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3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2013年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部署,统筹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结合近几年来的资源环境审计实践,选择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开展深度绩效审计,审计项目包括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水库维护与管理、农业用地管理、公园建设和管理、环保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作、主要工业污染防治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资源保护及管理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政策执行等10个,审计结果按照资源保护利用、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循环经济政策执行四个方面分类反映,已于2013年12月19日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2013年度的绩效审计重点揭示和反映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不足,其中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14类34个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推动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政策、完善宏观管理、提高管理绩效。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从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加强沟通协调等方面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14年3月28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的5个,已采取整改措施正在推进的29个,移送处理事项已完成的3项,累计上缴财政资金3833.53万元,拨付滞留资金2 171.97万元,调整账务1.94亿元,审计建议被采纳36条,审计建议采纳率95%,根据审计建议制订规章制度17项。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审计整改的检查力度,在认真审核评估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整改跟踪,组织实施实地集中核查,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统筹规划生态文明建设
(一)推进建章立制。完善体制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针对国有农业用地管理不到位,市经贸信息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以基本农田改造工作为契机,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底经市法制办审核并上报市政府。该办法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吸收国内其他发达地区农业用地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国有农业用地的特点,进一步理顺多年来形成的较为复杂的农业用地管理体制,明确市、区及相关部门责任,明晰国有农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承包费收取和承包期限等关键事项,规范并简化农业设施的报建手续,制定加强农业用地保护的相关罚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办法近期可以出台,市经贸信息委将据此加快完善国有蔬菜基地、城市化国有农业用地、基本农田管理。针对各水库运行维护的同类业务支出缺乏统一标准,市水务局根据审计意见,根据水库管理单位共性业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一级水源保护区管理技术指南》和《深圳市水库管理评估办法》。针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利用率低、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感监测数据利用率低的问题,市人居环境委升级和完善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各项功能,制定《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考核办法》,研究起草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相关企业的责任,同时明确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的判定依据和执法标准,为在线监测设备用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该委启动《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纳入该委地方性法规修订计划上报市法制办,拟将尾气遥感检测等高新技术手段纳入《条例》进行规范,解决尾气遥感检测执法问题,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控能力和执法效率,2014年底前可以完成《条例》修订草案。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市水务局把2014年确定为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质量提升年,重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清查和整改,就专项资金体制机制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启动《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市城管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林地管理资金使用指引》并正在征求各区及街道办意见,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标准、比例、使用范围、管理方式和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使之更加符合城市林业建设的需要。针对新能源汽车购置和运营成本偏高、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和无害利用等配套政策有待建立,市发改委拟建立完善新能源公交车市场化采购管理制度和方法,逐步引入更多的合格新能源公交车生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探索调整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对象,从单一的补贴整车生产企业,转变为补贴全产业链多家企业,推动外地整车企业通过选择本地关键零配件进入深圳市场,不断优化产品技术;研究制订新能源公交车配套服务体系标准,避免以价格为单一导向的市场恶性竞争,确保新能源公交车价格随着市场竞争机制逐步降低;启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工作,修订完善深圳市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深圳市电力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房屋开发建设规程,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消防、防雷等验收、监管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充电站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加快验收工作;制定《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制度,设立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市发改委的上述工作预计2014年内完成。
(二)加强规划管控。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从宏观层面做好统筹规划。针对海域污染治理效果不佳,市海洋局会同水务等部门,完善市政污水管网空间规划,合理布局沿海排污口,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力争能够实施深远海排放,减轻近岸海域环境压力。针对我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缺乏战略研究、海洋整体规划体系建设不完善,市海洋局启动了《深圳市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同步推进《深圳市海域利用规划》、《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针对海洋沙滩缺乏整体规划的情况,启动《深圳市沙滩浴场专项规划》,以上规划2014年内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针对公园绿地建设“二元格局”现象,市城管局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十项措施》、《深圳市绿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等,明确原特区内外公园建设数量和完成节点,至2020年底全市公园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联合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2—2020)》、《深圳市森林(郊野)公园规划编制规定》,从规划层面推进绿地总量控制和各类公园的合理布局,特别针对原特区外的情况,将每块公园绿地的红线“落地”,明确公园类型定位。针对环保信息化监测点位不够,市人居环境委根据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相关规划安排,继续加大建设力度,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拟在2014—2015年新增23座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包括新建14个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和3个路边空气监测子站,主要作为新增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区域点和路边交通点;新建4个废气污染监测子站,主要作为新增的污染监控点;新增2个河流水质监测子站,主要为新增的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点。这些新增的自动监测点位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基本实现全市环境质量主要要素的分区自动监控。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度与预定目标存在差距,市发改委加强规划管控,科学合理规划2013—2015年的阶段性推广应用规模。结合市政府2014年底前淘汰全市黄标车的决定,该委制定了在2015年底前,新增推广纯电动公交大中巴5000辆、纯电动出租车2500辆、纯电动物流环卫等专用车10000辆的计划目标,新增推广新能源私家用车16500辆、新能源商用客车1000辆的指导性计划,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
