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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等多项涉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提请审议。
近年来,我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文件,并取得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立法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圳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这些法规针对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从不同的角度“发力”,《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政府采购、产业补贴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草案)》提出建立企业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以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让创业失败者有机会从头再来。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共有10多项,还包括养老服务条例、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绿色金融条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健康条例、排水条例、国际仲裁院条例等等。
会议还将审议一系列政府“账本”,包括2019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等。
会议还将审议市两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表于: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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