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在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关注了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和专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内容。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形势和持续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南山区委、区政府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单位认真执行区第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力推动辖区经济持续向好。
——着力化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全年围绕重点支持领域新增发行专项债38亿元,同比增长68.1%,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坚持继续过“紧日子”,压减收回预算单位非急需、非刚性等经费6.41亿元,统筹用于稳经济、保民生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积极推动财政政策精准发力。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全年拨付产业扶持资金35.73亿元,积极发挥产业扶持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出南山区助企纾困“18条”政策,全年拨付助企纾困资金12.22亿元,着力促进辖区经济恢复,全力以赴稳市场主体。
——坚持加大民生事业保障力度。教育、文化等九大民生领域全年支出333.9亿元,同比增长1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民生重点领域支出中,教育支出79.0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4.2亿元,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持续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区审计局动真碰硬,强化整改督促,各被审计单位持续提高整改责任意识,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整改事项31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涉及金额4,921.6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5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现场疑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区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2年南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8.0亿元,总支出467.4亿元,结转结余7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1.7亿元,总支出69.6亿元,结转结余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5亿元,总支出1.75亿元,结转结余0.2亿元。详见下表。
2022年区本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从审计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居前五位,共占8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城乡社区、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居前五位,共占69.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医疗集团总部等6家区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至2022年期间使用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替代收取的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51.18万元。二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应缴未缴。截至2022年12月,区医疗集团总部等11家区属医疗机构收取的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应缴未缴2,213.78万元。
2.基本存款账户监管不到位
区民政局等14家预算单位保留多个基本存款账户,区财政局未有效督促以上单位完成基本存款账户清理。
3.往来款统筹管理不到位
区财政本级与区建筑工务署等6家一级预算单位之间存在往来款挂账不一致的情况,涉及金额1,845.51万元,区财政局未能及时统筹相关预算单位梳理核对。
(二)国有土地管理及使用权出让收支方面
本年度继续审计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重点关注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情况。2022年南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4亿元,支出1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临时用地审批后监管不到位
截至2023年4月,全区有220宗临时用地已到期未清场收回,涉及用地面积146.67公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未加强审批后监管,未在临时用地到期后及时收回。
2.个别土地整备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个土地整备项目于2021年实施完成,截至2023年3月,仍未办理项目结算手续。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关注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建设的45个便民停车场和负责管理的政府物业停车场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便民停车场竣工决算进展缓慢
深南—南山大道停车场等3个便民停车场于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3月,区住房和建设局仍未办理竣工决算,且其中2个已拆除。
2.部分便民停车场资产交接划转管理不到位
星海名城停车场等23个便民停车场无项目移交资料,劲嘉大厦停车场等5个便民停车场移交资料中项目名称与工程名称不一致,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便民停车场移交资料管理混乱。
3.个别政府物业停车场收益收缴不及时
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的冠铭花园停车场2021年度收益直至2023年3月才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01.5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对南山区52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关注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国资局、区医疗集团总部等单位的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控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合同预付款超比例。区国资局等4个单位16项采购事项超比例支付预付款。二是个别合同提前支付款项。区医疗集团总部4份合同提前3至10个月支付合同款,涉及金额334.45万元。
2.个别单位内控体系不健全
区医疗集团总部的合同管理制度仅包括医疗、后勤及其他服务内容,未涵盖支出占比较高的货物采购和工程内容,且未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管理。
3.个别单位合同订立不严谨
区医疗集团总部2项政府购买服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涉及金额76.55万元,另有3份物业合同服务范围存在重叠。
(二)政府采购方面
1.个别单位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区医疗集团总部自行采购的3项服务均超过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未进行集中采购。二是未执行自行采购程序。区统计局6项采购事项直接确定供应商,未执行三家比选的自行采购程序。
2.个别单位采购事项延长服务期限未经审批
区国资局4项服务采购事项,在3年合同期满后续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3.个别单位采购事项增加内容未经审批
