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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您好!据我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存在审计整改监督方面的工作联动?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31 18:00:51 视力保护色:

  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同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很早就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这其中也包括审计整改监督方面的工作联动。

  比如,2019年,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巡查组在工作中,应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审计工作中,审计局也应将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等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象)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审计局及时向巡察办通报。巡察办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时,可结合审计局审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被审计单位(对象)整改情况,对有关单位优先安排巡察。

  再比如,2020年,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组成检查组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和纪检监督合力,将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列入纪检巡察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接下来,市审计局将继续深化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重要事项列入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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