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登录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 繁体 个性化定制 收藏本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各区工作报告

罗湖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08 10:29:38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1月在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全区58个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主要涉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民生专项、政府投资项目等六个方面。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先行示范,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高质量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在促进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各部门及单位围绕“双区驱动”重大战略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突发疫情和外部环境,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98亿元;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投入援企稳岗资金8.23亿元,国有物业减免租金超5,000万元;争取中央特别抗疫国债资金,创新出台消费券、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刺激消费政策。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多渠道筹集财源,拉动辖区财政收入逆势增长;搭建政企服务平台,改进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吸引一批优质税源企业落户罗湖;统筹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实现物业资产收入40.70亿元;拓宽收入来源,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10亿元。

  ——立足提高民生保障,夯实社会发展基础。对标“双区”建设要求,全年投入教育、医疗等九类民生支出129.15亿元。教育事业稳中提质,新改扩建中小学7所,新增学位5000个;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建和改造社康14家;社会保障持续改善,建设筹集公共住房5953套。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和重大项目提速增效,促进产业发展;投入产业转型升级资金11.65亿元、专项债9,000万元支持重点片区开发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和城区面貌,圆满完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有序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等。

  ——坚持深入推进整改,审计整改成效较好。对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21年5月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报告。区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认真推进整改工作,6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3个,整改金额合计19.40亿元,完善规章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40.09亿元,支出总量238.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3.67亿元,支出总量45.2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8.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77万元,支出总量6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1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支工作,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认真组织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决算草案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2020年区本级预决算情况见下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算报表编制方面

  1.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全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因部分单位未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纳入调整预算数,导致全区部门收入及支出的调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其中,本年收入中全区调整预算数比决算数少18.64亿元,本年支出中全区调整预算数比决算数少17.47亿元。主要差异原因为罗湖医院集团未填列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调整预算数。

  2.个别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经检查58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192个预算单位的决算报表发现,区住房建设局因少汇总1个所属单位的年初预算,决算报表(汇总)中“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比年初经批复预算数少100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要加大对部门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力度。相关单位要严谨编制决算,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完整。

  (二)区级财政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管理工作不够精细。一是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完善。区财政局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中,有8个新增项目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涉及预算3,169万元。二是PPP项目未按要求及时更新项目执行信息。3个PPP项目已处在项目执行阶段,但未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项目信息。

  2.部分非税收入未直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11所学校通过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教职工周转房房租、餐费后不定期上缴到专户,涉及金额79.29万元;24所学校通过学校基本户收取后上缴到专户,涉及金额486.11万元。

  3.个别专项资金预算调整过大,且未开展绩效评价。“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资金”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连续两年调整幅度过大,2019年年初预算6,000万元,年中调减54.70%;2020年年初预算3,023万元,年中调减61.25%。此外,区国资局未对此项资金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价,至2021年6月15日正在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要统筹相关预算单位加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确保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要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各学校要规范周转房房租、餐费收缴方式,直接缴入非税专户,规避财务风险。区国资局要合理准确编制预算,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政府债务管理方面

  2020年,罗湖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80亿元。审计抽查了区建筑工务署、区水务局实施的32个涉及到专项债券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债券金额4.59亿元,发现: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2020年,区建筑工务署和区水务局5个项目推进较慢,实施进度滞后于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责任制要求的建设工期,涉及债券金额5,681万元。

  2.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备案。2018-2020年,区建筑工务署4个项目在竣工验收完半年以上才完成设计变更备案,涉及设计变更金额1,155.01万元。

  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和区水务局要科学安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强化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区建筑工务署要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备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58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193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全覆盖。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规范,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规定,“六项”费用支出比上年压减48.88%。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预算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低。13所学校16个预算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75%,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上一年度执行情况,涉及未执行预算金额353.95万元。二是部分学校差旅费、办公费超预算支出。因预算编制不精准,11所学校办公费超支合计62.56万元,布心中学差旅费超支0.52万元。

  2.“六项”费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核算不规范。黄贝街道办、南湖街道办、罗湖医院集团将会议费、培训费列入“其他公用支出”科目中核算,涉及金额50.50万元;6个单位将公车运行维护费列入“维修(护)费”等科目中核算,涉及金额14.88万元。二是公务车维修审批不严。区水务局公务车维修无主管领导审批环节;区科技创新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5个公务车维修事项先进场维修再审批,涉及金额1.75万元。

