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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3-01-09 11:57:00 视力保护色:

——2012年12月20日在深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倩雯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等确定的中心工作,在注重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同时,不断深化绩效审计,所有审计项目基本都包含绩效审计内容,形成了以绩效审计为主导、其他类型审计一起推进的审计业务格局。市审计局每年组织实施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项目,重点审查评价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时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注重与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形成合力,努力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共同推动政府绩效水平的提高2012年,市审计局对涉及道路建设、绿道建设、道路和交通设施管养、海港空港运营、地铁运营、公交整合、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等领域的9个项目进行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在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政府储备土地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部分政府投资审计等其他项目中,也包含较多绩效审计内容。各区审计局按计划对涉及经济发展、文化教育、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等领域的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审计结果将向同级人大报告。

  根据《深圳市“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绩效审计重点推行分领域、分专题的深度审计,集中评价有关领域和专题的“深圳质量”。2012年,深圳市本级的绩效审计在审计内容和项目安排方面,主要围绕交通领域开展,审计项目包括交通专项资金、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南坪快速路一期等四条城市快速干道建设、道路建设及改造节能环保管理、绿道网建设和管养、港口建设及营运、道路交通设施管养及使用市地铁集团运营公交线路整合等9个项目,被审计单位涉及市财政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市地铁集团、市机场集团等部门单位及有关的区政府,客观评价绩效,推动打造更高水平的“品质交通”。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等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等进行处理,部分被审计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本年度的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进一步突出绩效特征,体现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差别,更注重从微观项目入手,从宏观全局着眼,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反映具体问题和分析内在规律相结合,全面客观地反映该领域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交通项目运营和设施管养、公交质量改善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政策执行等情况及其效果,侧重于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政策、完善宏观管理、提高整体绩效等提供参考,从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绩效审计评价

  本年度绩效审计结果显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大部门改革以来,市财政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以“深圳质量品质交通”为主线,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努力打造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国际水准公交都市和国际化现代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深圳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发挥了交通先导作用。交通领域财政资金保障有力,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交通政策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初步建立了由战略综合类规划、专项类规划、实施类规划和基础支撑类研究组成的交通规划及政策体系框架;深圳港基本建成国际集装箱枢纽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四,是国际班轮航线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深圳机场基本建成区域性航空枢纽,综合实力排名连续十年位居全国内地城市第四,机场二跑道已经建成投入使用,深圳空港进入双跑道运营新时代;现代路网体系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全市道路网密度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基本形成现代化路网体系;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二期全面开通,成为全国第四个轨道网络化运营城市,成为全国第四个、全球第11个公共交通日均客流量突破千万人次的城市;交通空间环境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全面亮灯和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刷新道路设施,翻新道路路面,交通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

  市审计局重点实施了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1.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并较好地执行了管理制度。市财政委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交通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的审核、汇总、批复和资金拨款;市交通运输委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交通专项资金业务流程关键控制节点进行管控,管理责任比较明确。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委较好地执行了《深圳市公路和隧道收费改革实施办法》和《深圳市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2.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市交通运输委管理使用的交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开发应用、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及维护、出租车行业管理、营运市场综合整治及秩序维护等方面,保障了场站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供了决策支持。路隧收费改革及路隧专项资金设立,促成11个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每年可减轻市民和企业负担约5.5亿元,车辆通行速度和交通效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改善。

  3.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存在问题。

  (1)部分课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市交通运输委部分课题项目执行时间偏长。2010至2011年,市交通运输委交通专项资金课题类实际支出1 956.56万元,课题项目总数58个其中部分课题项目执行时间偏长,部分项目超出合同规定期限时间,部分项目在合同中未规定研究完成时间,如2010年线网优化实施方案项目已超过约定完成期限十个月,仍未完成,影响研究成果利用。

  (2)路隧专项资金账面余款和原路隧资产未及时清理。截至2011年底,市交通运输委路隧专项资金账面余款1.73亿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养护项目未及时完成审计结算,尾款未支付,项目结余未退回财政专户,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原路隧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处置。2003年,我市撤并部分收费站的资产44.93亿元由原路隧办接管。2007年,原路隧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2006年底的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清查减少6 719.4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已拆、部分设备类资产已毁坏或无实物。当年,原路隧办根据清查结果向原市财政局申请资产报废,但未得到批复。此后相关资产未开展过账实核对和清理处置,影响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使用效率。

