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在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及深入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高质量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有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惠企纾困政策有效落实。拉动辖区税收收入增长17.14%,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返还大运地块分成收入、学位建设补助资金等资金支持,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3.54%。深入落实市稳经济5个“30条”和促外贸“28条”政策,出台“龙岗12条”,从租金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为企业减负超4亿元。
——稳住民生投入基本盘,发挥财政普惠性作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九大类民生支出连续四年占比超八成。投入教育支出120.97亿元,新增各阶段学位近3万个;投入卫生健康支出50.13亿元,辖区三甲医院数量增至7家;投入城乡社区支出89.88亿元,零碳公园、三联郊野公园及15个社区公园投入使用,大运AI公园等5个重点公园开工建设。
——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2022年共压缩了二级企业管理主体13家,清算8家亏损参股企业股权,转让低效资产收回资金3.09亿元;开展政府物业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政府物业资产资源,盘活保障房资产收入缴库15.33亿元,为平衡财政预算提供财力补充;创新空间保障机制,紧盯居住、产业、民生“三块地”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好做实。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追回、盘活资金3,272.53万元,增收节支2.02亿元,制定、印发各类制度、通知88项,处理责任人员89人次,处理处罚相关违规企业37家。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等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9.10亿元,总支出506.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9.42亿元,总支出276.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65亿元,总支出4.6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全年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调整信息披露不准确。预算调整报告中未披露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亿元的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
2.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不严谨。部门预算草案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不对应,部门预算草案中有261个政府投资项目与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项目、资金安排不一致,涉及预算资金27.37亿元,占部门预算投资资金总额的36.75%。
3.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模式与规定不符。我区主要按班均经费标准下达新型公办园教育经费(不含返拨保教费)22.39亿元,经费保障模式与上级按生均经费标准保障的规定不符。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信息披露不完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按要求对2.53亿元预留资金安排情况作出说明;体育彩票公益金未完整公开预算信息。
2.超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国土基金支出中超范围安排300万元,用于办公类空调系统等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经费;6所学校将体育彩票公益金26.30万元用于扶持范围之外的其他运动项目。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偿债方式不合理,增加财政负担。2020至2022年我区新增发行的9笔20年期专项债券,在财政资金可负担逐年还本付息的情况下,仍有8笔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一方面增加了财政利息负担;另一方面由于还本付息时间较集中,不利于均衡安排各年度财政总支出。
2.项目收益测算结果不准确,存在财政兜底风险。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测算结果不准确,实际收益可能无法偿还债券本息,与财政部关于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应具备利用项目收益偿还债券本息能力的要求不符,如:3个园区建设项目预测每年毛利率均在90%以上,偏离目前我区相关项目运行现状;9个项目测算时未考虑项目运营成本,变相增大项目收益。
二、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股权投资核算信息不准确。区财政部门在核算股权投资金额时未取得国资部门的确认资料,个别减资事项核算不准确。
(二)无效的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1个单位3笔长期投资挂账超20年,涉及投资本金153.50万元无法收回,至今仍未处理。
(三)部门决算编制错误。4所学校在部门决算中,“小学教育”与“初中教育”功能科目使用错误,部分属于“小学教育”科目的支出错误计入“初中教育”科目,涉及金额1,528.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56个一级预算部门实行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结果表明,通过连续3年的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各单位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但一些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管理、存量资金盘活利用、统筹类资金安排、内控管理、政府采购、集团化办学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预算编制、调整不准确
1.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一是13个单位的34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财政资金5,946.56万元未发挥效益。二是1个单位在2021年水电费支出3,327万元的情况下,2022年仅编制2,951.78万元预算,导致当年产生232万元资金缺口。
2.项目预算调整不准确。5个单位的13个项目在每个项目年中追加预算超过100万元的情况下,年终执行率均低于50%,财政资金3,846.65万元未发挥效益。
(二)未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金
1.财政资金沉淀。16个单位未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导致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356.43万元。
2.学前教育经费结余资金长期在专户闲置。学前教育经费专户历年结余资金未合理动用,导致历年滚存结余资金长期在专户闲置。
(三)统筹类资金安排不科学
1.财政统筹预留资金衔接不到位。年初预算安排的7,300万元统筹预留资金未在6月30日前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年中预算调整时增加预留资金3,000万元也未及时落实到具体部门。
2.代编预算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2个单位有3.38亿元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前分解下达至下属事业单位,其中2.25亿元在9月30日后仍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四)内控管理不规范
1.耗材管理混乱。1个单位对耗材二级库的“进、出、存”监管不到位,部门间耗材申领与交接环节存在脱节疏漏,导致价值488.58万元耗材去向不明,其中部分被物业人员盗窃牟利。
2.疫情防控支出控制不严,增加财政支出。7个街道重复支付消杀服务费用155.52万元。1个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移交3个已关停的板房驿站,增加安保费用72.76万元。
