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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01 11:25:59 视力保护色:

——2021年9月在宝安区第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监督保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我区本级全口径预算、部门预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公共投资项目、重大专项、绩效审计等六类情况,涵盖区审计局2020至2021审计年度的审计结果,共出具审计报告18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0条,查出违规金额15,283.91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6,502.55万元,追回资金6,248.24万元;共出具审计决定书3份,涉及金额61.82万元;发出移送处理书4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9起,涉及金额190.62万元;发出风险提示函2份,涉及金额504.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街道、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全力组织收入,缓解资金压力。全力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着力组织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利益和财政收入,缓解资金压力。一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复苏,GDP全年增速达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税收分成收入增长。二是全力组织土地出让和城市更新工作,本年度出让尖岗山、融创、宝安中心区等地块,全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51亿元。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和债务资金,当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6.9亿元,全面缓解我区资金压力。

  ——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50%的要求,严格压减支出,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在编制2020年度预算时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共压减经费3.1亿元,并通过调整预算继续压减50%非刚性非急需项目经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民生福利水平。各街道、各部门全力配合,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民生支出。一是安排疫情防控支出8.3亿元,用于防疫物资购置、疫情监测费用、隔离酒店费用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全面做好惠企撑企工作,安排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费4.7亿元,全力推动我区复工复产。三是继续强化民生保障,通过四次调整预算不断优化我区支出结构,增加民生保障支出,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支出均较上一年大幅增长,全力提高民生福利水平。

  ——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优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成功申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并编制完成《宝安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区实施方案(2020-2022)》。二是区国资部门深化国企治理体系改革,修订完善企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督促各集团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三是我区推进国企分类及主业确定,促进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较好落实区人大意见和审计建议。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按要求于2021年3月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会议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审计发现的44个问题中,33个已整改完毕,11个因涉及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或历史遗留等原因正在进行整改。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10.20亿元,促进修订完善制度57项。

  一、区级全口径预算审计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撑企政策。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宝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3.84亿元,总支出530.52亿元,结转结余3.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6.46亿元,总支出226.43亿元,结转结余0.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7亿元,总支出1.29亿元,结转结余0.78亿元。2020年区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一览表如下(金额单位: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3.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79亿元(含税收分成收入268.15亿元,非税收入6.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8.58亿元,调入资金28.95亿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5.8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亿元,财政结余清理收入2.1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2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6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0.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5.6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22亿元。年终结余3.32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九大类民生支出301.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71.67%,其中占比前三位分别为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有效保障了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及追加调整不准确,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准确。对年度工作预估不足或申请经费时间较晚,经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仍低于50%,涉及5个单位,预算项目5个,年度总指标8,318.49万元;二是部分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5个单位,预算项目5个,年度总指标4,190.17万元。

  2.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一是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未上缴2020年培训场地租赁收入7.38万元;二是区体育中心应收未收租金31.14万元,涉及5家承租(合作)单位。

  3.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或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及监管账户产生孳息未及时处理。一是自有资金账户存在结余资金或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按要求清理收回本级财政统筹,涉及16个单位,金额共4,902.05万元;二是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基本账户中有17.40万元,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6年下拨给我区各街道环卫工爱心歇脚屋补贴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完成后剩余资金未及时退回;三是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基本账户中有294.33万元,为原监管账户投资人保证金所产生利息收入,因监管协议未对利息收入进行约定,上述利息收入仍滞留银行账户未及时处理。

  针对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审计已另行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新安街道办、西乡街道办、燕罗街道办、区人力资源局等4个单位已将结余结转资金3,622.81万元上缴区财政,区体育中心、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已将租金18.52万元上缴区财政,区司法局已将结余资金6.38万元按原渠道退回。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各相关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评估预算编制规模合理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执行有效性,尽快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并上缴财政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按程序处理项目结余资金及监管账户产生孳息;区体育中心应及时收回剩余租金收入20.00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6.46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5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9.10亿元,其他基金收入1.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5.70亿元,调入资金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26.43亿元,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192.6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56.28亿元,政府债务发行费用及付息支出3.6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9.1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3.58亿元),调出资金25.8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00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

  2020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务为96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9.10亿元),主要用于水污染治理、“双宜小村”建设、公立医院建设及医疗设备购置、惠企撑企促消费补贴、污水垃圾处理、养老院建设等,均已支出。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81亿元,预计未来五年我区平均每年需还本息22.34亿元。

