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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2-29 12:55:00 视力保护色:

——2019年12月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高圣元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对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水污染治理决战年”工作部署,协同市委审计办组织开展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绩效审计,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本年度的专题绩效审计主要关注:一是推进科技创新方面。对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和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以下简称“一区两城”)创建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深圳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夯实民生基础方面。对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对本年度其他被审计单位涉及民生建设的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等方面发挥核心引擎作用。三是服务教育发展方面。对中山大学·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校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以及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对本年度其他被审计单位涉及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深圳进一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高地。四是提升资源环境质量方面。对水污染治理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并对布吉等6座水质净化厂运营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深圳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市审计局本年度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也高度关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向绩效审计延伸,分析评价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深入揭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区(新区)审计局2019年按计划组织开展了11个绩效审计项目,关注扶贫、医疗、教育、水污染治理等领域,审计工作情况分别向同级人大报告。本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四个方面14类问题,市审计局已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依法做出审计处理。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正在落实整改或调查处理之中。市政府将在本次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科技创新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政策落实方面。审计了2015至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重点关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和项目审批验收等情况。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等,市科技创新委构建了“龙头企业+孵化”“新型科研机构+孵化”等创新创业发展模式,一批高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在孵化器内成长壮大。2015至2018年,市本级累计资助孵化器和众创空间3.5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93家,面积48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526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534家,高新技术企业950家,从业人员数达到11.71万人;毕业企业6936家,其中上市(挂牌)企业149家。共有众创空间294家,面积94万平方米,入驻创业团队8707个、企业5316家,带动创业人数5.63万人,举办创新创业活动5572场次,常驻创业团队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6876件。

  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扶持方面。审计了2016至2018年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投入监管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通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对生物医药的扶持计划,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稳步发展,产业高端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2016至2018年,市本级共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121.91亿元,其中资助生物医药产业13.92亿元。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22.39亿元、295.94亿元、298.58亿元,上市的本土生物医药企业达到45家。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战略实施方面。审计了“一区两城”创建情况,重点关注规划编制、机制运行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部署,深圳稳步推进“一区两城”创建工作,在土地整备、项目建设、科技资源引入、创新政策及配套措施制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2019年9月底,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已初步形成以总体规划、空间规划、科研规划为主的“1+N”规划体系,推动5项促进深港创新要素流动的政策加快落地。光明科学城发展规划纲要已初步编制完成,土地资源和产业空间已基本梳理完毕,2个大科学装置土建工程已动工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已集聚清华大学国际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7所高等院校,拥有超过全市80%的省部级以上创新载体,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15个。

  (二)主要问题

  1.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截至2019年9月底,市科技创新委未制定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6月19日失效,市科技创新委未及时修订完善,2018年仍根据该办法编制其他文件。二是对项目动态监管不足。由于未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未按年度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市科技创新委对超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监管存在不足,对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掌握不到位。截至2019年10月底,2015至2016年资助的154个项目中,有17个项目超期未申请验收,涉及资金2,800万元,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是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市科技创新委对2015、2016年度创客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合并进行绩效评价,但未按要求对2015至2018年每个年度的专项资金单独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2.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存在不足。一是资金分配布局存在缺项。2016至2018年,主管部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中分配投入生物医药产业9.42亿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未布局生物医药产业中的数字生命领域。市科技创新委2018年未分配投入生物医药产业,也未布局生物医药产业中的数字生命领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三年均未分配投入生物医药产业。二是资金扶持方式较单一,以直接资助、事前资助为主。2016至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共扶持项目263个,资助金额9.42亿元。其中,1个项目采用贷款贴息方式资助12.78万元,其余262个项目均采用直接资助方式。事前资助项目212个、资助金额8.37亿元,事后资助项目51个、资助金额1.05亿元;事前资助占市财政资助额88.89%,市科技创新委资助的项目全部为事前资助。由于市场不确定等因素,事前资助项目存在不能达到建设目标及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三是扶持项目验收通过率不高。截至2019年7月底,2016年以前资助的项目中,仍有到期未验收项目22个,涉及财政资金7,360万元。2016至2018年资助的项目中,有到期未验收项目130个,涉及财政资金6.8亿元,资助项目平均验收通过率为74.9%。四是未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市发展改革委有2套信息管理系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3套内外网系统,但数据均未实现统一汇总。五是诚信异常名录及黑名单未及时更新和共享。由于市科技创新委未及时更新诚信异常名录,1家涉贿赂案的企业于2016年10月被法院判决后,仍于2017年4月获得资助450万元。由于市科技创新委未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共享诚信异常名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于前后11次被市科技创新委列入诚信异常名录的同一家单位给予了资助资金300万元。

