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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10-17 14:25:00 视力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南山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全覆盖,围绕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

  2017年,南山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辖区税收大幅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收入358.44亿元,总支出291.36亿元,财政收支结余67.08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全年总收入34.46亿元,总支出13.17亿元,实际收支结余21.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全年总收入1.23亿元,总支出0.89亿元,实际收支结余0.34亿元。

  ——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区政府着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区内经济实现了有质量的增长,同时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比例从20%提高至30%,财政收入规模持续稳步上升,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82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税收收入231.29亿元,增长28.6%。

  ——财政保障力度继续加大。2017年,全区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社区、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九大民生领域累计投入19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08%,同比增加8.1亿元。其中:区财政全年对产业扶持资金共计投入12.76亿元,持续加大创新驱动投入;向区内企业人才发放住房租金补贴3.5亿元,加大扶持企业、留住人才力度。

  ——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区财政局开发建成并上线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和“基建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区167家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全流程动态实时监控,规范并简化了基本建设资金申请拨付流程;二是区财政局以检查促规范,统筹实施12类财政综合大检查,完成对全区30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2家与财政有资金往来企业的实地检查和相关整改工作。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和区财政本级决算报表(草案)编制情况,并延伸审计了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区人才住房补租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等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但审计发现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

  全区有51家非税执收单位在2013至2017年开出的2610笔非税罚没收入尚未收缴到位,涉及金额6,310.65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组织各执收单位对上述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区财政局于2018年6月向各执收单位发出《区财政局清理非税收入未缴款项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执收(罚)单位及时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政府非税款项。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部分资金申领条款不明晰。因指标条款关键词存在歧义,导致主管部门审核同类补助申请的标准不同,部分相关企业未能受到公平待遇。如《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的“实际收入”定义不够清晰,导致项目申报有的为企业含税收入,有的为不含税收入;《南山区2016年度重点企(事)业单位住房配租及补租评分标准》中的“企业纳税额”定义不够清晰,导致申报企业填报标准不一,出现按自然年度税款、所属年度税款、代缴税金申报等多种不同计算方法。

  2.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不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多报纳税额41.12万元,按评分规则多领取20万元;深圳市深大极光科技有限公司申报68人,但实际符合条件人才数仅8人,按评分标准应发放补贴4万元,实际发放补贴40万元。二是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完整性审核不严。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青青观光农场有限公司、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唯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家企业申报提交的资料均未达到实际发放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却获审核通过。

  3.后续监管和制约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企业违规发放人才住房补贴款。16家企业将领取的人才补贴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人才,涉及补租金额共计81.67万元。如深圳市深大极光科技有限公司将40万元补贴全部发放给不符合人才条件的员工;深圳市东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将35.67万元发放给不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保或代扣个税的员工等。二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底,在区住房建设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6年人才住房补租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中,深圳中宇元一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巨龙科教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能配合审计提供发放档案资料,区住房建设局按相关规定向上述两家公司追缴补贴款共计64万元,目前尚未追回。

  审计要求主管部门尽快完善各分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实施细则,要求区住房建设局向上述企业追回多发补贴款,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后续监管,加大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房建设局已向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回20万元;普联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按要求补充提交了材料,证明其符合实际领取补贴资金条件。

  对于尚未追回的补贴款,审计已发出决定书,责令区住房建设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缴。

  (三)未按上级要求建立区级购买服务管理体系

  区财政局未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要求,建立包含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负面清单、监管规则等内容的相关管理体系,导致我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尽快按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购买服务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起草《南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司法局、区物业办和区工商联三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延伸了区属八个街道办事处“三公”等六项费用支出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三家部门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区属八个街道办事处六项费用开支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审批不规范,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

  在三家部门预算审计中,均发现存在先支出后审批等违反预算支出程序的情况,涉及金额257.14万元。如区物业办8笔支出先委托后上会决策,涉及金额87.57万元;区司法局4笔支出先签订合同后上会决策,涉及金额35.6万元;区工商联2笔支出先实施后上会决策审批,涉及金额13万元等。审计抽查了八个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差旅、培训、会议等有关费用情况,发现各街道普遍存在差旅费和培训费超预算执行、无培训计划或计划与实际支出偏离较大的问题。八个街道办事处差旅费年度预算合计297万元,实际执行698.22万元,超预算135.09%, 培训费年度预算合计605.36万元,实际执行922.91万元,超预算52.46%。

  审计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同时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指导监督工作。

  (二)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1.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区司法局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导致固定资产使用状况不明。审计抽查盘点区司法局70项固定资产,发现其中8项无实物,7项已废置,未办理资产报废处置手续。

