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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深圳市审计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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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审计局日期:2025-09-25
市委金融办:
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深圳市创投行业目前存在问题的建议》(第20250823号),我局为汇办单位。现根据我局职能,提出汇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法依规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一是立足审计监督职责,助力政府引导基金规范运行。市审计局结合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将政府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贯穿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类型的审计项目中,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决策部署,关注引导基金运行、管理情况,核查基金设立合规性、运行规范性、资金效益性等内容,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方面科学谨慎地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建立涵盖审计计划、项目实施、复核审理、移送整改的审计全流程质量控制机制,依法规范审计行为,推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合规、评价审慎客观、定性依法依规、整改精准闭环、建议切实可行。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围绕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出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各阶段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坚持用发展的、全面的、客观的眼光揭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厘清责任。另一方面,充分保障被审计单位对问题解释和申诉的权利,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和判断,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审计监督与激励担当的有机统一。
在收到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后,市审计局第一时间将建议转换为实际工作举措,组织实施“深圳市国有金融企业2024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出资人”的职能定位,聚焦基金顶层运作机制的合规性、管理模式的高效性及政策目标落实的精准性等宏观层面,着力厘清制约基金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管理机制系统性优化。针对子基金及底层项目,市审计局充分尊重创投行业“高风险、高收益、高容忍”的客观规律,未以审计监督行为干预市场化运作流程,积极鼓励“敢投敢退”干事氛围。通过本次审计强化引导基金自身治理能力建设,助力其更好发挥政策杠杆作用,为子基金及底层项目营造鼓励创新、包容试错、着眼长远的发展环境,促进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谋划好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引导基金运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同时积极配合市有关主管部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领域的“尽职免责”工作细则,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市场配置资源的“补位”作用,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和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深圳市审计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