  3.“一区两城”建设工作推进需加大力度。一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相关政策未能及时出台。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合作区办,设在福田区政府)牵头起草的有关园区开发建设的1项重大政策措施,计划于2019年2月后尽快颁布实施。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发布主体发生3次变更,牵头修改主体发生6次变更。截至2019年9月底,该政策尚未启动审签发布程序。合作区办研究提出了支持科研项目管理专项“政策包”,也因涉及事权划分、制度改革等事项,截至2019年9月底仍在持续修订和研究中,影响首批科研项目落地。二是工作任务制定不够科学合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均制定了2019年工作任务和要点。其中,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2019年工作要点无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光明科学城建设2019年重点任务内容简单空泛,缺乏明确时间节点,各季度任务划分不细致、内容雷同,不利于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创建规划工作未同步推进。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高层次人才占全市比重超过60%,科教机构创新载体约占全市总数的70%,但对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同步推进、实行协同发展的思路不够明确,不利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挥更大作用。

  (三)审计处理

  1.对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市科技创新委要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已失效的规章制度。要督促实施单位按年度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按期完成项目,加强对超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追收清理,对未切实履行合同的资助项目要追缴资助资金。要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经验,梳理问题,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对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存在不足的问题。审计建议,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多元化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到期未申请验收项目预警制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时申请验收,按规定收回撤项或中止项目的资助资金。要将资助项目纳入全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共享诚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3.对于“一区两城”建设工作推进需加大力度的问题。审计建议,合作区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职,协同推进,形成全市一盘棋、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合作区办、光明区政府要合理制定任务分工,提出时间节点要求,建立任务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任务计划的可执行性,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要会同市教育局、南山区政府等认真研究,明确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思路,推动“一区两城”创建工作协同开展。

  三、民生基础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方面。审计了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等单位,重点关注2016至2018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情况。2016至2018年,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等3家单位共负责建设项目632个,投资总额为194.9亿元;共完成561项工程的招标工作,预算价为124.97亿元,合同价为106.03亿元,平均中标下浮率为15.16%。上述单位分别建立了招投标、采购、预算、设计变更、结(决)算、造价咨询等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和工期管理等,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审计了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建发集团)、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以下简称人才安居集团)和深圳市农产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集团)等单位,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等情况。特建发集团在经营规模、企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市外对口合作、提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人才安居集团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打造人才安居住房投融资平台,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收购平台,政策性人才住房供给平台以及政策性、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平台。农产品集团通过建设实体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以及资产经营四大业务板块,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保障“菜篮子”供应;完善以实体批发市场网络为核心,以海吉星会员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食品安全检测认证平台等组成的“1+9”供应链增值服务平台,保持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主要问题

  1.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程序。审计抽查了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等单位19个建设项目,其中17个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未实施技术经济方案比选相关研究。审计发现,2016至2018年,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部分绿化提升项目未提供可行性评估报告。二是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投资控制。上述19个建设项目中,有14个项目的设计合同未明确实施限额设计的条款。

  2.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一是招标范围划分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由于机场集团划分的工程招标范围与已完工工程出现重合,导致招标清单中的排水箱涵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虚高近50%。由于招标文件实行规费包干,该工程相应多计规费支出80万元。二是未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招标投标限价。市公安局有5个项目未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招投标限价,直接采用批复的项目估算或概算金额,难以真实反映项目造价水平,未能充分发挥招标的竞争机制作用,招标结果显示中标下浮率偏低。

  3.设计变更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不严谨。一是设计变更不符合协议造成挤占政府资金。机场集团将委托代建管理协议明确由企业投资承担的3项工程费用列入政府投资,挤占政府资金约408万元。二是工程管理不严引起变更签证造成损失浪费。由于已施工内容与其他项目重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有1个景观照明项目部分工程需停工,发生了变更签证费用,造成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5.49万元。

  4.工程结(决)算阶段履行主体责任仍较为欠缺。一是前期工作不到位。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缺漏项等因素,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等单位有120项工程存在结算审核价超合同价的情况,超出金额5.87亿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负责的深圳市卫生处理厂(新建)工程,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开工,导致投资增加159.74万元。二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不到位。机场集团送审的2个项目工程造价核减率分别为7.48%、4.77%,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送审的1个项目工程造价核减率为8.11%,建设单位未能严格履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体管理职责。

