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岗区审计局关注教育集团化办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了集团化办学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教师流动政策落实不到位、采购统筹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为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局积极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相关教育集团落实整改,推动集团化办学模式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动健全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机制。促进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发《龙岗区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管理规定》,相关教育集团修订集团管理章程、教师交流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理顺集团化办学模式。二是推动开展全区教育集团集中整治。对照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区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区7个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抓好同类问题整改,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成效。三是助力学校规范采购节约成本。推动教育集团以教学平台设备等采购项目为试点,积极探索集团集中采购,逐步形成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5大类货物年度供应商招标采购模式,5所成员学校实际采购价格较预算价格平均下浮10.17%,最高下浮率高达55%,节约财政资金约140万元。
(龙岗区审计局 谢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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