  2.区物业资产账实不符。区物业办在完成了区属政府物业清查工作后,审计抽查发现仍有多处物业遗漏未纳入登记,目前区物业办对全区物业的情况仍不能准确掌握。另外,区政府近年新购置的星海名城商铺、英达钰龙园商铺和常桂苑商铺等7处物业,价值6.27亿元,均已过户且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已逾一年,区物业办至今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等财务入账手续。

  审计要求区司法局应尽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规定;要求区物业办加大政府物业清理工作力度,尽快理清物业资产及账务情况。截至目前,区司法局已制定《南山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强区放权、环境污染防治、“僵尸企业”清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强区放权工作部分下放事权衔接不畅

  1.部分下放事权未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审计发现市住房建设局下放的3项事权(区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区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区级保障性住房租售)和市城管局下放的2项事权(侨城东路、桂庙路等未跨区城市主干道绿化管养,未跨区的新建公园后续管理),超过一年还未与区政府相关承接部门完成交接工作。

  2.个别下放事权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脱节现象。由于市人大和市政府的不同政策,市科创委和区科技创新局均被授权可在南山高新区内进行高新区产业用地企业和项目准入核准工作,导致该项事权在操作时出现衔接不顺现象。

  审计要求区内有关部门协调上级事权下放部门,理顺工作职责,尽快完成承接工作。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房建设局和区城管局积极协调上级事权下放部门,加大工作对接力度,完成了有关事权的交接工作。区科技创新局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建立高新区企业或项目入区核准协调机制,由市科创委与南山区进行“联审联批”,较好地解决了事权下放操作脱节问题。

  (二)大气扬尘治理工作存在部分死角

  1.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仍存在盲区。市、区两级的工程扬尘治理方案均明确规定,要求辖区所有“建设工程”都要实现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和TSP在线监测设备等“7个100%”的目标。审计抽查发现,区内部分建设区域仍存在管理死角,如中山园路和南坪快速交界处的高架桥下有一处工地存在车辆出入口未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出入口道路未硬底化、未设置TSP设备等问题。

  2.北部片区仍有部分裸露地面未进行整治。如平山垃圾填埋场附近区域有数万平裸露土地未采取复绿措施,原水泥道路破损严重已经基本裸土化,且未做填平处理等。究其原因,南山辖区治理裸露地面工作主要依据上级交办,工作机制过于依赖上级部门行政命令,基层部门缺乏主动性。

  审计要求区住房建设局、环保水务局和城管局根据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开展全面的工程扬尘和裸露土地排查工作,将排查出来的未纳入治理清单的裸露土地及时纳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范围。

  (三)“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推进缓慢

  2016年7月,区政府按上级要求部署区属国企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目前,科汇通公司完成3家僵尸企业的清理工作,深汇通公司完成2家僵尸企业的清理工作。但是由于企业改革和转制过程中遗留的各种问题解决不及时,股权关系长期没有理顺、股权结构过于复杂、营业执照被吊销长期无人处理、企业股东失联、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清理工作等多种原因,其它“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推进缓慢。

  审计要求深汇通公司和科汇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尽快清理“僵尸企业”。

  四、国土出让金收支审计情况

  2017年,南山辖区出让国有土地共30宗,签订合同金额340.22亿元,实际总收入305.39亿元。根据市区两级分成,实际返拨南山区地价分成款27.4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实际支出8.51亿元,节余18.9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及时申请土地出让变更补缴收入分成款

  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6年的城市更新及城中村用地项目共签订的8份补充协议书,涉及补缴地价款合计1.99亿元。根据市区两级分成,区财政应向上级提交申请返还我区上述土地出让变更补缴收入分成款共计1.3亿元,区财政局未向上级提交申请。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经向上级提交申请。截至目前,该部分区级分成款收入尚未返拨入库。

  (二)土地整备项目推进缓慢,移交的储备用地存在争议

  2017年度我区列入市土地整备计划项目数16个,其中续建项目7个,受历史遗留问题、征地返还无法落实等影响,各整备项目推进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难度,部分项目多年未完成。如麻磡征地遗留问题处理(麻磡河生态湿地用地)自2014年起已连续4年列入市土地整备计划,目前尚处于前期测绘评估阶段。此外,2018年6月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区移交了167块储备地块,面积368.80公顷。其中存在争议或者纠纷的问题地块103块,涉及面积235.61公顷。

  审计要求区土地整备部门积极争取市级相关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尽快完成;加强与市土地储备部门沟通,及时对问题地块进行处置。

  五、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审计了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并对科汇通公司、深汇通公司和大沙河建投公司三家区属国企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区国资委对各企业经营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各企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各项费用开支的合法合规性等。从审计情况看,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各区属国企制度基本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区国资委对区属国企管理不到位

