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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4年4月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30 17:52:36 视力保护色: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孟凡利书记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覃伟中市长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各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部署安排,切实推进整改取得实效。被审计单位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主管部门系统研究解决审计查出所在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市审计局将绩效审计事项纳入审计整改系统跟踪督办,组织各单位更新党的十九大以来审计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历史问题整改。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开展绩效审计整改跟踪监督,组织委员、市人大代表检查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纪检监察、巡察、党政督查等通过处理审计移送线索、督办重要事项等方式,合力推动绩效审计整改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包括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改善提升城市功能品质、高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打造廉洁高效政府等5方面、66个问题,具体有153个整改事项,46家责任单位。截至2024年3月底,上述事项已完成整改106个,阶段性整改36个,正在整改11个。各责任单位采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涉及整改金额10.06亿元,出台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4项,追责问责12人。

  (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整改情况。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涉及3个问题,共5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个,阶段性整改3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主动引导不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更新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申报指南,结合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明确各类扶持计划的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引导专项资金投向重大创新载体、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严格督促已中止或撤销的项目单位退还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正通过申报债权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追缴资金8,405万元。

  针对绩效评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一是已在六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和若干措施中明确专项资金阶段性存续期限和绩效目标。二是在新立项项目合同书中量化技术、知识产权、产能等效益指标,确保内容清晰、易于考核。三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中,要求分阶段资助项目需开展中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2.时尚产业专项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统筹涉及4个问题,共5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个,阶段性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扶持措施针对性不足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是出台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和2024年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工作方案,加大对时尚产业先进制造技术研发等关键性生产要素政策扶持力度。二是启动新一轮现代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研究,鼓励企业加大集聚创新技术研发、创意设计及人才投入,助推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专项资金监管缺位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2022年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开展绩效评价,修订并印发专项资金专家评审操作规程和审计管理办法。

  针对部分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涉及的2个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是完善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分行业细化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二是指导深圳服装协会完善深圳时装周绩效评价体系,针对项目效益方面设置国际影响力、订货数量与销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更好衡量时装周商业转换成果。

  3.阶段性稳经济运行部分措施落实仍有差距涉及3个问题,共4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整改1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配套措施制定不完善涉及的2个问题,一是市住房建设局印发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如期投产奖励的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及奖励申报方式等内容,向1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合计1,200万元。二是市商务局组织审核机构、外卖平台企业召开三方座谈会,明确申领外卖服务跑单奖励应补充的佐证材料及报送期限,预拨奖励金合计1,285.1万元,后续将根据审核结果多退少补。

  针对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一是市住房建设局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筑工人暖春关怀补贴发放工作,已向全部67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65,882人次补贴合计1,619.56万元。二是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通过公众号宣传、短信通知等方式,提醒符合首次在深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尽快办理手续,累计发放补贴11,887.4万元,占预测金额84.91%。

  4.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涉及4个问题,共14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2个,阶段性整改2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企业项目进度延误问题,一是智城集团印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搭建数字化管控平台系统,构建交付项目立体化管控体系,实现项目全周期、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截至2024年3月底,5个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是特区建发集团组织项目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项目已通过初验并进入运维期,待运维期满后开展终验。

  针对部分项目建成后效益不佳涉及的2个问题,一是地铁集团结合下属企业实际,扩容数字地铁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实现应急指挥工作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督促下属企业启用资源管理系统,截至2024年3月底,已录入资源数据26,517条、合同5,415份。二是投控公司印发数字化转型考核办法,将下属企业使用智慧办公云平台情况纳入考核,招采管理模块已在公司本部和3家下属企业上线使用。

  针对未有效采取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化措施问题,市国资委督促有关国企采取修订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合同范本知识产权条款等方式,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及成果转化权利,审计指出问题以来,已有36个信息化项目在合同中约定软件著作权。

  (二)服务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整改情况。

  1.金融领域风险控制薄弱涉及3个问题,共4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个,阶段性整改2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不完整、不准确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制定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向出资人机构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运行情况。二是市国资委已将遗漏统计的9家控股或参股企业纳入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范围,正积极推进前海再保险公司股权优化工作。

  针对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集中度高涉及的2个问题,中集租赁、深能融资租赁分别通过转让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增加公司净资产等方式降低租赁业务集中度,截至2024年3月底,相关租赁业务规模指标均已符合监管要求。

  2.重大项目推进管理不完善涉及2个问题,共5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个,阶段性整改1个,正在整改3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盐田港部分历史遗留用地长期未解决问题,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盐田港建设指挥部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厘清土地产权、用地功能,以规划先行、整体移交为原则,共同研究相关土地整体处置方案。

  针对深圳书城湾区城投资控制不到位问题,市建筑工务署一是核查土石方工程外运方式及外运距离研判不准确的情况,加强与承包方谈判协商,合理控制价格偏差。二是会同出版集团核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从项目总概算中移除不应列支的人员福利薪酬、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转供电改造工作未有效落实涉及2个问题,共4个整改事项,均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终端用户改造情况底数不清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一是构建“营销系统建档—电网管理平台画图—计量自动化系统采集”工业园区底层数字化架构,梳理全市65,159个终端用户与2,172个工业园区的匹配关系,提升终端用户管理水平。二是已完成第二批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全部861个工业园区抄表到户验收工作。

