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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市审计局立足大局大势、立足先行示范,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战略,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汇总编制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市审计局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克服疫情影响,坚定扛起审计监督政治职责、继续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的最新成果。与往年相比,报告更加注重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更加注重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市本级全口径预算、部门预算执行、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大专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等六类审计进行整合。
一、以审计推动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市审计局不断加强对执行财经法纪制度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促进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履行职责。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存在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预算缺乏硬约束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的监督。本年度审计继续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核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了政府债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市属国企运营管理等。报告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反映问题:制度建设方面,相关部门未出台政府债券专项管理办法、非经营性储备土地出入库流程的规范性指引,未修订已失效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及时维护租赁信息平台系统,也未形成打通企业管理、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异地投资数据信息系统。预算编制方面,部分单位部门和社保基金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够规范,未合理调整75个连续2年以上执行率低于50%的预算项目,有241.11亿元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监督管理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产业用地供应后监管不规范,一些部门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审计要求,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审核,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和绩效评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督。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市本级政府投资EPC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抽查了4个主要建设单位负责实施的28个EPC项目,中标金额合计351.21亿元。报告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反映问题:项目进度方面,22个项目存在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不到位的情况,19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5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风险控制方面,3个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大,2个项目存在投资控制增加或合同履行中止风险。审计要求,要加快建设项目进展,对风险进行慎重研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资可控。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本年度审计首次对被审计单位的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嵌入式在各审计项目中检查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反映问题:制度建设方面,2个单位内审制度不完善,如内审管理办法未对内审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机构设置方面,3个单位由财务部门履行内审职能,内审部门与财务部门未能做到分离。职能履行方面,2个单位未有效开展内审工作,如1个单位2019年计划开展4个内审项目,但截至2020年4月底审计报告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审计要求,要尽快完善内审及整改制度,明确或指定履行内审职责的内设机构,认真制定落实内审项目计划,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以审计推动落实高质量发展,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是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市审计局坚持发挥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等优势,聚焦“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发力,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但也存在个别政策执行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
一是督促做好“六稳”工作。通过对“六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聚焦“稳外资”政策,发现一些工作存在缺位等问题。如由于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且未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等,39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手续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个别区对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也存在缺位。审计要求,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系统、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尽快完成执法工作的承接。
二是督促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继续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审计,聚焦网上政务服务、创新型产业用房等两方面,发现个别政策落实情况与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如由于管理系统设置等,4个区“马上办”事项占比低于2019年底前需达到的25%的要求,4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未在政务服务网上显示可办理;由于管理主体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等,部分创新型产业用房存在转租分租现象,部分入驻企业不符合入驻条件。审计要求,要进一步提高“马上办”事项覆盖率,行政职权事项做到同步发布、同步更新,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和引入企业,落实追究清理责任。
三是督促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通过继续对市本级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首次对全市十个区财政决算开展大数据审计,聚焦基础研究、产业扶持以及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三类资金,发现部分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金扶持效果不理想、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库审核不严等问题。如由于科研机构筹建情况不理想,对部分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和对企业的扶持跟进存在不足等,2个基础研究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部分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给予33家已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补贴资金787.66万元;741家入库企业不属于风险补偿金扶持范围,未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行业的扶持目标。审计要求,要组织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强化信用体系数据应用,突出扶持重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三、以审计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促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
审计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审计局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响应,充分发挥全市审计“一盘棋”作用,及时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持续跟踪我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即“惠企十六条”)的落实情况,同时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人才安居、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等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稳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审计重点关注了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持续跟踪免征、减半征收或延期缴纳社保费,减轻用电成本和援企稳岗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惠企十六条”落实落细,为促进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提供有力保障。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累计出台配套政策措施113项,惠及全市企业81万家,发放补贴59.82亿元,减免费用196亿元,延缴费用50.42亿元。市本级支出疫情防控资金8.44亿元,各区(新区、合作区)实际使用疫情防控资金7.45亿元,各级慈善机构使用捐赠资金3.5亿元、物资1476.18万件。但审计发现,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资金滞拨、物资积压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完成整改资金1.5亿元,建立健全制度38项。审计要求,要建立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指引,尽快拨付资金物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益。
二是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重点关注了防范化解风险、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实施情况,推动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益和项目绩效。从审计情况看,2018至2019年,全市共投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16.9亿元,开展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277个,入选“全国最美森林小镇100例”“五星级广东省宜居社区”等。但审计发现,个别扶贫项目收益期较短,部分捐赠物资使用效果不理想;部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53个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验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竣工结算,部分项目现场实施管理不到位。审计要求,要探索扶贫长效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经济;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现场实施管理,督促尽快完成项目清算工作。
三是推动保障人才安居。审计重点关注了人才补贴发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推动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市新引进应届毕业生和新调入在职人才69.2万人,发放人才补贴33.75万人次,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4.61万套。但审计发现,住房保障部门对人才住房监管不到位,人才住房专营机构难以履行监管义务。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不断加强对人才住房的监管。审计要求,要积极探索人才住房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总体来看,本年度审计报告有总体、有分析、有典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建议,推动边审边改,充分体现了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的工作成效。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在审计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市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一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四个月内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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