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审计工作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审计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性、及时性和建设性进一步增强,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一年来,全市共审计和调查2459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41亿元,审计后挽回或避免损失12.71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 237万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37.96亿元,审计提出建议1878条并被采纳1591条,提交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565篇并被批示或采用477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和审计报告877份。宝安区审计局实施的30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2008年度运营及管理情况绩效审计调查项目被评为审计署2009年度全国地方表彰审计项目第一名。
(一)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促进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按照审计署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统一部署,市、区审计局在审计范围的完整性、审计内容和目标的全面性等方面逐步树立财政审计“一盘棋”的观念,推动审计人员的思路和观念实现从合规、合法到合规、效益的转变,审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审计中,除例行审计外,对会展业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提出了加强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努力促进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山区审计局实行“一体化”审计,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审多用”、“一果多用”。福田区审计局开展财政财务综合审计,在税收征管审计中把现行的纳税人主动登记申报房产税的征管模式改为以楼宇为征收核查对象、以大楼总面积为征收基础的征管模式,得到地税部门的认可和采纳。
一年来,我市审计机关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作用。市审计局组织各区审计局对2009年底以前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初步摸清了市区两级综合可用财力状况,分析了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今年全面开展政府债务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及时完成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其中对平湖“绿的”司机罢驶事件及时组织进行审计调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得到市维稳领导小组的高度赞赏。宝安区审计局抓好对政策扶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加强对专项资金、民生项目的审计,审计结果得到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高度重视。光明新区审计局对该区自来水公司审计时发现存在涉嫌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深化政府绩效审计,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市审计机关积极拓展绩效审计内容,着力发挥绩效审计在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市审计局2010年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音乐厅深圳大剧院运营、财政用于巴士集团节能减排资金、城市垃圾处理费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地质灾害防治8个项目组织实施了绩效审计,涉及产业扶持、公共资金、建设项目、宏观管理等领域,审计报告已全部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扩大内容范围,将全年有绩效审计内容的审计项目情况纳入工作报告,同时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从宏观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政府绩效的意见以及深化绩效审计的新思路,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罗湖区审计局完成了教育附加费使用管理等4个绩效审计项目,评估检验政府投资效益、惠民措施成效。盐田区审计局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开展了绩效审计,为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行政效能。
(三)开展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专业局全年安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74个,完成了包括福龙路、深圳文化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对大运场馆建设、轨道交通二期、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一批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送审金额389.92亿元,审定金额365.27亿元,核减金额23.65亿元,共出具1104份审计报告,其中跟踪审计出具《现场跟踪审计工作联系单》102份, 发出《跟踪审计建议函》32份,提出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180余条,得到建设单位的积极回应和采纳;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审计信息向政府提出改进建议,三篇信息获得了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市审计局华星光电项目审计组积极为重点项目服务,形成了阶段性审计调查报告提交市政府,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宝安区审计局坚持以促进“特区一体化”城市建设为着力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完成送审资金19.6亿元,审计核减2 371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36条,查处了三家建设单位以非正式发票支付工程款7 034万元。龙岗区审计局推动以大运会工程为核心的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了龙翔大道改扩建、深惠路沿线综合整治等357个大运配套工程预算审计,对地铁3号线、厦深铁路、市精细化工园区坝光社区整体搬迁等48个市、区重大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涉及拆迁面积706万平方米,拆迁补偿金额205亿元,规范了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光明新区审计局对新区土地储备、市容环境整体提升等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审计,撰写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材料,受到了区领导的好评。
(四)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提升审计结果利用水平。全市共审计领导干部86名,其中党政领导59名,企事业单位领导27名,审计查出违规金额0.8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1.48亿元,被审计单位有3名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审计局按时完成了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换届审计工作,积极开展市直各单位、市属企业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调查,配合市组织部门完成了2009年至2010年10月审计的51个项目50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盐田区审计局克服人员少、项目多,被审计对象任期长、离任久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市审计局授权的8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了5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有效运用。龙岗区审计局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26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0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邀请专家对区管单位一把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培训,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理财的意识。
(五)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援疆审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审计局继续做好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的跟踪审计,同时开展了深圳市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市审计局共派出11批次审计组赴甘肃陇南灾区开展现场跟踪审计,完成了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直接援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按时报告审计结果,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为我市今后更好地开展援建工作提供参考。市、区审计机关密切配合,完成了对我市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募集、拨付和管理的跟踪审计。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专业局抽调审计骨干组成援疆建设项目审计组及时跟进援疆建设项目审计。
(六)加大整改和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和跟踪,并把它作为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的十大事项之一。 针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整改情况已于2010年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获得了委员们和社会公众的好评。宝安区审计局注重发现和总结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以审计综合报告、审计问题专报、审计工作信息等形式上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获区主要领导的多次批示。罗湖区审计局把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形式,2010年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全部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采纳落实,整改成效明显。福田区审计局针对上一年度13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2010年通过审计整改追回财政资金909万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9项,完善制度规定8条,努力遏制屡审屡犯现象。
