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在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宝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道、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宝安“三城”建设和“422133”工作主框架,着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一是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2023年投入36.1亿元落实产业扶持工作,出台17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产业政策。二是持续做好创新驱动发展工作,2023年建成各类企业创新平台685个,建立1.6万家国高企业培育库、0.6万家中小企业培育库。三是围绕全市“20+8”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等多个项目投资决策,2023年累计新增招商项目30个、推动落户项目16个。
——优化资金结构布局,加强民生兜底保障。一是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新建、改扩建学校33所,新建公办幼儿园16所。二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质扩容,全年新建、改扩建医院15家、社康机构40家,全区“三甲”医院增至5家。三是助力高质量就业创业,开展公益招聘活动151场、创业扶持活动198场,开发优质就业岗位12.6万个。四是推动文化产业载体质量提升,构建多样化赛事活动体系,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1.3万场。
——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制定宝安区预算绩效管理专班工作方案,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链条,形成管理闭环。二是加强绩效评价,聚焦覆盖面广、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深远的重点领域,选取了5个项目开展2022年度宝安区财政评价,致力提升财政评价质效。
——坚持深入推进整改,持续提升整改成效。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较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按要求于2024年6月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审计发现的37个问题中,34个已整改完毕,3个因涉及工作推进周期较长等原因正在进行整改。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1.31亿元,促进修订完善制度45项。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等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8.13亿元,总支出614.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36.26亿元,总支出209.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5亿元,总支出2.36亿元。详见下表:
2023年区本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和区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推动财政运行平稳,全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单位结余资金长期沉淀,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抽查发现5个单位基本账户部分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涉及金额24,106.9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均已上缴结余资金。
2.部分单位应收未收公共停车场收入。7个单位将宝安区21处公共停车场无偿移交至某区属国企运营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应收未收公共停车场收益344.8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个别单位已上缴收益21.5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12月,由某区属国企代付的部分项目支出结余285.4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指出问题后,结余资金已全额上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对我区432个预算单位(含56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抽查了6个部门本级及其下属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方面
1.新能源公务车管理不规范。一是9个单位23辆新能源公务车用电里程占总里程的比率低于50%,未充分实现绿色节能目标。二是7个单位33辆新能源公务车未单独核算充电费,电费核算不规范。审计指出问题后,2个单位已开设充电卡,规范新能源公务车管理。
2.公务电瓶车制度落实、总量总额控制不到位。一是2个街道办未按要求制定公务电瓶车管理制度。二是未从严控制公务电瓶车增量,各街道办未编制公务电瓶车年度配置计划,年度新购车辆数量大于报废车辆数量。三是未统筹安排公务电瓶车维护费,各街道办未对维护费规模进行总额控制。审计指出问题后,2个街道办已印发相关管理办法。
3.个别展会论坛费用使用不科学。个别单位在筹办某论坛活动中搭建的配套平台系统仅在展会期间使用,使用率过低,且该活动存在部分服务内容重叠等问题。
(二)政府采购及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规定。涉及15个单位72个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指出问题后,1个单位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流程要求,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落地。
2.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损失浪费财政资金。一是3个单位5个项目决策不科学,存在内容交叉重叠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515.45万元。二是3个单位9个项目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超比例或提前支付服务费用,涉及合同金额2,837.82万元。
3.部分街道办超出规定用途使用预算准备金。5个街道办将预算准备金用于非突发事件或其他可预见性项目,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5,429.08万元。
三、重大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共住房等政策措施出台、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1.专项政策未及时出台,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一是未及时对21个宝安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出台发展专项政策。二是宝安区有32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未及时开展或无资金支出。三是4个单位21个奖补项目未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按要求细化落实有关工作。
2.部分评审项目评分不规范。2个单位开展的2个评审类项目,均存在专家对客观事项评分有误的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优化评审流程。
(二)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分配和管理绩效审计情况
1.建设筹集进度缓慢、监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强。一是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二是6个项目未按规定装修,且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并对6个项目样板房进行验收。
2.供应进度滞后、分配周期过长。我区公共住房在册轮候库人员规模较大,但2021年以来,供应进度滞后。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公共住房轮候申请审核工作,简化供应前端流程。
3.部分项目空置率偏高,增加财政补贴压力。规模化租赁项目的补贴条件中未明确限定空置率,部分项目因地理位置偏僻、公共配套不完善等,造成项目空置率较高,进而增加财政补贴压力。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主管部门已扩大配租范围,集中开展住房困难群体定向配租。
四、民生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校舍结构加固费用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情况等重大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
1.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一是相关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制订全区医疗器械应急保障机制、使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二是4家医院未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相关管理制度。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主管部门已印发通知、制定计划;个别医院已遴选形成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并建立制度。
2.部分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不科学,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一是部分设备使用预计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较大。二是设备采购预算价不合理。三是设备技术参数论证不科学。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医院已出台管理制度,补充审核环节,健全论证机制。
3.医疗设备和耗材验收不规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医院修订完善验收制度,细化验收流程,规范验收操作。
4.大型医疗设备报废决策不严谨、处置不规范。一是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未经资产报废鉴定,部分鉴定报告未对设备损坏程度、经济价值等进行评估。二是部分设备提前报废,未对能否维修、维修后能否继续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但仍获审批通过。三是个别大型医疗设备处置程序倒置。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医院加强鉴定评估报告审核,健全设备报废审批流程,完善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5.未按规定对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效益分析。一是个别医院未及时编制年度效益分析报告。二是各医院影像设备的管理系统未能发挥作用,部分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系统未按独立设备予以登记,无法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三是部分医院未按规定对单价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开展效益分析。四是各医院效益分析报告过于简单和形式化,无法全面反映医疗设备的经济价值。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医院修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强化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要求开展效益分析。
