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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深圳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涵盖市本级全口径预算、部门预算、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大专项、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等7类审计情况,编制形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报告在反映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促进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全面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审计模式,突出反映了关键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努力服务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审计贡献。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坚持党对审计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市审计局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主动把审计工作融入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大对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落实、重大改革任务和重要改革举措落实的审计力度,聚焦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查实贯彻落实情况,找准堵点痛点,助力各项政策措施顺利落实。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但也存在措施落实有偏差、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促进严格执行政策。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通过审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惠企社保政策,发现由于未及时掌握企业异地总部开设情况、数据处理不够精准等,减免、发放、返还相关措施落实存在偏差。比如,主管部门向大型企业多发放稳岗补贴238.17万元,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4.56万元。审计建议,主管部门要强化跨部门数据的共享比对,加强资格审核,确保企业类型划分准确。
二是促进加快落实进度。政策落地实不实,关键要看群众的获得感。通过审计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政策,发现由于主管部门未出台填报指引、未就业务衔接方案达成共识等,部分政务服务系统便民化程度不高。比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业务系统未完成全面对接和改造,影响政务服务的连贯性。审计建议,主管部门要出台填报指引和数字证书操作指引等,完善政务服务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促进健全保障机制。政策要落实,保障要先行。通过审计推进基础研究发展政策,发现由于主管部门未完善新型科研机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机制、资金拨付机制,政策措施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风险。比如,有18家新型科研机构的269个项目存在未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集中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问题。审计建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加强监督考核。
二、牢牢把握经济监督主业,推动提高公共财政管理绩效
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必须聚焦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市审计局坚定走大数据审计路子,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的揭示力度,以市本级全口径预算为基础,继续关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着力揭示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总体规范,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支出的完成率均未达到100%,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计继续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核查市本级“四本账”、部门预算以及市区两级决算情况。报告主要反映了以下问题:预算编制方面,部分土地出让收入项目、部分社保基金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2个部门未将区财政拨付资金纳入市本级决算,8个部门未将区财政拨付资金纳入市本级预算,16个部门未将结转金额大于10万元的121个项目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面,2个区的市级房屋征收资金使用率低,2个单位列支项目预算范围外的开支,3个单位公务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21个部门连续3年安排40个相同预算项目导致每年执行率均低于80%;收缴统筹方面,7个单位的非税收入、1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及时收缴,12个单位的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课题管理方面,个别部门课题经费支出缺少监管,2个部门课题验收不够规范,5个部门课题立项审批存在问题,9个部门课题内部控制不够到位。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夯实预决算编制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及时上缴结余资金、收缴非税收入,规范课题全过程监管,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管理的监督。审计依托“智慧财政”系统,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反映了以下问题:预算安排方面,财政部门未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合理缩减7个单位的7个预算项目规模;指标设置方面,绩效目标指标总体设置不合理,非定量指标值占比达到50.2%,6家单位存在三级指标内容与二级指标不匹配等问题;系统运行方面,“智慧财政”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未真实反映预算数据,无法准确反映未缴款信息,导出数据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资金发放方面,主管部门未明确专项资金部分子项目申报及评审条件,未在扶持资金申领方面制定有效约束制度,拨付补贴资金的周期较长,导致专项资金资助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审计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指标的审核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复核,完善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业务发展科学设置和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督促有关单位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值,确保绩效目标可执行、可监控。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明确申报标准,细化申报条件,建立惩处机制,落实发放时限,推动资助扶持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管控的监督。审计坚持底线思维,从国有企业、金融类企业着手,揭示了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企业业务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报告主要反映了以下问题:制度建设方面,个别企业未设置独立的风险管控部门及岗位、未制定管理办法对员工跟投行为及其资金来源进行规范,3家企业未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落实方面,3家企业超限额、超范围或违规跨省域发放贷款,个别企业未经批准开展贴现业务、融资来源不合规、向欠税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使用自有资金承接销售金融产品的损失风险,投资基金股权纾困进度较慢;资产管理方面,2家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2家企业资源性资产管理不完善。审计建议,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境外资产、资源性资产管理,完善投资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控等制度。各有关金融企业严格执行监管要求,按照设立目标、许可经营范围和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合法合规融资,在保证项目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纾困进度。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审计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持续加大审计制约和监督力度,尽最大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在助推脱贫摘帽、开展污染防治、改善困难群众和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以审计服务打好攻坚战。通过对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审计,发现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在推进精准脱贫方面,对口帮扶1个地区的完工项目29个,完工率仅为55.77%。在开展污染防治方面,个别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理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存在固体废弃物监管空白。对此,审计建议,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各指挥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论证与规划,协调受援地推进项目;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加强扬尘防治和对固体废弃物的监管。
二是以审计推动保障服务提升。通过对城市更新工作、应急工程开展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在开展城市更新方面,9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无偿占用贡献用地,1个城市更新项目未按规定签订监管协议。在实施应急工程方面,抽查的29个工程中,8个工程在认定为应急工程后3个月内未开工,仅有5个按照目标进度完成建设。对此,审计建议,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占用城市更新项目贡献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监管协议手续;加强对应急工程的现场监管,采取有效举措推进项目建设。
四、落实治已病、防未病,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揭示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解决问题,既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触动根本、见效长远。市审计局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必须一体推进,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和社会问题,在报告中首次列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治本之策,推动问题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线索的移送力度。报告专门就移送问题线索涉及内容进行了分析,发现财政管理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较突出、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管理不严格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单位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研究不够透彻,相关规章制度更新不够及时,绩效管理、风险管控意识还不够强等。对此,审计建议,各单位各部门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加强国有资源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报告专门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反映。一方面,着重推动边审边改,另一方面,着重关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本次审计披露问题1008个,要求被审计单位尽快采取整改措施,推动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问题262个,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此,审计建议,各有关单位要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加强对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计建议,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总体来看,本年度报告深入剖析了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条审计建议,充分体现了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的工作成效。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市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整改工作,4个月内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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