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以大数据审计统领审计业务发展,用信息技术赋能审计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全面建设数据信息管理体系,全面构建数字化审计基础,推进形成数字审计新模式,推动审计工作向智慧审计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审计作业过程智能化。对照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加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全面赋能审计工作,全面构建数字化审计模式,加快推进审计智能化发展,推动深圳审计工作先行示范。
二是全面建设数据信息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审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存储和使用管理,加强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建设,依托审计数据中心、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数字化审计管理平台以及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全面提升审计指挥决策、审计质量管理、数据汇聚与共享、数据综合分析等能力。
三是全面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利用。坚持以用为本,完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充分运用各类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和分析模型共享共用,有效推进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库和数据审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集中分析工作模式,提升运用数字技术核查问题、科学评价、宏观分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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