2010年审计机关继续大力推进审计“阳光工程”,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实现有机结合。全年共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877份,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市审计局重点抓好审计办事大厅的服务工作和参与“民心桥”节目,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办事大厅作为市审计局的服务窗口,全年共接待来访人数3500人次,电话咨询3100人次,发出审计报告1090份,接收审计资料1363份,保障并扩大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营造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互动的良好氛围。
(七)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成效。一是积极转变理念,凝聚队伍人心。市审计局新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强调树立大局观念、战略眼光、创新思维和服务意识,开展了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了审计工作务虚会,积极谋划未来,问计于民,问计于贤,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果,得到了前来调研的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注重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审计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市审计局按照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完善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正式启动审理工作,对年度绩效审计项目试行了审理,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为2011年全面推行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做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宣传工作,在《深圳特区报》上先后刊登全文并详尽解读。此外,促进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内部审计办法》。南山区审计局制定了《南山区党政机关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绩效审计管理办法。坪山新区审计局成立后及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审计组管理暂行规定》、《审计复核工作暂行规定》等10多项制度,基本涵盖了审计工作的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保障了审计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审计系统层级监督与业务联系,市审计局首次自行组织对市、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系统提出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建议与意见,为促进系统内的交流沟通、加强业务指导奠定了基础。四是改进审计技术方法,提升审计能力。市审计局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利用计算机对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整理,在税收征管审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等项目中实现了计算机审计的新突破,全年总结6篇AO应用实例和8篇计算机审计方法上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南山区审计局报送的《各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度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案例与分析AO应用实例》成功入选广东省2010年度审计机关AO应用实例展示会。罗湖区审计局综合运用政府行政监察审计子系统和OA、AO审计管理系统,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圆满完成特约审计监督员换届工作。2010年12月,市审计局召开第五届特约审计监督员聘任大会,向12名特约审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六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审计队伍。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保持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市审计局机关党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组建了合唱团并获得多个奖项,坚持定期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培训讲座,有效提高审计干部的艺术修养、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审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与突破,展现出新的亮点与特色,这是市、区审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努力奋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审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审计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与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仍较突出,审计机关内部的沟通协调意识与审计队伍的整体合力有待强化,科学审计理念、现代审计技术的实践和推广存在不足,审计整改与审计成果综合运用存在薄弱环节,审计业务管理与规范化等基础建设需要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进入发展新时期的第一个五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为复杂。一是国际经济格局深度调整,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曲折,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仍然较多,贸易保护主义普遍抬头,外需趋紧态势还将持续,对我市外向型经济影响较大。二是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趋紧,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了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深圳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需付出更大的努力。三是区域竞争日益加剧,深圳必须以“深圳质量”为新标杆,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市政府强调在创造“深圳质量”过程中,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这一切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既是审计工作应尽之责,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全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切实做到“五要”:一要以战略视野树立大局意识。审计工作要努力适应向综合性工作的转变,在更高的层面介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发挥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建设性作用。二要以战略思维谋划部署审计工作。着眼中长期谋划全市审计工作发展,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工作重点,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做到点线面有机结合。三要以战略部署整合审计资源。要实现资源共享,注重形成市局各处室和直属专业局以及各区审计局的工作合力,加强对基层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四要以战略要求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已经施行,要从推动审计科学发展、完善监督机制的高度,全面梳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计管理。五要以战略眼光提高审计工作整体水平。以先进地区为坐标,认真查找影响全市审计工作水平的短板,扬长补短,切实提高整体水平,当好全国审计系统的排头兵。
从2010年8月以来,市审计局启动了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二五”期间深圳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圳质量”引领审计发展,以审计创新为发展动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层面处理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工作要努力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把促进创造“深圳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二是审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高度。三是审计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审计能力与水平。
“十二五”期间深圳审计工作要不断深化真实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增强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重点完成好以下八项任务:一是加强对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和目标实现。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三是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结果利用水平,推进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五是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六是充分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全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七是加大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廉洁城市建设。八是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的力度,推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
三、履行职责,增强服务,切实做好2011年审计工作
