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倩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1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对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高级中学)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市人居环境委部门预算、市扶持专项资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等8个项目完成了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各区审计局也安排了涉及再就业资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物业管理、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等民生和社会领域的16项绩效审计,市区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工作中协同配合,注重形成合力。今年的绩效审计工作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使用管理绩效为主线,重点选择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涉及社会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开展审计,发挥绩效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是着力服务“办赛事、办城市”工作,选择对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开展绩效审计,力促大运工程惠及民生,为实现“节俭办大运、廉洁办大运”发挥建设性作用,也为巩固大运会成果、促进城市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效果的审计,选择四所学校进行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绩效的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合作办学的有关情况,希望借此积累经验,由点及面地对全市中小学财政投入和支出效果展开调查。
四是探索绩效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延伸,选择北大医院对其执行医院改革政策和管理的情况开展绩效审计,对医疗机构管理绩效探索性地做出评价,组织市属大型医疗机构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力求单个绩效审计项目达到促进该行业、该领域在体制机制上不断优化的效果。
五是落实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复审和跟踪审计制度,今年市审计局实施的8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都是往年已经审计或有所涉及的,今年作进一步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促进减少屡审屡犯现象,推进绩效审计不断深化和取得实效。
二、总体评价
(一)教育投入方面,审计了深圳大学城、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的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有关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促进了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的提升和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深圳大学城自2000年创办至2010年底,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5.45亿元,其中:基建投资19.41亿元,教育经费拨款12.72亿元,科技三项费用拨款1.68亿元,重点试验室专项拨款1.64亿元。截至2010年底,深圳大学城聚集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一批国内顶尖大学举办研究生教育,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创新团队建设、国际化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累计培养全日制研究生13021人,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累计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项目1351项,出版著作100余部,已获专利授权266项,发表学术论文6854篇,有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29个,成为深圳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提升深圳城市软实力的主要支撑点和推动深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也是深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不可或缺的力量。
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2008至2010年教育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总额11.93亿元,当年预算除部分采购资金跨年度支付外均能及时拨付,从资金上保障了各学校的正常有序运行,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提升了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为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教育强市”发挥了品牌示范作用。在教育经费的支持下,各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学生社团活动,各学校教职工开展了多项有特色的教学活动,在教学领域内不断进行创新拓展,各学校均成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学校。
(二)环境整治和提升方面,审计了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市人居环境委2010年部门预算,有关项目明显改善了我市人居环境,提升了特区一体化的发展水平。
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2008至2010年累计完成投资55.75亿元,已建或在建管网项目115个,新增排水管网1057.98 公里,达到12844.60公里;开展了原特区内深圳水库排洪河、大沙河、福田河、新洲河、布吉河、深圳湾等流域截污工程建设,实施了原特区外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和支管网的建设,启动了特区外排水管网普查及前期设计工作;创建了1800多个排水达标小区,排水源头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2008至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费收入33.34亿元,支出32.41亿元,主要用于拨付排水管网运营单位的运营服务费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等,污水处理率逐年稳步提高,2010年度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8.18%。市区两级水务部门加强了对市政排水管网维护质量的考核工作,加大了对排水管网运营维护的监管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市排水行业的发展。
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2011年8月主体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总概算为2.19亿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总额1.58亿元。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采用生态设计理念进行改造,基本满足河道防洪及景观绿化的设计要求,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河道生态功能和滨水景观的要求,总体提高了河流周围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报告所设定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城市装修、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总投资约28.68亿元。围绕“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主题,升级改造了132条主次干道绿化景观,建设、改造各类公园101个,整治黄土裸露120多万平方米,绿化升级改造总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完成了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面积778万平方米,完成了龙翔大道、黄阁路、深惠路等灯光夜景建设,统一规范了中心城区域的门面招牌1100多块,在大运主场馆周边和地铁大运站安装了环卫设施,龙岗区市容环境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为今后龙岗区乃至全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积累了城市更新建设的经验。
