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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0-20 10:25:23 视力保护色:

——2020年9月25日在南山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上半年,区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审计实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先行示范,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落实审计全覆盖,构建审计监督合力,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首次实现对区一级预算单位的全覆盖,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国土出让金收支、区属国企物业资产运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报告质量、南山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坚持审计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2019年,南山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体情况良好,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年度财政预算的各项工作目标。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南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实现308.74亿元,首次突破300亿元规模,增长15.11%,总量和增速均居全市首位。税收分成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7.36%,比上年提高0.6%。二是大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截至2020年6月底,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共计822家(户),免除2个月共计1.05亿元租金,向324家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共计0.61亿元。加大对企业的引导扶持力度,投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54亿元,撬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投入各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24.27亿元,比上年增长29.68%,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社区、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九大民生类支出累计完成227.17亿元,比上年增长5.05%。投入扶贫资金2.53亿元,比上年增长42.94%。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落实厉行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6.74%。继续开展财政监督综合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出台制度规范公务用车油卡管理等,从制度层面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库直接支付等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核查公共资金,关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收入418.05亿元,总支出379.19亿元,结转结余38.8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48亿元,总支出28.79亿元,结转结余4.6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3亿元,总支出1.85亿元,结转结余0.5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南山区较好实现了年度财政预算的各项工作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项目多次调剂。一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人才住房补助等18个项目,使用功能分类科目错误,合计列错科目金额12.88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将土地出让收入上年结转2,125万元和结余2,000万元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项目;二是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国土基金项目95项,其中63项全年共调剂77次,个别项目经过多次调剂后执行率低或取消。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残保金置换不够明确。区财政局通过安排区残联年初部门预算以保障区残疾人就业和生活专项工作经费,在市财政下达该专项资金1.22亿元时直接予以置换,但置换时未在预算草案中明确用于置换的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导致区残联无法按要求就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查、公开。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精细。21个单位编制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完整、具体指标内容和指标值未填写、指标分类填写错误等问题,区财政局审核把关不严,在未要求相关单位修改完善的情况下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导致后续绩效评价缺乏科学标准、流于形式。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对预算编制中相关科目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在部门预算中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部门和具体项目予以明确,督促各预算单位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并加强指导和审核。区发展改革局应加强对国土基金项目申报的指导,规范调整,提高政府投资效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首次对区本级54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分析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对4个一级预算部门实施现场审计。2019年,区本级54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基建支出(发改立项项目)合计229.1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率低。9个单位14个预算项目2019年度预算金额合计3,878.40万元,实际执行率均低于30%,其中7个预算项目预算金额490.86万元全部未执行。

  2.部分单位费用支出还不够规范。一是未严格控制支出,4个单位会议费支出未达“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压减20%”的压减要求,超支15.60万元,4个单位培训费支出超年度预算85.89万元,5个单位差旅费支出超年度预算1,061.45万元。二是部分费用支出不合规,3个单位存在支出误餐费、培训费等报销手续不全,支出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超范围支付培训费等情况。

  审计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复的预算,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一是5个单位7个预算项目存在同一采购事项向单一供应商支付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情况,采购金额合计1,359.97万元,均为自行采购,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二是2个单位的2个小型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达到限额以上,均为自行采购,未通过区建设工程预选库方式发包。

  2.部分采购项目集体决策流于形式。5个单位6个项目金额合计242.28万元,均在集体决策之前签订项目合同。

  3.部分采购合同签订缺乏预见性。大沙河公园管理方与同一公司分别签订了2019年元旦和春节时花种植工程合同,金额分别为7万元和40万元,两个工程未统筹考虑,导致元旦时花工程合同约定的3个月保养服务未履行。

  4.部分工程项目质保金比例过高。7个单位10个工程项目约定质量保证金比例超出规定的3%最高比例,超出金额合计8.08万元。

  上述达到集中采购限额但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移送区财政局处理。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和有关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和合同管理,强化各采购项目的统筹协调,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签订补充合同修改质保金比例。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一是南山区南侨花园3,577.16平方米区政府出租物业于2016年出租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拒不交还房屋。期间,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起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并向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审计日,仍有261.66万元款项和部分商铺未收回。二是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2016年2月收回租约到期的南山区西丽文苑街3号丽福苑辅助楼1,160平方米政府物业,直至2018年2月才调配给区内另一单位使用,期间闲置24个月。三是荔香学校将校内1,149平方米物业用于商业出租并收取租金,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移交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四是4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实物已转移或报废但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大额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家具购置费用未做资产登记、物业资产相关产权证明权属关系等资料缺失等问题,涉及金额309.56万元。

  审计要求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政府物业安全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按政府固定资产和物业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及时将有关物业移交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全面关注全区各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就业、全民健身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