  审计要求,各学校要根据各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当年资金支付进度安排,并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六项”费用支出与报销审核管理,并规范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

  (二)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清理方面

  1.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审计抽查了19个单位的项目经费结余情况,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15个单位可上缴结余资金合计3,017.06万元;截至2021年3月底,区土地整备中心1个土地整备项目资金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合计1,245.9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2.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一是往来款挂账5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底,16个单位账龄达5年以上的往来款金额合计5,186.19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2,055.87万元,其他应付款3,130.32万元。二是帮扶类款项挂账1年以上。东门、翠竹、黄贝、南湖、笋岗街道办7个扶贫帮困等项目经费在“其他应付款”挂账1年以上,金额合计91.06万元。

  3.未按规定清理非基本银行账户。审计抽查发现,区妇联、南湖街道办、清水河街道办3个非基本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审计指出问题后,8个单位已上缴结余资金1,155.59万元;5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65.14万元;南湖街道办已将相关账户销户。审计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账户结余资金的清理,将沉淀、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盘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单位要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清理整合应清理的银行账户。

  (三)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及时纳入采购计划或未及时签订合同。一是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采购计划。清水河街道办、东湖街道办、翠园中学3个新增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应纳入年初采购计划而未纳入,采购金额合计678.54万元。二是合同签订不及时。12个单位13个采购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后较长时间未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合计5,845.75万元;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东湖街道办、莲塘街道办、东晓街道办、清水河街道办、区疾控中心7个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履约起始时间2个月及以上,合同金额合计107.55万元。

  2.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区土地整备中心未按规定程序确定服务机构即签订部分评估咨询服务合同,如2个项目采购成交通知书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计135.60万元;罗湖高级中学、罗湖中学、锦田小学13个自行采购项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供应商,未经过比价,合同金额合计231.67万元。二是部分支付事项未签订合同。11所学校29个采购项目等支付事项未签订合同,涉及金额91.76万元。

  3.合同存在履约风险。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预付比例过高。6个单位10个工程项目合同预付款比例超出30%的最高比例,合同金额合计246.98万元。二是部分合同条款约定存在履约风险。如大望学校1份“四点半活动”采购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全款,未将收货、验收情况等列入付款条件;罗湖高级中学、大望学校3份食材配送合同未约定收取保证金,相应违约条款无法实际执行。

  4.养老服务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一是对中介机构成果质量把关不严格。翠竹街道办“翠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审定结算金额中,部分单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定。二是支付应由运营机构承担的费用。莲塘街道办支付2019年应由养老服务运营机构承担的电费9,707.06元。

  审计要求,各单位要强化采购计划管理,并及时签订合同。各单位及学校要规范自行采购程序,并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各单位要严格约定和支付工程预付款,降低合同履约风险;各学校要加强合同订立与履行的管理,增强合同条款约束力。翠竹街道办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莲塘街道办要追回多支付费用。

  (四)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方面

  2020年度,全区112个社区居委会收入合计3,336.21万元,支出合计2,304.65万元,当年度收支结余1,031.5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112个社区居委会货币资金余额合计7,572.18万元,其中超过100万元的有13个。从经费使用情况来看,2020年支出率低于75%的共76个。审计抽查了10个街道共20个社区居委会资料,发现:

  1.部分社区居委会费用开支不规范。翠竹、东湖街道3个社区居委会共20笔费用发票抬头为所属街道办等,涉及金额41.51万元;黄贝街道2个社区居委会通过现金发放委员补助及公益性岗位补助,金额合计49.49万元;此外,部分社区居委会还存在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费用开支界限不明晰,承担了街道、社区工作站、老年人协会费用等情况。

  2.部分街道办经费支出审批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度不完善。东湖、清水河、黄贝、东门街道办未明确社区居委会经费支出审批的相关规定。二是审批时间滞后。7个街道办对9个社区居委会的64笔经费支出审批时间晚于费用实际支付时间,涉及金额40.84万元。

  审计要求,各街道办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盘活存量资金,并加强费用支出与报销审批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面关注罗湖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对物业企业基层治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基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审计了以下方面:

  (一)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面

  罗湖区在2018年先行先试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2019年印发《罗湖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物业企业参与基层治理有助于改善老旧住宅小区软硬件建设。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个别问题。

