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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8-23 15:04:00 视力保护色:

  根据《审计法》、《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圳市政府每年8月、12月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是在整合和提炼各单项审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立足于从宏观上系统地反映总体情况、普遍性和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和主要成果。《深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与往年相比,具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首次通过联网审计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机关近几年来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从2013年起,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及相关要求,市审计局以开展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计监督作为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主线,实现了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市审计局2016年坚持改革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首次通过联网审计对部门预算执行实行了监督全覆盖。此项审计主要采取以数字化审计为主、各单位自查和重点问题核查的方式进行,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了市本级全部一级预算单位,既做到了有点、有面,也做到了有重点、有深度,审计监督全覆盖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部门预算涉及100个一级预算单位,较2014年增加7个单位,部门预算年初安排总支出433.32亿元。市审计局2016年初安排了常规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单独立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交通运输委、贸促委、住房建设局、民政局、统计局、前海管理局、口岸办、政府采购中心、公安交警局、深圳技师学院、第二人民医院等13个市本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委托坪山新区审计局审计了该区的组织人事局、坪山新区同心外国语学校等2个单位。与此同时,市审计局单独安排了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专项调查项目,审计覆盖了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共计455个单位。由于是首次开展这种审计,市审计局制定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指引,组织成立了以计算机审计专家为骨干的审计组,及时取得了市财政委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和被审计调查部门的财务系统数据,数据分析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初步分析结果,联网审计组一方面将有关疑点推送给单独立项审计组进行核查落实,一方面重点抽查了市人居环境委等1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15年度部门购买服务的支出情况,切实发挥大数据审计的作用。

  经分析市财政委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库备份数据,2015年度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单位总支出457.0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9亿元,项目支出186.49亿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等支出;进一步放开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准入,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2015年部门购买服务支出比2014年增长了45.92%。本次联网审计重点对各预算单位购买服务支出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市财政委国库集中支付数据中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劳务费三个经济科目的全部支出,以及在其他经济科目中核算的科研、课题、中介、劳务、代理等费用支出。从联网审计的结果来看,2015年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单位购买服务支出金额为399,459.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42%,同口径下,2015年度部门购买服务支出比2014年增加了125,712.54万元,增长幅度为45.92%,各单位在购买服务支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项目承接后违规转让,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提前支付了部分或全部合同款,项目未按时完成或未及时验收。在重点审计购买服务支出的同时,联网审计也高度关注政府采购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既为单独立项审计组提供了问题线索,也通过现场抽查进一步核实和直接揭示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出具了国内第一份副省级城市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联网审计调查报告,既为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考核、帮助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国内同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首次对市属国企境外投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调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从2012年起,市国资委按财政部要求编制了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资本经营收益按规定先缴交国库。从2013年起,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年突出监督重点,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及相关要求,向人大报告审计情况。本年度主要审计了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市属国有企业2014年度利润和股利上缴情况,重点审计了2015年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情况,突出反映了境外企业的现状,填补了国有企业审计空白,为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依据。

  从审计结果来看,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国有资本收益重点用于国企发展和民生领域,其中注资国企25.86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0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4亿元。市国资委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与央企、外企和知名民企的合作及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完成6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推进优化资源布局,发起国内首只商业化运作大型母基金,探索国有企业为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股权代持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市属国企参与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精准扶贫投资深汕、深河合作区建设30亿元。市属国企规模和效益再创历史新高,总资产9,548亿元、增长24%,利润总额403亿元、增长34%,上缴税金259亿元、增长61%。但是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国有资本收益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本年度,市审计局首次对市属国企境外投资情况开展全面审计调查,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审计发现,深圳市境外投资企业规模大,整体资产质量好,两家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投资加纳的电力项目成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项目,地铁运营国际服务收效明显。但是,审计也发现境外投资未及时清理,存在损失风险。一是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有31家无业务或长期停业、43家资不抵债、11家零资产的企业未及时清理或处置,市国资委有关境外企业的台账信息不全。二是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利润逐年下滑,受国际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2013年、2014年、2015年利润总额分别为95.6亿元、91.23亿元、87.05亿元,其中2015年当年亏损企业有44家,亏损合计9.58亿元,17家企业无利润;个别境外企业连续亏损。三是个别企业境外收入没有及时收回,如市地铁集团投资埃塞俄比亚轻轨交通系统运营维护管理项目,截至2016年5月,仍有折合人民币4,150.02万元的应收运营服务费未收回。这些都是今后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管理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首次对简政放权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从2014年8月起,全国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15年,审计监督的重点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从2015年下半年起市审计局每月向市政府和审计署报送跟踪审计结果,年底汇总各月审计结果对外公告。2016年以来,根据审计署关于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和阶段性的工作部署,审计监督的重点是扶贫攻坚政策、积极财政政策、“营改增”政策以及“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总审计结果向市政府反映,同时抄送上级审计机关。为此,市审计局按季度分解为4个项目列入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同时要求其他审计项目都要把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2016年第一季度,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深圳市政府投资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深圳市欠薪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南山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共抽查了 29个单位和94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59.18亿元。第二季度,检查了深圳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以及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审计了“放管服”改革深化的落实情况,并在本次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突出反映。

  从审计结果来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深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的文件,取消、转移、下放了一批行政职权事项。2016年7月,我市进一步出台了《深圳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深府〔2016〕122号),从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扎实推进职业资格改革等十一个方面,提出55项改革要点,我市各部门、各区对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行政审批效率不高。如“新建、改建、扩建路口或拆除分隔带”行政审批时间较长。二是部分行政职权转移下放不到位。有些事项应转移未转移,有些转移后擅自变为收费事项。三是国有产权划转鉴证无依据,增加了企业交易成本,目前已整改完毕。四是欠薪保障基金收费未及时调整,不利于降低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各有关单位正在落实整改,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确保简政放权落实到位。

  四、更加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快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的指示,市审计局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际,从简化审计程序、实行差别化管理、构建监督合力等方面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市审计局对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对口援疆建设项目等447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车公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5个项目开展了跟踪监督;四个新区审计局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659个。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及四个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基本能遵循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招投标法规等相关规定,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基本能控制在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内,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较规范。但是审计发现多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报送审计,影响工程结(决)算,造成资金沉淀等问题,其中,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政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继续予以重点反映。

  2015年以来,市审计局按照《深圳市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治水提质行动方案》、《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的要求,一方面积极配合推进优化治水提质项目审批程序,一方面发挥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组织力量对《行动方案》等文件的实施情况同步开展跟踪监督。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审计机关出具141个预算(标底)审计报告、送审金额31.87亿元,备案项目32个、备案金额5.22亿元。通过审计,审计机关一方面关注工程资金管理和工程进度,披露了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方面更加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力求更加有效地发挥跟踪监督的最大效能。审计发现,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待加强。截至2016年6月,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累计进行了两期治水提质工程质量飞行检测,从通报结果来看,管材质量合格率均未达到90%。市审计局对部分污水管网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也发现,个别项目施工工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抽查了宝安区沙井街道4个治水提质项目,3个雨污分流管网项目管沟回填石粉渣铺设厚度过厚,不符合回填压实要求,影响工程质量。治水提质项目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程,关系千家万户、长治久安。随着治水提质项目的逐步推进,工程质量问题将是审计机关重点关注和跟踪监督的审计内容。

  总体来看,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全面评价了2015年以来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共反映了19类46个问题,汇总报告了审计处理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的五条意见,集中体现了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所取得的审计工作成果,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也反映了审计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方面的努力和进步,集中体现了审计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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