已在光明农场收地安置补偿资金中列支的工作经费,出借用于社区集体经济筹建工作经费的347.80万元已归还。

  5.关于土地整备管理办法有待完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委结合土地整备工作实践,对当前土地整备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对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工作提出了优化建议,在与各区及市审计局进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完善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的若干建议》报市政府审议,对土地整备管理办法做进一步完善。其中:土地整备实施方案中的包干价调整为在预测绘、预评估基础上的项目总概算价,市土地整备局按项目实施方案审批通过的总概算价与各区(新区)签订整备进度款拨付协议,并按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求拨付项目进度款,待项目补偿工作完成后,各区(新区)将确认后的决算资料报市土地整备局备案,市土地整备局按决算资料拨付余款。通过项目的前期概算审批、后期决算备案核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缩短了工作周期,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土地整备工作的可实施性,解决了包干价审核难度大,包干价结余较多,结余资金使用缺乏规定造成资金沉淀的问题。

  6.关于市属国企中个别企业盈利水平较低的问题,国资委敦促相关企业制定解决方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市国资委反映,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盈利能力已开始回升。

  7.关于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利润收缴有待规范的问题,市投控公司审计期间已下文要求危险废物处理公司上交2012年度利润1890万元,市审计局经核查后确认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已按要求上缴利润。针对这一情况,市国资委采取措施规范国有资本收益追收工作,加大收缴力度,从2014年起企业利润收缴工作与考核挂钩,审计后调增的利润不计入企业当年的预算考核和业绩考核,确保企业利润得到真实反映;年度财务总监考核和财务报表评比将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酌情扣分,问题较多的单位取消年度优秀考评。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项目经费中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根据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9月27日制定印发了《“文山会海”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就精简会议、精简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等提出要求,精简会议从严执行会议计划、从严控制会议规格、从严控制会议规模,精简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实行全面摸底严格审核、严格经费预算管理。市财政委已制定会议费、培训费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预算资金的开支范围,根据年度财力及事业发展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审批有关预算,加强监管。各有关预算单位采取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编制新一年度部门预算,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按照规定标准和工作需要做细、做全;严格控制晚会、展览、庆典和论坛等活动及相关费用支出,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并在会计核算中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区别相关费用的性质,杜绝出现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的现象。市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牵头草拟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通知》报市政府,进一步细化审计内容,突出监督重点,每年将组织安排对以前年度会议费、培训费等金额大或情况异常的单位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

  2.关于部分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市市场监督局下属单位审计期间已按审计组要求,将物业出租收入、信息查询收入、特种检验检测费、房改房购房及补差款等收入合计2 276.82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委。市气象局执行审计决定,已按要求向市财政委解缴房租收入结余款32.64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

  3.关于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市场监督局下属信息中心2012年已按照内部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当年的档案整理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市审计局将该事项移送市财政委处理,市财政委进行了问责,对相关主管人员进行了训诫处理。市气象局按照《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采购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做好整改工作,修订了《市气象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暂行规定》,成立三人采购小组强化采购审查,做好相关资料的书面记录和归档工作。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超总概算的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要求坪山新区自行解决市大工业区综合服务楼项目后续所需的建设资金。由于该项目实际投资超总概算3 111万元,相关建设单位已向坪山新区发改部门申请追加项目投资计划。

  2.关于个别建设单位和中介机构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市审计局审计期间已移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市住房建设局依法做出处理处罚意见,对3家造价咨询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2家造价咨询机构的法人代表和相关造价工程师作不良行为记录;对1家监理单位不予立案处罚;对1家建设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交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3.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交通配套设施安装及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工程项目2000年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后有结余资金1 542万元未上缴,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已于2012年9月将沉淀资金1 542万元上缴市财政部门。

  4.关于援疆建设项目有待加强管理的问题,针对交支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新疆喀什市良种繁育场审计结束后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财务核算,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四)关于民生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未同步规划建设的问题市住房建设局已组织对市前海车辆段上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茗语华苑项目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调研结果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周边配套和项目建设同步。

  2.关于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2.49亿元未纳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核算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委已按审计要求,从2013年起将保障性住房租金纳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核算,并将住房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审计期间已将出售保障性住房收益2 102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3.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取消不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545人享受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待遇,7人重复享受的保障房补贴2.27万元已全部追回。

