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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盐田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11 10:14:00 视力保护色:

盐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9月30日在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2018年,盐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22亿元,总支出67.22亿元,收支相抵,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目标;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93亿元,总支出10.93亿元,结转结余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7亿元,总支出500万元,结转结余1.82亿元。

  ——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财政部门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全面统筹各类收入,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101%,税收分成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93.7%,较上年提高4%。

  ——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九大类民生支出35.76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5.6%,同口径增长7.2%。继续推进盐田区教育均衡化发展,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支持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健康盐田”建设。加大城市环境提升等工作投入,为打造美好生活城区做好财力支撑。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实行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支出进度情况纳入督查范围。继续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限额至50万元,资金支付环节提速增效。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按要求于2018年12月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各单位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整改,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财政资金1,151.1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644.93万元,调账及其他整改方式处理资金116.99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1项。

  一、区本级全口径预算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向技术要效率,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核查公共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继续关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土地收入总体完成较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逐年增长。

  (一)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居前四位,共占比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城乡社区、公共安全居前四位,共占比6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余情况。一是未将区人民医院事业基金结余等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部门预算,造成资金沉淀6,809.88万元。二是未及时清缴2个部门结存资金610.40万元,其中区住建局607.95万元、区信访局2.45万元。

  2.绩效目标管理还不够严格。一是17个单位未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选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履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二是个别单位实际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与申报项目不一致。

  3.财政决算草案个别数据不准确。部分单位同类工作经费列支的功能科目不统一。如,中英街管理局将“城管工作经费”列入“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而其他街道均列入“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核算不准确,影响了财政决算草案数据准确性。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建局清理上缴结余资金26.73万元,区信访局已上缴结余资金2.45万元。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避免资金沉淀。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督查问责。规范功能科目列报,使财政决算收支真实、数额准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本年度重点审计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2018年,盐田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基本均衡,土地供应向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倾斜。2018年度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9亿元,支出3.03亿元。2018年度供应国有土地10宗,合计供应土地378.54亩。其中,重点产业项目用地3宗,面积86.25亩;文体交通等公共设施用地6宗,面积209.62亩;商业项目用地1宗,面积82.67亩。从审计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管理不到位。一是“强区放权”后市土地整备中心“现状移交”盐田区的101宗储备土地中有55宗存在占用,但占用主体身份信息、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情况尚未完全查清。二是国有储备土地信息分散,未形成高效及时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影响有关部门工作效率,如住建部门掌握的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信息未与区土地整备部门、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实现共享。三是7宗短期利用的国有储备土地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12宗国有储备土地先租赁后补签合同,77笔国有储备土地租金延迟收取。

  2.土地整备过程中补偿回收资产未得到合理处置。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因场地搬迁,原区土地整备局对原有旧设备补偿后应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按规定处置,但该局为尽快推进项目自行拆除了相关设备(设备重置评估价值228.17万元),残值未收回区财政。

  3.个别重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未严格履行监管协议。2018年12月某公司取得盐田区产业用地,与原区经促局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但未按监管协议在3个月内将注册地、统计关系归属地迁入盐田区。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信局发催办函,目前该公司已将注册地和统计关系迁入盐田区。审计要求各有关单位尽快摸清被占用土地现状,分类处置,规范土地租赁行为,建立相关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2018年区属企业上缴2017年度利润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7%,同比增长67.6%。截至2019年5月,区国投公司管理区政府引导基金18.5亿元,经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子基金7支,认缴总规模16.49亿元,实际出资4.45亿元,其中3支子基金已开展投资。

  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情况

  本年度采用大数据审计方式综合分析了全区42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109个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数据,在此基础上对13个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各部门预算总体执行率96.2%,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程序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约束刚性不强

  1.区人民医院基建项目预算调整比重过大,占年初预算48.6%。全年追加预算562.82万元,调减预算5,4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推进缓慢。

