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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3 16:14:35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2月在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立足先行示范,深入探索大数据审计,落实审计全覆盖,构建审计监督合力,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财政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关注了财政管理、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有企业和资产,以及政府投资等方面内容。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坚持审计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2020年,南山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体情况良好,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年度财政预算的各项工作目标。

  ——财政收入逆势增长。全年实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64亿元,逆势增长2.56%,其中税收分成收入309.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86%,比上年提高0.6%,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持续增长。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社区、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九大民生类支出累计完成241.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88%,较上年增长6.11%。

  ——疫情防控与精准扶贫财力保障到位。共安排专项资金6.68亿元,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开展。投入扶贫资金2.64亿元,较上年增长4.3%,对口帮扶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出台惠企暖企“双12条”政策,为辖区企业累计拨付财政补贴2.92亿元,减免企业租金3.53亿元,支持企业获得融资33.75亿元,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全年累计投入各类产业资金38.44亿元,较上年增长58.22%,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出台《南山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南山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监管以及国库支付管理。全年统筹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1.33亿元,根据上年绩效考评结果调减多部门预算7,328万元。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各有关单位按审计要求相关单位通过调账处理、上缴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3.42亿元,其中调账处理金额13.32亿元,上缴财政资金992.63万元,完善规章制度9项。10个单位按规定公告了整改情况。

  一、财政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财政管理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对一级预算单位重点事项进行了全覆盖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方面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上级转移支付)427.97亿元,支出349.31亿元,结转结余78.6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06亿元,支出68.15亿元,结转结余24.9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亿元,支出2.52亿元,结转结余0.53亿元。详见下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上级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区财政局收到2笔省级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相关预算单位,涉及资金548.10万元。

  2.部分非税收入缴库错误。区财政局在对非税收入清算缴库时,将应缴入国库的40所学校(含幼儿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20.31万元,缴入了财政教育专户。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

  3.个别项目退回款冲减科目错误。2020年国土基金预算中安排了个别提升改造项目资金,该项目当年退回超付款682.93万元,未按规定冲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优化非税收入核算系统管理,保障非税收入清算正确足额缴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本年度对区5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重点关注政府采购支出、往来款管理、购买服务等事项。2020年,区级53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基建支出(发改立项项目)合计368.9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用水费用重复支付。2016年1月至2021年5月,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服务合同明确承包费用包含作业用水费用的情况下,8个单位另外承担了作业用水费用(含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重复支付3,257.90万元。审计期间,区环卫总站追回462.83万元,南头街道全额追回139.35万元。区审计局已向相关单位出具审计决定书,要求追回尚未整改的2,655.72万元。截至11月22日,8个单位已追回2,605.33万元,还剩区环卫总站的50.39万元尚未追回。

  2.部分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一是8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向单一供应商自行采购9个相同采购内容项目,涉及金额2,494.21万元,区审计局已移送区财政局处理。二是11个单位26个采购项目招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涉及金额12,018.66万元。

  3.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项目合同期限为6年,违反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二是主管部门对购买社工服务合同中社工持证注册资质比例监督不到位,导致全区有85个社区的现存持证注册社工比例低于市民政部门相关规定。三是抽查街道46个购买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其中35个未履行验收程序。四是个别服务事项未签订合同,某街道于2009年起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村排洪泵站进行运行维护,一直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其中2020年支付年度费用30万元。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35个一级预算单位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合计670笔往来款,挂账2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1,590.95万元。审计期间,有24个单位(7个一级预算单位,17个二级单位)共清理核销44笔挂账往来款,涉及金额4,176.17万元。截至11月22日,全区各预算单位(含下属二级单位)已清理92笔约5,200万元。

  5.个别单位“六项”费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2个单位2020年度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62.06万元,1个单位2020年度差旅费无预算支出28.07万元。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复的预算,加强对经费支出的规范管理,加快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

  (三)国土出让金收支方面

  2020年南山区国土基金收入预算14亿元,执行56.77亿元,其中:市财政返拨地价分成款34.2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下达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资金22.52亿元;支出预算14.25亿元,执行10.2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临时用地使用费及耕地占用税未缴纳,用地手续未办理。8宗临时用地未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422.45万元、1宗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2,025.67万元,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审计指出问题后,主管部门已收回上述应缴临时用地使用费422.45万元。

  2.超范围支付土地整备补偿费用。个别街道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补偿标准,超范围将新增建筑物列入了补偿范围,涉及金额5.85万元。审计期间,相关街道已追回上述超付款项。

