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雨
留言日期:
2024-08-05
主题:
铲除黑物业,为民除害
内容:
血淋淋的极端慘案,看到了吗?玩乎职守的时侯,看一眼党章吧! 某些深圳宝安区政府部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蛇蝎一窝,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在当今,在深圳,亡党亡国,细思极恐。 我是深圳市宝安区天福华府小区的业主。 2020年10月,在天福华府买了套房,装修期间,物业丧尽天良,停水停电14天,差点酿成命案,等等,后在航城街道办的主持下,物业赔偿装修损失5000元。 2022年5月,生活才慢慢正常,告知物业,正常交物业费,物业却要我家从2020年11月开始交,对于丧尽天良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的,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2024年7月,去办理停车卡,物业竟然把物业费和停车卡捆绑,拒不给办,和黑恶组织没有区别。无奈,为了停车,我家交了物业费12100.46元。 只要红旗不倒,北京还在: 1,退还装修期间物业费5051.35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05
答复时间:
2024-08-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审计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信访人,尊敬的信访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结合您的诉求,建议您向相关单位反馈。

深圳市审计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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