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梳理、清理了本单位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法规方面。《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正在修改,截至目前已形成议案报请市人大审议;为保证法规适用衔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待《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后报请处理。
二、规章方面。《深圳经济特区内部审计办法》暂无需要清理的内容,予以保留。
三、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局暂无需要清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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