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登录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 繁体 个性化定制 收藏本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其他机构 > 审计学会 > 审计科研

捍卫国有资产 力擒漏网硕鼠

信息来源:《特区审计》2016年第2期 信息提供日期:2016-10-28 15:01:00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查处贱卖数亿元国有资产案纪实

  许志容 何素珍

  案例背景

  2008年,是龙岗区街道所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街属企业)改制的最后期限。各街道企业改制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街属企业今后再也不姓“公”了。2008年至2011年,正是中国土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攀升时期。就在这个时候,某些掌握着国有资产支配权的人却在觊觎国有资产这块肥肉,以饱私欲。

  2011年3月原任坪地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张某向组织提出提前退休,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任期为2006年9月至2011年3月,前后跨度长达6年,期间最重大的改革措施就是街属企业改制。据了解,对这项改革工作,坪地一直处于不想推也推不动的境地,直到改制最后期限2008年12月31日前一个月,坪地才成立街属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张某任组长,纳入改制范围的企业有深圳市陶基实业有限公司和坪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基公司和股份公司)等。依审计人员经验判断,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完成资产清查、登记、评估、确权、移交、转让等大量繁杂的工作,难度相当大,但坪地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处理这些工作,出现漏洞和留下隐患自是不必言说的。所以,审计组毫无疑问地将涉及企业改制的相关经济业务作为本次审计的重中之重。

  寻得蛛丝 初现端倪

  企业改制这么重要的事情必然要经过集体决策,审计人员第一时间要求提供会议记录,包括改制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和街道班子会议记录。由于时间跨度太长,会议记录材料太多,审计人员为争取时间,采用倒查法,希望能从最近的会议记录中发现蛛丝马迹,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查阅2011年第一个月的会议记录时便有所发现。

  2011年1月10日的街道班子会议决议同意坪地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坪地投资公司)支付给深圳市盈升地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693万元以解决原街属企业陶基公司与盈升公司的诉讼案赔款。诉讼案赔款?这分明是陶基公司改制时的或有负债,为什么改制后由街道办来支付?难道改制文件有此规定?带着这些问题查阅了改制文件,发现在文件里根本未对或有事项进行约定,那么,该赔偿款完全由街道办支付是没有道理的。审计人员据此推测,陶基公司改制在债权债务上都没有理顺,可见,当时的改制工作应该是比较混乱的。

  秉着审计的谨慎性原则和职业的敏感,审计人员调出陶基公司所有改制资料,将资产一一核对,发现金水桥工业区(白石塘)厂房、宿舍(六栋,面积11497.12平方米,账面原值1018.66万元)在改制文件里没有指定产权归属,既没有纳入改制资产范围,又没有列入剥离资产范围,不知去向?!审计人员感觉蹊跷,后来在评估报告的说明部分找到了缘由。原来陶基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以上述资产为抵押向深圳市胜冠投资发展公司(简称胜冠公司)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半月,后因陶基公司未能如期还款被胜冠公司告上法庭,同年12月17日法院强制执行将涉案资产抵给胜冠公司。了解了事情经过,审计人员深感震惊,2008年12月就是改制大限,陶基公司竟然在改制前夕处置如此大宗资产!手法看似合法,但审计人员心里隐隐感到这是一桩有意而为之的“买卖”。

  借债千万 疑点重重

  审计组将此疑点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审计组继续调查,将问题彻底查深查透。陶基公司和股分公司的改制资料显示,大量优质资产剥离出来未参与改制,按改制要求,坪地街道保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剥离资产。审计人员很自然地把目光转移到投资管理公司身上,在这里,审计人员发现了一个更加重大的疑点:该公司于2010年1月2011年3月期间大量对外举债,数额惊人,竟高达六千多万元!并且旧债未还又添新债。当询问会计人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借款时,他一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为了查清问题,审计人员要求会计提供所有借款合同,经详细研究合同细节,抽丝剥茧,从中发现了更多疑点:第一,抵押的资产均为街属企业改制剥离下来的优质资产;第二,借款人均为私人或私企;第三,均为3至9个月的短期借款;第四,部分合同连借款利息或还款日期都没有约定;第五,抵押日期大部分在街属企业改制前后。

  为什么坪地投资管理公司会一次又一次地拿自己的优质资产借债呢?在财务上是否出现了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为什么不向银行借款,而要从民间借贷?为什么合同订立如此不规范?如此大额的借款,有无按程序报批?带着各种疑问,审计人员顺藤摸瓜,一笔一笔核对银行对账单,发现这些借款到账后大部分都上缴到街道财政办了。为什么街道要借那么多钱?借的钱还清了吗?最终这些抵押资产去向如何?审计人员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多了。

  又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和进一步追问,原本拒不提供资料的会计人员终于拿出了法院判决书和其他资产转让合同,所有已到期资产均因借款逾期不还而被借款人或借款单位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以资产抵债了事。审计人员惊奇地发现,这不是跟陶基公司处置金水桥工业区的厂房宿舍的手法同出一辙吗?