  2.原区经促局、区人民医院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涉及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2个未执行,涉及金额727.78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益。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政府物业管理不严,对外承包出租缺乏监管。区人民医院停车场等物业承包、出租未经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审批同意,收入554.74万元未上缴财政;停车场对外承包费偏低,承包公司获取利润偏高,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盐田高级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在未对承包方成本利润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将学生超市以零承包费交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以弥补其经营成本。另外,还有个别单位部分物业未移交区物业管理中心实现集中管理。

  2.政府储备物资管理不到位。区信访局采购的应急储备物资未登记“政府储备物资”,涉及金额128.89万元。海山街道办未按区相关规定建立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制度,未定期盘点并更新库存数据。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人民医院已将部分停车场收入、超市租金合计168.37万元上缴财政,区教育局加强了学校食堂招标管理。区审计局已将相关问题移送区财政局处理,并要求区人民医院继续追缴少收取的停车场收益,规范物业承包、出租行为;要求相关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厘清物业产权,尽快将物业移交区物管中心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三)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漏洞

  1.未严格对合同履约进行监管。盐田高级中学教职工通勤车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车型为30座以上,部分月度服务商使用车型未达约定标准,仍按合同约定的车型价格支付费用。

  2.提前支付款项。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8个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尚未提供或未完成即支付全款,不利于监管、验收,涉及金额108.8万元。

  3.未经政府集中采购。区人民医院广告标识牌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89.02万元。

  4.政府采购议事程序不合理。区教育局等2个单位5个项目采购议事程序不合理,涉及金额119.6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司法局规范了采购管理。区审计局已将相关问题移送区财政局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支付款项。

  (四)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区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存在预提费用计提不符实际需求造成结余不实、记账错误、少上缴工会经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041.32万元。区教育局往来款长期未清理,94.51万元应付款滚存挂账5年,30万元应收款挂账15年。盐田高级中学部分财务账单缺少原始凭证,不能反映具体经济业务活动内容,涉及金额1.9万元。区卫生监督所罚没的药品和器械等物品长期存放,未采取集中销毁等方式处置。区网格办多退房屋租赁管理费,涉及金额1.59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人民医院对应付款进行了清理、调账,区卫生监督所集中销毁了罚没物品,区网格办已追回多退的房屋租赁管理费。审计要求有关单位加强预算与财务管理,清理往来款,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关注了“人才强区”、精准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扶持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打造“梧桐人才”高地成效明显,新引进的人才队伍比较稳定,人才服务保障基本到位。积极推进东源县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脱贫成效明显,累计实现脱贫1,065户,脱贫人口3,283人。较好完成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产业共建水平稳步提升,积极落实执行产业发展资金政策,产业扶持成效基本实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人才强区”政策落实方面

  1.业务办理便利度还不够高。“一站式”服务尚未实现项目全覆盖,办理“梧桐人才”服务业务还只能现场申请,申请人仍需自行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成本较高,业务办理信息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部分政策措施尚未发挥实质性作用。一是《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中涉及支持举荐人才、激励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扶持建设人才载体等方面12项激励政策措施均未实现预期目标。二是盐田国投公司参与的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2017年9月已完成注册登记,但未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投资盐田区企业,尚未实现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助力“梧桐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初衷。

  3.个别项目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区人民医院通过提供项目资金的方式引进的某“三名”工程团队负责人与9名团队成员2018年在深工作时间均不到12日,未达到合作协议约定的在深工作2个月的最低时间要求。

  审计指出问题后,人才服务已开通网上申请,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2019年医疗团队来深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要求主管部门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申请程序,开展政策动态评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在盐投资,严格落实项目协议,促进建立适合人才长期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

  扶贫建设工程管理不够规范。有16个项目未留质保金;4个项目未开展质量监理,29个项目付款时没有监理意见;22个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16个项目无结算审核意见。

  审计要求深圳市精准扶贫东源工作组、东源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加强扶贫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协助驻村工作队及被帮扶相对贫困村规范工程管理程序。

