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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建设廉洁简朴法治政府
——《深圳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每年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要求,以“深圳质量”为标杆,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着力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揭示风险、查处案件、强化问责,促进建设廉洁简朴法治政府。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关注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全面审核政府财务状况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审计监督是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审计,促进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政府全口径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方面的内容。从2010年开始,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以及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政府收支均纳入审计范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按照政府全口径预算口径全面反映审计情况。一是审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审计局2013年上半年除了做好常规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之外,安排了85名审计人员审计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项目等情况,共审计了29个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了93个下属和相关单位,并作了必要的追溯,审计资金1947亿元,比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下半年还将安排对上一年度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资金开展跟踪审计,已经完成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结果已全部纳入本次的审计工作报告之中。二是政府财务状况得到全面反映。审计工作报告沿着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策实施、预算执行的链条,总体反映了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总收支的审核情况,分项反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预算、政府投资资金来源等的审核情况,对有关口径的定义、范围分别做了解说。通过深入分析,审计工作报告提供总体评价,力求发挥导向作用,积极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一完整,促进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三是注重揭示和反映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是强化财政管理的基础。今年的审计工作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揭示和反映了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单位物业出租等收入合计2276.8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2.49亿元未纳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核算管理等。以上问题影响了预算体系的统一完整,不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科学,也制约了政府的预算管理权和人大的监督权,为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健全统一规范的政府预算体系,促进各类预算有机衔接,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建议意见。
二、关注财权和事权、人力资源相匹配,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效能
李克强总理2013年6月17日在审计署考察时指出:“管钱、管权、管事,根本上还是靠体制机制,把权力涂上防腐剂。要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审计监督多年来一直关注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市审计局连续多年针对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财权和事权、人力资源相匹配是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效能的基础,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关注了这方面的问题。本年度共审计了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委、市法制办、市残联、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贸促会9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两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未经编制部门核定聘用临时人员并支付薪酬。有7个单位未经编制部门核定,聘用临时人员共计2169人,占7个单位在岗人数的29.98%,在项目经费和其他经费中列支临聘人员薪酬共计1.16亿元,违反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办〔2008〕80号)的规定。二是项目经费中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7个单位在项目经费中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共1 202.87万元,其中:会议费984.03万元,培训费218.84万元。分析个中原因,首先是现行的部门预算未对项目经费进行细化,对某类项目名下的支出内容缺乏有效的预算控制,预算单位的会议、培训频次与规模难以约束,造成项目经费成了“唐僧肉”。其次是随着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政府部门履职存在财权和事权、人力资源不相匹配的情况。据被审计单位反映,我市2006、2008年两次对临聘人员进行了清理和规范,部分单位也按要求向编制部门申报了临聘人员员额,但总体上临聘人员管理仍处于员额无核定、经费无保障、薪酬无标准的状态。针对这类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深入开展调研,加快推进改革,健全事权与财权、事权与人力资源相匹配的体制机制”的建议。落实到具体的整改措施上,市审计局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聘用人员管理,按规定完善有关手续;编制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各单位临聘岗位的合理需求,及时审批、有序管理;财政管理部门制定基本支出的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的标准,规范相关预算口径,力争从制度出发逐步根除项目经费被挤占的“顽疾”。
三、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社会事业建设实现均衡发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如何更有效地监管政府用于民生投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一直是审计机关的努力方向。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2012年市本级财政对重点民生领域投入达518亿元,增长1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的监督也在不断强化。
公共交通、住房、医疗等一直是民生持续关注的焦点。有关公共交通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已纳入201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于2012年12月、2013年4月分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反映了住房、医疗两方面的情况。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审计了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分配、运营、政策执行等情况。对于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如下问题:第一是4名保障对象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了其他房产但未退出经济适用房;第二是545人购买了自有房产后,不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但仍领取人才住房货币补贴或承租公租房。市审计局已责令市住房和建设局等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要求进行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定期核查机制,同时提出了加强对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意见,推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医疗卫生重点项目投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医疗卫生重点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是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列入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的市本级投资42个医疗卫生重点项目中,已完成3项,在建或处于前期推进的32项,尚未启动7项。第二是医疗卫生项目投资分布不合理,在现有医疗资源原特区外明显少于特区内的情况下,列入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的31个大中型医院或高水平专科医院项目,选址原特区外的仅14项,不足总数的一半。为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新增资源配置向原特区外区域倾斜、均衡发展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议意见,为有关部门决策和管理提供参考。
四、关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这些年来,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部署与要求,始终把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加大揭露和查处力度,既有利于推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又有利于警示相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促进标本兼治和源头反腐。
与往年相比,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揭露和查处问题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审计发现问题类别比往年有所增加。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26类32个问题,比上一年度增加两类,其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深入,既披露了部分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又反映了预算执行进度失衡、临聘人员未经编制部门核定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提出审计意见建议82条,出具审计决定书6份,移送处理书9份,责令有关单位纠正行为、限期整改、落实问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二是发现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0起。本年度通过审计,首次向有关部门较大批量地移送案件线索,目前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之中。三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期间积极推进,完成了 34个问题的整改,涉及问题金额1.41亿元。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继续抓好整改,目前已上缴财政金额1.92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8986万元,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市政府还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和追究责任,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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