  3.未及时研究处理企业违约情况。14家企业于2019年联合取得留仙洞某宗地,其中10家企业未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1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南山地方财力的承诺,相关部门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审计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应加强临时用地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地单位及时补缴耕地占用税,完善临时用地手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尽快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企业违约情况。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区应对疫情惠企暖企政策、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产业扶持专项经济发展分项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一)应对疫情惠企暖企政策落实方面

  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区政府制定暖企惠企“双12条”、稳增长“63条”政策措施,2020年为辖区企业累计拨付财政补贴3.0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多付补贴。2个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补贴14.18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追回上述多付补贴。

  2.同类补贴项目审核标准不一致。区相关部门在实施稳增长“63条”补贴政策中,对同类项目执行的租金审核标准不一致,部分项目按含税租金补贴,部分项目按不含税租金补贴。

  审计要求,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应压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统一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发放标准,使惠企政策高效落地实施。

  (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投入及使用方面

  2020年,区财政局共向全区各单位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6,817.35万元,累计支出66,445.0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部分街道审核不严导致多付费用。一是个别街道未对隔离酒店的费用进行实质审核,多付隔离酒店住宿费共计4.59万元。二是个别街道在支付酒店防疫费用时,未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的核减要求,扣减此期间该酒店员工餐费5.8万元。三是个别街道采购一次性口罩按3%税率计算并向供货方支付税金2.01万元,实际税金应为0.67万元,多付税金1.34万元。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后,相关街道已收回上述多付费用共计11.73万元。

  审计要求,各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内控,严格落实各项费用审核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产业扶持专项经济发展分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2020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分配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预算19.51亿元,实际支出19.5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资助项目审核不严导致超范围发放。超范围向1家事业单位发放专项奖励金20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追回上述资助款项。

  2.部分资助政策未及时调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2项资助政策已于2019年停止实施,1项资助政策已于2020年停止实施,主管部门未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更新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受理目录。

  审计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审核管理,压实审核责任,精准对接产业扶持政策新要求和产业发展新形势,及时修订调整资助政策,更新产业平台受理目录。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南山区对口连平帮扶及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民生微实事项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资金、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及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等民生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对口连平帮扶及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方面

  2020年,区预算安排连平县扶贫资金4,575万元,全部拨付完毕。区慈善会收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企业捐款2,757.21万元,主要投向对口扶贫的广东连平县、广西田阳区和德保县等地区,累计拨付2,035.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扶贫专项资金结余较大。区对口连平扶贫专项资金2020年末结余7,313.56万元,其中27个贫困村帮扶款结余5,000.37万元,场馆建设资金结余2,000万元。

  2.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区援建连平体育馆的专项资金2000万元已于2018年全部拨付至共管账户,但截至2021年4月,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根据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对口帮扶地区共建产业园项目的4个项目均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投产运营,审计发现其中3个项目仍未建成。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单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11月22日,对口帮扶共建产业园4个项目厂房均已完工。

  3.个别投资项目存在风险。一是6个帮扶贫困村参与投资的某公司股权已被河源市监察委员会冻结,其股东及担保人名下11宗土地已被查封,投资款共计480万元存在投资损失风险。二是2个帮扶贫困村参与投资的2个项目,项目公司被其法人代表注销,随后以新公司名义继续运营该项目,投资款共计300万元存在流失风险,审计提出问题后,贫困村与举办者签订了补充协议。

  4.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扶贫济困日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截至2020年8月31日,2个单位未及时向社会公布“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审计提出问题后,该2个单位已于审计期间在网站上对本年度相关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审计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资助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扶贫资金的使用计划,充分发挥帮扶资金的效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区慈善会应加强对捐赠款物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民生微实事方面

  2020年度区财政在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各街道民生微实事资金20,000万元,实际支出18,820.47万元,各街道共审批同意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2842个,实际完成2515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未统筹开展。疫情期间,某街道的3个社区采用线上方式分别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不同社区开展的部分项目实施时间相近,实施内容以及承接机构相同,涉及金额24.03万元,街道未按规定有效统筹,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项目事后验收不严,存货保管不善。一是某街道的3个社区开展完实物采购类项目后,未建立实物管理台账,目前在库数量远小于评估报告显示的存货数量,涉及金额53.33万元。二是3个街道开展的5个民生微实事项目实际货物规格、现场工程量与验收结果不符。