  (三)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1.产业政策文件缺乏系统性。目前,盐田区各部门共计出台产业发展资金相关管理政策文件18个,各项政策文件制定的部门、时间不一,多个文件并行,既有资助办法,又有实施细则、操作规程,部分政策措施在多个政策文件中反复出现。

  2.多发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配套奖励资金 25 万元。2017 年,原区经促局按照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给予某公司 30 万元奖励,审计发现该企业不符合首次认定的标准,原经促局多发放奖金 25 万元。

  3.产业发展资金各分项资金未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区产业发展资金各主管部门均未按照《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产业发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各分项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分析。

  4.部分项目扶持资金审批时间过长。审计抽查了 2018 年 20 个资助项目审批情况,从企业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到资金实际发放给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平均耗时 186天,最长耗时 267 天。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信局已追缴多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金25万元。审计要求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效率,实施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四、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本年度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对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民生微实事等民生领域开展审计调查。

  (一)教育领域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调查了2015年以来新建的4所学校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既有学校的装修改造、设备家具采购使用等情况,涉及资金投入1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规划和建设,组织保障有力,区教育、工务、前期等部门通力合作,较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建设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 学校建设滞后、建设过程前松后紧。部分中小学校建设进度较“十三五”规划滞后较多,如,山海小学原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使用,受拆迁影响至今未开始建设。学校建设存在前松后紧情况,调查发现7所学校前期工作时间平均超6年,而施工阶段工期常因学校如期开学等硬性要求被压缩,抢工期易带来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 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深入。一是部分前期工作重形式轻内容。如部分学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方案论证深度不足,较多内容与实际不符。二是部分前期工作未完全依照有关程序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未依据前项工作的批复情况组织实施。三是部分设计未能满足学校使用要求。盐田高级中学设计未充分考虑学校宿舍高峰时段集中用水情况,生活水池设计容量偏小导致高峰时段供水不足。四是对设计取费等未制定相应办法或议事规程,部分前期工作取费自由裁量空间大。五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发包审核不严,未按要求履行分包资质审核责任。六是对工程勘察履约管理有待加强。如,区前期办委托的盐田实验学校勘察单位未能探明红线范围内箱涵、雨水管等,导致建设工期延误、增加费用。

  3. 部分学校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如,盐田实验学校教学楼部分教室、走廊楼板出现裂缝;教学楼卫生间、楼梯间墙砖局部有瓷砖空鼓、脱落。云海学校、盐田实验学校塑胶跑道出现脱胶等现象,影响日常体育教学。部分学校建筑存在漏水现象。

  4. 部分设施设备未发挥效益。盐田实验学校2016-2018年间采购的各类电脑、教师移动授课终端系统等电子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涉及金额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未能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云海学校、盐田实验学校中水处理系统建成后无法投入使用,原因是系统除臭装置未达预期效果,试运行期间臭气弥漫,导致校园绿化自动喷灌系统无法使用,只能人工浇灌。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务署立即组织各参建方前往现场核实,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利用暑期时间对审计反映到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处理。审计要求项目前期单位加快前期工作管理,加大力度推进滞后学校项目建设进程;要求区教育局认真分析设施设备未发挥效益的原因,促进投资效益能真正发挥;要求区工务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二)区人民医院(集团)运营及管理审计

  2018年区人民医院事业经费账收入合计7.81亿元,经费支出合计7.81亿元,结余1.85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人民医院稳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医院集团一体化、三级甲等医院建设,医疗服务价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 医疗收费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增幅超过医疗控费规定。二是设立医疗组合收费项目未经物价、卫生部门批准,且较上次审计时有大幅度增加。三是抽查发现通过设置组合收费项目、多计工作量等方式多收取医疗费用121.69万元。如,“心脏彩超”组合收费项目每次多收费109元。四是医疗退费审批不严格,抽查发现部分退费无病人信息、无责任人签字盖章。

  2. 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采购及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医疗设备采购前期可行性论证不足,部分设备购置后长期闲置。二是抽查发现部分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测阳性率未达到70%的指导标准。三是药品、耗材未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部分药品采购未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未通过省、市两级医用耗材平台集中采购,部分中药饮片价格高于药店零售价;耗材领用不登记、登记混乱致难以查找追踪。