  针对部分用户仍然执行两部制电价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指导各区通过宣传走访、出台政策等方式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移交配电产权工作,如龙华区政府对无偿移交共有配电设施设备产权的工业园区,按照变压器容量予以奖励;截至2024年3月底,完成第二批转供电改造的861个工业园区中,实行单一制电价的计量点增加8,157个,占比91.25%。

  (三)改善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方面整改情况。

  1.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涉及5个问题,共5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整改2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地铁与常规公交运营服务融合不足涉及的2个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一是优化、取消部分与地铁重复度高且运营效率低的公交线路,二是指导地铁集团通过迁移站点、完善标识指引等方式优化地铁与常规公交的接驳。截至2024年3月底,常规公交与地铁运行线路重复里程由84公里减至77公里,与公交站的平均接驳距离在100米以上的地铁站点由94个减至89个。

  针对部分线路运营效益不高涉及的2个问题,地铁集团一是通过升级照明通风等节能技术、优化设备检修周期及内容、自主研发生产配件等方式,促进地铁线路运营降本增效,其中,9号线在2023年客运量上涨的情况下,每车公里牵引能耗与上年持平。二是通过优化地铁线路运行图和行车组织、加强设备系统保障、增购列车等方式提升地铁线路旅行速度,其中1、3、5号线已实现系统设计最大能力。

  针对评价机制不完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服务质量评价反馈的问题,编制并公开年度服务提升计划,提出针对性改善措施,接受公众监督;要求地铁运营机构每年报送整改报告,推动改善乘车拥挤等状况,提升地铁运营服务水平。

  2.公交补贴资金监管存在漏洞涉及3个问题,共11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6个,阶段性整改1个,正在整改4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第三方机构核查确认2020—2021年多计的车辆清洁费和安保服务费,修订公交企业公交运营成本规制报告,在现有公交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核减多计费用,形成新的补贴结算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

  针对运营补贴核算不准确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2019—2021年成本规制及2020—2022年补贴结算工作,核减多发的运营补贴。二是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和西部公汽重新测绘公交场站,现已按实际面积支付并收回前期多付租金68万元;按规定将节日补助等货币性福利纳入工资科目核算;对相关8名责任人予以降职、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处理。

  针对公交员工卡管理不严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和西部公汽注销无发放记录的员工卡,并在结算补贴时核减违规发放员工卡而减少的刷卡收入,对相关3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不完善涉及5个问题,共6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涉及的2个问题,市安委办一是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及途径,规定实施单位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二是制定专家评审工作规则、经费管理工作指南等配套文件,完善项目评审、信息报送、推进情况通报等内容,提高专项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涉及的2个问题,市安委办一是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专项经费申报单位和实施单位范围,从严审核2024年度市本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申报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非市直单位经费项目不予纳入计划。二是对挤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项目调整会计账目,原渠道归还资金118.85万元,对1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针对部分项目效益不高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在后续申报试点类项目时,均已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考虑项目筹资渠道、应用范围、推广方式等,确保项目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二是市安委办连续两年在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应急安全科技展上进行项目技术展示和推广,地铁隧道外界入侵检测预警试验等项目已得到实际应用,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4.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合规有效涉及5个问题,共7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5个,阶段性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一是制定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申报、审核和立项等内容,对专项资金实行全流程严格管理。二是复核超期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受理项目,杜绝超期审批行为。

  针对绩效目标设定流于形式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专项资金用途和上一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三级绩效指标体系,以产出、效益、满意度作为一级指标,提出数量、质量、时效等8个二级指标和11项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可衡量、贴合实际的目标值。

  针对部分项目资助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涉及的2个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是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发展需求,删除连续两年无项目申报的5个类别;二是明确资助项目时间范围和申报时限,提高政策实效性。

  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在2024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中删除下属单位可申报的相关类别,避免资金用于部门履职项目。

  (四)高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整改情况。

  1.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实仍有差距涉及4个问题,共8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整改5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惠及职工不充分问题,市住房建设局督促市公积金中心修订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通过提高补贴比例、增加补贴频率、扩大补贴人群等方式,推动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更多更好惠及缴存职工。

  针对住房公积金未能充分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涉及的2个问题,市住房建设局已督促市公积金中心修订住房公积金资金调拨规定,一是强化资金跟踪管理和动态调整,增加起存利率、资金流动性等动态管理指标,对超出备付金的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存款和超出预留部分的备付金等,适当增加调拨和转存频次。二是优化资金存放管理,将增值收益存放银行扩大至所有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

