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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16 10:00:35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1月在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坪山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深圳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双区驱动”重大战略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审计工作的着力点,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情况,努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区财政局及各部门认真落实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强化政府治理效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面对疫情对全区财政收入带来的压力,在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区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源支持,加大税收挖潜力度,2020年坪山区地方本级收入完成50.46亿元,同比增长8.48%。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力统筹盘活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切实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为全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奠定了基础。   

  ——狠抓惠企政策落实,有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0年,区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惠企10条”和“促消费”等系列惠企政策,全年累计安排支持复工复产经费0.90亿元,推动经济加快复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杆杠作用,加快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各类专项资金全年支出13.5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人才集聚,全力推进产业向高附加值和集约型转型升级。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重点保民生。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2020年全区教育、医疗等九类民生领域支出102.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支出的比重达到75.41%。加大区内重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2020年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完成113.36亿元,同比增长6.85%,有力保障教育、医疗、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带动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分别向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8,682.8万元,调账及其他整改落实金额4.65亿元。同时,各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7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主要审计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决算草案的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99.21亿元,总支出193.02亿元,结转结余6.1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7.18亿元,支出157.15亿元,结转结余2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79万元,支出701万元,结转结余1,778万元。详见下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坪山区2020年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86.1亿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均由区发改局代编,未列入各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不完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区财政局通过基建虚拟指标形式下达资金,资金下达未落实到具体单位。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与区发改局的沟通,做到政府投资计划和预算草案的有效衔接,督促各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和精细化水平。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020年底,区财政局管理的2个非税收入账户共有3,255.76万元非税收入滞留账户,未在年底前上缴国库,区财政局于2021年4月上缴国库。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规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程序,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入库,杜绝跨年上缴。

  (三)企业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面少登记4家企业股权投资3,017.61万元,其中2家参股企业股权投资1,699.32万元未登记,2家区属国企少登记股权投资1,318.29万元。

  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4月补记上述4家企业的股权投资。审计要求区财政局每年定期与区国资局对账,确保区总预算会计全面、真实反映对企业股权投资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完善

  一是事前绩效评估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新增项目和政策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发现,各预算单位填报评估事项不够严谨,同一评估事项填报内容差别较大,个别预算单位不同项目部分事前绩效评估事项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区财政局审核过程形式化,未要求预算单位对填报不规范的项目补充完善。二是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把关不严。针对多家单位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的填报内容不完整、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自评指标设置单一等问题,区财政局在年度预算完成开展绩效自评时才提出,未能在各单位申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时指出并要求各单位调整、修改,不利于提高绩效目标编审的科学性、合理性。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强化源头管理,做深做实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工作,发挥绩效关口前移功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推动各预算单位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集中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46个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区卫健局、区建筑工务署、区群团工作部、坪山街道办等单位。审计结果显示,各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各项开支,支出程序较规范,全区各部门“三公”经费整体呈下降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按规定程序执行

  4家单位15项重大经济决策、3项重大投资项目及5笔大额资金使用未按照单位制度要求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审计指出后,区发改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交轨中心、区建工署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等9项内控制度,切实增强制度意识,规范集体决策行为。

  (二)部分单位年初预算编制计划性不强

  12家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中根据工作需求从项目经费中调剂指标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985.90万元;15家单位无年初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涉及金额161.94万元。

  审计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做到“无

  预算不支出”。

  (三)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19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48.04万元。

  审计要求各单位加强支付控制,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四)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

  2家单位签订的8份购买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未对合同约定到岗人数进行核查,其中1份合同未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履约验收,合同金额共计1,301.9万元。

  审计指出后,区交轨中心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对购买服务履约验收事宜制定约束性条款。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重新梳理服务合同考核情况,并对考核规定进行合理修订,将人员到岗等情况作为每月必检内容,每月进行考核通报。

  (五)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

  5家单位共29个项目未执行本单位询价、三家比价等自行采购程序,直接进行采购,涉及金额872.86万元;3家单位共9个项目先实施服务后完成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23.46万元。

