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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代表、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深圳审计局2019年第一期政务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赵紫安,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奕新、办公室副主任杨梅以及三位市民代表参加今天的交流。他们分别是来自福田区的冯交交,罗湖区的申翀,南山区的杨先珍,欢迎你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首先邀请在场的各位代表进行提问,同时因为还有广大网民朋友在线上参加今天的活动,随后我们会选取一些网友朋友们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下面首先请郑奕新副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审计体制改革的有关背景情况。
【郑奕新】: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决定》和《方案》),从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化政府机构改革设置和职能设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等方面,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和优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郑奕新】: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10月,省委印发《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明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完成好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郑奕新】:2019年1月10日,《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对我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有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严格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把机构改革的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以硬干部硬作风硬举措完成硬任务。
【主持人】:谢谢郑局,刚刚我们了解了审计体制管理改革的有关背景情况,在座的市民代表肯定有一些问题要提问,首先请来自福田区的冯交交代表提问。
【冯交交】:您好郑局,我想问一下我们国家在审计系统方面机构改革方面具体做了哪些事情?
【郑奕新】:《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加强和优化党对审计等工作的领导,并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和优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二是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郑奕新】:三是优化审计署职责。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四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着力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去年5月2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已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已有序运行。
【冯交交】:谢谢郑局,您讲得很详细。作为一位深圳市民,我比较关心我省和我市在审计机关机构改革方面具体有什么部署?
【郑奕新】: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在2018年10月21日印发《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一是组建省委审计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二是优化省审计厅职责。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省财政厅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等划入省审计厅。目前,省委审计委员会已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10月31日在省审计厅揭牌,目前已正式运作。
【郑奕新】:深圳市委市政府按照《决定》《方案》和省委机构改革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一是“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二是“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郑奕新】:为确保审计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平稳衔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深圳市委有关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局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机制,统筹谋划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制定《深圳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对应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三定”规定编制、人员转隶、资产经费接转、组织关系及档案接转、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等方面的工作,在市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置6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改革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细化工作要求。按照深圳市审计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分工,对各小组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机构改革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专项小组请示报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审计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郑奕新】:三是稳妥推进改革。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提前谋划和统筹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及保障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稳定。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好干部职工队伍。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审计机关机构改革完成后,我们还将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四是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从严控制和调整干部,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持人】:感谢郑局,下面请罗湖区的代表申翀提问。
【肖翀】:郑局您好,目前我市市级审计机构改革的进展如何?进展到了什么阶段?取得什么成果?
【郑奕新】:在《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市审计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根据《方案》以及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政府口专项小组印发的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一是“三定”规定编制方面。根据《方案》和机构编制职数框架规定,按照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审计局通过多方调研、反复酝酿,在1月30日局党组会上审议通过我局“三定”规定草案,按程序报送市委。3月8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规定”方案),标志着我局职能、机构、人员框架已确定。二是人员转隶工作方面。我局于2月1日上午召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暨2018年工作总结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原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共有20名公务员随相关职责划转正式转隶到市审计局,原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共有40名公务员随相关职责划转正式转隶到市财政局,人员转出、转入工作基本完成。随后我局开始组织转隶人员开展审计业务培训,转隶人员目前已经投入审计工作之中。
【郑奕新】:三是工作职责划转交接方面。2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委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已随人员转隶划转到市审计局。3月6日下午,市国资委也正式向市审计局移交其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资料,标志着市审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职责划转已全部顺利完成。四是在资产经费接转方面。我局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有序做好经费划转工作,加强资产转接协商,目前资产交接已基本完成。
【郑奕新】:五是组织关系及档案接转方面。我局党组始终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改革期间机关党的建设,成立了转隶人员第一、第二临时党支部,加强对临时党支部领导,督促和指导临时党支部开展好政策学习、谈心谈话、思想动态收集。积极开展原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相关档案归档工作,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防止涉密载体和信息丢失。六是在发挥审计监督职责方面。我局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组织安排审计项目或者在相关审计项目中增加审计内容,检查各单位对市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郑奕新】: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正式运转,全面完成市级审计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动区级审计机构改革落地落实。
【肖翀】: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组建审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背景和相关的意义。
【郑奕新】: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机关要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
【郑奕新】: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审计体制改革的制度性安排和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他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为审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省委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对我省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进行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推动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市委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参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做法,在《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郑奕新】:组建审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管理体制的伟大创举,是审计事业发展中里程碑式的大事件。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形成了党领导下的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审计更好服务于党委政府治理目标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开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明确要求。审计委员会组建后,将通过统筹协调审计职能强化后的各类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促进审计全覆盖的推进。三是能促进多主体问责的协同。组建审计委员会,深化党对审计监督的领导,加强审计问责与其他主体问责的协同,将有助于使问责力量凝聚在党的统一旗帜下,促进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督体系形成。
【主持人】:下面请南山区的杨小姐提问。
【杨先珍】:郑局您好,您刚刚提到组建审计委员会的重大意义,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深圳市审计委员会以及办事机构成立的有关情况?
【郑奕新】:按照《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中共深圳市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委员会)已于2019年1月10日成立。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各组成单位征求拟任成员意见后,向市委提请审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目前市委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通知已经正式印发。目前,我局正在积极配合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郑奕新】:对照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职责主要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的决策部署,对我市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进行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定审计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运用领域审计等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从2019年3月27日起,已正式启用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印章。
【杨先珍】:感谢郑局,您刚刚在审计机构改革的进展中提到,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职责的划转,机构改革前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何不同?