区医疗集团总部的后勤社会一体化服务采购合同增加服务内容未经采购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金额218万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台账。区医疗集团总部等3个单位32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纳入固定资产台账,涉及金额280.42万元。二是个别工程未及时转固。深业鹤塘岭花园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房回购项目已于2022年5月交付使用,截至2023年3月,仍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2.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一是账面价值未及时调整。区住房和建设局15个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未及时按决算价调整账面价值,涉及差异金额855.01万元。二是未单独核算入账。区住房和建设局10项固定资产以打包方式入账,涉及金额966.19万元。
3.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
区住房和建设局40项固定资产已移交或已拆除未做核销处理,涉及金额4,064.06万元。
三、重点民生和专项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区公共住房配租补租管理和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公共住房配租补租管理方面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南山区积极推进公共住房配租补租工作。2020年至2022年,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4,867套,供应公共住房18,905套,面向企业分配人才住房5,000余套,发放人才住房补租资金超过1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对补租资金核查结果处理不及时
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资金核查,2021年10月出具的核查报告显示,有156家企业未按规定发放或未按要求提供发放凭证。截至2023年4月,仍有10家企业未退回补租资金或提供发放凭证,区住房和建设局未根据核查结果督促相关企业及时退回补租资金或补齐资料。
2.部分住房补租资金审核不规范
42名住房补租资金申请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未及时核实后续租赁情况,直接发放补租资金,涉及金额25.36万元。
3.对公共住房租赁违约行为处置力度不足
截至2023年3月,132套公共住房欠缴租金超过3个月(含),涉及金额274.38万元,其中32套公共住房合同已于2022年12月到期,区住房和建设局未催缴或清退。
(二)区建设工程监管方面
本年度审计了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竣工验收备案监管不到位
审计抽查了2022年12月前竣工验收的30个工程项目,发现8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占比26.7%,区住房和建设局未督促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不规范
审计抽查了2021年区质检站纳管的55个竣工验收项目,发现13个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未按规定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区质检站未及时发现并纠正。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大沙河文体中心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以下简称清华新大楼项目)2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投资金额分别为13.6亿元和17.6亿元,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投资控制方面
1.专业工程暂估价管理不规范
清华新大楼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为9,528万元,包括6项工程内容,区建筑工务署未按要求在招标控制价中列明每项工程具体金额。
2.个别工程重复委托
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2018年11月签订的拆除工程合同和2019年4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重复约定拆除工程和绿化迁移工程内容,涉及金额43.65万元。
(二)建设管理方面
1.个别工程工期管理不力
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按合同应于2021年7月完成建设,但截至2023年3月尚未完工。此外,该项目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发生的延期事项,直至2021年6月才提出延期申请。
2.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管理不规范
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3个专业工程、清华新大楼项目1个专业工程分包未经代建单位审批,涉及金额共计3,587.82万元。
3.部分项目BIM成果应用不到位
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等5份合同约定相关承包商开展BIM(建筑信息模型)深化设计及综合应用工作,但审计发现,该项目仍发生管线碰撞等返工的设计变更24项,变更金额81.52万元,未能有效应用BIM工作成果。
(三)工程财务管理方面
1.个别代建项目利息收入未按要求及时上缴
区建筑工务署2018年11月向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拨付首笔建设资金,代建单位2020年9月开立该项目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2月,专用账户开立之前的建设资金利息仍未按要求上缴财政。
2.部分工程款未按规定支付
一是多付预付款。清华新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预付款的计费基数未按规定扣除暂列金,多付工程预付款952.80万元。二是超付进度款。大沙河文体中心项目部分工程的进度款按“形象进度100%”支付,实际并未全部完成。清华新大楼项目未按设计合同补充协议及时调整设计费进度款支付上限,超进度支付设计费295.16万元。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事项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9份,涉及问题金额1.96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1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份,涉及问题金额22.72万元;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涉及金额1,008.00万元。
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29个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组织整改。下一步,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一步部署落实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一些部门单位对政策法规研究不够透彻,业务工作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为此,审计建议:
(一)强化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区财政局应加强统筹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基本存款账户、暂存暂付款清理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提升预算单位管理水平。
(二)履职尽责,规范部门预算支出。各预算单位应强化内控管理,严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合同和支付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入账和核算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各相关单位应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项目建设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行业监管,监督指导建设单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积极推动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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