  (3)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出租车燃油补贴由原市交通局下属出租车分局向原市财政局申请,由市出租汽车协会发放。该协会发放2007年12月至2010年2月之间的出租车燃油补贴款2.47亿元,其中1.37亿元来源于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该协会燃油补贴发放部分纸质档案遗失。经分析该协会提供的燃油补贴发放电子记录,发现部分月份车牌号重复、部分车牌号未在运政系统数据库找到。后来该协会对异常数据进行清理核对,发现问题主要由部分出租车公司填报车牌号错误、电子记录未统一管理等原因导致。对燃油补贴发放,原出租车分局负有监管职责,但监管缺位,对驾驶员领取补贴是否存在错漏情况,未见核实和监管记录。

  (4)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道路养护资金来源有路隧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内安排的养护资金两类,资金使用均由市交通运输委管理。由于两类资金的性质与使用管理要求不同,在一类资金有结余另一类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二者不能相互调剂使用,而且招投标不能一次进行,养护记录、资金结算、资料存档等都要分类进行,影响养护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多数养护单位同时管养的既有路隧资金项目,也有部门预算资金项目。如宝安交通运输局2011年委托平通公司管养107国道、松岗街道等项目,107国道管养由路隧资金安排,小修项目资金额度在10月份已全部用完;松岗街道等项目由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在10月仍有结余200多万元,因两块资金性质不同不能相互调剂,107国道11至12月出现的需要小修的状况则等到第二年再修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道路管养效果。

  (二)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绩效评价。

  市审计局重点实施了南坪快速路一期等四条新建城市快速干道建设情况绩效审计调查、道路建设及改造节能环保管理绩效审计调查、绿道网建设和管养绩效审计,结果表明:

  1.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比较规范。南坪快速路一期等四条新建快速路项目基本能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并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南坪快速路一期、福龙路项目决算审定金额控制在概算批复内;南坪快速路二期、丹平快速路一期仍在建设中,已支付金额未超概算。绿道网建设组织保障有力,制定一系列绿道建设管理文件,将绿道网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督查督办,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较好地完成了绿道网建设任务。在道路建设和改造项目中,市交通运输委能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

  2.交通路网体系和交通空间环境得到改善。在快速交通方面,已通车的南坪快速路一期、福龙路、丹平快速路一期等快速路项目完善了我市路网结构,基本实现大货柜车“西进西出”,龙华至福田的行车时间得到有效缩短,沙湾关拥堵状况基本消除,布吉关拥堵状况得到缓解,支持了特区一体化建设,缓解了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促进了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在绿道慢行系统方面,我市已初步形成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精心打造特区管理线、大运公园绿道等区域绿道重点展示段,高标准建设深圳湾海滨休闲带、盐田海滨栈道等若干精品城市绿道,完善提升华侨城自行车道等一批社区绿道,积极引导市民利用绿道开展文体活动,为市民休闲健身、低碳出行提供新的绿色空间。

  3.低碳生态绿色交通建设有力推进。快速路建设和道路改造项目,注重道路沿线城市景观绿化设计,施工过程采取措施对环境脆弱敏感地区进行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主体工程完工后尽快推进生态恢复,南坪快速路一期项目被评为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推广使用新型沥青路面等节能低碳的新技术、新材料,降低行车噪音,减少机动车燃油消耗。道路照明大力推广节能灯具改造,市交通运输委要求所有未完成采购和未进行照明工程施工的道路建设改造项目,均变更原非LED照明设计采用LED照明产品。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控制主干路照明功率密度,在市中心区、科技园高新区实施半导体照明路灯示范工程,实际节电率分别达到43.4%、53.9%。空港海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绿道建设倡导节约环保理念,推广节能环保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取得良好的节能环保效应。

  4.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绩效存在问题。

  (1)部分关联项目之间规划和设计衔接不够紧密。丹平路一期东湖立交段原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但受到东部连接线项目设计深度、建设时序滞后的影响,东湖立交暂缓建设,截至2012年6月仍未开工。丹平路一期只能采取现状起点与爱国路衔接,导致路口交通压力极大。为避免车辆堵塞在隧道内带来安全隐患,建设单位经交通、交警部门批准后主动采取控制措施,在丹平路往罗湖方向的求水岭隧道、九尾岭隧道封闭一条主行车道,建成项目的效益未能完全发挥。