市人居环境委2010年部门预算完成情况基本良好,总体预算执行率在90%以上,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在85%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得到了执行和落实,人居环境规划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生态文明和宜居城市建设取得了进展,环评审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区域环保合作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人居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扶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008至2010年,市财政累计拨付扶持专项资金6.10亿元,其中,市外对口扶持资金2.42亿元、广东省内“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资金0.59亿元、市同富裕发展基金贴息0.42亿元、同富裕工程资金2.67亿元。市对口支援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扶持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河源市、贵州毕节地区等被扶持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当地群众经济收入不断提高,积极推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我市欠发达街道和社区在同富裕工程资金、同富裕发展基金帮助下,获得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保补贴资金3亿元,街道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给社区原居民提供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成为我市实施时间最长、实际效果最好、基层群众最满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之一。
(四)医院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情况,该医院采取系列措施优化管理,较好地实现了管理目标。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注重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流程、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业务量持续增长,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08至2010年,复杂重症病例治愈好转率从94.80%上升到95.50%,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从91.20%上升到92.05%,每百元业务收入对应的业务支出从2008年的109.67元下降到2010年的106.79元,总资产从2008年初10.90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13.99亿元,审计抽查2008年以后新增的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21项医疗专业设备使用率均超过70%,病床周转次数从39.70次/年提高到44.21次/年。在2010年广东省省情调查中心组织的全省三甲医院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活动中,该医院排名全省大型综合性医院第一。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绩效与预期目标或效果仍有一定差距。
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绩效审计结果显示,深圳大学城办学规模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未达到预定目标。截至2010年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在校生人数分别为2212人、1838人、2706人,均未达到市校协议约定的到2005年达到3000人左右的办学规模;深圳大学城内仅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分室,未达到《创建深圳大学城总体方案》要求到2010年引进10个以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目标。市政府已于2006年资助三所研究生院2.7亿元,用于建设9个重点实验室,但截至2010年底9个重点实验室都未建成,进展缓慢。市审计局2004年对深圳大学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时已经反映此问题,三所研究生院近年来不断扩大招生规模,但与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据调查了解,三所研究生院扩大招生规模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如深圳大学城学生公寓的总床位数为5139张,远远不能满足市校协议约定的9000人办学规模的需要;部分重点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周期长、用房面积不足,影响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以及效益的发挥。2011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领导针对大学城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要求2011年度计划投资的学生公寓建设资金短期内尽快到位,确保项目早日复工;集中现有资金优先建设2-3栋学生公寓,确保2012年6月前交付使用。
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管网标准和密度偏低。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府尽管加大了管网建设和改造的力度,但由于原特区外市政排水管网在城市发展初期缺乏统一规划,历史欠账较多,加上城市更新工作的逐步推进和特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排水管网密度仍然偏低。据市区水务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原特区内的管网密度达到7.91,而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光明和坪山四区的管网密度则分别只有4.71、2.64、3.2和3.68。审计调查发现,原特区外排水管网未能形成有效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2010年,原特区内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25%,而原特区外的宝安(含光明新区)、龙岗(含坪山新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则分别只有48.12%和72.49%。主要原因是原特区外在开发和铺设道路时未能按排水标准和要求相应规划建设排水管网,部分排水管网建成后未能及时验收交付使用,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部分污水收集管道也未能及时建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新洲河综合整治后的水体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还有几项指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主要原因是:新洲河是雨源性河道,河道天然基础流量较小,河道水基本无自净能力,采用滨河污水处理厂回用水进行河道补水,回用水难以达到地表水标准,同时部分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比较淡薄,违章向新洲河排污现象时有发生。审计调查还发现,目前新洲河截污系统抽排、处理的污水量已接近设计能力,面临突破风险,一旦污水溢流入新洲河,将直接影响整治工程作用的发挥。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绩效审计结果显示,北大医院就诊量远超医院设计标准,影响患者就诊时间和就诊质量。北大医院原设计门诊量每天4000人次,现日均门诊量6000多人次,峰值已达每天8000多人次,远远超过设计标准。2004年,医院医护人员的编制数按800张床位1:1.7比例核定为1360人。2008至2010年,医院平均开放病床数分别为908、924、948张,每年开放病床数与实际医护人员数(含聘用)之比逐年降低,分别为1:1.55、1:1.54、1:1.51,均低于原核定医护人员编制的标准。超负荷的工作量令医务人员疲于应对,影响患者就诊时间和就诊质量。