  5.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人才安居集团负责建设的盐田第八期人才住房、高新公寓棚户区改造、坪山区人才安居中芯国际等项目进度滞后。特建发集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停车库、海洋新城围填海等8个项目未完成投资预算目标。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农产品集团没有按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光明公益性农批市场项目全部工作,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菜篮子工程项目没有按要求于2017年9月竣工。二是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有3个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提前天数最长达345天,涉及金额总计323.73万元。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计划支出。2016至2018年,由于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建设项目推进不力等原因,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等单位的项目资金未按计划支出,沉淀资金7.3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40.94亿元的17.99%。

  (三)审计处理

  1.对于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审计建议,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要对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重点控制,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严格执行预算评审相关制度,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的效益评价,实现建设项目全周期成本最优。

  2.对于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机场集团要严格执行委托代建管理协议,严格工程造价管理。市公安局要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范信息化工程造价工作。

  3.对于设计变更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严谨的问题。审计建议,机场集团要严格执行变更程序,如实列支项目投资,规范政府资金管理使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下属单位严格变更签证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避免建设项目重合造成损失浪费。

  4.对于工程结(决)算阶段履行主体责任仍较为欠缺的问题。审计建议,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水平,做好合同价控制,加大工程结(决)算审核力度,提高审核质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前期工作。

  5.对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建议,特建发集团和人才安居集团要科学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加强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的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农产品集团要加快光明公益性农批市场项目和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市公安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场集团等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科学编制资金预算,加快建设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教育发展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高等教育发展方面。审计了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办学目标完成、经费收支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总体上能够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支出,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底,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建成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10个学院,在校生4204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设有10个学院和1个研究院,拥有50个部级、省级、市级创新载体,全日制在校生4917人。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设置本科专业12个,增列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共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置病原与传染病防控二级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获批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学科被列为重点学科。科学研究取得新成果,2017至2018年,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获国家重大项目立项1项,获发明专利36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审计了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运营情况、市残联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13年开展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为职业院校师生提供培训或承担实习实训任务,加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力度。截至2018年底,全市9所职业院校共认定实训基地161家,投入建设经费1.2亿元。2016至2018学年,职业院校向学生、实训基地所在企业发放补贴共计1.33亿元,实训基地按照职业认知、职业体验、专业学习、专业见习、岗位训练和顶岗实习等6个层次安排实习实训,建立了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市残联通过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文件,为保障和维护残疾人权益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问题

  1.项目目标未达预期。一是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与目标差距较大。根据办学协议书,到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在校生要达到9000人,其中本科生5500人。截至2018年底,在校生为4917人,其中本科生1709人,2020年要达到招生目标存在一定挑战。二是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第一阶段建设未按期完成。根据办学备忘录,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第一阶段要完成4至5个学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截至2019年8月,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仍未完成第一阶段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备忘录规定的时间延迟了2至3年,目前招收的学生均在广州校区培养。三是市残联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就业培训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市残联通过安排经费、给予补贴等,共投入5,882万元,为智力及精神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推动智力及精神残疾人公开就业和融入主流社会活动。截至2019年6月底,仅有2名智力残疾人实现公开就业。接受培训人数162人,仅占全市就业年龄段智力及精神残疾人4710人的3.44%,受益人数覆盖率低。

  2.科研项目执行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未按期完成。2018年3月,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签订了16个科研项目书,预算总额为749.51万元。截至2019年8月底,该校区仅按规定提取了129.67万元管理费等,未产生任何其他支出,资金执行率仅为17.3%。审计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29个科研项目中,由于建设场地变更、无法满足实验开展条件等原因,有4个项目未按期完成,涉及总投资3,950万元。二是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截至2018年12月底,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合计2,136.42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涉及258个已结题项目。三是项目信息系统不健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未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建立跟踪机制,项目信息系统和财务数据脱节,不能及时了解科研项目执行进度及效果。

  3.部分实训基地及经费使用效率较低。一是部分基地未开展实习实训工作。由于实训基地可行性测算不够科学、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认定责任等因素,2016至2018年,共有11家实训基地从建立之日起从未安排过学生实习实训,造成设备闲置和资源浪费,涉及财政资金1,740万元。二是部分基地接纳学生数量严重不饱和。2016至2017年,共建立61家基地,设计单次最大可接纳人数4660人。截至2019年8月底,实际单次最大接纳人数2523人,闲置率为45.86%。三是实训基地未实现资源共享。实训基地之间未建立相关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未主动公布基地的名单、对口专业、地址和容纳人数等信息,影响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四是建设经费使用率较低。2016至2018年,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合计7,010万元,未使用2,573.73万元,占比36.72%。其中,2018年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2,350万元,未使用2,171.02万元,占比92.38%。

  (三)审计处理

  1.对于项目目标未达预期的问题。审计建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本科生招生规模。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要加强与市建筑工务署的沟通协调,推动深圳校区尽早建成。市残联要完善智力及精神残疾人阶梯式综合职业康复服务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