  本年度审计继续重点关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宝安区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年度土地收入超额完成,城市更新、房屋拆迁和土地整备项目计划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一是应收未收耕地(基本农田)租金,涉及金额18.47万元,耕地面积307.89亩;二是应收未收有偿使用临时用地使用费,涉及金额132.28万元。

  2.部分土地整备项目未按规定时限进行结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项目中,实施完成且移交入库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结算的项目共23个,涉及预算金额42,563.33万元。

  3.个别合同签订或审批环节程序倒置。涉及4个单位,5份合同,金额60.81万元,其中在国土资金收支中支出9.8万元,在土地整备资金中支出51.0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宝安市场监管局、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已分别收缴18.47万元租金和132.28万元使用费。

  审计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应督促松岗街道办、航城街道土地整备中心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签订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应加强对已移交入库的土地整备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开展土地整备项目的结算工作。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7亿元,包括: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亿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1.3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9亿元,包括: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9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2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亿元。年终结余0.78亿元。

  截至2020年末,区属独资、控股企业(含本部及区保安服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98.41亿元,实现净利润4.70亿元,缴纳税费4.11亿元。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宝安交通集团和区属国企注资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宝安交通集团已基本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决策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并实现预期目标;各区属国企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将注资资金投向产业服务和城市运营等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区属国企银行账户过多,资金收益率较低。5家区属国有企业本部及引导基金公司,共在19家银行开设实体账户66个。银行账户数量过多,也未按要求逐步消化清理。上述资金主要以协定存款利率、三个月至一年期定期等理财方式进行管理,其平均利率在0.90%-1.63%,收益率较低。账户过多不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聚合优势,也不利于降低资金筹措使用成本。

  2.定向注资资金利息核算方式不统一,利息用途未规定。区国资局对定向注资资金利息的核算及用途未作具体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对该利息的核算方式不统一,但均纳入内部统筹使用,不利于定向项目资金管理及对区属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考核。

  3.采购管理存在漏洞。宝安交通集团下属长筑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个别项目采购参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采购项目4个;二是对个别参与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不严,受邀投标单位中有两家商行的资质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其中一家商行最终成为中标供应商。

  4.进站协议条款不规范,费用收取标准不统一。宝安交通集团下属宝安客运中心执行的进站协议仍沿用集团成立前的合同版本,相关费用和保证金的收取没有统一量化标准,随意性较大,缺乏公允性。

  审计指出问题后,宝安交通集团发布《宝安交通集团关于加强承接项目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要求下属企业招标采购时须使用“天眼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征信查询系统,做好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宝安客运中心已正式审议通过《进站协议书》(2021年修订版),2021年起新签订的合同将统一格式、统一量化标准。

  审计要求区国资局应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监管力度,梳理存量账户情况,避免账户闲置,明确定向注资资金利息的核算方式,切实规范用途,确保客观、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保本增值情况;长筑公司应加强招投标管理,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采购,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杜绝关联公司参与询价,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宝安客运中心应完善进站协议等业务合同的审查、审批、签订和归档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利用大数据手段对我区59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342个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抽查了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建筑工务署、区大空港新城发展事务中心、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区总工会、团区委、航城街道办、福永街道办等12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程序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区建筑工务署银行账户2019年至2020年产生利息收入29.07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2.课后延时服务课时费标准差异较大。2020年宝安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组织课后延时服务课程活动,年度实际支出2,599.56万元,涉及学校41所,但各校之间校内外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课时费的标准差异较大,校内教师补助标准从17.5元/课时至220元/课时不等,校外教师补助标准从125元/课时至1,500元/课时不等。

  针对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审计已另行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区建筑工务署已将利息收入29.07万元上缴区财政。

  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相关规定,切实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核算及管理;区教育局应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规定校内职工参与的补助标准,制定校内外教师补助相对合理的费用区间,避免出现各校标准不一等情况。

  (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加油卡年度结余过大。一是部分单位加油卡年末结余大于当年度加油金额,涉及46家单位共125辆车;二是松岗街道办、燕罗街道办为完成预算支出任务,以充值IC卡和备付金的形式预付燃油费,虚增预算支出,具体详见下表:

  2.部分单位违规长期租车。租用公务用车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共13个,涉及车辆20辆,合同租金127.41万元。