  深圳机场新建的T3航站楼按计划将于2013年3月底具备开通条件,但相关交通建设滞后规划中唯一连接新机场的机场南路施工进展缓慢,负责施工的市建筑工务署表示,在拆迁工作顺利、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力争2013年6月底建成全线通车。T3航站楼开通后,从广深高速进出机场的车辆主要经鹤州立交收费站通过,但收费站出口、进口分别仅6条、4条车道,车道数量少,不能满足需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委提供的信息,鹤州立交改造已于近日完成总体规划方案编制,计划2013年8月完成进机场方向匝道的建设,全部工程计划2013年底前完工。相关交通建设相对滞后,可能影响新旧航站楼转场和新机场正常运营。

  (2)征地拆迁滞后严重影响工程推进。南坪快速路一期、南坪快速路二期、福龙路、丹平快速路一期四条快速路项目,计划通车时间目标均未能完全实现,征地拆迁成为制约工程进度的最重要因素。南坪二期项目涉及的中山园场站拆迁从2009年初启动,但至今未能解决,导致施工期间多次停工。自2012年2月起,南坪二期项目A段5标广深高速路以南段全部停工。此段不能按计划建成,已建成段也无法按计划投入使用,影响整体路网作用的发挥。

  (3)部分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丹平快速路一期由市建设集团代建,从2007年工程开工到2011年,代建单位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也未制定相关财务会计制度。2011年代建单位开始对该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本次审计时仍发现部分会计科目未按规定设置、个别原始资料丢失等问题。审计过程中市建设集团已进行整改。二是个别代建工程管理薄弱。福龙路跨平南铁路桥工程、南坪快速路一期与留仙大道联络段工程均由平南铁路公司代建,平南铁路公司未认真履行造价审核职责,前项工程结算时重复报送和漏报金额合计2 591万元;后项工程送审造价2 883万元,审计核减1 012万元,核减率达35%。

  (4)部分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幅度较大。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代建的南坪快速路一期第13合同段、第1合同段,合同价分别为1.77亿元、4 823万元,因规划方案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审定结算价分别超合同价1.56亿元、3 415万元,超幅分别达88%、71%。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建设的福龙路项目8个单项工程,合同总价4.35亿元,审定结算价超合同价8 193万元,平均超幅达19%。结算价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较多,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漏项等。

  (5)部分节能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市城管局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管理的道路照明节能效果未达标。该中心管理罗湖、福田、盐田全部和南山部分区域的路灯,共约8.2万盏,总功率约2万千瓦,近年来道路照明电费呈上涨趋势,剔除新增项目电费和电费单价上涨等因素影响,2009年至2011年累计节约电费约457.2万元,累计节电率6.72%,节能效果未达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加强深圳市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9〕115号)规定的“3年(2009-2011年)累计节电15%”目标。

  在建道路LED路灯设计变更难以实现节电50%的目标。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在建的道路工程中,有23个项目计划将原设计的高压钠灯变更为LED路灯。经审计分析已基本完成审批程序的2个项目的设计变更资料,发现因深圳2012年颁布的《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提高了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原因,变更后LED路灯节电率难以达到《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规定的节电目标。

  (6)部分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配套措施不完善。碧岭-三洲田道路工程全部路段属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施工中未按环评报告、水保报告要求迁移保护原有植物。根据该工程水保报告要求,现场应设置3处假植点,对胸径大于10厘米的乔木进行迁移。审计现场调查发现,施工中未按要求迁移保护树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伐树、挖树蔸21925棵”的工作内容,未见树木迁移工作内容。经查证,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按程序向国家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许可证,按规定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木补偿费。但上述行为涉及对环评、水保方案的较大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对环保、水保方案的重大变更应经原环保、水保审批部门批准,以实现原环保、水保报告要求的对环境和植被的保护。

  我市组织实施《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配套措施不够完善。一是整体改造方式尚未落实,如不尽快制定和批准全市LED路灯改造计划,将影响整体改造的落实。二是省实施方案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缺乏实施细则,不利于规范管理。三是改造资金规模和资金计划还未明确。四是对拆除旧灯具和其他物资如何利用缺乏具体指导。审计调查还发现,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近年来所有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的非LED照明产品都属于LED改造范围。据统计,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3家单位,近三年新安装和接管的非LED路灯和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6416万元,若近期必须更换为LED路灯,原投资将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三)交通项目运营和设施管养绩效评价。

  市审计局重点实施了港口建设及营运绩效审计调查、道路交通设施管养及使用绩效审计,结果表明:

