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审计机关要推动审计方式的创新,加强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可以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购买审计服务”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中介机构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合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力量有效缓解审计任务重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我局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加强对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
一是按照方案要求,择优聘请。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要按照市审计局审计年度审计项目外聘工作方案,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招投标等程序确定,选择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参与审计的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确保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机构和人员来参与审计。
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考核。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在聘请中介机构或人员前,用人处室会对拟聘机构或人员进行材料审核、面谈考察,由局采购小组确定中介机构;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通过协审服务质量、专业技能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资料管理水平等指标,对聘请的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价,加强考核管理。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严重失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加大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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