  2.对于科研项目执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要健全科研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和经费有效使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要及时统筹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

  3.对于部分实训基地及经费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审计建议,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要严格按程序评定实训基地,加强对已建立基地的检查评估,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基地闲置浪费黑名单制度。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实际需要和对口专业申报实训基地,制定合理的实习计划,充分调度安排基地资源,提高基地及经费使用效率。

  五、资源环境质量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水污染治理方面。跟踪审计了水污染治理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正本清源、管网建设、河道整治等情况。市政府成立全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实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年度计划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2018至2019年,共安排治水提质项目724个。2018年,建成污水管网2855公里,完成7146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整治河道179.33公里,建成5座治污设施,完成7座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2019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302.43公里,修复改造存量管网863.45公里,完成3332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消除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9月底,新建污水管网295.72公里,修复改造管网337.45公里,完成3317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完成962个小微黑臭水体整治。其中,龙岗区已完成年度新建污水管网任务,福田区已完成年度修复改造存量管网任务,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和龙华区已完成年度小区正本清源改造任务,各区(新区)小微黑臭水体整治正在进行中。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沿河截污系统全线贯通。

  水质净化方面。审计了布吉等6座水质净化厂运营情况,重点关注2016年至2019年9月运营情况和运营维护费用支出管理情况。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葵涌水质净化厂、水头水质净化厂、观澜水质净化厂(二期)、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等6座水质净化厂的设计日处理量合计113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014年起,市水务局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排水设施巡检,出台《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等,规范对运营企业的监管和考核,积极推进水质净化厂提速增效,促进流域水环境改善。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上述6座水质净化厂共支出运营维护相关费用15.67亿元,资金来源于污水处理费、部门预算安排和水务发展专项资金。

  (二)主要问题

  1.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滞后。由于无法办理规划许可和林地占用手续等原因,2019年安排的307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有54个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年度目标。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于2019年8月14日竣工,但由于部分实施内容未获审批通过、影响出行安全等原因,截至2019年9月底,工程形象进度为85.5%,进度滞后于合同工期。二是个别项目建设内容重合。2019年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沙湾河(干流)、简坑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有11个子项目,与沙湾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重合。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1项清淤工程,与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2项清淤工程的施工范围和部分建设内容重合,存在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风险。

  2.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超前支付工程款。截至2019年9月底,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形象进度为85.5%,应付工程及监理进度款3.62亿元,实付3.78亿元,超前支付1,626.42万元。二是未经审核支付工程款。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设计断面测绘成果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未报建设单位确认,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存在未核实该工程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

  3.水质净化项目运营效益不佳。一是部分水质净化厂未达到环境效益目标。由于排水管网不够完善等原因,葵涌、水头等2座水质净化厂进水量、进水浓度长期低于设计标准,污染物年度实际消减量均在设计目标的55%以下,运行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部分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内污染排放存在隐患。2019年1至7月,龙华、横岭等2座水质净化厂进水有17次超出正常的市政污水进水水质范畴,服务范围内污染排放存在隐患。三是未按规定监管水质净化厂的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9月,葵涌、水头等2座水质净化厂的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余4座水质净化厂2017至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未按规定年审,历年财务报告也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不利于了解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成本和利润水平。

  (三)审计处理

  1.对于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市水务局、各建设单位要提前评估拟建项目现状,科学合理制定建设内容,避免相邻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合。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治水提质任务。

  2.对于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建议,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确保工程量计量准确及时、质量证明文件真实可靠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以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款。

  3.对于水质净化项目运营效益不佳的问题。审计建议,市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提升水质净化厂运营绩效,加强对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污染、面源污染的监管和排查,逐步消除水质隐患。要严格按规定监督水质净化厂运营方,按年度审计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实时掌握运营成本和利润水平,节约财政资金。

  六、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科技创新项目绩效情况来看,项目管理、资金扶持、统筹规划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成效。各单位要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质量第一,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区域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和全面深化改革制度体系,高起点谋划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统筹规划、集聚发展重大科技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兼顾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培育一批成长性高、创新能力突出的中小微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要结合部门职责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好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组建高水平的新型科技战略智库,推动全市综合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协同提升。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从基础设施、教育发展、资源环境项目绩效情况来看,一些民生项目的建设目标未达预期,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目标任重道远。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职业院校,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综合运输通道建设。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清淤补水、岸绿景美、便民配套的工作思路,实现全市范围全面彻底消除河流水体黑臭,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三)践行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单位要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按照目标要求,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携手港澳和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同打造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的贯通联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深圳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

  附表:《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审计处理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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