(三)制订应急预案。维护生态安全要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减低灾难性生态事故的影响。针对海面溢油、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深圳海事局已经协调交通部,立项建设国家海上应急设备库,化学品应急预案也已经列入深圳海事局工作计划,化学应急设备库建设也已经向市属相关单位提交材料。针对现有水库水源应急储备能力不足,市水务局目前正在组织兴建4座水库:公明水库(大型)、东涌水库(中型)、洞梓和凤岩水库(小型),加上1座正在扩建的清林径水库,未来全市水库总库容将增加3.25亿立方米,达到9.3亿立方米,应急水源保障能力将由不足一个月提高到三个月。针对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市危险废物处理站重新编制《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针对自然灾害造成危险废物泄露制定了应急措施,2013年12月1日已正式实施。
三、着力落实监督检查,推动生态保护集约利用
(一)提高监督能力。加强监管是推动生态保护和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从审计结果来看,监督检查不力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被审计单位从提高监督能力出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完善自身的监管能力。针对海域污染治理效果不佳,市海洋局从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强化海域监督检查两方面着手,既组织抓好海水环境的日常监测,全面开展海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地波雷达和海域动态监视系统建设,又积极落实“三巡查”制度,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全方位监管,打击各类违法用海行为。针对部分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配置有待加强,据市人居环境委的统计,我市目前已完成了100多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测因子的安装及联网工作,今后该委将加强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的跟踪,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环保厅规定的时间要求推进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工作。同时,该委对已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是借助外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国有农业用地环境污染缺乏监测和评价、土地利用效益未进行评估,市经贸信息委从2013年起委托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开展地力监测和重金属普查等工作,宝安区也将聘请专业环评机构定期对区内国有农业用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光明新区通过招投标确定由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区国有农业用地环境污染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价。针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市人居环境委拟定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并已报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开展现场端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性审核,推进社会机构参与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的有效运行。
(二)强化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监管的重要环节。针对公园绿地建设“二元格局”现象,市城管局制定了《“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将公园的建设内容放在绩效考核的第一位,根据年底各区绿化提升绩效考核的情况,向各区(新区)发放1亿元年度城市绿化专项补贴,进一步充实公园建设经费,督促各区认真落实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作,提升各区公园建设的积极性。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市水务局加强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建立项目信息更新和资料报送与进度款拨付挂钩制度,明确市、区、街道三级事权划分,制订内部考核机制,为准确考核和追究责任奠定基础;市城管局要求各区各单位每年6月底前完成林业资源保护及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每年10月前由该局派出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对林业资金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工作的常态化。针对公交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动力不足,市发改委拟实施“定额包干+超额激励”补贴方式,创新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激励机制。按照新能源公交车利润率高于传统燃油车利润率1—2%的标准,确定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标准;设立考核激励机制,将补贴额度与运行里程挂钩,通过给予适当超额补贴,鼓励公交企业管好、用好新能源公交车。目前,相关激励机制已设计完成,预计2014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四、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加强内部整合。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有效治理的重要体现,需要政府不同层级、各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市区两级环保信息化项目未完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市人居环境委和各区环保水务局已经实现了建设项目审批数据、排污收费数据共享,信访投诉管理系统也已实现市区联网。针对市人居环境委与直属单位未完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该委监察支队综合业务管理及月报系统、信访业务管理等系统于2014年2月与数字环保系统完成系统集成,东深流域视频监控系统产生的视频数据也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现了实时共享。针对市人居环境委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未完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该委启动环境监管信息集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与市级平台对接、社会管理工作网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系统对接等。该系统正抓紧推进,目前已实现该委政务服务事项与市规划国土委、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大厅等多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
(二)加强纵横协调。2013年度的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从整改进展来看,各部门之间注重加强横向和上下协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部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隐患,市水务局加强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移交和隔离围网工作,敦促各区加快推进土地移交,积极协调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城管、交通和物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对引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的监管,消除余泥渣土对饮用水源的影响,做好垃圾、路面、小区环境管理,防止偷排漏排,逐步实现一级水源保护区全面封闭式管理的目标,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源。经协调,坪山新区金龟受纳场已调出赤坳水库水源保护区,宝安区余泥渣土场即将调减面积,已报市政府征求意见。针对垃圾减量分类出的有害垃圾未能得到有效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市城管局加强与市经贸信息委、市人居环境委的协调,制定了《深圳市2014年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市经贸信息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制定相关方案引导再生资源公司进驻小区,设置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积极推广包括废包装物在内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对于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存在的问题,协调福田区政府2014年在辖区范围内选取1000个单位(小区)开展有害垃圾(废旧电池为主)集中收运处理试点工作,尝试建立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政府价格补贴机制;并协调由市人居环境委对承担收集、处置有害垃圾的企业开展监管工作。针对“横岗街道雁田隧道2#支洞道取水工程”项目存在资金损失浪费,市水务局2013年12月召开现场协调会,2014年1月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由横岗街道办完善工程验收移交条件,龙岗区环境水务局负责组织验收。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市水务局正督促各单位尽快完成,避免造成损失浪费。
总体来看,随着审计整改情况正式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管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心、整改力度明显增强,本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比往年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由于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较长过程。从市审计局组织开展的核查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正逐步到位,整改进展比较符合实际。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要求,加强整改跟踪和监督问责,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绩效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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