  3.部分单位未按“一车一卡”绑定管理,存在“一卡多车”“一车多卡”情况。石岩街道办、宝安小学、天骄小学、黄麻布学校2车1卡,壆岗小学1车3卡;罗田森林公园管理中心1张燃油卡同时为11辆消防摩托车、观光车加油;宝安中学(集团)3辆公务车共配备10张一次性充值加油卡并同时使用。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加大车辆租赁经费支出监督力度,严控租赁规模;区财政局应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深财行〔2020〕41号)有关要求,对油卡结余过大的预算单位,按比例核减下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有关预算;相关预算单位应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根据工作实际按需充值公务加油卡,全面组织清理租用车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租车范围、时间,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完善出车登记管理。

  (三)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方面

  1.部分项目社工资质未达要求。2020年全区73个项目社工持证率未达到80%以上的标准。提供服务的495名持证社工中,有236名持证社工未完成在深圳市相关信息平台注册管理,占比47.68%;有189名持证社工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占比38.18%。

  2.部分项目缺乏量化考核指标。部分单位购买社工服务主要以定性验收为主,合同履行约束性不强,不利于评价履约情况,涉及6个单位。

  审计要求相关预算单位一是严格按民政部门有关要求购买社工服务,明确社工专业资质、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监督水平;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设定量化考核服务的绩效目标,加强考核跟踪管理,为下年度购买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发挥社工购买服务资金效益。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广告牌资产设立和后续监督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并结合现场实地查看发现,9个街道89块广告牌(含LED显示屏)未履行备案或者审批手续,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进行有效监管和查处,未对广告牌的设立和后续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2.部分已验收信息系统未及时纳入资产管理。涉及3家单位,合计9个信息系统已验收,未及时办理资产入库、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部分信息系统建设成本费用化。涉及13家单位,金额2,743.36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人大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创新局、西乡街道办等7个单位已完成账务处理及资产录入。

  审计要求各街道办设立公益广告应主动履行报批手续,并加强广告牌资产的管理;区城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户外广告牌的监督和管理,将户外广告牌纳入全区管理系统,掌握广告牌情况,形成辖区完整台账,同时加大对未经审批和备案的广告牌的查处和处罚,规范设立和后续管理;相关预算单位应切实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上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核算,全面、真实反映资产信息,确保资产安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全面关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疫情防控后期推动复工复产和智慧医疗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截至2020年9月,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13%,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85.10%,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辖区居民上学难、上学贵的民生问题。截至2020年9月,我区完成了节能改造面积32.48万平方米,其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面积16.1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71.0%,获得了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证明。2020年,宝安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累计出台复工复产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指引文件共114份,惠及全区8468家企业,发放补贴2.09亿元,减免费用7.42亿元,为促进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至2021年3月,9家区属公立医院现有各类信息系统共计210个,推广智能预约挂号、导医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取药配送、移动支付、满意度评价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特色应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未及时支付“民转公”补偿款及前期费用。截至2020年9月15日,宝安区幼儿园“民转公”推进过程中对原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预计产生补偿款72,296.00万元、奖励金2,893.02万元以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前期费用585.81万元,其中仅支付了第一批转型园的前期工作经费51.60万元,其余款项均未支付。

  2.三方共管账户没有理清资金归属,未明确处理细则。涉及第一、二批“民转公”幼儿园共计134所,共管账户资金总余额6,423.46万元。由于资产清查审计报告中均未对共管账户资金按资金性质进行清理,区教育局也未明确处理细则,导致无法确定共管账户资金应由财政收回还是归属原民办幼儿园举办者。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下达补偿款、奖励金及前期费用合计4.61亿元并均支付到举办者指定账户,109所“民转公”幼儿园完成三方共管账户注销工作,上缴财政资金3,692万元。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及各街道办应对前期费用合同、补偿协议进行清理复核,尽快支付已到期和已满足支付条件的补偿款、奖励金和前期费用;区教育局应冻结已签订“民转公”协议、按公办园运行的原民办幼儿园的共管账户,对账户资金逐笔清理,明确其性质,确定资金归属,确属于无需支付的财政补助资金要及时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高星级项目现状不理想,与绿色建筑高星级发展政策相悖。一是2016年至2020年宝安区取得设计标识的136个项目中,高星级社会投资和高星级政府投资项目分别为11个和25个,占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比例分别为11.70%和59.52%,社会投资项目获得高星级评价标识比例远低于政府投资项目;二是宝安区高星级项目36个,建筑面积173.76万平方米,占全市数量比和面积比分别为9.60%和4.91%,宝安区高星级项目面积比例较低;三是2016年至2018年社会投资高星级项目均为0,15个金级项目中仅有1个为社会投资项目。