  疫情防控投入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山区疫情防控投入财政资金合计3.35亿元,实际支出合计2.78亿元;区慈善会累计接受捐款共1,773.43万元,累计已支出91.22%;累计接受捐赠物资146批,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配。区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捐赠0.5万元,已转至市红十字会。区审计局作为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期间通过建议函、取证单、口头建议等形式,共反映物资保障和捐赠物资公示等问题共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惠企十六条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2月7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南山区政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共计822家(户),免除2个月共计10,505.37万元租金,向324家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共计6,084.50万元。有1,032人申请适岗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共计150.64万元,该补贴还在审核中尚未发放。

  审计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防控需求,建立高效快捷工作机制,严格按要求使用疫情防控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益。

  (二)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南山区2019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221.47万元,2019年1-10月,共发放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2,374.98万元。同期全区新登记失业人员6,070人,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为0.67%,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人数2,252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从审计情况看,南山区在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1.稳就业等政策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一是未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要求落实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措施。二是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一直沿用2016年出台的《南山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按照上级陆续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配套相应的制度文件,亦未按市政府要求推进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

  2.自主创业扶持补贴惠及面不够。一是高科创业孵化基地等3个创业孵化基地的自主创业者,因为出租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信息不一致,被排除在自主创业扶持补贴范围之外。二是在10个创业孵化基地中,除去上述3个因政策原因无法申请自主创业场租补贴外,另有2个创业孵化基地的入驻实体,因对政府就业补贴政策不了解均无申请自主创业场租补贴。

  审计要求区人力资源局及时完善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建立科学绩效评价指标,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等方法手段,促进稳就业政策全面落实。

  (三)全民健身政策落实方面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全区共采购安装130条健身路径器材,开展216场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了南山半程国际马拉松、国际篮联三人篮球亚洲杯、大沙河生态长廊龙舟赛等大型赛事或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或补贴方式促进社会体育场馆优惠或免费开放,较好落实了全民健身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学校体育场馆未对外开放或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截至2019年8月,南山区有44所公办中小学57个校区在2019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场馆开放经费。审计实地调查发现,个别承诺对外开放的校区未对外开放体育场馆,部分对外开放体育场馆设施未按规定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2.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管理不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一般采取委托举办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委托费用直接按项目经费预算结算,活动后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动承办方进行经费审计,但对于审计结果未有实质性运用,财政资金存在风险。

  3.室外健身路径维护保养服务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170条室外健身路径尚在免费质保期内的情况下,重复采购维护保养服务。二是购买的辖区内500条健身路径的维护保养服务,供应商未完成合同约定服务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切实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及学生体育锻炼的情况下有效对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并为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测算项目经费,加强对经济事项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南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13.4亿元,执行17.09亿元(含以前年度返拨收入5.87亿元);支出预算13.81亿元,执行13.81亿元。2019年下达本级财政承担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资金1.41亿元,实际执行1.1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建设用地监管方面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不力。审计抽查全区已批未建地监管情况发现,宇龙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一块新型产业用地,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宗地短暂施工后中止开发满一年,相关主管部门未及时对该公司开展涉嫌闲置土地调查核实。

  (二)土地储备管理方面

  土地入库不及时。铁岗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整备项目于2019年5月基本完成补偿,但尚有1987.67平方米未移交未纳入土地储备管理。

  审计要求区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土地闲置查处力度,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对已征收补偿的土地及时入库管理,严格执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教育支出中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与教育扶贫经费、垃圾分类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一)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审计方面

  2019年,为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激励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区财政预算安排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等各类学前教育扶持经费3.24亿元,有力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支出率低。审计抽查10家普惠性幼儿园发现,个别普惠性幼儿园2019年奖补经费支出率仅57.62%,而且用于提高教职工待遇、园舍修缮、添置教育教学设施、教玩具投入的支出亦未达比例要求。

  2.未及时收回部分多拨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海韵幼儿园于2018年12月收到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26.4万元,但该幼儿园于2018年底普惠性幼儿园合约期满,随后正式提交自愿退出普惠性幼儿园申请。区教育局未及时收回上述奖补经费。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对相关经费的管理,督促相关幼儿园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让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发挥预期效果。

  (二)垃圾分类资金审计方面

  2019年,全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年预算安排垃圾分类经费0.57亿元,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垃圾收运履约监管不到位。一是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于2020年1月因果蔬垃圾收运处理数量未达标对收运方盘龙公司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作出当月扣款1万元的处理决定,但上述扣款决定未及时执行。二是盘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非南山区的果蔬垃圾195.05吨上报为收运处理数量;并有6个月的果蔬垃圾收运处理平均日处理量未达到合同约定,且年实际处理量也低于合同约定标准,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未按合同约定对上述虚报处理量及处理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按合同应扣减金额33.07万元。三是绿化垃圾收运方深圳市南荔王果业中心上报收运处理数量比地磅系统数据多计4,496.99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能发现上述情况,并对实际收运处理量进行核查认定。

  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决定,责成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向盘龙公司追回款项33.07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大相关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各服务供应商的工作服务量,按合同约定以实际工作量支付款项,把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区属国企物业运营管理情况,2019年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的物业资产总面积139.5万平方米,合同租金总收入4.95亿元,主要由深汇通公司和大沙河建投公司运营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物业资产收益方面