  针对部分归提贷业务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公积金中心一是完善公积金业务系统校验功能,通过比对政策性住房房屋编码、地址、购房金额等要素,限制重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追回76名职工违规重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合计67.49万元,对逾期不退回资金的职工作出3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二是优化退休职工信息查询功能,排查清理并主动封存210个状态仍为正常的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医疗废物全过程管控不到位涉及6个问题,共17个整改事项,均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涉及的3个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一是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监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临时接管情形等内容,确保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督促医废处置单位对设施开展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确保消毒效果符合标准。三是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规范登记消毒剂类型及使用量。

  针对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不健全涉及的2个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一是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废处置单位统一使用省“粤健通”小程序申报登记医疗废物数据,截至2024年3月底,已有5,408家单位注册使用。二是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指导区级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三是督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废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每半年同步医疗卫生机构营业情况等信息,避免出现漏签行为。

  针对收集、运送、贮存医疗废物行为不合规问题,一是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已将医疗废物交由专门单位运输处置,按照专梯专用要求设置污物电梯门禁。二是医废处置单位通过改造或更换运输车辆、在卸料区增加地面防腐层和移动雨棚、在清洗消毒车间安装挡帘门和负压风机、将医疗废物焚烧炉渣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按核定物价标准收取医疗废物处理费等方式,规范收集、运送、贮存医疗废物和收费行为。

  3.优质饮用水工程缺乏有效监管涉及5个问题,共38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整改10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力度不足涉及的2个问题,一是市水务局已建立全市居民小区优质饮用水改造台账,详细记录小区名称、户数、实施进度等情况;明确工程资产管理方式,指导各区做好资产处置及维护管理。二是有关区政府重新评估各小区的埋管情况、管网材质、漏损程度等改造实施内容,将符合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针对改造工程项目进度总体滞后涉及的2个问题,一是有关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尽可能将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与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工程结合实施,减少二次进场、重复开挖等行为。二是市水务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督促各区工作进度。截至2024年3月底,审计指出未按期竣工的184个工程,已完工176个,占比95.65%。

  针对部分小区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市水务局召开警示分析会,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各区排查施工现场,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二是有关区政府已按照相关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更换配件、拆除管道和封堵孔口,通过清理积水、维修电梯、抢修管道等方式消除施工不当产生的不良影响;按合同收取施工单位违约金或罚款,要求其自行承担不按技术规范施工产生的费用。

  4.文体旅游惠民消费措施未有效落实涉及2个问题,共2个整改事项,均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旅游消费券执行程序不合规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修订并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

  针对体育消费券核销率不高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体育场馆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制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设置消费券使用门槛,将消费券核销率作为评价指标;2023年滚动发放体育消费券合计152.59万张,拉动体育消费约2.39亿元。

  (五)打造廉洁高效政府方面整改情况。

  1.部分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存在漏洞涉及4个问题,共6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资产监管不到位涉及的2个问题,市财政局一是梳理全市未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的事业单位名单,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尽快为其开通账号;截至2024年3月底,资产信息系统新录入94家事业单位资产信息。二是印发通知明确国有资产调剂共享适用范围,要求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闲置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上定期录入本单位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或闲置6个月以上的国有资产可调剂共享信息;截至2024年3月底,平台已录入8,000余条闲置资产数据。

  针对部分物业资产出租不合规涉及的2个问题,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大学、深港产学研基地积极与第三方公司沟通协商,现已收回13处物业场地,对2处物业进行公开招租。

  2.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未完全落实涉及6个问题,共12个整改事项。其中,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整改4个。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涉及的3个问题,一是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内容,将医疗保障专家库整合至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二是交易集团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标准化内部操作规程,商请有关区住建部门参照规程优化入围、定标环节的操作流程和申请材料等。三是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和信息清理工作,增加超龄专家自动审核出库功能,已将4名超龄专家调整出库,补录1,532名政府采购专家及3,379名建设工程专家信息。

  针对医用耗材阳光平台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市医保局一是对线下采购占比高、议价难度大的医用耗材品种开展价格谈判,中选产品纳入平台价格优势专区,推动提升线上采购率。二是通过监控系统对超过10个工作日未备案补录的订单进行预警,及时督导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2024年一季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96.39%、备案补录订单平均时长7.6个工作日,均已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信息化管理薄弱涉及的2个问题,一是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任务落实,已将文化产权交易系统和公物处置系统整合至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二是交易集团上线“以事定费”计费系统,实现相关业务收入自动计算;明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栏目分类标准和数据录入渠道,优化平台推送接口,现所有交易公告信息均能在网站同步发布并正常显示。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整改结果来看,截至2024年3月底,《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53个事项,有11个正在整改,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客观整改困难,如:盐田港2宗用地受土地功能变更、法定图则修编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短期内无法办理出让手续。二是部分问题涉及合同约定,如:收回违规出租物业、调整合同价格的问题,需与合同方沟通协商、稳妥解决。三是部分问题需按程序逐步推进,如市交通运输局需完成2020—2022年补贴结算工作方可核减多发的公交运营补贴。

  下一步,市政府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更好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二是分类施策推进整改。突出“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于立行立改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于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要细化落实举措,对于体制机制问题要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三是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市审计局要加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整改情况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与纪检监察、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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