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审机构:
为总结表彰2020至2022年我市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新风貌,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联合开展我市内部审计机构推选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时间范围:2020至2022年。
表彰活动面向深圳市各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本通知特别说明不能参评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单位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手册。
2.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独立性强,人员配备合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数字化转型、科技强审等方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内部审计质量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近三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审计机关、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认真组织本单位内审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审计理论研讨并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业务交流等。
8.所在单位或下级单位,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
(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中能够发现、揭示重大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及线索。
3.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和完成协会安排任务,为协会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6.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不少于2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审计局、内审协会成立“双先”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担任,副主任由内审协会会长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内审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综合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和申报阶段
各内审机构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相关书面申报材料报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件至sznsxh@szaudit.cn)。相关材料包括:
1.本单位(或本系统)2020-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一式2份,字数不限);
2.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3份);
3.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一式2份)。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审核阶段
2023年7月中旬,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汇总、收集、整理各项申报材料,完成初审工作,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初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公示阶段
2023年7月下旬,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将对推荐到广东省的“双先”名单在深圳市审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通报阶段
2023年12月,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对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推荐、遴选和申报的单位要以“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翔实情况。负责遴选和申报工作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遴选和申报,不能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审核,真正将本系统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遴选出来,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拟推荐、申报“双先”的候选对象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后再确定候选名单,在所在单位公示后进行推荐或申报。
(三)本次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有行政级别的单位、副厅(司局)级(或相当于)及以上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参评,处级干部申报先进工作者应从严掌握。
(四)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的内设审计机构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评选,公务员身份的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分配给党政机关的名额只能用于所属非党政机关的单位内设的内部审计机构、非公务员的内部审计人员。
(五)中央单位在地方的下属单位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由中央单位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由市直单位进行推荐。
(六)任何单位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分别申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已申报为先进集体的,不得从该集体中遴选先进工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不得以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六、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玉姣、李晓莹
电话:0755-88631592、8863159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建安山海中心1楼102
电子邮箱:sznsxh@szaudit.cn
附件:1.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
2.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深圳市审计局 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