  2.分项能耗数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传输,数据未及时收集利用。截至2020年9月30日,宝安区11家社会投资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和能耗监测系统的企业,仅有4家向市建筑能耗中心传输了数据,凤凰智谷大厦等7个项目未向市建筑能耗中心传输数据。区住房建设局对已向市建筑能耗中心传输数据的4个项目的数据均不掌握。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房建设局督促责任单位传输能耗数据,截至2020年12月底,凤凰智谷大厦等7个项目已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向市建筑能耗中心传输数据。

  审计要求区住房建设局应大力宣传绿色建筑高星级发展政策,积极引导民用建筑按高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助力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并督促各相关单位尽快按规定将能耗数据传输至市建筑能耗中心,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预测能耗变化趋势,挖掘节能潜力。

  (三)疫情防控后期推动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抽查提请分管区领导专题会议研究的61条诉求处理结果发现,共有15条诉求的办理结果处于“正在推进中”或“暂时无法解决”的状态,与《宝安区服务企业平台信息系统》显示均已解决的结果不一致。审计发现,该信息系统由于主要靠人工、电话、手动等手段收集、统计、汇总企业的信息情况,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且无法及时跟踪和自动督查,导致信息不完整,数据相对滞后。

  2.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诉求未得到完全解决。审计组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分别查看了新桥、松岗、石岩三个街道共18家企业的诉求处理情况,发现其中12家企业的诉求已完全解决,其余6家企业的合理诉求未得到完全解决,包括污水倒灌、雨水直排入厂区造成水淹、未安装红绿灯等配套设施存在交通隐患、赔偿款未及时赔付及天然气管道接驳等诉求。

  审计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按照诉求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责任单位分类分层处理,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协调力度,定期开展对各责任单位办理诉求的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对不按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要求实施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并将其绩效列入年度考核结果;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统筹作用,加大对各部门的协调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落实各项举措,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同时要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协调解决机制;区水务局应持续跟踪水污染治理效果,并做好对受影响企业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赔付赔偿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路面的修复问题;新桥街道办、松岗街道办、石岩街道办应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解决辖区内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主动帮助辖区内的企业解决生产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智慧医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医院间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未落实到位。二级医院无法查阅三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区属各医院与社康间无法查阅检查检验结果,区属医院与市属医院间无法相互查阅患者检查检验结果。

  2.个别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未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宝安人民医院的“在线文档预览系统”“生物样本管理软件”“宝医病例理科室显示及视频系统”“居家护理服务、临床检验及互联网医院等视频会议系统项目”“住院床旁结算系统”“升级集团煎药室闭环管理系统硬件配置项目”等6个信息化系统建设未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保密协议。

  审计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应与上级部门协调,及时了解检查检验结果平台运行状态,并与区属各医院做好沟通。相关医院对未接入医院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平台的,应按要求尽快做好接入准备工作,已接入平台的医院,待平台正常使用时,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同时,在诊疗过程中落实好对外院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宝安人民医院应增强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与系统开发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道路设施品质提升、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停车场建设等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大部分公共工程审计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概算批复文件执行,项目的实施对城市建筑风貌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提升宝安大道车行通畅效率,使得道路及周边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为宝安区后续优质饮用水管网改造全覆盖及2025年实现直饮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三批获市财政支持的道路品质提升建设项目中,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涉及项目为宝安大道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及宝安区四方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宝安国际会展中心快速智慧公交接驳工程和新桥街道寮丰路(中心路—107国道)景观提升工程。

