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田区审计局针对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管理体制、政策目标和投资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落细整改工作,促进引导基金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平稳安全运行。
一是推动引导基金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督促财政部门和引导基金委托管理企业及时制定、修订或废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绩效考核评价等5项管理制度,签订引导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范围、明晰权责义务,从体制机制层面健全完善引导基金管理。
二是推动加强子基金设立的考察评估和投资项目审核把关。推动引导基金委托管理企业加强子基金设立的考察评估和管理机构的筛选,明确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做实做细前期调研和尽职调查等前置审查工作,并对子基金拟投资项目从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限额等方面严格进行合规性审查把关,提高子基金拟投资落地项目质量,防范化解投资风险。
三是推动加强引导基金和子基金的运行监管。推动引导基金委托管理企业多渠道跟踪子基金投资项目进展,及时掌握、研判相关情况,督促子基金管理机构按协议约定返投588万元,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盐田区审计局 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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