3.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2个单位存在超合同价付款、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等问题,涉及金额75.25万元。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
1.部分项目违规采购。3个单位的7个项目存在违规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未按规定委托公开招标采购等问题,涉及金额5,062.73万元。
2.对投标人资质审核不严。2个单位的16个项目未审查出项目投标人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603.73万元。1个单位的3个服务项目,由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违规承揽,涉及金额1,305.17万元。
(六)集团化办学效果不佳
1.集团经费共享效果不理想。审计抽查3,047.54万元集团化办学经费使用情况,发现82.10%的经费主要用于集团本部运营,共享效果不理想。
2.集团教师交流比例低。2021至2022学年,1个教育集团5所成员校之间内部教师交流15人次,仅占符合集团交流对象范围人数的2.48%,未达到“集团内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
四、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全区2022年1月至7月执行《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等政策的情况,涉及租金减免、降低用水用电成本等7项具体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执行走样,部分企业超标准享受政策红利。1个单位在执行国企物业租金减免政策时,对属于小微企业的物业整体运营商按承租总面积给予租金减免。审计抽查发现,部分中大型企业通过运营商转租的方式,超标准享受了属于小微企业的租金减免政策红利。
2.政策执行不到位,应受益企业未获得补贴。2个政策主管部门监管不严,部分区属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未落实水电费补贴政策要求,未将补贴发放至终端用户,涉及补贴资金23.05万元。1个单位宣传不到位,3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主动为封控区和管控区企业减免租金,因不了解补贴政策,未能享受政府减免租金补贴94.73万元。
(二)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全区2019至2021年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项目监管不严。一是1个项目统筹监管不到位,存在项目叫停后仍拨付帮扶资金、施工标准差异大等问题,涉及资金2,794.96万元。二是1个项目结余资金78.02万元被挤占挪用于海丰县其他建设项目。
2.对口扶贫资金长期闲置。1个单位3,472万元项目资金及2个扶贫地区“脱贫攻坚”阶段项目结余资金1,573.98万元未及时安排项目,闲置超3年。
3.项目管理不善,超标准、超范围安排项目资金。1个单位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变更项目资金安排未严格履行程序,部分项目资金安排与计划或扶持对象不符,其中:未经区对口办审核同意,超出年度项目计划擅自安排项目资金750.63万元;列支不属于龙岗帮扶村的项目,涉及金额87.45万元。
(三)网络安全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2年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59个、财政资金4.4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信息系统违规托管,存在网络安全隐患。6个单位违规将信息系统托管在外部商业数据中心或商业云上,存在安全隐患。
2.智慧政务办公系统账号违规管理。部分单位违规给348名外包服务人员、社工等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账号;未按规定及时注销362名调离、退休、离职人员账号,存在信息管理安全隐患。
3.部分公立医院网络安全外包服务管理不到位。2022年全区12家公立医院均购买了网络安全外包服务,其中10家未对服务商安全漏洞检测不到位的情况约定违约责任,导致7家医院在上级检查中发现安全漏洞问题的情况下,仍向相关服务商足额支付服务费。
五、民生审计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19至2021年全区基本公卫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重点人群管理任务目标未完成。审计抽查发现,全区存在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儿童、孕产妇未按规定及时规范建档纳管等问题,导致全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等6项重点人群管理任务未达上级绩效目标。
2.部分社康机构提供虚假基本公卫服务,大量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存疑。审计抽查发现,存在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新建档案建档依据不足,部分社康机构涉嫌提供不实服务并获取财政资金补贴等问题。
3.基本公卫服务资金使用绩效不佳,超范围支出现象较普遍。8家医院相关专项资金未按指定用途规范使用,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绩效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0至2022年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验收履职不到位,保障性住房闲置浪费。2022年8月,1家区属企业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在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仍组织通过验收。截至2023年6月,该企业仍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导致相关保障性住房因装修质量问题未对外配租。
2.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企业和个人违规占有保障性住房。审核人员把关不严,部分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违规获得保障性住房配租或未按规定退回住房;个别人员在已拥有自有住房的情况下,仍通过审核违规购买保障性住房。
3.运营监管缺位,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使用。主管单位对分配后的保障性住房监管不善,存在住房实际租住人员不符合入住条件、住房被违规挪作其他用途、空置房被违规占用等问题。
(三)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1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20至2022年9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执行不到位。12个单位多发、错发基层就业补贴等补贴资金;4家劳务派遣企业截留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2.残疾人就业补助管理不到位,部分残疾人权益受损。存在少发残疾人就业相关补贴,未及时调整相关人员应享受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等问题。
3.部分街道存在基层就业补贴等专项资金审核超期、发放延迟的问题,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六、国有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设计、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并对2019至2021年区属国企5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增加国有资金负担
1.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审核不严。5个学校建设项目存在概算编制不准确、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等问题,造成概算虚高8,318.55万元,其中2,285.10万元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2.部分区属国企建设项目投资突破较大。部分项目可行性论证深度不足,可研报告内容缺漏项较多,导致后期投资额大幅增加。
(二)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超标准、超规范