  1.空港海港的发展基础更加稳固。2007至2011年,深圳机场先后建成南停机坪、保税物流中心、亚太转运中心、国际候机楼、国际货站等项目并投入使用。自2006年开始启动机场扩建工程,其中T3航站楼计划2013年3月具备开通条件,其它配套工程预计到2015年陆续建成。2007至2011年,深圳市五大港口先后建成大铲湾一期、盐田西码头等现代化码头及装卸设施,还规划建设大铲湾二期、大铲湾三期陆域形成工程、盐田东港区码头二期工程等项目。2007至2011年,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年均增长7.39%,货邮吞吐量年均增长6.88%深圳市五大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1.08%。

  2.交通设施管理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市交通运输委2009至2011年逐步接管护栏、标牌、标识、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养工作,初步建立交通设施管理制度、道路交通标识指引体系、多项技术标准和工作指引,创新交通设施招投标工作;对交通设施维护进行信息化管理,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与市公安交警局、市城管局建立联动工作制度,初步实现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交警局双方数据实时共享和反馈,提高沟通协调效率。

  3.道路交通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共同努力,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含交通监控设施)的建设和管养,道路交通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观,提高了部分道路的通行能力;促使道路使用者遵章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不同程度下降。

  4.交通项目运营和设施管养绩效存在问题。

  (1)交通设施采购单价差异大,部分招投标结果未能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不完全统计,2009至2011年,市公安交警局和市交通运输委按程序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各主要交通设施采购单价差异较大。以甲种行人护栏为例,一些项目中标价为250元/米,一些项目中标价为400多元/米,差异超过60%,高价中标的交通设施存在降价空间。主要原因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招投标时,标书上所列的工程量只是一个估算数,与实际工程量会有较大差距。投标单位进行不平衡报价,对实际经常发生的子项单价报得高,对实际不经常发生的子项单价报得低,且能通过专家评审而中标。在中标总价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子项单价普遍过高的项目与子项单价相对合理的对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偏少。2012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了部分交通安全设施招标采购单价的评审,采购单价差异大的问题正逐步解决。

  (2)部分项目开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铜鼓航道单向通航,影响大型船舶进出西部港口。2004至2007年,铜鼓航道按照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单向通航标准完成了一期工程,是西部港口进出珠江的必经之路。审计调查发现,铜鼓航道自开通以来只能单向通行,禁止5万吨以上船舶夜航,10万吨级以上的班轮需向广州海事局递交书面申请,制约了大型船舶操作运营。为应对船舶大型化的需要,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所属的西部港口已向交通部申请改造17万吨级的船舶泊位。铜鼓航道已成为进出珠江口的瓶颈部位,难以适应形势发展。

  部分地铁物业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利用。截至2012年6月,市地铁集团资源分公司管理可供招商物业面积16.51万平方米,其中尚未完工面积9.31万平方米,占56.38%。一些物业后续工程报建、消防验收等进度较慢,无法顺利产生效益,特别是岗厦站至会展中心站地下空间项目1.34万平方米于2004年建成,但现仍为框架毛坯状态,项目装修、水电、设备安装等均未进行。

  (3)交通设施维护抢修效率有待提高。交通设施维护抢修的超时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2010年开始,市交通运输委与交通设施维护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抢修修复时限要求及违约处罚等规定。审计发现项目维护公司存在抢修超时行为,市交通运输委未按合同履行违约处罚,未能有效遏制交通设施维护抢修的超时行为。

  (四)公交质量改善绩效评价。

  市审计局重点实施了市地铁集团运营情况绩效审计、公交线路整合绩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1.高效安全的轨道交通提升了公交品质。2011年6月,深圳地铁二期全面开通,深圳轨道交通迈入网络化运营时期,日均客运量达到194.31万人次,地铁客运量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21%,列车正点率达99%;截至2012年6月末累计实现安全运营2742天,未发生一起中断正线行车30分钟以上的事故;与线路同步提供车站金融服务、电子媒体服务等多样化的便民服务,缓解了深圳交通压力,提升了深圳公交品质。