  1.垃圾分类督导费单价差异较大。8个街道办直接委托小区物业企业承担垃圾分类督导服务,服务费单价差异较大,内容组成多样。因市城管局未制定相关费用标准,区相关主管部门也未出台明确标准,导致各街道办自定价格差异较大(37.33-150元/天/点),不利于规范管理。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未按约定管理。区住房建设局引进的2家物业公司共与105个小区居委会签订服务合同。截至2021年4月15日,物业公司仅将5个小区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按月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其它小区部分未收取、部分收取后暂未上缴。

  审计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统筹制定垃圾分类督导费用标准,明确开支范围。区住房建设局要监督2家物业公司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并按月存入专户。

  (二)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经过“十三五”期间发展,罗湖区已形成覆盖机构、社区、居家的全领域、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6月7日,罗湖区共有9家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10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但具体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未编制发放和结算报表。2019-2020年,东湖、翠竹街道办未编制消费券发放业务报表、结算业务报表,难以核实比对当期发放与结算数量。区民政局未监督检查相关报表的编制情况。二是消费券填制不完整。2019-2020年,东湖、翠竹街道办部分消费券未填写使用有效期,无法核实其是否逾期使用。

  2.“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金申请把关不够严格。该项资助应以具体项目名义申请,但黄贝街道办审核通过的2018-2020年“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金,各申请主体未以项目名义申报,涉及资助金额173万元。

  审计要求,东湖、翠竹街道办要规范消费券发放、结算工作;区民政局要加强消费券管理工作。黄贝街道办要规范“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金审批工作。

  四、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以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引导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面

  对深圳市罗湖区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罗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际收入48.89亿元,实际支出4.82亿元,调出资金25.7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4万元,结余18.2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罗湖区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支出范围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已出让用地开工不及时,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经抽查,截至2021年3月底,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监管的2宗土地延期后仍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1个项目延期后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0年底,但截至2021年3月底仍未竣工,用地单位也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2.个别临时用地到期后未及时处理,临时用地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区规划土地监察局1个项目临时用地合同在2019年8月到期,但截至2021年3月底仍未收回该临时用地;11块临时用地日常巡查登记内容不完整,其中5个地块只有个别月份有巡查登记记录,其他时间有无巡查不详。

  3.部分城市更新项目配套物业未及时移交。区机关物业办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未及时将2处城市更新项目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收回管理。

  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要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尽快达到开工标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要按照协议约定追究延期违约责任。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要及时收回超期临时用地,并和各街道办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区机关物业办要督促上述项目实施主体按时移交配套公共服务用房。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对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审计了区属公办学校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合计146.01亿元,净值合计100.0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资产闲置或处置不及时。一是部分资产闲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016年采购的大量自行车和自行车锁柱因受到共享单车影响,资产长期闲置,涉及资产原值490.34万元。二是资产处置不及时。布心中学、罗芳小学、新秀小学、翠园中学1408项资产未及时报废,涉及资产原值363.26万元,现场查看发现部分学校待报废资产堆在办公楼天台或仓库,行知职业技术学校租用1处仓库堆放待报废资产;13所学校3544项盘亏资产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涉及资产原值505.61万元。

  2.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一是资产账账不符。截至2020年12月底,黄贝街道办固定资产财务系统和资产系统的原值、净值分别相差44.33万元、431.30万元。二是车辆账实不符。8所学校车辆账实不符,主要原因为调出单位未及时办理车辆调拨手续、调拨后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准确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2所学校待报废资产已处置或已基本完成报废程序;2所学校已完成车辆调拨手续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审计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及时处置资产;各学校要提交审批材料,加快资产处置进度。黄贝街道办要加强资产清理盘点工作;各学校要完善车辆调拨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引导基金管理方面

  审计了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罗湖引导基金公司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罗湖引导基金公司是区政府全额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公司,负责罗湖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引导基金公司架构不健全。罗湖引导基金公司仅有4名员工,设董事长、投资经理、风控经理、行政经理各1名,未设置总经理、监事、财务等职位,由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代理记账。同时,因人员太少、架构不全,缺乏足够力量对引导基金的投资运营进行全面考核管理。该问题的整改已由区国资局牵头,委托深圳市罗湖产业投资公司对罗湖引导基金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

