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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日期:2023-12-18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圳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领导干部深入领会其中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领导班子带头抓好常态化理论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集中学习38次。主题教育期间,局党组读书班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等7个专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认真落实“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中层干部作交流发言18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讲促学,带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庆祝建党102周年为契机讲授专题党课,带领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坚持依法审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审计的依据、程序和标准都是法定的,这就要求审计机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做到依法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紧扣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审计发现的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紧扣制约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把开展调查研究同研究型审计相结合,运用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审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与时代新题,提出解决思路和举措。2023年,全局确定开展13个调研专题和34项调研课题,共调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82家,召开座谈会29次,调研联系服务的重点企业15家,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154条。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全局34项调研课题全部结题,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74项,已转化运用65项。

  (三)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局党组围绕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深入落实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服务保障深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取得更大成效。2023年1—11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06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422.90亿元,出具审计报告等288份,提交审计信息等185篇,提出审计建议819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9项,移送处理事项73件。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9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200.79亿元,出具审计报告等75篇,提交审计信息等42篇,提出审计建议186条,移送处理事项49件。

  (四)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是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为确保将审计改革的最新成果反映在《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之中,局党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进行逐条研究审议,认真吸收听取上级审计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积极推动司法审查和市政府审议进程。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并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形成议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一审程序,并将于近期启动二审程序。

  (五)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一是紧盯审计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时刻提醒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我局于今年设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制定出台《深圳市审计局审计现场保密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修订完善审计监督审计文书和审计文本,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推动审计监督规范有序开展。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2023年,3个新制定出台的重要文件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积极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进一步防范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四是依法依程序公开审计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审计结果报告,提高审计公开透明度,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持续深入开展学法普法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学法普法讲座和培训,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通过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普法守法责任。二是持续开展线上考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法治教育网、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对局内部新制定出台的制度开展专题学习讲座,提高审计人员遵规守纪、学法用法能力和意识。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促进整改以及各类审计专题讲座等契机,向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等普法宣传。四是利用“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社区志愿活动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介绍和普及法治知识,进一步营造全民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七)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督促审计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用权,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及时揭露和查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审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局党组议事范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聚焦制度建设、普法教育等重点领域,及时研究工作措施,为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多次会议带领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带头开展学法工作宣讲,部署普法责任落实工作。亲自主持开展与审计实务高度融合的应用型审计课题研究,《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分别在《审计观察》《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等专业杂志报刊登载,为审计依法行政贡献智慧力量。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及2023年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2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该两项问题,已经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并持续改进。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高素质执法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审计全覆盖、境外审计、大数据审计、“巡审结合”等方面对审计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上级交办任务的增加以及执法规范化要求的提升,审计力量不足尤其是法律专业类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二是个别审计干部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熟练掌握政策工具的能力还存在不足,依法审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开展深圳审计工作,牢记“国之大者”,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审计工作中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措施、重大经济风险的审计力度,做实研究型审计。将优秀项目培育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按照评优标准对重点培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时跟踪,切实提升成果转化和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审计成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依法审计能力建设,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手段、多样化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尊法守法的意识。夯实专业能力,着力培养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本领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培养职业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锻造培养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审计现场纪律检查,全面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审计执法队伍,为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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