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审计工作发展五年(2016-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新区)审计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处室:
现将《深圳市审计工作发展五年(2016-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各专题的调研及有关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局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深圳市审计局
2014年7月25日
深圳市审计工作发展五年(2016-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审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对我市审计机关围绕“三化一平台”改革发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提出我市审计工作发展五年(2016-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审计工作发展五年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理念,紧紧围绕我市“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发挥审计作为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深化改革“催化剂”和国家宏观调控工具的作用,为我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审计工作未来五年(2016-2020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编制五年规划,要能够展现深圳审计未来五年的发展前景,指导今后五年的审计工作;要能够提出解决当前深圳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中存在问题、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战略性举措;要能够制定适应现代审计发展趋势、适应深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特区特色的审计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做好与市“十三五”规划的有机衔接,按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专项规划编制建议,争取将审计工作五年规划纳入全市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负责单位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体例,参照我市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内容,深圳市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分15个专题,各专题内容及负责单位如下:
1.财政审计(财政处、行政处、资金处);
2.国有企业(企业处);
3.金融机构审计(金融处);
4.资源环境审计(资源环境处);
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投资专业局);
6.经济责任审计(经责专业局);
7.政府绩效审计(综合处);
8.审计业务管理(审理处、综合处);
9.审计法制建设(审理处);
10.基层审计工作发展与指导(综合处、审理处);
11.审计理论研究(市审计学会);
12.内部审计(市内审协会);
13.审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14.审计队伍建设(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
15.审计文化建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工青妇)。
各区(新区)审计局对照各专题内容报送全面材料。
三、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主要包括前期研究、重大课题调研、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规划起草、规划论证与定稿。
(一)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市审计局希望纳入“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按要求报送市发改委。
2.提出编制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按照专题内容,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并由各有关处室集中开展调研,各区审计局自行组织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开展调研。每个专题调研组及各区局于12月31日前形成专项调研报告。调研安排详见附表。
3.积极争取将审计工作五年规划纳入全市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二)规划起草阶段(2015年2月至6月)。
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五年规划总体思路以及各个专题的基本思路,征求各单位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
2.根据五年规划的基本思路,完成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形成具体内容,与市发改委、上级审计机关等做好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
(三)规划完善、论证审议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初)。主要任务是: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开展咨询论证,审议报送定稿,并印发和公开。
四、规划编制的要求
编制审计工作发展五年规划,要着重把握如下原则: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务实创新、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加强前期研究。前期研究是总体规划思路形成的基础,其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的质量。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风险挑战,要更加注重发展环境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举措,深入研究关系我市审计工作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为规划的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把握当前发展中面临的巨大挑战和难得机遇,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以及重大课题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指导工作的依据。
(三)加强衔接协调。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增强规划的全局性。一是要努力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配套;二是在规划内容上,加强内部分工合作,形成规划在解决影响审计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对重点问题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改革创新。中长期规划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健全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审计工作五年规划编制工作要在规划的功能定位、对象内容、编制方法和实施机制等方面锐意创新,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指导性作用,应与《深圳市审计工作改革创新计划(2013-2015年)》、《深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实现有机衔接,继续推进审计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五)增强民主参与。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衔接制度、论证制度、评估制度等。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规划编制保障与经费预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五年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审计局成立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审计局陈倩雯、何锐军任组长,沈安利、刘菊里、张美秀、赵忠良、张志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区审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发展规划的总撰工作,由张志忠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调研专题联络人组成,详见附表。
(二)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规划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市与区(新区)审计机关之间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效应和规划合力。做好我市审计工作规划与国家、省有关规划的衔接,保持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坚持全市一盘棋,做到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
(三)加强工作保障。适时聘用专业人员参与规划编制,开展重大问题的咨询、评估和论证。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专业人员聘用、专家聘请及调研论证等事项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安排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前期调研费用在行政经费中据实列支。各专题编制单位要遵循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规划工作经费做到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强 “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信息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十三五”规划编制氛围。通过网络、报章杂志等宣传媒体和举办咨询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宣传深圳审计工作发展成就,广泛听取改革发展和
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活动和规划成果成为推进审计工作再迈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局内分送:存(2)
深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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