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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宝安区审计局日期:2023-12-21

——2023年9月在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宝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422133”工作主框架,立足宝安发展实际,深入思考、科学谋划,看好财政“钱袋子”,当好经济安全“卫士”,不断增强审计促进治理的履职效能,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道、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422133”工作主框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破解收支平衡矛盾。一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压减各预算部门非刚性支出约50亿元。二是全年争取专项债券73.2亿元和上级补助收入158.9亿元,通过政府经营性物业有偿转让完成盘活资产收入20亿元,全面挖掘增收。三是建立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协同税务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定期研讨,落实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研判年度财税收入。

  ——保障重点领域需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投入科学技术领域支出21.74亿元,较上年增长138.03%,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推动宝安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力投入,2022年教育、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33.81亿元,较上年增长3.92%,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三是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支出疫情防控相关经费26.82亿元,及时出台“惠企15条”若干措施,围绕减免租金、融资贷款、企业服务等问题精准施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助推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制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指导性目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深化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科学统筹和规范管理,持续构筑我区网络及信息化领域的安全屏障。三是拓展事前绩效评价,选取16个新增项目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价;对7个区级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压减2023年预算4,819.60万元。

  ——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落实人大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较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和审计建议。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按要求于2023年5月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审计发现的51个问题中,47个已整改完毕,4个因涉及工作推进周期较长等原因正在进行整改。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2.91亿元,促进修订完善制度59项。

  一、区级全口径预算、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保障疫情防控和重点领域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持预算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22年宝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0.6亿元,总支出528.2亿元,结转结余2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1.7亿元,总支出255.8亿元,结转结余2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亿元,总支出2.1亿元,结转结余0.3亿元。

2022年区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一览表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

决算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报表

完成率

收入总量

455.7

550.6

120.83%

168.1

281.7

167.58%

2

2.4

120.00%

支出总量

455.7

1528.2

115.91%

168.1

255.8

152.17%

2

2.1

105.00%

结转结余

0

22.4

-

0

25.9

-

0

0.3

-

备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3亿元,上解支出28.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九大类民生支出333.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70.08%,其中占比前三位分别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区直单位个别经费自筹下属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及决算,单位收支、资产及银行账户长期未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并未按规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影响部门预算、决算数据完整性。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将该单位纳入预算管理。

  2.罚没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未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有10个单位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或未明确罚没收入执收管理流程。二是罚没收入追缴力度不足,涉及金额244.40万元。截至2023年2月,378项应收未收罚没收入在行政复议期满后3个月内未及时提交至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涉及金额共计46.67万元;3个单位共78笔行政处罚在提交至法院强制执行超6个月后,未进行后续跟踪。三是罚没收入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延期、免收罚没收入事项未履行内部行政决策程序。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修订内部制度,规范罚没收入收缴流程,截至2023年9月26日已收回87.79万元。

  3.欠薪应急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追回垫付工资款281.65万元未及时上缴。未按规定向区政府作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年度支出和追缴情况专题报告,也未按规定联合区财政局开展检查。截至2023年3月,2家单位共收回2022年垫付资金共计281.65万元,未冲减垫付资金或上缴财政。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2家单位已将281.65万元上缴财政。

  4.个别支出未按规定列支影响决算准确性,涉及金额60.02万元。一是个别单位对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5万元未列入指定科目支出,影响决算数据准确性。二是个别单位基本账户收到上级下拨补助35.56万元,支出35.02万元直接冲减账面余额,未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关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临时用地被违规转租,涉及金额129.64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资金129.64万元。

  2.7个产业提容项目用地审批进度慢,项目落地时间长。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从审计情况看,区属国企有效执行企业年度预算,资产经营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个别区属国企未完成企业成立目标,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形成亏损。同时,截至2023年4月,该公司未落实减资工作要求。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收回应减少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利用大数据手段对我区57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426个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抽查了7家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程序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36.24万元。个别单位未及时上报信息,少编制中央直达资金预算3.95万元。个别单位常规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偏离度大,实际支出为32.29万元,超合同预算金额0.96万元。

  2.部分单位投资计划调整不及时导致部分项目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303.37万元。6家单位共8个预算项目因对年度工作预估不足,且未及时调整预算,导致执行率低。

  3.违规使用非编车辆。抽查发现3家单位违规使用非编车辆共39台。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处置相关车辆。

  (二)政府采购方面

  1.个别单位与被禁采单位续签政府采购合同。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开展内部调查,作出相应处理。

  2.政府采购代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自行采购存在滥用代理现象。一是部分单位未在内部采购制度中明确代理备选库选择程序;部分自行采购事项未严格执行内部采购规定,而通过代理招标采购。二是自行采购存在滥用采购代理现象。三是8家单位共12项自行采购代理招标违规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评审因素或与项目履约无关因素;14项采购代理程序选择性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执行,但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项目公示为同一平台,存在引发投标人质疑和投诉风险。

  (三)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部分单位购置资产未入账,后续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购置153台设备未入账,涉及金额87.59万元,也未掌握已发放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二是个别单位购置302台电脑未入账,涉及金额240.37万元。流调结束后仍有33台电脑和188台手机闲置于仓库未及时盘活。三是个别单位部分移动采样屋未入账,涉及金额6.95万元,后续调配使用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审计指出问题后,302台笔记本电脑补记入账,盘活闲置资产。

  三、重大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全面关注文体产业发展、2021年至2022年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与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未有效推动政策落实,对旅游企业培育作用不明显。个别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区内旅游企业评级创优,未制定相应计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地。