  审计要求,相关街道和社区应按有关规定统筹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项目结束后结存实物实行严格管理,防止实物丢失;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对照合同的各项条款逐项验收到位。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2020年,区教育局安排学前教育经费预算98,496.59万元,支出89,965.3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民转公幼儿园资产管理不完善。审计抽查4家幼儿园发现,一是4家幼儿园均未将转型移交的资产计入公办园财务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二是2家幼儿园转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3.98万元。

  2.多项补贴审核不严导致超范围发放。一是向55名已离职教职工发放园丁奖5.5万元。二是向1家不在政策范围内的幼儿园发放疫情防控房租补助经费12万元。三是超范围发放成长补贴及保教费资助1.13万元。审计期间,区教育局已收回资金18.63万元。

  3.对民办普惠幼儿园监管不到位,个别园存在保教费公款私存和套取专项资金情况。一是5家幼儿园存在未将保教费足额登记入账的情况,其中2家幼儿园将保教费转入私人账户,涉及保教费102.83万元。二是1家幼儿园套取深圳市“百园扶百园”专项资金4.86万元,审计期间,区教育局已收回专项资金4.86万元。针对上述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移送区财政局处理。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幼儿园统筹管理,加大财务监管力度,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培训和督查考核等方式逐步提高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水平;加大对民办普惠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跟踪各项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资金支出规范有效、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四)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及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2020年,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年度预算21,478.09万元,累计支出20,994.74万元,结余483.35万元;区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预算2,360.71万元,累计支出2,358.42万元,结余2.2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专项经费项目安排不明确。个别单位2020年度直接向各街道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600万元,未细化至具体项目,项目安排不明确。

  2.专项经费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个别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中只安排了20套共40万元的森林防火智能语音警示器采购预算,实际采购了50套共计98.51万元,与采购预算偏差146.3%。二是向同一供应商采购应急站的救援外包服务与统筹管理服务,统筹管理服务内容包含协助完成对救援外包服务的监督考核,监督考核的独立性受影响。两项采购金额合计4,490.45万元。

  3.部分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款项支付不合规。一是个别项目先签合同后上会审批,涉及合同金额68万元。二是个别项目先实施后签合同,涉及合同金额105万元。三是个别项目提前支付项目服务费,涉及金额56.52万元。四是个别项目在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量,且其中16%的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支付了全部合同费用。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应强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统筹和项目管理,夯实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安全生产工作;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加强采购业务管理,严格做好资金审核工作,强化业务监管。

  四、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审计了区属国有企业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2018至2020年运营管理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方面

  南山区保安公司2018至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15亿元,营业成本20.11亿元,营业利润0.71亿元,净利润0.4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存款收益率偏低。存放在5家银行的659.50万元存款仅按年化0.3%活期利率计息管理,存放在2家银行的2,000万元存款长期沉淀未使用,先按年化0.3%活期利率后按1.725%协定利率计息管理。

  2.部分投标保证金回款周期长。34个已完成投标项目中12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超过2个月收回,最长间隔达438天,涉及金额120.08万元。

  3.保安人员管理混乱。一是保安人员台账信息数据矛盾,2019和2020年年初在职保安人数与上年末结转的在职保安员人数差异分别为2499人、1357人;部分领取工资和缴交社保人员无入职记录。二是未及时停止对离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交。为7名已离职人员继续发放工资,涉及金额3.27万元;为863名已离职人员继续缴纳社保(其中超过50%人员已离职6个月以上),涉及金额32.51万元。

  审计要求,南山区保安公司应树立科学绩效管理理念,合理安排资金,梳理完善保安人员信息,进一步增强业务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效益。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本年度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工程转固、产权登记等方面,并重点抽查了8个街道的物业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城市更新项目公配物业未办理产权登记。5个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于2019年前办理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完成了公配物业的实物移交,审计发现上述公配物业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国资局已于2021年7月办理了上述物业产权登记。

  2.部分政府物业未纳入统一管理,日常管理不到位。一是8个街道共有86处物业仍由各街道自行管理,未移交区物业主管部门,涉及面积49849.36平方米。二是部分物业闲置时间长,抽查街道17处物业发现,有9处6295.05平方米物业处于闲置状态,闲置最长时间达9年,其中4处5225.01平方米闲置物业被他人占用。

  3.部分街道租赁物业前未申报审核。2个街道租赁13处社会物业前未向区物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核,涉及面积约5001.31平方米,其中个别租入物业租金比第三方租赁评估价高出了75%。

  4.个别政府罚没物业管理不善。2011年,原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处罚没收某物业并移交区物业主管部门,审计发现区物业主管部门尚未将该罚没物业纳入政府物业管理。此外,罚没的部分物业至今仍被他人占用。审计指出问题后,该物业已纳入政府物业管理,占用情况正在协商解决。