  2.引导基金未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6月底,罗湖引导基金未按规定设立专用账户管理,对尚未投资的结余资金与公司的日常开支混用,与相关规定不符。

  审计要求,罗湖引导基金公司要健全公司架构。罗湖引导基金公司要开设引导基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五、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等实际问题,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了区属公办学校预算经费、残疾人保障服务等方面情况。

  (一)区属公办学校预算经费方面

  对罗湖区区属公办学校2019-2020年预算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审计调查。区属公办学校预算项目2019年度支出43.37亿元,2020年度支出41.9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属公办学校预算经费使用总体规范,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学校小微工程管理情况。一是建设管理不规范。8所学校11项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罗湖中学、红桂中学、布心小学、布心中学6项工程验收不规范,验收报告中无验收人员签名或各方签名不全;24所学校60个工程结算送审时间滞后,未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及送审。二是存在应付未付工程款。截至2020年12月底,9所学校已完成工程结算的10个项目中,应付未付工程款金额合计131.9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1所学校已将未付工程款23.89万元支付完毕。审计要求,各学校要严格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和结算审核程序,及时编制并送审工程结算报告;要督促相关单位提供付款资料,尽快完成应付未付工程款支付。

  2.学校食堂及其他后勤管理情况。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退还食堂食材保证金。7所学校未按食材配送合同约定收取食材保证金24万元;翠园东晓中学未及时退还已到期合同的食材保证金5万元。二是个别学校年底突击支付。2020年11-12月,翠茵学校、桂园小学突击大量采购米、油等物资,采购金额远高于其他月份,涉及采购金额16.28万元。三是后勤服务合同履约监管不严,部分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审计抽查了24所学校,均存在后勤服务人员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涉及110人,占抽查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总人数的15%。其中,保安人员超龄问题尤为突出。四是未经审核审批出租学校物业。罗湖外语学校、罗湖高级中学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将校内物业出租做经营用途。

  审计指出问题后,翠园东晓中学已退还到期保证金5万元。审计要求,相关学校要加强合同履约监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要合理安排食堂食材采购支出进度,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要要求服务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后勤服务人员;要规范校内经营性物业出租管理。

  3.学校内控及周转房管理情况。一是部分学校内控制度不完善,涉及8所学校。二是现金使用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滨河实验中学、翠园初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布心中学、松泉中学支付个人监考劳务费时存在支付现金每人每次超过1,000元的情况,涉及570人次,金额合计129.70万元。三是周转房管理不到位。因缺乏指导性管理制度,各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租金差异较大(0-50元/月/平方米)、学校普遍未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个别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

  审计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遵照执行;各学校要按规定使用现金,支付现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0元;区教育局要制定区属公办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有关的指导性制度,促进规范周转房管理使用。

  (二)残疾人保障服务方面

  对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区残联及区残服中心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2018-2019年,罗湖区残保金支出合计6,986.4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考勤管理不严。区残服中心按残疾人出勤情况发放辅助性就业补贴,发放附件中未附残疾人出勤签到表,且留存在东湖、黄贝、清水河等街道职康中心的签到表存在部分缺失。

  2.残疾人康复服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补贴报销不规范。区残联审核发放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补贴,报销材料中仅有姓名及银行账号,无残疾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二是补贴发放前未向相关部门核实残疾人低保身份。三是补贴结算附件不齐。区残服中心办理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费用结算时,未附监护人或代理人与康复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书。

  3.运营服务费结算审查不严。区残服中心未严格按照合同关于考勤管理的要求对罗湖区仁爱康复服务中心运营区自闭症职康中心的情况进行监督,已查实多支付服务费3.10万元。

  审计要求,区残联要督促区残服中心、各街道职康中心等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严格考勤签到管理,做好考勤资料的留档。区残联要对居家安养服务补贴、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发放对象的身份及签订协议等情况严格审核。区残服中心要对区自闭症职康中心运营服务费严格结算审核,并收回多付服务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抽查了近8年来立项的31个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截至2020年6月底,总投资约122亿元,涵盖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治水提质、住房保障、文化教育、城区安全治理等建设领域。从审计情况看,建设单位总体上遵循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管理工作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管理服务费方面

