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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政府审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作用的提案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6-07-12 09:33:03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革政府审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作用的提案》(提案第20160157号),我局为主办单位。您的提案分析了目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从国家制度、审计监督、审计方式层面提出了加强政府审计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建议,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圳审计工作要充分发挥其法定性、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的优势,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效率,确保“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根据您提出的改革建议,现就我局“十二五”期间的审计工作情况以及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十二五”期间我市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审计机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审计工作有效发挥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五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8559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633份,查出违规金额23.6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04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60.87亿元,推动健全完善制度规定154项,有效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审计服务大局不断取得新成效。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资金、政策落实跟踪等审计任务,完成大运会全过程跟踪审计,组织对轨道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实施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强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监督。全面开展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社保基金等方面的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深化绩效审计,促进提高政府绩效水平。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审计整改和公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考核机制。

  (二)审计改革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积极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工作,组织编制了第一个全市审计工作五年规划。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改革创新,以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为突破口,突出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改革,积极推动“五责联审”,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全国率先出具了独立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报告。探索建立监督过程合作、信息共享、问责到位的大监督机制。推动审计技术方法改革创新,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较好成果。2016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深圳市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6〕9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正在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从简化审计程序、实行差别化管理、构建监督合力等方面研究制定深化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效能的工作举措,促进实现为建设松绑、为发展加油、为部门解套、为百姓造福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局也在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联网审计的方式创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探索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审计法治化建设不断迈向新阶段。促进完善地方审计法规体系,配合完成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积极推进绩效审计立法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立足审计计划、现场实施、复核审理、报告处理、结果公告全过程,构建“审管分离”的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四)审计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得到新提升。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审计队伍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出台了《深圳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订了《深圳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图表》、《深圳市审计局勤政廉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廉政风险防控覆盖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审计机关各级干部,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为审计工作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关于提案所提建议的办理落实举措

  “十三五”期间,我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工作改革创新力度,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推进审计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于您在《关于改革政府审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作用的提案》中提出的审计工作改革创新方面的建议,结合“十三五”期间的审计工作设想,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贯彻落实举措。

  (一)关于“改革政府审计的领导体制”的建议。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转型升级,强化审计机关合力,努力在以下方面做好审计体制改革后的审计工作;

  1.落实审计机关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在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构编制的框架下,落实深圳市管理我市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和对我市的市、区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审计人员进行统一日常管理,落实审计人员由省有关部门统一招录的政策。

  2.落实审计机关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省试点方案的要求,落实省授权深圳市管理我市市、区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政策。确保审计机关的各项经费标准确保不低于现有水平,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探索审计机关绩效与财政拨付审计经费的挂钩,夯实审计独立性的客观基础。

  3.落实审计项目计划改革措施。落实省审计厅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度,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机制,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力度,形成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审计一体化,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一体化。在重大审计项目安排上,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形成监督合力。

  (二)关于“完善政府审计人员的内部管理”的建议。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深圳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进行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发挥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力争率先落实广东省审计职业化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审计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逐步实行在现有公务员行政晋升序列基础上的,打造专业人才管理模式,逐步向“职业化审计师”方向发展。通过建立明确可期的职业发展目标、清晰的职业发展途径、确切的职业行为指引,以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能力水平、审计业务管理能力、审计综合分析和指导能力、课题科研能力为准绳,形成干部专业技术成长梯队,充分调动广大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探索建立与公务员专业化管理相配套的干部考核机制。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与审计干部专业技术管理相配套的干部考核机制,探索基于专业技术职称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干部年度考核与审计项目完成质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量化的专业技术考核标准,营造审计人员按劳索酬、按技索酬的公平工作环境。

  3.完善审计人员准入、聘任、交流和退出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改革措施,实行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建立市、区审计系统人员的常态化交流机制,畅通审计与行政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干部的交流渠道。建立健全人员退出机制,在审计队伍中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促使审计人员不断进取,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创新能力。

  4.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围绕审计法定职责、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专职审理人员等执法主体,科学分解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审计职业责任追究制度。按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执法程序中履行的职务及与审计执法过错的关联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相应责任予以处理。

  5.健全审计人员职业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的职权,保障审计人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维护审计执法公平公正。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监督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个人不得干预、干扰,切实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审计干部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或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在审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审计职业道德的情况除外。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级晋升机制,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提高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审计职业的吸引力。

  6.不断提升审计队伍职业化水平。大力强化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技能更新和视野提升,逐步形成市区审计人员与年度考核挂钩的审计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

  (三)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审计追责、问责机制,有效利用政府审计结果”的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与相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信息公开、追责问责等相结合,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完善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

  1.加强和改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法依规构建有重点、多维度、全方位的审计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除涉密内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市审计局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听取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意见并报经上级审计机关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的整改信息共享,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共享交流机制。利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式,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督促整改合力。审计结果报告及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时的重要依据。

  3.健全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督办制度。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审计整改检查办法,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依法检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对账销号”。对长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报请市政府纳入督查范围。

  4.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考核审计发现问题以及自行纠正事项整改率和审计建议采纳率;按一定比例以抽查方式核查整改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建立长期整改不力单位的跟踪复审制度;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执行情况督办制度。

  (四)关于“利用社会审计的资源”的建议。

  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积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方法路径。成立深圳市审计机关专家库,吸收各领域专业人才充实审计力量,加强审计业务指导;探索建立新型协审机制,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利用内部审计力量进一步盘活审计资源,有效加强审计资源管理。

  (五)关于“加强审计方式创新”的建议。

  按照“把握总体、揭示问题、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总体思路和“数据归集全、数据分析深、技术应用新”的工作要求,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的审计模式,利用数据分析技术确定审计重点,增强审计项目的针对性,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从查账式审计向数字化审计转变,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1.夯实基础,构建互融互通的审计管理平台。成立专门的数字化审计机构,积极引进和培育审计信息化专业人才。完善基础信息积累,建立市区共享的审计法规数据库和业务案例数据库。整合运用审计管理系统、审计现场实施系统、财政资金数字化审计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投资审计管理系统,审计数据分析中心等审计管理平台以及数据冗灾备份中心,实现统一的业务集成、信息集成、数据集成和管理集成。

  2.强化应用,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的审计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查核问题、锁定审计疑点及审计判断评价的能力。利用审计模型从横向、纵向、行业、年度多维度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财务数据,实现对海量数据的快速定位和精准计算。采用“及时采集数据、及时预警分析、及时反馈信息、及时督促整改”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成果综合应用水平。

  3.创新举措,从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转变。构建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评价为重点的电子审计体系,通过统一通信方案设计、云计算、移动网络技术实现审计专网上的各项审计业务协同与审计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分领域审计电子数据定期报送机制,不断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加强数据多维分析,提高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感知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

  以上贯彻落实举措我局将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推进。您既是政协委员,又是审计方面的专家,热诚期望您继续关注与支持我市审计改革创新工作,对审计改革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深圳市审计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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