【郑奕新】: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包括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关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深化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监督,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2018年10月15日,审计长胡泽君作“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讲话,要求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郑奕新】:在此次机构改革以前,我市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两部分:一是市委组织部任命的17家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审计。二是非市委组织部任命的9家重点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国资委按照与企业董事会换届同步的原则,每3年对上述9家国企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开展1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二级单位的审计事宜由9家国企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郑奕新】: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决定:“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从2019年1月10日起,市审计局对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月26日,市审计局按照市委有关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发函提请市国资委移交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资料。3月6日,市国资委正式向市审计局移交其直接监管的9家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资料。
【郑奕新】: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根据宪法、审计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求,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促进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战略性作用,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提升社会效益,维护国有企业境外资产安全,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提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市民代表的提问就告一段落,网民朋友们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也很感兴趣,有很多问题想请教,这里看到有网友提问说,这次机构改革后,市审计局新增了整改监督部门,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这对我市审计工作的意义。
【郑奕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机关要设置专门机构,保证审计工作中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整改“四分离”的独立行使。审计署关于审计“四分离”流程再造工作要求,要始终坚持推动审计业务流程再造,完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审计内部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郑奕新】:近年来,我局为健全审计内部运行机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梳理审计监督权力清单,厘清计划、执行、审理、整改四项权力的内容,逐步建立一套涵盖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项目审理、审计质量检查考评、审计整改检查、审计成果运用等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新时期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努力形成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郑奕新】:我局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计划、实施、审理、整改”四环节相分离的原则,参照上级审计机关的“三定方案”,结合深圳审计工作实际,提请新增“整改监督处”,建立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工作运行机制,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3月8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审计局“三定”方案,在我局成立“整改监督处”,标志我局正式建立岗位权责明晰完备的“四分离”工作机制,即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整改这四个环节的工作分别由综合计划处、业务处室、法规审理处、整改监督处各自独立行使。
【郑奕新】:审计职权“四分离”模式,从根本上形成了审计机关内部的分工协作机制,从而形成一种相互制约,互相均衡,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严谨科学、环环相扣的机构组织体系, 有助于各处室明确自己的权责边界,并按照重新确定的权责边界制定全新的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提高审计效率。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计划更具有宏观性和有效性。在“四分离”模式下,审计计划管理由专门的处室负责,能够综合市直各部门的建议和本局各业务处室的立项意见,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审计计划安排更加具有宏观性和有效性。
【郑奕新】:二是审计实施更具有规范性、科学性。业务流程的各自分离,特别是审理和整改的分离,实现了审计的规范化运作,实现了权责的有机制约与均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促进廉政建设,有利于审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人员组合与项目审计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审计效率,有利于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的互相交流学习提高,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增强了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到最后的审理和整改,整个过程科学严谨,形成了各部门权责统一、相互监督、密切协作的审计业务运作机制,提升了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实现了审计权力的内部制衡和专业化管理。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审计全覆盖这个概念,有网友想问一下您,什么是审计全覆盖,怎样实现审计全覆盖?请您回答一下。
【郑奕新】:审计全覆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郑奕新】:按照中央要求,我们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就像体检,不仅是为了‘查病’,更是为了‘治已病’‘防未病’”的新定位,继续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
【郑奕新】:二是要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审计全覆盖发现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反映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郑奕新】:为了落实审计全覆盖,市审计局首先在计划管理方面认真研究落实举措,2018年已编制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对照全市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审计对象,我们认真落实审计署对本级政府及其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的要求,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按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审计、金融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类别,下一步要制定各类别的审计全覆盖五年工作方案,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同时坚持走科技强审之路,积极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审计全覆盖,积极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构建监督合力。
【郑奕新】:与此同时,我们紧密结合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六届五次全会、市“两会”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和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紧扣《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在审计实施中通过多类型、多项目、多途径、多频次的组合,推进实现审计全覆盖。2019年以来,我们继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不断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依法开展2019年度投资审计工作,坚持专题绩效审计与全覆盖审计相结合,各项审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主持人】:感谢郑局详尽的介绍,下面还有网友提问:嘉宾您好,党的十八大后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系列部署工作,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郑奕新】: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指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责任,积极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2015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201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郑奕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是我国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审计监督制度安排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拓展和延伸,也是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创举。通过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有助于维护国家自然资源资产安全、完整、效益,有助于促进宜居城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给市民一个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郑奕新】:早在2014年和2015年,市审计局已经尝试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纳入了福田区、坪山新区等4个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经验,2016年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要求,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8年,我局开展了盐田区区长吴德林同志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罗湖区区长聂新平同志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项目。
【主持人】:最后我们来看这位网民的提问,他提问问道:“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对内部审计有什么新要求?市审计局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有无最新的指导监督方案”?
【郑奕新】:目前,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有三大主体,分别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深化内部审计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基础。
【郑奕新】:2018年,审计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印发《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对切实加强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指导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及成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与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2019年2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现了我省内部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郑奕新】: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不断发展,我局正在制定2019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方案,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在征集各方意见后,将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印发。
【主持人】:感谢郑奕新副局长、杨梅副主任,倾听代表的声音,回答网民的问题,下一步深圳审计将继续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更加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今天的访谈内容在深圳审计信息网以图文方式直播,希望各位继续关注,感谢各位代表的到来,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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