  审计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自行采购管理规定,强化单位采购流程管理,防范采购风险。区财政局加强对各单位自行采购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自行采购行为。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成后未纳入台账统计,未及时投入使用

  审计抽查发现,区发展和改革局未及时将财富城(一期)等4处场所已建成的1,077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统计台账,未进行年度安全抽检;其中1,022个充电设施已竣工验收半年以上,区住房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未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时投入使用。

  审计指出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上述充电设施纳入台账统计并进行年度安全抽检。截至2021年8月底,经区住房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督促,906个建成充电设施已投入使用。审计要求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将其他已建成充电设施尽快投入使用。

  (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不足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各街道办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机构可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但目前服务机构在坪山区实际仅提供家居清洁服务。二是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0年,区民政局选取马峦街道办辖区内33户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区民政局委托实施改造的第三方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根据改造对象身体状况实施差异化改造,审计抽查6户改造家庭发现,其中5户老人身体状况评估结果不一,但改造方案几乎一致,改造完成后部分设备及辅具闲置。

  审计指出后,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加大了宣传力度,申请服务的老人通过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可自主选择服务类型,服务机构目前在全区内提供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并不定期对享受服务的老人进行回访了解服务质量。区民政局制定了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指导后续工作开展,会同马峦街道办逐一走访改造项目,为老年人进行更精准的评估、匹配和改造。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城投公司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推动企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对非控股企业的管理不完善

  一是城投公司对产权代表上报的非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未进行集体决策。对于产权代表上报的由非控股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重大决策等事项,城投公司未明确决策程序,未纳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二是部分非控股企业运营情况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部分非控股公司盈利未达到预期目标,个别非控股公司已无实际业务运作。如某公司预测2018年至2020上半年利润分别为2400万元、3000万元和1900万元,实际利润分别为盈利442万元、1574万元和亏损181.95万元。

  审计指出后,城投公司修订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将行使非控股企业股东职权的重大事项纳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已按要求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审计要求城投公司及时掌握非控股企业经营情况,对经营异常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经营风险。

  (二)个别投资项目前期风险预判不充分

  城投公司实施的台商工业园收购项目,因未充分考虑出让方债权、债务方面的风险,也未取得律师事务所梳理的台商工业园债权债务相关资料,导致收购物业因出让方资金短缺无法支付清退物业资金等原因,比合约约定时间延迟近2年才全部交付。

  审计要求城投公司在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调查研究,做好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控制企业经营风险。

  (三)物业空置造成浪费

  一是部分自有及代管物业空置。截至2020年6月,城投公司本部自有及代管的5处物业,因招商困难、疫情影响等原因空置3.74万㎡。二是个别租入物业闲置。城投公司下属东部文化公司自2019年1月整体租入坪山雕塑艺术创意园,因对入住企业文化产业属性要求较高,截至2020年6月,该园闲置面积1.01万平方米,闲置率63.76%。自租入以来,东部文化公司已支付的闲置物业租金约375.15万元。

  审计要求城投公司定期梳理物业空置情况,加大招商力度,积极盘活物业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坪山区2020年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年初结余3.31亿元,2020年收入113.37亿元,完成计划的139.48%;支出70.63亿元,完成计划的102.35%;调出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亿元,年末无结余。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省、市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土地出让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城市更新项目实际贡献用地面积与监管协议约定贡献面积不一致

  正山甲三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约定应向政府无偿移交土地28,790.01平方米,该项目实际移交土地28,082.36平方米,相差707.65平方米。经审计了解,差异原因为监管协议贡献用地面积计算失误、部分土地已通过土地整备方式入库等。

  审计指出后,区城更和土整局与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监管补充协议,对贡献用地面积予以修正;通过土地整备方式入库的土地转地补偿款已退回财政。

  (二)2宗非经营性储备土地被侵占

  审计抽查发现,2宗约1,974平方米非经营性储备土地被侵占,用于堆放建筑材料、设置集装箱办公场地、种菜等。

  审计指出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1地块上的菜地进行了清理,另1地块的侵占单位申请办理了临时用地审批,已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并缴纳了临时用地使用费。

