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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9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0-06-23 15:01:00 视力保护色:

  ——2010年3月在深圳市第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我市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2009年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运营、市财政扶持软件产业发展、市国有储备土地管理、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市级体育场馆运营、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市本级政府采购等8个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审计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分别到会向委员们作了解释说明,并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整改。各有关单位大力配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关于部分项目进展不理想,未达到目标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我市部分产业集聚基地的基础设施完成比例较低,未达到产值目标要求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积极推进基地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制定了《2009年深圳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职责任务分解表》分发到有关部门。2010年,市科工贸信委将对2009年任务分解表的落实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同时拟定2010年任务分解表,加大对基地各项建设任务协调督办的力度。在推动基地入驻项目的开工建设方面,市科工贸信委通过专人跟踪、专函督办、专题协调等多种方式督促用地企业加快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把基地入驻企业列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享受报建时间减半的优惠政策。市科工贸信委还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并拟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基地建设的若干措施》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后组织实施。

  对于特区外应纳入储备土地管理的可建设用地入库率不足的问题,市规划国土委与市监察局继续加大对各区政府可建设用地清理移交工作的检查频度和力度,对各区清理移交的重点和难点地块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各区政府对街道办实行责任追查制度,做到各区清理移交一块,市规划国土委组织接收入库一块,切实推进可建设用地的移交入库工作。此外,市规划国土委已与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协商确定,把可建设用地移交入库率纳入市政府2010年度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考核各区政府绩效的指标予以落实。

  对于储备土地被违法侵占的问题,市规划国土委启动了储备土地违法占用情况普查工作,目前已制定《深圳市政府储备土地实际占用情况详细调查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政府储备土地实际占用情况详细调查技术方案》,做到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同时制订了《深圳市政府储备土地违法占用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由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牵头成立市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各部门和各区、各街道办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分门别类,全面清理政府储备土地违法占用,努力建立政府储备土地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遏制违法侵占行为的发生,确保政府储备土地安全。

  对于市城中村改造部分项目在建或尚未动工建设,影响综合整治整体进展的问题,市城管局已和市更新办(原市城改办)完成了工作衔接,该局表示将高效有序地发挥好协调、督导职能,强力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目前该局已派人着手逐项核实在建和尚未实施的项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审批程序;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已下达资金却尚未动工的项目,该局进一步加大了督导力度,争取尽快开工。

  对于市城中村改造部分项目整治成果受到不同程度的毁损,长期维护存在隐忧的问题,市城管局正在着手制订相关的程序规范指引文件,责成主办单位落实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维护整治成果。宝安区加大了对城中村综合整治成果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回潮”现象。

  二、关于部分项目资源配置不合理,工作效率不高,经营效益不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市科技研发资金扶持软件产业比例较低、财政资金对中小软件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作了说明并抓好整改工作。2004年机构改革后,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入科技研发资金中,用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因此难以保证足额用于软件产业中。由于市科技研发资金注重对企业的研发支持,对人才引进和培训、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也难以顾及,导致财政资金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减弱。市科工贸信委表示,在新的扶持政策未出台前,与市财政委协调,力争适度增加科技研发资金规模,保证每年对软件产业的扶持不少于4亿元,今后每年以适当比例增加。

  对于软件与服务外包信息平台、人才培训平台与公共技术平台未能发挥对软件企业应有的支撑作用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作了说明并做好整改。2008年,市政府决定投入4 427万元建设软件与服务外包信息、软件人才培训、软件公共技术服务等三个平台,完善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为我市软件企业服务。由于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内容较多,技术结构复杂,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建设单位采取了边建设边服务的方式。目前公共技术平台与知名企业联合建立了6个开放实验室;人才培训平台与16家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8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合作培训协议,组织我市企业到外地高校进行了三次十二场校园招聘,引进软件人才1500多名;软件与服务外包信息平台基本完成,成立了“深圳市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已有72家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入,软件公共服务已在2009年高交会期间开通并试运营。2010年市科工贸信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服务体系,提高平台使用效率,为我市软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拨付福田、盐田区后部分闲置未使用的问题,福田区结合市城管局关于城市提升工作的统一部署,已将市财政拨付的扶持资金764.40万元陆续投入相关整治工程之中。盐田区分别于20091113日、2010118日分别通过了有关项目的消防和规划审批,并全面移交各街道办组织实施。目前该区盐田街道的黄必围、沙岗圩2个村综合整治已完成招标进入施工阶段,沙头角街道的叶屋村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标书准备招投标,其他村的施工图编制工作也在抓紧进行,预计2010年各项目能够完成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

  对于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中宝安、龙岗两区部分项目配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市教育局作了说明。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项目多,同时也因为市教育局本身工作不够细致,在项目预算审核过程中未严格把关,造成了宝安、龙岗两区的“软件制作室”、“小气象站”项目预算标准不统一。该局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效配置教育资源,严格按照同一项目统一标准的原则审核和批准各区标准化项目预算,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于上述学校标准化改造中部分设备设施未得到充分使用的问题, 市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实验员、网管员、电教员和图书管理员等教辅人员的培训与交流长效机制,切实管好用好学校装备。二是组织各区完善设备设施操作和管理制度,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教师应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的能力,充分发挥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如龙岗区教育局制定了《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召开了全区分管学校装备工作的校长(主任)会议,组织专门的督察组到各学校检查整改情况,分门别类开展交流培训,推动学校加强对设备设施和功能场室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 

  对于上述学校标准化改造中部分项目预算未实际执行的问题, 宝安区教育局对5所学校“音乐器材”项目预算进行了补充实施,从投标结余资金中为5所学校安排了音乐器材22.6万元,并已于2009年11月底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至2010年1月底“音乐器材”项目已全部配置到校,并验收和投入使用。龙岗区教育局对9所学校“图书”项目预算75万元资金未安排他用,已于2009年12月中旬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

