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登录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 繁体 个性化定制 收藏本页

深圳市2011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2-11-12 15:38:00 视力保护色:

    ——2012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1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2011年对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高级中学)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市人居环境委部门预算、市扶持专项资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于2011年12月22日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审计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11年11月4日,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绩效审计过程中,市委副书记王穗明、副市长吴以环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委、教育局、建筑工务署、大学城管理办等部门召开了推进大学城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了整改措施。2012年2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并强化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特别是拒绝、推诿、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各被审计单位针对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注重从健全制度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从宏观层面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管理绩效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管等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除了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外,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从宏观层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努力从治本的角度消除问题发生的基础。

  在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在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出台了普通中小学校、医院、城市道路、公交场站、排涝泵站建设等多个建设标准指引,有效夯实项目审批基础,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标准,提高政府投资科学化水平。龙岗区政府针对部分建筑立面提升设计标准较高、询价采购涂料的价格高于招标价的问题,研究制定建筑立面改造规划,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建筑立面改造进行规划控制,尽量通过招投标确定材料价格,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为确保大运会后市容环境建设管理持久长效,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2]8号),今后将由市城管和住建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建筑物和街道家具清洗翻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划定清洗翻新的重点区域并向社会公示和公布,对各区(新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深化绩效管理,将“十二五”规划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等工作内容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绩效评估范围,推动工作落实和提高绩效,充分发挥政府绩效管理的作用。市建筑工务署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决算的管理,积极发挥政府工程集中管理的体制优势,通过管理创新、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工程结算、决算的开展,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结算、决算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了特区外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制的完善,按照我市第四轮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事权划分实施方案,明确了原特区外污水干、支管网由市财政全额投资,真正落实了污水支管网建设资金,形成了市水务部门统筹、各区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特区外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格局。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2012年将抓好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跟踪审计,积极开展轨道交通二期、征地拆迁、“特区一体化”、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项目跟踪审计,开展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体现“深圳质量”的要求。

  在科学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方面,市财政委在201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明确了整改意见,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定了物业管理费支出定额标准,并对水电费和交通费实行单独编报和封闭管理,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公用综合定额的合理调整机制,基本公用支出不得超过按相关定额测算的经费上限。

  在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管方面,市财政委牵头修订了《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协调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共同修订各单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纲,各单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目,以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为具体约束的多层次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加强了扶持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会同市财政委等有关单位,抓紧修订完善《深圳市对口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创新帮扶工作方式,积极配合对口帮扶地区党委政府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共同研究制订整体帮扶规划,大力扶持脱贫致富的“造血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共同把好我市帮扶项目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关,督促当地加强对深圳帮扶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提高帮扶资金绩效。市审计局在2011年摸清财政专项资金总体情况的基础上,2012年安排深圳市社会保障资金、大运会专项资金、国土资金、援疆资金等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着力加强对政府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关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绩效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

  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深圳大学城办学规模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未达到预定目标,已竣工的教学科研办公等建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影响使用和维护等问题。

  深圳大学城办学规模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未达到预定目标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召开了推进大学城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学生公寓床位不足等原因,明确要求学生公寓建设资金尽快到位,集中现有资金优先建设2-3栋学生公寓,确保2012年6月前交付使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均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扩大办学规模方面,积极同校本部协调沟通,逐渐扩大招生规模;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加大科研团队建设力度,加快硬件平台建设进度,制定一系列有助于推动教学与科研良性发展的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

  深圳大学城已竣工的教学科研办公等建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影响其管理、使用和维护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推进大学城工作专题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把已建成的项目先剥离出来单独决算,改变全部项目完成后再进行决算的方式,决算完成后马上进行资产移交;要求市财政委尽快拨付维护经费,在决算完成前根据实际需要下拨部分维修维护经费,用于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市建筑工务署已从深圳大学城投资计划的总盘子中剥离出教学楼、办公楼办理单项决算,决算资料已报送审计部门,目前正在审计中;图书馆和管理中心的结算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汇总资料准备报送决算审计。

  对大学城管理办已竣工电教设备购置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大学城管理办作了说明和整改,按照原立项计划,大学城电教设备购置项目包括多项内容,其中有2项内容无法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推进大学城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要求,大学城管理办把无法实施的项目内容先剥离出来,尽快办理该项目其他工程的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二)关于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