  2.政策制定缺乏统筹性,导致同一项目享受两次补贴区研发补贴政策缺乏统筹,如2020至2022年,2家单位沟通联系不足,导致7家公司享受了两次研发投入资助,涉及金额17.55万元。

  3.资金政策宣传推送工作不到位。部分奖励政策申请门槛低,申报材料和流程简易,但实际受补率却偏低,奖补覆盖率偏低,约为32%。

  ()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未及时制定资金扶持操作规程。个别单位配套操作规程印发时间较晚。

  2.资金到位时间较长,影响政策时效性。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部分资助项目从企业开始申报至补贴实际发放到位时间跨期较长。

  3.审核不导致多付补贴175.38万元。2家单位对部分资助项目申报资料未严格认真审核,多支付补贴175.3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175.38万元。

  ()奖励与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如2020年、2021年部分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差距大。

  2.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不足。区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创新。

  四、民生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2020年至2021年“瓶改管”、2021年至2022年社区“民生微实事”、学前教育建设及管理情况、2021年至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2020至2021年“瓶改管”工程实施情况

  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9月,84个项目中共有23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即移交市燃气集团宝安公司投入使用,占比27.38%。审计指出问题后,涉及的9家单位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手续,后续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先验收后交付使用。

  ()2021至2022年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个别单位制度不完善,采购与验收职责未分离。个别单位相关采购制度不完善,未明确约定采购、审核与验收岗位职责相分离。个别社区服务、货物类项目中,部分项目采购人员与验收人员重合,采购与验收职责未分离。

  ()学前教育建设及管理情况

  1.部分公办幼儿园工程造价疏于管理、审核不严。2019年至2022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实施的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有50.81%的项目存在工程预算、结算及审核金额完全一致情况。抽查发现有10个项目的结算审核由施工单位自行委托完成。2家幼儿园结算审核不严导致工程结算多计费用16.6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超付费用16.61万元。

  2.部分幼儿园师资配备不足。按核定招生人数及实际招生人数,部分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与幼儿比例未达规定要求,专任教师人数不足。

  3.部分幼儿园工程投资金额超200万元未按规定程序立项。2019年至2022年期间实施的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有19个工程投资金额超过200万元(仅合计施工、设计、监理费用)的项目由幼儿园自行立项实施,资金由部门预算列支,未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规定流程审批,涉及金额4,020.18万元。

  ()2021年至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完善,部分决策事项前期论证不科学。一是《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刚性约束不足,未对使用该专项经费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作出限制,未明确经费主管部门在预算资金调剂中的监管职能。二是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和用电保护接地项目补贴方式由全额补贴调整为定额补贴,未经充分调研,未进行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未充分考虑部分相关方的配合意愿。

  2.部分物资设备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3家单位购置的部分泥头车智能监测系统、停车场呼叫设备等设备设施闲置。审计指出问题后,部分闲置设备设施已启用。

  3.部分单位审核不严,超范围列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一是3家单位把关不严,未据实结算,多支付100.93万元。二是超范围列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家单位以购买服务项目为名,补充自身人员力量完成主责主业,涉及金额共计1,557.23万元;2家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工作,涉及金额77.40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12.34万元,个别单位已终止续签相关服务合同;个别单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规范经费使用。

  4.个别安全检查项目内容重复,浪费财政资金。个别单位委托开展的检查服务及评估服务与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存在多次同一日期检查同一处工程的情况,工作内容重复,涉及金额53.0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结束检查服务,后续不再进行委托。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2020至2021年福永、福海和航城街道小型工程、2020至2021年国有园区提质增效、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等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2020至2021年福永、福海和航城街道小型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部分项目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个别单位5个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图施工,存在偷工减料情况,涉及价差约73.3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个别单位已责令5个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按施工图完成整改,并按实结算。

  2.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支付执行率为零。截至2022年7月

  31日,3家单位28个已完工项目未支付工程款,计划投资金额987.7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3家单位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下一步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移交。审计指出问题后,个别单位已完成项目移交11个;个别单位已办理移交手续的项目8个。

  (二)2020至2021年国有园区提质增效实施管理情况

  1.部分园区物业长期闲置,空置率较高。

  2.二房东未得到有效清理。区属国企的75个产业园区中,有21个园区内存在“二房东”现象,占园区总建筑面积的比重15.19%。2018年3月后,仍有5个园区内存在“二房东”现象。审计指出问题后,5家单位已落实招商工作要求,部分物业空置率降至15%以内,提升园区物业经济收益。

  (三)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管理情况

  1.立项后进展缓慢,影响政府投资建设进度。部分项目立项后随即处于停滞状态。此外,部分项目虽有进展但长期处于前期阶段,涉及项目数量共52个。

  2.部分项目设计调整内容多,个别项目因变更造成前期工作作废导致资金浪费。部分项目存在频繁的设计调整及变更,个别项目设计调整幅度超过20%,合同金额变更超50%,部分设计调整及变更因无法实施造成资金浪费,合计金额471.78万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年度审计共出具移送处理书4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起,移送处理金额218.64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区审计局积极跟进,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审计发现3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个,未到整改期29个,5个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及时汇总整理整改材料,按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围绕宝安“三城”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突出绩效管理导向;规范国土收支管理,强化国土资源管控,推动土地高效利用;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压实压细各方责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产业、文化、教育、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力度,细化政策落地措施,压实压细各环节责任;拓宽各类扶持政策宣传渠道,持续跟踪政策效果,打通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奖补资金审核把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三)加强民生项目监管,改善民生增进福祉。加强各领域协调联动,完善民生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加强经费及工程建设管理,提高教师队伍师资水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动态监督,切实提升国有园区建设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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