  对于深圳体育场、深圳体育馆、深圳游泳跳水馆经营效益欠佳、每年均出现不同程度亏损的问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了说明。上述单位转为企业以来,功能定位和业务来源并未发生根本变化,运作上仍以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为主,高度依赖政府的业务和财政补贴支持,而市有关部门在补贴标准和数量方面尚未形成明确意见,导致有关补贴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此外,上述单位原始投资规模大,设备设施老化,维护成本高,难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单位表示,今后要转变观念,拓展经营渠道,完善产业配套能力,增强服务意识,节约开支,尽快扭亏为盈,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于深圳体育馆、深圳游泳跳水馆、深圳市网球俱乐部等未建立健全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配套措施与制度的问题,随着2009年底托管期满,上述单位由市文体旅游局于2010年1月1日起交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2010年1月7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组织上述单位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逐步对内部规章制度、财务制度、人力资源制度、岗位制度等进行完善和规范,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工作。

  三、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不完善,缺乏配套措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市财政扶持软件产业政策力度较弱、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及有关部门正在整改之中。随着国家鼓励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2010年底到期,市科工贸信委表示,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研究国家政策可能出现变化对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消除不利因素,把握发展机遇,顺应新形势,适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吸引人才和资金,保证我市软件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纳入土地储备管理的各类生态用地难以做到日常看管和巡护,管理效果不佳的问题,市规划国土委已制订《深圳市国有未出让土地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将国有未出让土地按现行管理体制分类移交相关部门管理,生态用地如水源保护区、山林地和郊野公园等,分别由市水务、城管部门管理。该办法出台后,生态用地的越位管理和无法实施有效管理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对于深圳体育场、深圳体育馆、深圳游泳跳水馆、深圳市网球俱乐部等四家体育场馆至今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造成无证经营的问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了说明并积极整改。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规定,体育、文化场馆属于非经营性资产,其产权由政府持有,并通过合约方式委托场馆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事业单位改革中划转的是场馆管理公司而非场馆资产本身。自2007年划转至今,由于四家体育场馆资产分割工作未能完成,导致其营业执照无法办理。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资产分割工作,同时要求四家场馆先自筹资金完成工商注册。深圳体育场的注册名为“深圳体育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预计2010年4月底可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其他场馆也争取2010年上半年完成工商注册。

  对于有关部门未与四家体育场馆签订资产委托经营合约,政府购买服务的资助经费未能落实到位的问题,由于体育场馆资产分割、管养模式等重大事项操作上比较复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相关办法,落实解决场馆类资产委托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在对市网球俱乐部组织实施三年托管期间的绩效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可完成资产委托经营合约。市网球俱乐部反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已到文体旅游局账户,待进一步核实后即可转入该俱乐部账户。

  对于市欠薪保障资金在制度建设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整改。一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财政委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草拟了《深圳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议,计划2010年第一季度报市政府通过后颁布实施。二是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草拟了《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已于2010年1月上报市政府审议,待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三是针对欠薪保障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行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0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欠薪保障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6号),要求各区劳动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欠薪保障工作实际,把欠薪保障工作的意义、作用以及面临的困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尽快解决欠薪保障工作的机构编制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配备问题,同时要求各区加强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单列申请欠薪保障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我市欠薪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中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管理需要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签订“诚信承诺书”。要求各定点维修企业按照“诚信经营、阳光维修”的服务理念,签订“诚信承诺书”,自觉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杜绝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修改完善补充合同。在现有的公务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材料、配件发票、清单、工时单价、结算查验、信息上传、建立档案等内容,补充完善相关合同条款,确保公务车协议企业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三是敦促协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要求各定点维修企业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规范操作,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做好履约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填列维修清单,保留好原始凭证,健全公务车维修档案。四是加强履约监管和社会监督。市财政委、市监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查部分大额维修项目,检查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和维修档案等。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对于投诉举报事件,一经查实,从严处理。五是严格惩罚机制。若查实各定点维修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对各定点维修企业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定点维修资格、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是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全面开展现场普查。市财政委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制定了公务车维修普查工作方案。普查前对协议供应商发出自查通知,要求其查找自身不足,并为全市普查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公车协议监管的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11日,市财政委、政府采购中心、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78家公务车协议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普查,重点对材料价格、工时进行检查,普查结束后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全部专项整治活动预计于2010年5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有的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中甘李工业园市政道路及管线建设工程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移送处理书移交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理,目前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对于汽车电子基地建设管理单位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直接委托龙之盛物业管理公司对基地内物业进行管理的问题,龙岗区政府作了说明。龙之盛物业管理公司是直属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的全资国有企业,为节约开发成本,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理解为委托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可不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因而未通过招投标另行确定物业管理企业。针对上述问题,龙岗区政府表示,在今后的园区建设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规范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对于市财政局欠薪保障基金集散户存款未计提利息,也未确认利息收入的问题,市财政委作了说明。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深圳市财政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54号)等有关规定,市欠薪保障基金纳入市财政专项资金集散户管理,专项资金集散户实行统一存放商业银行和统一计息管理模式。目前市财政专项资金集散户管理多种资金和基金,利息均在集散户统一滚存。由于统一计息后再按比例向各专项资金和基金分配划拨利息难度较大,未能做到单独计息和确认。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和审计意见,市财政委正在研究市财政专项资金集散户中欠薪保障基金单独计息的问题,近期可完成有关计息工作。

  对于市欠薪保障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积极整改,成立了欠薪保障资金会计制度方案制定工作小组,由该局财务基金监督处牵头,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欠薪保障资金会计制度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计划2010年第二季度制订相关会计制度及其配套文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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