  5.大量资产未及时结转登记。一是15个一级预算单位591个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2.11亿元。二是4个单位软件或系统开发费用未纳入无形资产登记核算,涉及金额130.8万元。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物业管理规定,加强政府物业管理,防止物业闲置浪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基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将无形资产纳入资产核算,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本年度组织对公共基础设施、医院等区重点民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南山区2020年医院改扩建项目、南头古城特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并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进行了抽查。

  (一)南山区2020年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南山医院、蛇口医院内科综合大楼、慢病院、西丽医院共4个医院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71.27亿元,总建筑面积73.72万平方米,规划新建床位数3550床,截至2020年底,累计下达投资计划28.0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3.5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投资控制不到位。一是代建单位未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合同中的人工材料调差条款,存在投资增加风险,建设单位未能有效监管。二是5个直接委托的工程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下浮率。

  2.部分材料询价采购不规范。5种无信息价材料估算价均超过20万元,但代建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未组建询价谈判小组,也未通过集中询价采购网络平台选择供应商。

  3.工程及服务招标工作不严谨。一是2个快速发包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8个月、12个月才开工,未达到使用快速发包目标。二是1个定标工作评定结论有误,对判定指标结果为“一般”的企业认定为“中等”,对判定指标明显较优的企业却认定为“较差”,定标工作不严谨。

  4.人员履职管理不到位。一是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负责人发生变更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二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缺席工程例会频次较多,抽查了某项目50次工程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缺席了36次,缺席率为72%,其中无故缺席9次。审计期间,监理单位已依据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发出了处罚单,处罚款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审计要求,区工务署应根据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代建合同约定,加强对代建项目投资控制、询价采购、招投标、人员履职等工作的监管,强化代建单位投资控制意识,压实代建单位代建管理责任,规范代建项目组织实施,提高投资效益。

  (二)南头古城特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南头古城特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批复概算80,099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安排计划资金38,000万元,完成投资34,581万元;南北街区工程已投入试运营,东西街区正处于立面改造阶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招标工作不规范。一是6个工程或服务招标定标工作未遵循已制定的定标工作规则;二是1个招标工程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下浮率。

  2.资金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未对建设资金使用和支付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代建单位列支了非工程建设资金费用11.67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建设单位已收回上述不合理支出。

  3.人员配备不符合相关要求。一是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在投标文件名单中,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二是2名安全监理派驻人员变更未备案,且资质不符合合同约定。

  审计要求,区工务署应加大对代建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管,督促代建单位切实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规范内部财务流程,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充分发挥代建单位专业化管理优势。

  (三)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管理方面

  针对各建设单位在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271个政府投资造价结(决)算项目,区审计局组织选取了27个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审核造价约3.25亿元,涉及25家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总体推进缓慢。抽查了26个已完成结算审核的工程项目,从竣工验收至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平均用时为21个月,个别工程建设内容简单,结算造价仅61万元,用时却长达85个月。

  2.中介委托合同条款设置不严谨。抽查了51份结(决)算审核委托合同,有38份委托合同未设置质量约束条款或条款设置简单,无法有效通过合同条款对中介机构的履约行为和审核质量进行有效约束及责任追究。

  3.中介机构造价审核质量把关不严。27个项目共多计造价210.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未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审核、未按要求对无信息价材料进行询价、未对资料存疑事项进一步核查等。

  审计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结(决)算审核工作开展,对多计造价问题进行核查调整;同时要完善委托合同质量约束条款,约束中介机构履职行为,督促中介机构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质量控制,保证审核工作质量。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事项涉及违规金额2,667.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4.77亿元,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17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92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0份,涉及问题金额2,667.45万元;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涉及金额2,499.07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2日,上述46个问题已整改20个。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七、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的产生,主要缘于一些部门单位对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深刻、研究不透彻、落实不到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规范、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统筹协调制度不健全、部分制度更新不及时。区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提高绩效:

  (一)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主管部门应精准施策,梳理并及时调整政策及细则,增强监督意识,夯实审核工作,压实审批责任,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跟踪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

  (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区财政局应加强统筹管理,优化非税系统管理,加快推进全区预算单位往来款清理、工程转固等工作;各预算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各主管部门应制定明确清晰、合理、可考核的项目预期效益或者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划各项民生资金需求和项目库,扎实推进项目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及履约监督检查,提升统筹管理水平。

  (四)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区国资局应强化国有资产主管责任,指导各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区属国企应树立科学绩效管理观念,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着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单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建设单位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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