  经审计,市教育局四所直属中学(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高级中学)存在部分学校房产账实不符、产权不清晰,部分学校合作办学协议未能充分保障学校应享有的权利,四所中学部分自行采购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部分学校房产账实不符、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市教育局进行了整改,市高级中学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学校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抽调业务能力强、熟悉情况的人员对房产逐项实地察看,查找资料、核对实物,对核实后的房产纳入实物账簿登记管理,并积极与市规划国土委、产权登记中心沟通协调,对符合办理房产证条件的房产,在补齐资料后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部分学校合作办学协议未能充分保障学校应享有的权利和规避风险的问题,市教育局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公办学校合作办学审查制度,进行严格法律审查,并加强对合作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对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利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坚决予以纠正;督促深圳外国语学校与合作方就外国语学校龙岗分校签订了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体现了名校品牌的价值;外国语学校与东海地产合作举办的东海小学房产已过户至市教育局名下,由外国语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规避了办学风险。

  对四所中学部分自行采购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教育局进行了整改,充分发挥该局财务核算中心的集中核算职能,加强对学校自行采购预算的指导和监管,确保严格按规定进行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各相关学校由校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熟悉法律、会计的人员参与,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完善了财务管理程序,做好日常监管;各学校指派一名熟悉计算机、原则性强的管理人员,随时对所有资金申请使用流程进行网上监督,及时发现与预算不符的开支问题,防止预算执行不规范行为;组织财务培训班,提高学校会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会计处理,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实际预算执行情况。

  (三)关于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

  通过对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维护开展绩效审计调查,发现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原特区外排水管网未能形成有效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等问题。

  对原特区外排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管网标准和密度偏低的问题,市水务局按照“完善已建管网接驳、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标准、成网成体系运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的工作思路进行了整改,成立了以该局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加强全市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深圳市污水管网建设指引》等文件,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建设的年度实施计划,加强了污水管网建设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并2012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全年建成250公里以上污水管道。

  对原特区外排水管网未能形成有效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的问题,市水务局已提请市政府批准同意,每年从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1 000万元,专门用于零星接驳工程建设,同时建立了快速推进工作机制,以盘活污水管道存量。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也分别制定完善了相关规划和方案,安排实施了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接驳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四)关于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

  新洲河综合整治工程绩效审计调查发现了新洲河综合整治后的水体水质还有几项指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新洲河截污系统抽排、处理的污水量已接近设计能力、面临突破风险等问题。

  对新洲河综合整治后的水体水质还有几项指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的问题,市水务局进行了整改,一方面加快水体循环和充氧,加大两岸生态植被系统保养,逐步恢复河流的自然生态及水体自净能力;另一方面加大沿河偷排乱放行为的执法力度,减少违章排放,逐步提高新洲河水体水质。

  对新洲河截污系统抽排、处理的污水量已接近设计能力、面临突破风险的问题,市水务局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加强新洲河流域正本清源工作减少进入雨水系统的污水量,加强流域内截污系统的日常管理降低沿河截污系统负荷,充分发挥北环箱涵及五洲宾馆河段设置的抽排能力以减轻河口泵站转输污水的压力,加强河口泵站的运行维护及时抽排截污系统污水。

  (五)关于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

  经审计,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存在建设资金来源中政府统贷资金比例较高、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工期紧张增大了工程管理难度、增加了工程成本,部分建筑立面提升设计标准较高,不同单位实施的建筑立面提升工程主要材料定价方式不同、采用询价法确定的材料价格偏高等问题。

  对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政府统贷资金比例较高、资金保障压力较大的问题,龙岗区政府进行了整改,积极完善引进社会资金工作机制,将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改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发挥区融资平台的作用,借助市融资平台切实加快投融资项目建设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争取市财政加大对龙岗的投资倾斜,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中工期紧张增大了工程管理难度、增加了工程成本的问题,龙岗区政府进行了整改,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尽早立项、深入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发生的设计变更严格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对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中部分建筑立面提升设计标准较高的问题,龙岗区政府进行了整改,研究制定建筑立面改造规划,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建筑立面改造进行规划控制,同时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避免因规划控制不力而造成建筑立面改造中的混乱和矛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龙岗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中不同单位实施的建筑立面提升工程主要材料定价方式不同、采用询价法确定的材料价格偏高的问题,龙岗区政府对计算错误的价格及时更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决算审计工作,严格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同时完善了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尽量通过招投标确定材料价格。