2011年是步入“十二五”发展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创造“深圳质量”、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重要一年。按照新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市审计局201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报请市政府批准,各区审计局年初也分别提出了工作设想。我们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服务“深圳质量”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审计,优质高效完成好年度审计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宏观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审计监督和跟踪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中央到地方,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我们要主动跟进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服务职能。一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府性债务审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指示,国务院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署进行了全国总动员。通过对全国各地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摸清规模和结构,反映问题和成因,分析风险和责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审计署领导重点强调,要举全国审计之力,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全力保障。这是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既为中央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也为市政府加强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情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开展审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一工作任务。二是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通过内部整合、上下联动,建立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收入征管审计为基础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围绕创造“深圳质量”,检查我市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财政支出、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投向,客观评价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揭示存在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改进财政管理的建议,促进提升经济、社会、文化、城市和生态发展质量。三是认真完成好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随着审计工作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的作用日益强化,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越来越多。市审计局今年要重点抓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情况及其有关内控制度的审计调查,促进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各区审计局要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安排好2011年审计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绩效审计工作,努力实现绩效审计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有机结合。一是适度集中审计力量,逐步推行分行业、分领域、分专题的深度绩效审计。2011年,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市审计局大力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以及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重点选择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社会建设的教育卫生扶贫、环境水务两大类资金和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市容环境提升工程、排(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河流治理等8个项目。各区审计局也要有重点地选择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发挥绩效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二是双向延伸绩效审计,既要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的力度,推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也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绩效审计向深入查处问题延伸、向管理审计延伸。三是紧紧依靠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与支持,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审计机关的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绩效审计操作,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绩效审计立法,争取《深圳经济特区绩效审计条例》早日审议通过。
(三)坚持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跟踪审计,监督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速提效服务。一是重点对大运会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地铁工程、华星光电等重大项目和“特区一体化”项目及时介入审计和跟踪服务,关注政府投资的分配依据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土地环保和投资效益,发现和纠正重大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和发挥效益。今年是“大运年”,市政府把全力办好大运盛会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要着力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大运会场馆建设和大运会运营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规范资金运作和建设管理,为办好大运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建设单位办理决算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建设资金闲置、沉淀,保障政府投资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研究深化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措施,大力转变审计监督方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法定审计职能范围,促进设置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底)审计限额标准,集中力量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做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四)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随着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称《规定》)的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改进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和审计整改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探索推行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和机制。二是按期完成好组织部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配合做好区级政府换届工作;积极推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方式,依法确定审计内容和开展审计评价,严禁超越职责和权限进行审计和评价,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市区两级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开展。
(五)强化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党和政府、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寄予厚望,要把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一是编制好审计工作发展五年规划。通过编制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保全市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今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国审计工作“十二五”期间的工作规划,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我市“十二五”规划建议草案,我们要结合深圳审计工作的实际,细化要求,落实措施,编制好深圳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二是强化审计质量管理,控制审计风险,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的要求相吻合,取得更好的审计效果和效率。市审计局要按照新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落实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理制度;各区审计局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审理机构和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着手构建我市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市、区两级逐步建立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制度、审计业务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创优激励机制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服务系统。三是强化审计成果利用,改进审计整改工作。要花大力气抓好成果管理,在提高审计成果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审计成果初级产品多、高端产品少,就事论事多、分析挖掘少,反映个性问题多、综合共性情况少的“三多三少”问题,为有关方面提供第一手真实可靠的信息。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完善日常性、覆盖各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整改执行机制,尝试引入审计建议采纳率、处理处罚与自行纠正事项整改率的“双率考核”机制,促进审计执行力与公信力的提高,逐步减少屡审屡犯的现象,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四是强化审计机关的联系机制,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社团组织的指导。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市审计局领导分片联系区级审计机关制度,深入联系单位走访调研,注意发现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尽力在机构设置、资源整合、业务创新等方面帮助排忧解难。要树立精品意识,逐步建立市、区审计机关协作联动的优秀审计项目培育机制。要整合全市审计机关业务资源,从深化绩效审计、完善整改机制入手,市、区合力破解审计瓶颈、提升审计层次。完成市审计学会和市内审协会的换届工作,注重发挥审计社团组织的作用。五是夯实根基,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专业化审计队伍。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预算和成本管理,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大力倡导学习之风,重视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人文关怀,真诚对待每一位干部,大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牢记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廉政纪律是绝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保障审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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