  审计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和新桥街道办应按照《宝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深宝规〔2018〕16号),尽快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二)项目未按照计划时间完工。审计发现项目普遍未能按照计划时间完工,“一河四走廊”所有项目均未按合同和工作方案的计划工期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未按计划竣工;2个道路整治提升项目平均超工期68天;4个已竣工验收停车场建设项目平均超工期475天;54个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均超计划工期,其中工程五期裕安花园等3个项目工期延误374天。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合理确定项目工期,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对工期延误项目,应分析原因,厘清责任,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建设单位监督不到位。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日常管理过程中监督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规范及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一是宝安大道福海段塘尾站节点项目存在总监及总监代表长期不在岗,监理日志严重缺漏且未按监理相关规范记录现场施工情况,相关需签署监理意见处无监理意见,部分工程材料进场报审表无监理审批意见等。二是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部分项目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且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未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参建单位的履职及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依照约定进行处理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管理班子,认真履责,严格落实日常到岗考勤机制,不得随意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深水宝安水务集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四)未按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原材料进场报验资料缺失。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六期部分项目存在埋地管回填材料均为原土及建筑破碎废料、未在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未按设计图纸要求使用不锈钢材质制作支架及焊条、焊条使用不当导致支架出现锈迹等情况,涉及造价93.48万元。二是三期至六期部分小区管道穿墙(板)开孔、穿墙(板)套管制作及安装存在未施工情况,上述事项均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在进度款中扣减,涉及总造价约241.70万元。三是部分施工资料、原材料进场质量证明文件不足,存在无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自检试验报告等问题。

  审计要求区水务局及深水宝安水务集团应履行对项目的监管职责,加大对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对上述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深水宝安水务集团及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确保结算工程量与现场实际工程量一致,并把好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关,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严格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和报审,对材料未检验但已投入使用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对重要工程部位及隐蔽工程实行监理旁站,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五、重大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我区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配套项目位于燕罗街道塘下涌老虎坑环境园内,总投资100,639.52万元,解决了宝安、光明、龙华、福田等地区约700万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化解了城市快速发展中遇到的“垃圾围城”问题,同时还环保科学地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9年度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共投入2.46亿元,完工项目3797个,以基层民生需求为导向,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宝安区全区累计建成雨污分流管网4695km,完成排水正本清源整治的小区4681个,新建污水处理厂(站)9座,污水处理综合效能稳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

  1.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2019年工作目标未完成。我区2019年6月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6,574.46吨,日均219.15吨,未能实现《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933吨/日……其中宝安区340吨/日”的目标。主要原因一是前端分类收集不到位、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的收运能力不足,二是我区未建成餐厨垃圾专业处理设施,终端处理能力受限。

  随着老虎坑焚烧发电厂三期投入运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通过考核扣分、专项督办、定期约谈等方式,不断督促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加大运力,提高收运量,2020年9月及10月全区餐厨垃圾的实际收运量达到342.46吨/日、389.73吨/日。

  2.地磅系统更新改造不及时,影响垃圾清运数据真实性。老虎坑环境园地磅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设施)使用时间较长,地磅设施经常遭遇水浸、雷劈导致传感器异常或停电,系统出现死机、断网、卡顿以及备用地磅没有视频监控等情况,系统由于无法自动读取数据而需采用人工操作,存在地磅数据失实的风险,影响垃圾清运数据的真实性。

  审计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一是应督促各街道办加大对城中村等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力度,强化对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的考核和履约评价,同时要加快老虎坑焚烧发电厂三期前端餐厨预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站的建设工作,以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快老虎坑环境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强对地磅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同时对老虎坑环境园地磅设施系统进行彻底改造。

  (二)宝安区2019年度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及时投入使用,未发挥效用。涉及5个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点新建工程及试点推行计量收费”项目,因实用性不强,验收后未投入使用时间均超300天以上,未发挥环境卫生治理的社会效用,金额合计209.92万元。

  2.部分未完工项目提前支付款项,存在履约风险。福永、沙井街道相关社区为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等原因,部分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或项目完成前的一定时间内付款,个别没有相关约束性条款,在项目尚未开展或完成的情况下,提前支付款项,涉及金额65.90万元,合同8份,存在履约风险。

  审计要求航城街道办应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和维护,及时将验收合格的资产投入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沙井街道办、福永街道办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应设置相关约束性条款,保障街道办的合法权益,避免提前支付款项的情况发生。