(二)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绩效审计结果显示,深圳大学城已竣工的教学科研办公等建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影响其管理、使用和维护。深圳大学城的教学楼、科研楼、图书馆、管理中心大楼等基础设施分别于2003年、2006年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截至2010年底,上述项目仍未进行竣工决算,没有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产权登记和固定资产移交、入账等处理。随着上述项目已过保修期或将过保修期,维修经费将得不到保障,可能导致建筑安全隐患。审计还发现大学城管理办2003年购置的电教设备项目2004年以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截至2010年底仍未办理竣工结算。市审计局2004年对深圳大学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时已经反映过此问题,现在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送审决算,是近年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的问题,市审计局在加强催办的同时,也对问题原因进行了调查了解,主要是一些建设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轻决算的观念,一些项目在管理上设定了整体竣工决算的条件,一些项目因投资资金有结余拖延决算,也有一些项目资料管理不善、人员机构变更影响送审决算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前述专题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把已建成的项目先剥离出来单独决算,改变全部项目完成后再进行决算的方式,决算完成后马上进行资产移交;要求市财政委尽快拨付维护经费,在决算完成前根据实际需要下拨部分维修维护经费,用于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学校房产账实不符,产权不清晰。2010年8月,原深南中学并入高级中学。根据实地察看和现有资料,原深南中学实有在用房产总计19196.15平方米,但资产实物账记录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只有6768平方米,相差12428.15平方米,房产账实不符,影响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建设资金来源中政府统贷资金比例较高,资金保障压力较大。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主要由政府投资,社会资金参与较少,政府投资主要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贷,财政负担较重,还贷的压力较大。由于建设资金来源单一,资金保障不足,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审计抽查97 个市容环境提升项目,截至2011年7月底,区财政对其中40个已完工项目仍未拨付款项。另外,工期紧张也增大了工程管理难度,增加了工程成本。经对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立项时间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其中99项工程于2011年立项,涉及投资额约11.8亿元,必须在当年8月前交付使用,因此存在赶工期、设计不细致、变更较多等问题。
市人居环境委部门预算绩效审计结果显示,该单位存在公用经费超出定额标准、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较低、部分项目支出超预算等问题,影响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了预算执行的效果,制约了相关项目活动的开展。市审计局2004年对原市环保局部门预算绩效审计时也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从近年审计情况看,此类问题比较普遍。上述问题的形成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如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至今基本上未根据物价变动和工作条件变化进行调整,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试行)》对经费支出类别中的资金能否在具体预算项目之间进行调剂、预算项目实际执行金额是否能突破年初预算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绩效审计结果显示,北大医院未达到医保质量考核AAA等级。市社保局根据规定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AAA、AA、A和B级四个等级。北大医院2009年和2010年被评定为“AA”等级,未获得“AAA”等级,市社保局根据规定拒付医保记账应偿付款项305.20万元。此外,北大医院还因超医保结算限额等原因被市社保局拒付医保记账应偿付款项643.42万元。除存在北大医院自身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外,一些政策因素也对医院管理绩效有所影响,如经费来源中财政补助收入有下降趋势,部分医保记账应偿付款项结算时间长,贫困病人欠费的补偿救济缺乏常态机制,影响医院资金流动和运营。
(三)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不高。
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学校合作办学协议未能充分保障学校应享有的权利和规避风险。深圳外国语学校与深圳东海集团合作兴办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与深圳市李朗业兴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兴办外国语学校龙岗分校,均系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审计调查发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过于简单,既未能体现外国语学校品牌价值,也未能充分保障学校参与经营管理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风险。东海小学、龙岗分校合办协议将分别于2015年、2014年到期,如需继续合作办学,外国语学校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权利和风险承受能力完善相关协议。
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建筑立面提升工程设计标准较高。龙岗区建筑立面提升和改造主要采用了较常用的普通涂料,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约为50元,但龙岗街道、坂田街道、龙城街道负责的一些项目使用氟碳漆涂料,每平方米综合单价达到160元左右。审计调查还发现,龙岗区不同单位实施的建筑立面提升工程主要材料定价方式不同,采用询价法确定的材料价格偏高。深惠路沿线第一次立面提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纯丙烯酸弹性涂料单价为13.38元/公斤。随后对深惠路沿线进行了第二次立面提升工程改造,部分路段使用了相同涂料,采用询价方式确定的指导价为48元/公斤。由于询价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未经过有效竞争,相同材料价格差别较大,不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市扶持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资金滞留闲置,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10年底,经济合作发展基金财政专户余额为1.30亿元,同富裕发展基金财政专户余额为2.04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未能及时发挥效益。同时,审计抽查发现有8个项目672.43万元的扶持资金滞留在被扶持地区财政部门或扶贫部门,未及时有效使用,形成资金滞留闲置。如2010年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办6个已完工决算的同富裕工程项目共结余资金217.43万元,仍滞留在龙岗区财政局。审计调查结果还显示,部分被扶持地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更换扶持项目、改变资金用途,在项目申报时虚报投资概算、自筹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扶持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如2008年至2010年连平县申请扶持项目8个,共申请我市扶持资金1 090万元,其中441.80万元被用于非申报项目。2009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大方县共5个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为671万元,其中申请我市扶持资金380万元,自筹291万元,审计调查发现该项目的结算总投资为379.95万元,无自筹资金投入。
