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登录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 繁体 个性化定制 收藏本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计信息 > 各区动态

宝安区审计局修订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宝安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12 18:17:22 视力保护色:

  近日,宝安区审计局修订《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运行。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计划报批和调整环节,突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办法》要求审计项目计划应经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报告上一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如有调整也应履行原审批程序并报告。二是优化审计项目计划库,实施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计划库须涵盖以往提出但未纳入当年计划的审计项目、区领导要求审计部门重点关注的事项、各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在本次审计实施范围但需在今后立项审计的待查疑点或行业性问题等内容,促进高质量审计全覆盖,确保审计与区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竞争性优选立项机制,创新开展审计项目计划立项展讲会。《办法》对立项展讲内容进行了细化说明,包括立项背景、被审计领域、对象情况及审计目标、范围、重点,项目预期实现的目标和成果等方面,对审计项目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各评委对展讲项目进行评议,择优纳入年度计划,进一步推动科学精准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保以高质量审计项目计划引领高质量审计监督。

(宝安区审计局 黄静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