(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校舍结构加固费用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7个校舍加固项目预算审核时间相对滞后。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三)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情况
1.现行制度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一是《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宝公物〔2021〕124号)未对出租、委托运营、自营等运营方式作出要求,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二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宝公物〔2018〕71号)未对场馆配套物业进行规定,难以指导实际工作。
2.场馆配套物业底数不清且未按规定进行租赁。如有11处租赁价未评估、有16家租户拖欠租金150.4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追缴租金146.95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型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七、八期)和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七、八期)工程项目情况、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建设管养情况、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及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情况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型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多项机制运转不流畅。一是主管部门未出台针对教育类小型工程的管理办法或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2020年出台的项目申报指引。二是部分学校未按最新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建设管理环节有待加强,程序存在瑕疵。一是11个项目未开展消防验收或备案。二是某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无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流程;某学校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未对施工单位申报内容进行审批,部分变更资料缺失。
3.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绩效管理存在疏漏。一是318个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二是部分项目存在重复建设、建设效益较低的情况。
(二)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七、八期)和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七、八期)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1.前期工作耗时过长,部分概算编制不合理。一是4个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耗时普遍较长。二是4个项目概算编制规模普遍偏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对设计单位追究违约金1.4万元。
2.预算编制、审核不规范,部分材料标底价格与采购价格差异较大。优饮(八期)预算编制单位材料询价不规范,14个小区(社区)的部分设备实际采购价与标底价格差异较大。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对预算编制、审核单位追究违约金4万元,追究负责人员责任,制定材料及设备询价方案。
3.招标后续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材料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后,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进行约谈提醒,追究违约金9.2万元。
(三)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建设管养情况
1.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制度管理不完善。一是个别单位未结合实际制定危险边坡调查和责任认定等工作指引,责任单位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制定的《维护管养工作指引》管养范围涵盖不全。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制度文件。
2.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机制未理顺。一是《议事规则》未据实列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部分工作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未实现灾险情数据互通共享,未实行隐患点和维护管养点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修订《议事规则》,完善灾险情转发报送机制以及台账数据,实现动态更新。
3.全区边坡隐患点统筹管理力度不足。一是全区边坡隐患点底数不清。二是未摸清全区边坡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情况。三是隐患点核销降级工作推动缓慢。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下发通知,收集、掌握全区危险边坡隐患点数量、开展工程治理情况以及需要核销的边坡,完善核销制度,加快推进核销降级工作。
4.日常管养维护工作存在疏漏。一是部分街道边坡管养工作开展不全面,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部分街道边坡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街道办已开展边坡的巡查管养工作;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的边坡及时开展勘察修复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四)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及燕罗街道燕川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审计情况
1.整备范围内国有资产核实机制不完善。某街道办仅向内部各部门查询项目实施范围内国有资产情况,未向区直部门确认资产情况,存在权属确认错漏、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街道办健全土地整备工作制度,印发指导意见,成立统筹协调小组,明确工作程序。
2.对不应纳入补偿范围事项进行补偿。2个街道办多计直接补偿费572.3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街道办追回或核减多计费用572.33万元,并完善工作机制,补齐监督机制短板。
3.部分已接收地块管理不到位。某街道办未对项目接收的土地实施有效管理,股份合作公司违规使用个别地块。审计指出问题后,股份合作公司已归还土地,并将违规收入10.65万元上缴财政;相关街道办已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五)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1.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执行不到位。有434个政府投资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转固,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年度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书19份,涉及金额1,622.78万元;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8份,移送处理金额6,549.03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审计整改,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加强资金资产精细化管理,应收尽收,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加大采购全流程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深入执行重大政策,持续提升政策效能。深化政策调研,优化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及时性,推动精准施策,加强沟通协调,避免执行偏差;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踪评价实施效果,并据实优化调整,确保政策与市场、社会需求高度契合,形成良性互动。惠企政策精准及时落地见效,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优化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监管,把好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合法、精准、高效。
(三)强化公共投资监管,保障政府投资效益。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从前期研究到立项、建设直至竣工验收、结决算、移交使用、产权登记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抓好工程质量水平,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推动在建工程及时、完整、准确转入固定资产,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效。
(四)聚焦民生福祉需求,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恪守民生服务无小事,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合理制定目标计划,压实压细管理责任,更多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群众关切,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民生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早落地、早见效。优化民生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高优质基本民生保障覆盖面,让城市发展、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广的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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