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项课题研究中,我们提出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效果最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各司其职。同时,我们建议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通过修订现有法规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健全内部工作规范等方式,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审计整改情况的认定程序。整改期限届满后,按照有关标准和依据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整改结果进行整改台账“挂销号”处理。
二是规范审计整改状态的认定标准。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标准划分审计整改逻辑,进一步确认为已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等最终整改状态。
三是规范特殊销号情形。对整改过程中存在“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动,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审计意见无法继续执行”“审计文书存在审计结论不恰当、审计处理处罚意见不适当”等情形,导致整改无法进行或者没有执行下去的必要,即我们前面提到的“无法整改”的情形,应当进行特殊销号。
四是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包括各级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督查部门以及同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各单位应当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单位考核的指标内容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等内容。
五是规范审计整改追责问责。界定应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即:被审计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存在屡审屡犯、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运用、程序和途径。
六是规范审计整改档案管理。一方面,加大审计整改档案数字化建设,构建档案信息管理数据平台,全面整合档案信息中的各类数据,实现审计整改档案的信息共享和安全。另一方面,完善审计整改档案的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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