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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率先推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14 15:12:50 视力保护色: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沈勇)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审计局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率先公布实施。《办法》将规范市审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销毁等数据处理环节中的相关行为,遏制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非法收集、滥用、泄漏等问题,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大数据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机关获取的各类数据越来越多,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制定了本办法,以保障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办法》的适应目标对象包括深圳市审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审计过程接触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岗位人员,保护的是审计机关所获取的所有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

  据悉,《办法》共十二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阐述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管理办法的背景、意义和适用的范围,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确定了主要负责单位和工作职责。第三章至第九章,分别明确了“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的分类分级、数据收集的目的和方式、数据传输的手段和保密方式、存储数据的方式和保护措施、处理数据的权限以及涉及个人数据的公开方式和销毁方式,第十章“数据安全”对数据的安全建立应急制度,第十一章“自查与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人和自查整改工作,第十二章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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