  1.对物业租金催缴不及时。审计抽查发现2017-2019年度有64处国企物业合计2,473.02万元租金未及时收取,截至2020年5月,仍有352.85万元未收取。

  2.应收未收一处停车场物业使用费。一处学校停车场由国企委托民营企业代为运营管理,双方约定按5:5比例对收入分成。截至2020年5月,该国企一直未要求对该停车场的收入224.52万元进行分成。

  3.超代管权限出租园区物业并收取租金。2018年,南山智园700平方米物业未经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由代管国企擅自出租,租期2年。截至2020年5月该国企已收取租金37.57万元,并确认为自有营业收入。

  (二)物业租赁管理方面

  1.部分物业涉嫌转租。一是南山智园合计有1.42万平方米国企代管的政策性产业用房实际承租企业与经审定符合条件入驻的合同承租企业不一致,涉嫌违规转租或分租。二是4万平方米国企租赁物业存在涉嫌擅自转租情况,国企作为出租方未能排查掌握。此外,审计延伸其中2.54万平方米物业发现,租金减免政策惠及实际承租方不到位。

  2.部分租赁合同管理不到位。一是近三年71处国企出租物业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涉及租赁面积0.16万平方米。二是有7份国企物业租赁合同签订的租期超过3年,涉及租赁面积2.05万平方米,国企出租方未按要求审核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较大投入的证明材料。

  审计要求相关国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有物业资产合法收益,与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理顺代管物业的租赁事项,提高国有物业资产的管理效益;相关国企加大对租赁物业的管理,采取有效手段确保产业用房和抗“疫”租金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南山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南山区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报告质量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南山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工作滞后或未办理审批手续。一是概算未批复,部分新增投资超可研估算未完善审批手续。二是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滞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三是21份签证变更未完成变更审批手续,3项专业设计分包和1项施工分包未办审批和备案手续。

  2.部分项目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变动未经审批。一是代建单位派驻的设计总监和工程经理变动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审批同意。二总承包单位投标承诺投入的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承诺投入的3名总监工程师均未派驻现场,且该两单位派驻的部分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

  (二)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代建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一是部分代建项目缺乏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审计抽查了24个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截至2019年底,11个代建项目未在开工前取得概算批复。二是部分代建项目投资控制有待加强。在审计抽查的24个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中,截至2019年底,有21个项目已取得概算批复,其概算平均审减率为8.61%;有20个项目已完成标底审核,其标底平均审减率达6.22%。

  2.部分代建委托合同条款设置不完善。一是代建合同未对代建单位延期申报概算、概预算核减较大等项目管理关键环节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不能有效约束代建单位履约行为。二是代建合同工期管理目标等条款约定过于笼统,难以对代建单位工期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约束。三是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一般先拨付至代建单位再由其支付至各参建方,建设资金收支存在时间差产生的利息收入收益,未在代建合同中明确。

  (三)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质量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结(决)算审核工作推进较慢。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结(决)算审核的相关规定,及时推进工程结算相关工作。审计抽查了23个已完成决算审核的项目,该23个项目从竣工验收至完成项目决算审核,平均用时23个月,个别超过60个月。

  2.部分中介机构审核质量不到位。一是核算不实,部分中介机构未按计价定额规定、现场实际工程量计量,未按合同条款和合同解释顺序审核,对项目工程签证单审核不严,对项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核查不严,对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的核查不严等。二是审计抽查27个委托审核项目,有13个项目未对项目审核情况等内容编制底稿,部分项目未见工程量核对记录、工程踏勘记录,提供的工程量计算书未能体现审核情况。三是审计抽查25家社会中介机构内控制度履行情况,有10家机构未按照内控制度履行内部复核程序。

  审计要求区工务署在南山医院改扩建项目后续建设管理中,按照监督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控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同时,区发展改革局要及时修订代建制办法,全面规范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管理行为。区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审结督促中介机构规范履职,严格按照有关计价规范和内控制度开展审核业务,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质量。

  以上审计事项共出具审计报告13份,查出问题金额2155.12万元;出具审计决定书1份,涉及问题金额33.07万元;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涉及金额1,359.97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上述32个问题中有16个已整改或部分整改,涉及金额212.2万元。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区审计局将及时督促并报送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单位主观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中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缺乏硬约束、制度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各部门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预算执行变更。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和广度。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及单位应切实落实预算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二)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实施标准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用于最需要的地方。二是分析研判影响和制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原因,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指导、管理、考核、激励等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对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扫清政策执行障碍。

  (三)加强民生领域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用地的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严格执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二是加强民生项目合同签订管理,强化各项目的统筹协调,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

  (四)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对区属国企租赁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健全完善物业资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产业政策、提高资产收益,建立高效、规范的租赁管理程序,提高物业资产管理水平。二是提高物业运营绩效管理水平,建立适当的绩效评价系,强化合同执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五)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一是各主管部门应梳理投资制度改革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及时修补监管漏洞,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二是各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职责,进一步落实对代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参建单位的监督,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重要环节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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