  (三)市级土地整备资金未专户储存

  区城更和土整局开立的市级土地整备资金储存账户同时也用于社会投资土地整备项目收支,不符合市级土地整备资金需专户储存的规定。

  审计指出后,区城更和土整局已将社会投资项目结余资金从市级土地整备资金储存账户转出。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区建筑工务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总体能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加快补齐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项目专业分包资质不合规

  区建筑工务署实施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废水深度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单位将环保工程专业分包给三级资质单位,而该项目应由二级资质单位承接,分包合同金额1,057.37万元。

  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加强项目分包管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规定移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合同取费费率选取不恰当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部分绿化工程和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实施的部分信息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合同取费应采用“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费率,实际采用“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专项审计”费率,项目决算审计服务费用多增70.29万元。

  审计指出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追回多付资金5.62万元,对于尚未付款的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将按照“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费率计算服务费。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准确选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合同取费费率,避免多计费用。

  (三)部分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变更审批程序不完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实施的智慧坪山数据可视化交互系统等项目变更未按规定经设计单位审批,变更增加金额19.94万元,减少29.11万元。二是部分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变更未审批。坑梓、石井、马峦、碧岭四个街道办实施的第一批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对变更价款进行确认。

  审计指出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补充了设计单位审核意见,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化项目变更管理规范》,固化设计单位参与变更审批表格。审计要求相关单位规范变更审批程序,加强变更管理,做到先审批后实施,强化造价控制。

  (四)部分项目实施内容与设计不符

  审计抽查发现,六个街道办实施的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人行道透水砖厚度、立道牙厚度、花岗岩铺装厚度等未达到设计厚度。马峦、龙田、碧岭、坑梓街道办实施的部分民生微实事项目,光纤铺设方式、排水沟盖板材质、栏杆材质等内容与设计图纸不符。

  审计指出后,对于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未按图施工内容,坪山、马峦、碧岭街道办已按实计价并结算,龙田街道办已作变更处理,坑梓、石井街道办已确认在结算时按实计价。马峦、龙田、碧岭、坑梓街道办民生微实事项目已按实际施工内容修正结算款,累计扣回多支付款项9.9万元。

  七、民生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全区6个街道办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街道办通过实施民生微实事,切实解决了一批居民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有效的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增进了民生福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服务类项目库建设不完善

  区级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2019年开始建设,2019年、2020年共入库项目80个。2年内,各街道办共实施服务类项目808个,其中从项目库选取并实施的项目为17个,占2年内实际实施服务类项目总数的2.1%。

  审计要求区民政局持续完善区级项目库建设,丰富项目库品类,加强宣传工作,引导优质项目与社区居民需求有效衔接,推进区级项目库项目在街道实施落地。

  (二)部分项目存在实施程序倒置或个别环节缺失等问题

  坪山、坑梓、石井、龙田四个街道办部分民生微实事项目在征集、评议、审核阶段未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存在先立项、后征集,评议程序倒置、个别审核环节缺失、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等问题。

  审计要求相关街道办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加强对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征集的项目来源于基层民意,符合居民需求。

  (三)部分项目前期研究不充分、后续监管不力,影响实施效果

  一是部分项目完工后主体被拆除。坪山、石井街道办实施的4个项目,合同金额合计59.8万元,前期研究不够充分,项目完工后因城中村综合治理、地铁建设等原因,部分主体被拆除。二是部分项目已装修场地和采购货物闲置。坪山、坑梓、马峦、龙田街道办实施的7个项目,未明确后续管理责任单位和配套资金安排,导致部分项目已装修场地和采购货物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金额57.67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部分项目缺乏后续管理,致使项目偏离初衷,如有的项目改造的停车场被用作施工临时用地,有的项目工程范围内的休闲绿地被杂草覆盖。

  审计指出后,各街道积极采取措施盘活闲置场地和物资,并加强场地管理、使用,已将闲置的设施设备投入到社区居民较多的党群服务中心,对围挡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恢复对外使用;坪山街道办修订了小型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后续管养责任。审计要求各街道办、社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项目前期研究应做深做细,避免造成损失浪费。