  事情脉络基本清晰,审计人员将所有合同中涉及的资产一一罗列出来,分析其建造年份、面积、地理位置、产权情况、账面价值、转让均价、转让日期等,结果显示,投资管理公司变卖资产规模之大,价格之低,令人触目惊心。

  行贿被拒 马脚毕现

  按照规定,国有资产处置需进行评估并报经区国资委审批,那么,这些资产是否履行了有关手续呢?审计组觉得涉案金额巨大,情况严重,事不宜迟,查个水落石出。当时正值五一劳动节假期,审计人员主动放弃休假,立即奔赴坪地街道,电话联络坪地投资公司人员紧急加班,他们这时才不情愿地提供了部分抵押资产的评估报告和其他资料。询问投资公司相关人员,均表示上述借款均为公司总经理朱某一手操办,具体情况他们并不了解。而朱某其时刚从投资公司离职,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于是与他另约时间询问。

  经询问朱某,审计人员了解到,坪地投资管理公司对外借款的用途主要是购买和装修合威大厦(街道第二办事处办公楼)、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当问及这些借款是否书面报告街道办或上街道班子会议时,朱某表示有口头请示街道主要领导,是否上过街道班子会则不清楚。

  谈话过后不久,审计人员接到朱某电话,他说准备了一些礼物,请审计人员笑纳。审计人员婉言谢绝,但这通电话更让审计人员肯定了坪地投资公司抵债资产存在违法犯罪问题,必须趁热打铁,釜底抽薪,追查到底。

  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被抵债,按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应该知情,于是审计人员向街道党工委办索取所有相关的会议纪录,以及找有关领导了解情况。除2010年有一次街道班子会记录曾提及处置资产“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如果要转让,转让价不能低于评估价”之外,审计人员无任何发现。倒是审计人员在找部分班子成员了解情况时,得知有次班子会讨论出售某处资产时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还有一次班子会准备结束,突然有领导搞临时动议提出处置资产的议题,由于大家急于散会,均未发现意见议题就过了。为慎重起见,审计人员详细检查了街道办公章的使用记录,发现大部分借款合同凭张某的批示盖章,个别由投资公司的分管领导覃某电话指示盖章,经办人均为朱某。

  至此,整个事件基本水落石出。坪地街属企业利用改制之机,多次采用相同手法利用国有资产抵押借款并以期满未还为由用资产抵债,严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事实已彻底暴露,而这些违规行为均与某些人有重大关联。

  证据确凿 移送纪委

  审计组将审计情况向局领导班子作了详细汇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审理部门反复讨论,最终决定将案件移送纪检部门,同时,要求审计组继续做好抵债资产的追查,一是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函证涉案资产的权属情况,确定产权是否变更;二是要求坪地街道将未转移的资产停止办理转移手续,对已移交的资产紧急要求产权登记中心暂停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三是要求坪地街道办暂停办理投资公司总经理朱某的离职手续。

  2012年3月29日,龙岗区审计局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查处。随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将其列为“三打两建”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工作并聘请了评估公司对涉案资产进行重新评估。于是审计人员顶着酷暑,又马不停蹄地带领评估公司人员跑遍了每一处涉案资产现场进行测量,估算其市值。最终评估结果出来,涉及资产市场价值竟高达数亿元!而处置价格仅为1.29亿元。这巨大的价格差距正是诱发犯罪的主因。

  与此同时,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也迅速出台了相关补救措施,严查街属企业资产情况,亡羊补牢,避免重蹈覆辙。

  案件最终查明,2007年至2011年4月间,张某身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利用职权之便,指使他人通过抵押借款、低估资产价值的手段,将街属企业资产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违规处置,导致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并在退休前后多次收受贿赂,而他的结局也是不言而喻的。

  深入分析 究其原因

  回顾案件的发生经过,该案不但使一位本可颐养天年的正处级干部锒铛入狱,也使审计人员陷入沉思。坪地出现如此重大的案件,当然与涉案人员大权独揽、罔顾法纪、利欲熏心有极大关系,但从审计人员所了解的情况看,以下这些无疑也是推动案件发生的有力推手。

  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要求最基本的“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可从坪地看到的情况却是对这一原则的无视和践踏。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在这里形同虚设,会议记录制度流于形式,重大事项要么上会讨论,讨论中有反对意见可以不采纳不记录,要么不经讨论就由一把手说了算,搞“一言堂”。

  任何单位内部之所以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可以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找到原因,坪地这个案件也不例外。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就发现坪地街道内部管理相当混乱,有些领域像街属企业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坪地街道内部审批规定:街道重大开支报书记或主任审批即可支出。这是个致命的漏洞,只要党政一把手任一方同意就可以成事,投资管理公司正是钻了这个空子,避开街道办事处主任而直接向党工委书记汇报审批,差点成就了某些人处心积虑的资产大转移。

  同样,所有违法违纪行为之所以可以得逞,外部监管的无力也是必究原因之一。坪地街道用款无度,无视预算约束,预算外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企业改制,大量资产被违规处置,也未见相关部门介入。正是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监管不到位,有些人才如此胆大,狮子大开口,欲吞街属企业的最后家底。

  反思这个案例教训,如何防止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独揽大权,如何实现权力制衡,固筑权力牢笼,使权力得以正确行使,使腐败不能滋生,在这条道路上,国家审计还任重道远。

  (本文刊载于《特区审计》2016年第2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