  项目管理服务费定价不合理。区水务局“清水河综合整治工程”、“油气路清宝路新建工程”作为一个项目统筹推进,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个服务机构,服务费292.66万元。审计发现,计算服务费时按照两个项目分别套用计费标准计算后再相加不合理,应按照一个项目计费;计算服务期时取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与实际不符;招标时未进行市场竞价。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水务局已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核定项目管理服务费。审计要求,区水务局要加强项目管理服务费定价工作,合理计取价格。

  (二)项目勘察设计方面

  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高。一是勘察资料不准确,设

  计文件要求前后矛盾、存在结算漏洞。区水务局1个项目勘察资料未标示部分大型箱涵和污水管,导致开挖管沟时受到其阻挡,长时间停工;设计总说明与大样图关于路面结构恢复的做法前后矛盾,存在按低成本做法施工、高成本做法结算的可操作漏洞。二是未按照可研报告推荐方案和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区水务局1个项目因设计质量不高导致项目设计变更过多、变更金额较大,施工工期(308天)超合同工期(150天),工期严重滞后。

  审计要求,区水务局要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避免出现结算失实、工期滞后等风险。

  (三)施工及现场管理方面

  施工质量存在瑕疵,现场计量工作不规范。一是施工质量存在瑕疵。莲塘街道办1个项目部分施工内容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区建筑工务署1个项目地下一层至二层多处未按图纸或规范要求施工,1个项目现场的沟槽全部回填石粉渣与图纸要求不符;区水务局2个项目部分施工现场回填土方未分层夯实,1个项目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缺陷。二是用于现场计量的施工记录表存在多处瑕疵,存在虚报工程量风险。区建筑工务署1个项目确认的钢板桩工程量与监理月报存在较大差异,钢板桩总长与竣工图存在较大差异,且部分钢板桩桩长未按实修正。

  审计指出问题后,莲塘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区水务局督促参建各方积极整改,其中3个项目施工质量问题已整改。审计要求,莲塘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区水务局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严控重要施工细节,确保工程品质;区建筑工务署要完善工程现场计量内控机制,严谨规范计量。

  (四)合同管理方面

  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约定工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区水务局1个项目合同约定总工期为243天,与招标文件约定的56天不一致。二是预算书未采用合同约定信息价。区水务局1个项目的预算书未采用合同约定的施工中标当月信息价,将导致工程造价多计约300万元。三是合同违约处罚条款约定不合理。区建筑工务署8个代建项目施工合同关于预缴工程管理罚金的约定无相关依据,且罚金不应由代建单位使用。四是合同罚则执行不严格,违约金收缴不及时。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3个项目未执行合同罚则,未处罚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区建筑工务署1个项目代建单位未及时收缴违约金合计60万元。五是合同违约处理方面其它共性问题。罚金缴交、使用程序缺少统一规范;较多项目未能提供处罚台账,罚金管理不严谨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建筑工务署修正了预算书并去函区水务局调整了审核造价;代建单位已在支付进度款时暂扣相应违约金。审计要求,区水务局要加强合同管理,避免订立与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不一致的合同;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要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等要加强合同违约管理,并严格执行合同罚则。

  (五)资金管理方面

  工程资金支出把关不严。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保险

  费。区建筑工务署1个项目从资金监管账户支出40.30万元购买建设工程一切险费用,与施工合同中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的约定不符。二是超前支付进度款。罗湖供电局1个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的1-7个月之前,支付进度款达到合同金额的80%,与合同约定不符。三是进度款支付计量不准确,多付进度款。罗湖供电局1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取消了两个子项目,但在支付进度款时未作相应扣除,涉及合同金额22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建筑工务署已收回工程保险费40.30万元。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要严格监督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罗湖供电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共涉及资金304.19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6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4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3份;发出线索移送函6份、风险提示函2份。此外,区审计局抽调审计力量8人次参与巡察、异地交叉审计等工作,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已整改金额2,072.49万元。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推进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部门及单位对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够到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等。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审计建议:

  (一)强化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以先行示范为标准,主动服务“双区”建设,全面聚焦“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城区新定位,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强化“六保”举措,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是持续开展找短板、补欠账、惠民生行动,扎实推进民生领域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打造高质量“民生幸福标杆”。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大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二是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做好做细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三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预算编制与规划、项目统筹衔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一是完善科学投资决策体系,结合建设目标和使用需求,抓好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投资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二是梳理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因素,做好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并保证工程质量。三是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职责,强化对投资建设关键环节的管理,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效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