  2.公交线路整合为我市公交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委、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及市财政委等多部门协同努力,共同推进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 基本将38家公交企业整合为3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基本解决150条线路、3500台车的个人承包问题,提升了我市公交企业规模和行业集中度,改善了公交运营市场秩序,为我市公交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3.公交线路整合后的规模效益已经初现。通过调整优化行车线路,结合线路客流调整运力,提供支线服务和差异化服务,加强与地铁接驳,公交线路整合后的规模效益已经初现。市交通运输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末与公交整合前相比,公交车辆增加6967辆,增长72%;公交线路增加439条,增长106%;公交总长增加8229公里,增长80%;原特区外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从55%上升到85%;票价幅度平均下降25%,全年安全事故下降54%,促进了特区内外公交均衡发展,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安全的公交服务。

  4.公交质量改善绩效存在问题。

  (1)少量公交线路未能全面完成整合。截至2012年9月,已完成整合线路271条、车辆6419台,尚有4家运输企业共17条线路、552台车辆未全面完成整合工作,分别占应整合线路和车辆数的5.9%、7.9%。

  (2)公交整合中部分车辆修车费用接近或超过评估净值。公交整合一次性成本中绝大部分是车辆修理费用。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汽公司分别有59辆车、45辆车,每辆车修车费用超过20万元,涉及修车费用总额分别为1 352万元、977万元,分别占接收时车辆评估净值的126.4%、90%,部分车辆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加大了财政补贴支出。

  (3)公交特许经营企业经营管理有待加强。公交整合推进过程中,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先行垫支接收公交资源退出企业的工作用车332台,评估总值6 751.60万元。审计调查发现,工作用车因来源复杂处置困难造成长期停放,价值不断下降,部分车辆现已报废或拟报废,可能形成损失。

  (4)部分地铁站点、绿道标识与周边设施衔接不够合理。一是部分地铁站点与周边建筑或设施衔接不够合理,部分地铁站点名称与实际地段或者公交站牌不一致,便民程度受到影响,也影响地铁综合效益的发挥。二是城市和社区绿道配套服务、交通接驳、标识系统存在不足,如已建成的驿站大部分没有提供服务、大部分区域的绿道未开展自行车租赁服务、全市各绿道的标识系统各不相同、与公交系统接驳的标识不完善等,影响了对绿道的更好利用。

  三、审计意见

  (一)理顺与完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了关联项目之间规划设计施工衔接不够紧密和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其它问题,反映出更深层次的部门协调机制缺失。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理顺与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有关项目建设。一是合理安排各关联项目的建设时序,确保按期完成关键节点任务,不对受制约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如,当前要加快推进深圳机场扩建相关的机场南路建设,尽快确定鹤州立交改造计划,争取与机场南路同步建成,保障机场新航站楼的开通和正常运营。同时,大型道路项目建设周期长,分段实施是现实可行的方式,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将分段实施、分段通车的情况考虑在设计条件中,预留空间,避免造成个别路段长期超负荷运行;建立道路投入使用前的安全评估机制,提前对使用情况进行预测,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完善措施。二是实施部门联动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深化规划、设计、勘测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管控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加强与拆迁管理等部门协调,针对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制定对策,防止因个别问题影响整体项目建设。三是统筹地铁站点、绿道和其他综合交通设施的配合协调。地铁站点设计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与公交站点、周边交通设施及建筑物的接驳衔接,公交站点调整、人行天桥或隧道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已有地铁站点的对接,提升交通整体协调水平;逐步完善绿道网与城市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的接驳,实现关联项目整体效益的提升。市交通运输委、市地铁集团、市城管局、市建筑工务署和其它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有关问题解决,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二)加强政策执行的跟踪和持续改进,确保政策取得实效。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政策执行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常态跟踪机制,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及时完善后续政策,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一是克服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公交线路整合收尾工作,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确保政策目标的完全实现。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环保监测,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环境监理和水保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环保验收和水保验收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三是尽快完善全市LED路灯改造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改造规划,确定合理的改造时序和改造方式,充分利用原非LED照明产品的使用价值,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四是加强对出租车补贴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有关操作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和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以及市、区环保和水保管理部门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相关政策目标实现和管理绩效提高。

  (三)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果。立足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落实工作和管理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改进道路交通设施招投标方式。针对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抢修工程特点,采用既公平合理、又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招投标方式,从机制上将不平衡报价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二是建立交通设施抢修维护情况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道路巡查,严格执行交通设施抢修维护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各项目维护单位切实履行责任。三是积极探索推行绩效预算,改进现有道路养护两套资金的管理模式与预算编制方法,做到既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又能保证项目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确保养护工作有效开展。四是严格管理课题研究项目,强化完成时限、成果标准的管理,确保研究成果的及时性、有效性。市财政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推动有关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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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