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对截至2023年6月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深府〔2020〕39号),主要从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建设信息化平台、整合共享资源以及健全制度规则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本次被调查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和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二、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深圳市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行业管理”的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在健全制度规则方面,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制度基础与保障,建立了全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了履约评价行为,强化了招投标领域事后监管;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我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业务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实现了与国家、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互联共享。建立了市场主体信息库和信用信息库,已完成与“信用深圳”和“深圳征信”等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数据接口的对接。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完成方面
1.整合交易系统、整合专家资源及共享信息资源等3项任务尚未完全落实。按照《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的规定,审计结束时仍有3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或负责的主要任务尚未完全落实。
2.形成监管责任清单、清理制度规则等2项任务未按时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负责单位,未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改革任务。
3.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的服务管理制度尚未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标准。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印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标准化操作服务规则》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定标办事指南》,在入围、定标环节,部分区的建设工程项目与全市其他区项目的操作流程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全一致。
(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制定方面
1.《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个别条款违规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作出规定。《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提出,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协调机构,不符合深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相关规定。
2.《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部分项目进入市级平台交易受到限制。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规定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应当进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但受上级部门政策规定须到指定的平台交易等因素影响,交易目录内的部分类别交易项目无法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
1.部分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抽查发现,3个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投标文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员身份的真实性缺乏监管。抽查发现,部分公司在参与我市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活动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显示的投标员并非实际操作员本人。原因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缺少对投标员真实身份进行验证的功能。
(四)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管理方面
1.《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市住房建设局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造成其中部分条款内容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现行综合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符。
2.部分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一是有16名评标专家参与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二是有2名评审专家和2名采购人代表在参与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3.未动态管理在库专家信息,部分专家信息失真。一是部分专家年龄超限,但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未将其及时调整出库;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和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按要求动态管理在库专家信息,部分专家存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方面
1.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交易公告功能不完善。一是个别交易项目类别的交易公告分类筛选后信息显示错误,无法正常显示最新公告信息;二是个别交易项目类别的交易公告信息未同步归集到门户网站发布。
2.年度考核指标设置偏重商业性。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制定下属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存在偏重商业类业务的倾向性,不利于发挥考核指标对公益类业务的导向作用。
3.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与资产移交方明确资产权属。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计结束时仍未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建设局进行沟通协调,明确移交资产的产权归属。
四、审计处理情况
(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完成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参考国家、广东省的制度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任务的落实;加大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中负责事项的推进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责任清单,定期联合开展制度规则清理;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相关区住房建设部门,及时修订平台服务管理制度及办事指南,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制定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深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内容;合理确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易平台范围,避免出现制度规定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已按规定将涉嫌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求市住房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加强对投标企业登记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监管。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增加对投标员身份真实性的核验功能。
(四)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建设局及时修订本行业领域专家管理制度,做好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制度的衔接工作,使建设工程领域评标专家管理更加规范;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入库专家填报的需要回避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以定期检查、培训、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专家及时更新关键信息。对于故意少填、漏填真实信息或拒不配合更新信息的专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专家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再满足入库条件的专家调整出库,确保抽取的专家符合规定要求,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工作,合力解决在库专家信息缺失或失真的问题,确保专家库管理运行更加规范。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排查并及时修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准确的功能缺陷,并将交易公告信息同步归集到门户网站发布,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快速、准确按需获取交易信息;优化内部考核体系,在设置考核指标时,统筹考虑公益类业务与商业类业务,促进各类业务均衡发展;作为资产接收方与使用方,主动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建设局沟通,做好上述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权属划分工作。
五、整改情况
(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任务完成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文化产权交易和公物处置均已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市发改委督促市国资委、市医保局按计划推进整合进度,目前已完成医保专家库平稳对接导入全市统一专家库;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截至2024年底有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深圳交易集团经与相关区住建部门沟通,于2023年11月13日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标准化内部操作规程(2023年版)》。
(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制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发改委已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圳交易集团成立修订工作小组,启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已修订形成《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住房建设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及投标员信息核验规则,以技术手段确保投标员身份的真实性。深圳交易集团已完成新交易系统与社保信息系统对接,依靠市住房建设局共享的查询接口实现投标员身份验证功能。
(四)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住房建设局修改完善后形成《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已于2024年1月15日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对存在应回避未回避问题的评标专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暂停1年评标资格的处理。交易集团完善专家管理系统,增加评标专家社保信息的自动核验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力度。4名年龄超65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被调整出库,2336名参加工作时间信息失真或为空值的专家、6340名职称信息为空值的专家相关信息除个别多次联系不配合信息补录的专家外其余均已完成补正,731名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对系统登记的工作地址等基础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圳交易集团已对相关公告信息进行梳理、归集,对平台公告推送接口进行优化调整;通过考核指标充分强调公益性业务的重要性,从业务收入到业务质量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已商市住建局、政数局明确资产权属。
深圳市审计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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