  4.关于医疗卫生项目投资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已按照市规划国土委提供的医疗卫生用地法定图则,完成了“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用地核实工作;启动龙华新区新建市属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前期筹备工作。

  二、已采取整改措施的事项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一些事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从采取整改措施到产生实际效果,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整改效果目前尚难以即时显现。此类事项共10项,其中公共预算管理2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1项,部门预算执行2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3项,民生项目建设2项。

  (一)关于预算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比例未达到要求的问题,市财政委已着手制定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的有关措施,研究将上级驻深机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及各类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可行性,成熟一个纳进一个。

  2.关于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采取措施推进车船、国土涉税信息共享,积极主动与深圳保监局、公安交警局、深圳海事局、国土部门协调,主持召开了涉税信息部门协调会,研究出台《深圳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建立健全深圳市涉税信息共享的长效保障机制。

  3.关于部分市属国企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的问题,市国资委认真分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原因,要求相关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盈利能力。一是加快转型升级,盘活存量资产。二是深入挖潜增效,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提升资产周转效益。四是加强内控管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失衡现象仍然普遍的问题,市财政委采取举措严格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时拨付和分配下达各项资金,制订预算执行的量化目标计划,并将责任落实到项目执行单位和具体负责人。与此同时,市财政委将把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两者关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认真做好审核拨付工作,确保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时效性。

  2.关于未经编制部门核定聘用临时人员并支付薪酬的问题,市编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正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和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全面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各有关预算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分别向编制部门报告情况并积极协调沟通,配合编制部门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市市场监督局正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和工作需要,开展调研和核算后再次向编制部门申请聘用人员员额,同时要求各单位在编制部门未核定员额前不得新增临聘人员。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了临时借(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局机关停止聘用临时人员,加强对下属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严格规范临聘人员岗位,逐步减少临聘人员比例。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和完善临聘人员入口管理,确保只减不增,逐年消化;继续向编制部门反映实际情况,申请核定临聘人员员额。市残联经与市财政部门沟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临聘人员的编制问题,取消临聘人员和市残联的合同聘用关系;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差额编制和自筹编制人员的工资列入项目经费预算,将预算明晰化、公开化,待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市药监局即将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将整体纳入改革计划内,一揽子解决有关问题。市气象局临聘人员主要是防雷服务工作的需要,正在向编制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市档案局已采取措施裁减临聘人员3名。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分项概算的问题,光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完成 “联合试运转费”结算审计,建设单位正抓紧将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报送审计结果并据此研究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地铁1号线续建、3号线一期、5号线等轨道交通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试运营,市地铁集团将在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后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2.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把关、管理到位。二是加大力度追讨超付的工程监理和结算审核费,因多次催收无果,该局将采取法律途径,追讨超付的费用。

  3.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送审不及时仍然突出的问题,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采取措施解决项目送审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时限,并对屡次催办仍不结算的项目按现有资料送审结算。二是对竣工项目进行定期梳理,编制竣工项目结决算计划,将相关任务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正在督促其他建设项目加快竣工决算送审进度。

  (四)关于民生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在审计结束后已启动收回经济适用房程序,向五年内购买了其他房产但未退出已购经济适用房的4户家庭送达《收回住房通知书》,要求该4户家庭在规定时限内退出住房。截止报告日,已有1户办理退房手续。

  2.关于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进度,已提出并正在推动构建市级层面的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决策监管机制、各区和各政府部门层面的医疗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综合协调沟通机制、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针对市肿瘤医院项目征地拆迁至今仍未完成的问题,市规划国土委已批复同意龙岗区政府上报的征地拆迁方案,龙岗区政府表示2013年底前可以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推动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总体来看,随着审计整改情况正式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管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积极性、整改力度明显增强,本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比往年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从市审计局组织开展的核查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基本到位,整改进展比较符合实际。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整改的事项,有重点地做好宣传报道,树立切实加强审计整改的典型,同时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检查制度,加强实地核查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整改效果难以即时显现的事项,将加强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取得整改实效;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整改难度确实较大的事项,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专项解决方案报市政府,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市政府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要求,加强监督问责,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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