  1.区属国企经营预算上报审批时间滞后。按照有关要求,2017年度区属国企经营预算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上报区国资委审核,区国资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区国资领导小组审议。但审计发现区国资委呈报时间是2017年9月18日,区国资领导小组实际批复时间是2017年10月9日。

  2.国企经营预算指标与业绩考核指标存在较大差异。区国资委在下达年度区属国企经营预算指标时,没有根据经营业绩考核任务对有关预算指标进行相应调整,以致部分主要指标预算数与考核任务数存在较大差异。如大沙河建投公司管理费用的考核标准为4,348万元,其同期预算编制为4,697万元;汇通金控公司管理费用的考核标准为1,100万元,其同期预算编制为1,853万元;深汇通公司利润总额考核标准为14,007万元,其同期预算编制数为12,983万元;汇通金控公司利润总额考核标准为29,000万元, 其同期预算编制数为12,149万元。

  3.国企法人治理工作推动不力。从2014年开始,在区属国企董事会、监事会中兼职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陆续退出,原董事会、监事会因人员不足无法发挥作用,区国资委针对上述情况至今尚未调整补充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各区属国企仅能以总经理办公会等经营班子会议作为重大议事机构,与建立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要求不符。

  审计要求区国资委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国企上报经营预算并及时提交审批,强化区属国企经营预算执行管理,推动完善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二)部分区属国企费用支出不规范

  1.管理费用项目支出超预算。本次审计抽查的科汇通公司、深汇通公司和大沙河建投公司三家区属国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预算支出情况,集中体现在扶贫支出、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项目。如2016年度,深汇通公司办公费支出151万元,超预算65.93%;科汇通公司的扶贫支出31万元,超预算287.5%。

  2.费用支出不规范。大沙河建投公司业务招待支出不规范,2015年至2017年共发生业务招待餐费230.33万元,报销时均未按规定在报销单据上注明接待事由、用餐人数、用餐标准等重要信息。另外,部分国企薪酬控制不规范,有的企业负责人在核准年薪之外单独领取了通讯费、绩效奖金等,收入总额超过区国资委核定的年薪标准。

  审计要求各区属国企严格预算管理执行,严格审核费用支出,严格按国资委要求控制薪酬发放。

  六、扶贫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南山区对口帮扶连平县前方指挥部2016至2017年度对口(河源市连平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覆盖了全部对口帮扶的27个村,涉及农户16,951户共计77,037人。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对口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精准、务实、高效”原则,有序推进帮扶工作,对口帮扶的27个贫困村在2016年度省考核和2017年度县考核中全部为“优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援建项目资金闲置

  2015年底,南山区政府决定拨付资金援建连平县体育馆。截至2017年底,累计向指挥部共管账户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500万元。目前,由于选址变更、拆迁谈判受阻等原因,该援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援建资金闲置。

  审计要求指挥部加强与连平县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加快体育馆项目工作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分单位无预算支出扶贫经费

  审计抽查了南山区八个街道办2017年向连平县拨付扶贫资金情况,发现八个街道办在未编制扶贫经费预算情况下,通过挤占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向连平县贫困村等拨付资金共计153.66万元。如西丽街道办、蛇口街道办通过挤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分别拨付资金53.63万元和34.1万元。

  审计要求各街道办不得无预算支出经费。同时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指导监督工作。

  七、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自2018年1月起,不再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由区造价站负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的质量复核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区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凡投必审”“以审代结”模式。

  2017年区审计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88项,审计金额17.2亿元,核减金额0.9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54条。从审计结果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循建设程序,实施中基本能遵守招投标法规等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工程项目送审结(决)算造价不实,平均核减率为5.23%,其中44项核减率超过5%,项目占比23%。二是71个工程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滞后或未签署合同日期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占比达38%。三是超计划投资和超付工程款现象仍然存在,7个项目共超投资计划1,353.98万元,占总投资计划的9.2%;23个项目超付工程款202.62万元,占总审定价的0.8%。

  审计要求有关建设单位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关好投资控制,加强造价咨询业务质量管控和履约评价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签订合同并签署合同日期,规范合同管理;对于超付工程款问题,经建设单位积极追缴,23个项目超付工程款已全部追回。

  八、审计建议

  (一)促进政策有效落实

  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强区放权”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简政放权、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政府各部门工作执行力度。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抓好重大领域风险防范,瞄准特定群体精准帮扶,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以严格监管和刚性约束共同守护好辖区的青山绿水。

  (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加大督查和绩效考评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控制制度。另外,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审屡犯、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批评、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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