  (六)关于市人居环境委部门预算。

  市人居环境委部门预算执行存在公用经费超出定额标准、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较低、部分项目支出超预算等问题。市人居环境委进行了整改,修订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开展了财经法规轮训,加强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教育,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强化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编制了201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更为科学、精准、合理;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委的批复控制公用经费开支,按照公用经费标准核算到人,力保实际开支不超过定额标准;同时严格区分费用开支的归属,认真区别费用支出是属于基本公用性质还是项目开展性质,抓好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支出预算与业务开展的衔接,加强项目预算经费规模测算和项目开支核算的跟进,及时跟踪项目后续维护等相关工作,提前做好经费测算,避免出现预算不准的现象;加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管,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对确需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积极与市财政委协调,避免因对原预算的调整而影响预算执行,杜绝预算执行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的绩效。

  (七)关于市扶持专项资金。

  通过审计市扶持专项资金,发现部分扶持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部分被扶持地区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更换扶持项目、改变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时虚报投资概算、自筹资金不到位,同富裕工程资金社保补贴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对部分扶持专项资金滞留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对口支援办公室进行了整改。根据目前规定,市对口扶持专项资金经合基金、同富裕基金专户余额实行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委统一管理。该办正会同市财政委等有关单位,抓紧修订完善《深圳市对口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滞留的项目扶持资金,该办积极督促龙岗区等资金滞留单位尽快拨付滞留资金,督促坪山新区等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尽快安排结余资金投入扶持项目。

  对部分被扶持地区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更换扶持项目、改变资金用途,在项目申报时虚报投资概算、自筹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市对口支援办公室进行了整改。根据贵州当地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自筹资金实施的配套项目必须单独报账,故在我市对口扶持项目结算时没有体现当地自筹资金。该办已责成贵州扶贫部门提供当地配套资金账目供审查。该办同时要求各地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开展自查自并会同被扶持地区扶贫办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我市扶贫条件的,要求尽快补充资料,完善项目变更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责成有关部门将资金调整用于新的申报扶贫项目;今后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县、乡(镇),将报请两地政府批准不受理其申报项目。

  同富裕工程资金社保补贴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科工贸信委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市同富裕工程后续政策。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意见,提出了《继续实施深圳市同富裕工程的建议》,拟适当提高社保补贴标准,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受补贴人数,目前此件已报市政府审定。

  针对部分街道社保补贴资金结余问题,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已责成各区(新区)同富办及时核查调整、杜绝类似情况,并对大鹏街道办社保补贴结余资金予以抵扣。

  (八)关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管理。

  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存在就诊量远超医院设计标准,未达到医保质量考核AAA等级,诊疗费用逐年递增、部分险种医保患者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上升、患者负担增加等问题。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就诊量远超医院设计标准、影响患者就诊时间和就诊质量的问题,该院进行了整改,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通过网上预约挂号、优化就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手段,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

  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未达到医保质量考核AAA等级的问题,该院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按照医院与市社保局签订的协议,每月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自查自纠,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医保管理奖惩规定,有效减少了医保超标和医保违规现象。

  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诊疗费用逐年递增、部分险种医保患者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上升、患者负担增加的问题,该院进行了整改,采取严格禁止病人两个部位同时做十大检查、严格审批门诊十大检查申请、对各科室及医生个人开单的数量和阳性率进行公示等措施,努力解决诊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审计作用,市政府于2011年11月批准《深圳市“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由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全市审计系统各单位执行。 “十二五”时期,深圳绩效审计将以服务“深圳质量”为引领,由注重评价项目微观绩效向揭示宏观运行薄弱环节、提供科学决策信息转变,有效发挥绩效审计在创造“深圳质量”、改善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保持深圳绩效审计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具体目标是:推动建立专门的绩效审计法规,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的统一标准,制定比较完备的绩效审计操作指南,深化独立类型绩效审计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加大综合类型绩效审计的比重,建立两类业务一起推进的业务格局,落实对重大项目和资金的常态跟踪机制,探索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审计,探索绩效审计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探索地方绩效审计有效促进国家治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2012年,市审计局将围绕服务创造“深圳质量”,不断推进绩效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专注于交通和环境保护领域,选择地铁运营管理及配套、绿道建设和管养、港口(海港空港)建设与营运等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或绩效审计调查。结合绩效审计实践,着手建立交通领域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为形成符合创造“深圳质量”要求的绩效审计品牌打下良好的基础推动绩效审计主导审计业务的格局更加完善,为促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