(四)部分项目政策和法规执行不到位。
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四所中学部分自行采购预算执行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2008-2010年度四所学校财政预算安排自行采购项目预算数与实际项目支出数一致,无超支或结余。经审计查证,学校通过将一笔项目购置支出拆分入账、列支自行采购项目以外的支出、自行采购项目相互调剂预算指标等方式以填补预算与实际的差异,将预算安排资金全部使用完毕。预算调整均未经财政部门批准。
市扶持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同富裕工程资金社保补贴存在分配不合理的问题。2007至2010年实施的第四期同富裕工程社保补贴标准和范围是根据2005年底的人均集体分配收入(低于2 000元或3 000元)核定的,经过几年的发展,原核定补贴的部分社区实际收入已超出补贴标准,仍然享受补贴。相反,部分未享受补贴的社区,由于经济基础不够牢固落入需要补贴的范围,但未及时得到补贴。同时,实际购买社保的人数与2005年核定的补贴人数存在较大差异(退休、转出、新增等原因,一般呈现减少趋势),导致部分社区补贴金额大于实际缴纳金额,社保补贴资金出现结余,如大鹏街道办同富裕社保资金截至2011年7月底结余275.25万元,同富裕工程管理办法和社保补贴标准、范围有必要重新修订。2011年10月,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已经草拟了《深圳市同富裕工作政策建议》(送审稿),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绩效审计结果显示,北大医院诊疗费用逐年递增,部分险种医保患者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上升,患者负担增加。2008至2010年,北大医院门诊和住院诊疗费用的增幅均大于门诊量和住院量的增幅,门诊平均每人次费用从221.69元上升到256.07元,出院患者平均每人住院天数减少但住院费用却从10 340.53元上升到11 466.62元;医保患者平均住院费用自付现金的比例从2008年的19.57%上升到2010年的21.14%,呈上升趋势。北大医院诊疗费用由药品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构成,其中西药费用和检查费、化验费所占比重较大,审计对医院西药销售进行了量价分析,其中西药用量年均增加14.62%、西药采购价格年均上涨0.92%,导致西药费用年均增长15.68%;与医疗专业设备使用直接相关的检查费、化验费年均增幅分别为12.95%、11.16%。
对于今年组织实施的8项绩效审计,市审计局依法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其中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做出审计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被审计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绩效。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和追究责任,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四、建议意见
(一)健全市容环境提升管理机制,巩固大运会“办赛事、办城市”的成果。总结大运会对全市建筑物刷新和改造的经验,推动以法制化实现建筑物定期刷新改造。研究市容环境提升后政府资产的后续管理和维护等问题,整合市容环境管理相关法规条款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容环境提升和日常维护工作机制。完善市容环境提升标准和适用规则,规范设计、重大变更的批准程序和管理责任,从制度上防止随意提高标准、随意扩大范围和重复建设等行为。对市容环境提升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纳入法制化常态工作轨道,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平衡政府与私人业主的责任,研究建立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市容环境提升投入机制,探讨多样化的投入方式,推动市容环境得到持久改善和提升,实现市容环境的“深圳质量”。
(二)完善预算定额调整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监督。针对公用经费超定额标准、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随意调剂项目支出等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公开、透明、细化的原则,完善预算定额标准调整机制,定期对现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否与工作条件、物价水平相适应进行评估,及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大预算管理和监督力度,细化预算编制和审核,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对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对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随意调整和追加预算等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建立重大项目和资金的常态跟踪机制,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原定目标未实现、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不高的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的常态跟踪机制,重点加强特区一体化发展各方面的重大项目和资金的常态跟踪,通过专门机构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公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评估项目实施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政策、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今后一段时期,要完善深圳大学城配套政策,为深圳大学城的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对中小学合作办学的监管,充分发挥名校的品牌优势,维护优质资源的权益,防范合作办学风险;完善排水管网的规划工作,理顺排水管网管理体制,改造、完善和优化现有排水管网系统,消除特区内外排水设施二元化现象,让市民真正享受到特区一体化所带来的实惠;完善扶持资金整体规划,着眼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对口扶持的方法,建立长效扶持机制,使扶持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医院布局调整和改造升级,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从机制上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医院超负荷运转问题。
(四)强化和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监督,逐步减少屡审屡犯现象。针对部分审计发现的有倾向性问题且多年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以现行相关行政问责机制为基础,完善审计整改的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应承担的责任做出规定,促进被审计单位重视和加强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公信力。建立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互衔接的无缝隙的审计整改工作链条,对长期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复审,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的现象,为创造“深圳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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