1.2个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未考虑实际情况,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如1个项目设计超标准采用单价更高的开挖方式,且未就地利用石方回填,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约390.77万元。
2. 2.3个国企建设项目过度勘察设计,增加项目建设成本。如1个项目部分勘探点间距8.40米,小于勘察规范要求的10-15米间距,增加勘察费用65.94万元。
(三)区属国企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漏洞
1.2个单位6个项目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其中4个项目未按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1个项目清标报告错误,影响中标结果;1个项目未按规定否决投标。
2.1个单位2个项目招标文件审核不到位。存在未按规范编制招标清单、未按设计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等问题,造成部分工程内容重复发包或不符合设计规范,涉及合同金额228.57万元。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在各项审计中持续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区国有资产总额2,094.57亿元,增长12.53%;负债总额126.44亿元,增长22.37%;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总额1,968.13亿元,增长11.9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会计信息不准确,影响企业当期利润。一是5家区属国企23个建设项目未及时计提折旧或摊销,虚增以前年度利润2,993.91万元。二是1家区属国企近两年未根据业务情况分期确认收入,导致当期收入、利润核算不准确。
2.股权投资项目管理不善,亏损比例较高。2012至2022年,各区属国企发起的各类股权投资项目共78个,投资总额82.30亿元,由于可行性研究未开展或开展不到位、缺乏投资后续管理,部分项目出现亏损。截至2022年底,8个项目因长期亏损已清算或出让,26个项目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3.固定资产处置不当,存在资产闲置。抽查发现1家区属国企4个建设项目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电梯、感应门等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在项目施工现场,涉及资产164.84万元。
4.物业资产运营监管不到位。1家区属国企管理的重点产业园区有7家企业在享受租金减免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在6个月内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龙岗,最长的超期达18个月,产业园区优惠政策未充分发挥效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违规决策,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损失风险。1个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员违规决策,擅自免收3家承租企业履约保函1,352.08万元。截至2023年2月,其中1家企业拖欠租金529.48万元,由于未收取履约保函,租金存在损失风险。
2.出租物业监管缺位。1个单位的15处物业由于违规约定合同条款、未及时催缴租金等问题,导致560.94万元租金未上缴财政,161.22万元租金未收缴到位。1个单位将所属物业出租后,租户将其中644平方米物业违规改成商铺并转租获利,涉及金额62.05万元,该单位在2020年8月发现该行为后一直未予制止。
3.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1,531件固定资产先处置后审批,涉及账面原值5,491.45万元。4所学校共计287件资产长期闲置,涉及资产价值280.93万元。1个单位23台公务用车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资产价值1,835.2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土地被违法占用。经抽查,2个单位管理的2处国有土地被违法占用,涉及用地约19,564平方米,其中9,464平方米国有储备用地被某物业公司非法侵占用作收费停车场,相关管理单位多次发现该问题但并未坚决制止,导致该违法行为存续超过21个月。
2.国有土地闲置。4块已收回用地长期未利用,自闲置认定之日起最长闲置超7年,涉及土地10,481.20平方米。1个单位将负责的部分耕地委托给无农业用地管养资质企业管养,且后期监管不到位,导致该耕地至今处于撂荒状态,涉及耕地18,080平方米。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6份,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2起,涉及人员11名,涉及金额1.64亿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共发现此类问题6起,主要是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医疗耗材去向不明、编造虚假服务记录、违规决策免收履约保函、国有储备用地被非法侵占及经营、保障性住房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移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共发现此类问题7起,主要是违规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
(三)移送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共发现此类问题9起,主要是政府物业出租监管缺位、超范围开支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理违规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等问题。
九、审计建议
(一)加大政策执行效果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深化政策调研,充分研究区情,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优化政策组合,制定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保障政策在区内有效落实。二是做好跨部门协调联动,消除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衔接、不配套的矛盾,优化政策实施流程。三是加强监督反馈,定期评价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对低效、无效的内容进行调整,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二)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力度,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强化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严控建设成本,加快项目进度,有效发挥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聚焦住房保障、就业、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压实管理责任,促进各项民生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财力保障,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大国有资产管控力度,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一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用好存量资产,加强出租物业监督,避免国有资产衍生收益受损。三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
(四)加大财政绩效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花钱必问效”的工作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部门预算反复调整的,财政、发改等主管部门要健全惩处机制,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部门履职辅助性购买服务采购预算,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切实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对国有资金、资产、资源闲置浪费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追责。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