  (三)宝安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

  1.部分污水泵站设计存在不足,不利于后期运营。经现场实地查勘及相关运营单位使用情况的反馈,所有污水泵站未设置备用出水管;出水管基本均使用蝶阀,极易被垃圾堵塞;格栅机使用回转式居多,不适应现工况,故障率高。除中途、排放、浪心3座泵站外,其余污水泵站的泵坑均无分隔,水泵同时运行易造成相互干扰,不方便日常维护。松岗2号污水泵站的水泵排列方向与进水方向平行,影响泵站进水流态和水泵正常运行。

  2.代收污水处理费上缴不及时,涉及滞后缴交资金171,294.03万元。2016年至2020年期间,深水宝安水务集团及其下属4家子公司共上缴326次代收污水处理费,其中303次未按合同约定于每月二十五日之前上缴,涉及滞后缴交金额171,294.03万元。其中缴交时间延迟30天以上(含30天)不超过60天(含60天)共176次,涉及滞后缴交金额99,379.66万元;缴交时间延迟超过60天共17次,涉及滞后缴交金额8,020.67万元。

  审计要求区水务局在后期对现有污水泵站改造中,应充分考虑原设计缺陷,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造,并督促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上缴代收污水处理费,防范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六、绩效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2018至2019年职业能力提升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引导基金公司通过参与设立各类子基金或直接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宝安区重点支持的产业、企业和领域,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获得“2020年中国政府引导基金30强”和“融资中国2019-2020年度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最佳投后管理TOP10”两项荣誉。2018年至2019年用于职业能力提升方面的资金共计12,504.40万元,补贴个人或个人培训支出25023人次,奖补企业175企次,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能力培训和竞赛,推动企业职工能力提升,为宝安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宝安区政府投资基金情况

  引导基金公司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未按规定托管。截至2020年6月,宝安区引导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实际投资基金8支,投资金额合计122,737.50万元,直接投资区内企业4家,投资金额合计8,097万元。检查其内控资料发现,引导基金公司未建立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未按规定委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基金托管经验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开立了账户对引导基金进行存放和管理。

  审计指出问题后,引导基金公司已于2021年1月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托管合作银行的遴选工作,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设立了托管账户。

  审计要求引导基金公司应按制度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基金绩效管理。

  (二)宝安区2018至2019年职业能力提升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1.未细化“企业高层管理者境外培训”补贴标准。2018至2019年区职业训练中心共组织“企业高层管理者境外培训班”11期,但未细化出国(境)培训补贴执行标准,对上述11期出国(境)培训项目均为全额或顶格补贴。

  2.委托协议内容重叠导致重复计费12.75万元。区职业训练中心2018年举办的3期“中德(欧)总裁班”均与承办企业分别签订《项目培训委托协议》及《工作服务委托协议》,举办同一期培训班的委托协议及服务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内容均存在重复事项,导致多支付服务费用12.75万元。

  3.部分职业能力提升经费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宝安第一课”专项经费未按用途支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工作站使用“宝安第一课”专项经费时,部分支出未用于“宝安第一课”相关事项,涉及金额13.12万元。二是《城市第一课》电子书效益未充分发挥。2018年区职业训练中心制作《城市第一课》,由于合同未约定服务器租赁费事项,电子书运行不满一年因未续费导致软件无法使用,区职业训练中心也未对该软件项目的开发评估、下载量及阅读量等数据进行后续跟踪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针对委托协议内容重叠导致重复计费问题,审计已另行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区职业训练中心已追回12.75万元并上缴区财政。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职业训练中心一是于2021年2月23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高层管理培训事宜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地区、消费水平、培训期限等因素细化境内班、境外班补贴标准,加强学员资质审核及培训过程的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二是于2020年12月初在中心公众号上线该电子书,供市民在线学习和查阅。

  审计要求区职业训练中心加强合同审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加大对下拨街道办的经费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可持续性调研以及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石岩街道办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宝安第一课”经费,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9起,主要包括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私车公养”、截留收入私分、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直接发包委托培训、服务采购事项疑似存在竞价资料造假行为等情况。

  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积极跟进,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汇总整理整改材料,按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工作中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缺乏硬约束,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监管意识薄弱,部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等。为此,审计建议:

  (一)完善各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适时调整优化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和统筹使用,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动态掌握资产的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确保资产管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及单位应落实预算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公共投资管理,高质量推动项目实施。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树立节约意识、成本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合理确定计划工期,保证项目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推动我区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切实发挥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民生领域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项目计划,确保政府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和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切实履行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情况及效果检查、分析、验收等职责,管控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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