  (四)部分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取消或变更实施内容和实施地点

  龙田街道办3个民生微实事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取消,马峦街道办2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实施内容,马峦、坑梓街道办2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实施地点。

  审计要求各街道办和社区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项目动态监管,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和合同执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撤销的项目,做好审查把关,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变更后内容进行公示。

  八、绩效审计情况

  本年度选取了区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开展绩效审计调查。从审计结果看,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区智慧城市规划要求,初步构建了全区统一电子政务框架,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支撑,保障了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对坪山区产业升级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不到位。一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更新率偏低。全区527条政务信息资源中,各政务部门间可共享的共310条,其中2020年更新数据的有137条,占比44.2%,部分具备更新条件的数据未及时更新。二是部分政务信息资源不予共享审核依据不充分。区政务信息资源中有217条不予共享,其中144条未按规定列明不予共享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三是全区业务系统接入大数据中心比率不高。大数据中心接入了10个区级业务系统,经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梳理,初步分析另有10个系统需对接,区级系统接入率未超过50%,不利于数据共享使用。

  审计指出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坪山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其中152条目录数据实现每天更新,不予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已补充法律依据,大数据中心新增接入13个区级业务系统。

  2.信息安全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按规定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规划。二是未严格审核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只包含建设内容和投资额,未明确审核后的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是信息化项目等级测评及信息安全评估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安全测评单位出具的信息化项目等级测评报告反映的安全问题及整改建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整改到位,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2019年坪山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35项安全风险,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制定整改计划,截至2020年8月,仍有2项安全风险未完成整改。

  审计指出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络安全规划(2021-2023年)》,在概算批复中增加等保定级要求,制定了等级测评安全问题整改跟踪表及年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整改计划,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

  3.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一是个别系统未按需要设计对接接口。区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未设计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对接接口,建设单位需向两个系统填报项目信息。二是部分设计内容实施时因无基础数据而取消。智慧坪山数据可视化交互系统设计的区卡口分时段车流量、停车场基础信息等内容,实施时发现无基础数据而变更取消。三是个别项目设计与现场需求不符。光纤通讯网络(四期)项目设计采购284台网络设备,施工时发现有24台设备无需配备,为避免设备闲置,实际安装在区政务网其他项目。

  审计指出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完成区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编制项目需求调研报告模板和调研表,加强项目前期设计论证,发函要求总包单位加强项目现场勘查和复核。

  (二)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方面

  1.个别子基金出资或投资进度慢。一是2支子基金投资人出资额未及时到位影响后续投资。2只基金规模分别为2.5亿元、2.03亿元,投资期分别已到90%、40%,到位出资额分别为48.26%、21.28%。二是1支子基金投资进度较慢。该基金在出资额3亿元已全部到位的情况下,投资期已过40%,实际投资额占到位资金的22.97%。

  审计指出后,子基金管理人积极督促各出资人履行出资责任,截至2021年6月底,其中1支子基金经缩减规模后,出资额已全部到位,1支基金出资额占子基金认缴规模的70%,已超序时进度。审计要求区投资公司督促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加快基金投资进度。

  2.未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截至2020年6月,区投资公司已签约8支子基金,实际出资7支子基金,出资额共5.58亿元,区财政局尚未按规定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制定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共审计资金356.64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7份,查出违规及损失浪费金额130.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8.47亿元,指出存在问题294个,提出审计建议56条,移送处理事项2项。此外,区审计局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抽调审计人员17人次参与巡察、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配合事项12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截至2021年9月底,工作报告反映的3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1个,合计落实整改金额3,424.35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和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缺乏刚性约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不够到位、对项目监督管理不严、部分单位存在重支出轻绩效思想等。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应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加大对政策落实的检查力度,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区财政局及各部门应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推动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公共运行成本,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突出绩效导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质量效益。加强勘察设计、专业分包、变更、结决算等项目重点环节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及重点环节工作质量。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落实对代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参建单位的监督,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着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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