  3. 对家庭医生服务补助审核把关不严。区人民医院依据签约及服务人数发放家庭医生服务补助,但审计抽样发现服务对象人数前后波动较大,且由于发放补助的原始数据不完整,审计无法核实补助发放的真实性。如,2018年1月-2019年2月期间,共发放家庭医生服务补助208.12万元。2018年12月考核户籍签约人数为61,583人,区人民医院社康办考核真实率为37.5%;2019年1月只有45,575人,社康办考核真实率仍为37.5%。

  4. 信息化管理不适应业务需求。一是区人民医院临床、财务等部门仅有较基础的信息化应用,手工处理环节多,数据输出困难,报表查询数据不够准确,难以提供各种数据分析。二是各院区及各系统间相互独立,未统筹管理,形成信息孤岛。三是挂号服务不够便民、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频率低、不及时。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人民医院将医疗控费列入了绩效考核项目指标。区审计局已将相关问题移送区卫生健康局处理,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医院收费、采购行为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要求区人民医院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减少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增强住房困难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住房保障制度不健全。区级住房保障分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未出台,廉租房货币补贴标准未及时调整。

  2.分配运营管理仍待规范加强。225套保障房空置一年以上,18套已分配公租房被用于物业管理用房或工地食堂,4套已配租保障房长期未入住,2个项目未公开发布配租通告,2017年已分配的项目尚未签订租赁合同,未收取租金,7套退租房源未纳入下一批房源中公开分配。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建局完善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廉租住房补贴标准提高至617元/月·人并已按新标准发放;收回违规使用的15套公租房,对空置保障房进行了签约和安排;责令有关企业整改,4套长期未入住的保障房已安排入住。审计要求区住建局进一步规范保障房管理和分配。

  (四)民生微实事项目审计调查

  2017—2018年,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共审批民生微实事项目674个,计划投资7,345.87万元,实际完成项目671个,支出金额7,018.8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较好地落实街道微实事项目实施和监管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辖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民生事项,民生保障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议事决策、公示,个别项目方案制订不够科学严谨。如,梅沙街道办负责的“小梅沙城中村绿化提升工程”因方案制定不够严谨,未按原计划种植。

  2.个别项目未能及时开展,耗时过长。如,海山街道办“乐享乒乓球家+嘉”项目从审批到完成历时超过1年。

  审计要求有关单位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充分吸纳民意,提高审批效率,切实提升项目质量。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属国有企业共16户,其中,区直企业4户,辖属企业12户。资产总额61.27亿元,比年初增长2.16%;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同比增长14.2%;利润总额1.79亿元,同比增长60.27%。2018年企业均实现了盈利。重点审计了深圳市沙头角商业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商贸公司”)。审计结果表明,沙商贸公司实施业务转型升级,拓展特色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销售渠道,促进中英街商业转型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沙商贸公司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涉及资产变动及业务接待费的标准过高,公司没有发生议事标准以上支出;未制定物业租赁管理制度,未就物业租赁事项建立集体议事规则。二是工程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因多计工作量超付工程款3.58万元;12个项目未按照内部自行采购制度确定施工单位;23个小额工程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涉及金额68.58万元。三是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个别物业租金低于政府租赁指导价;个别物业虽法院判决归沙商贸公司所有,但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其他公司占有使用。四是会计处理不规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大部分已销售,但未进行账务处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真实性。

  审计指出问题后,沙商贸公司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追回超付工程款3.58万元; 对于被长期占有物业,已提起诉讼。审计要求沙商贸公司重视制度建设,加强工程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规修订后,区审计局不再对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开展全面审核,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一百零二次)要求设置2018年1月19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区审计局按要求对15家建设单位利用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结(决)算审核的工作质量开展审计监督,对60个工程项目实施竣工结、决算审计。2019年以来,区审计局进一步强化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能,选取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重点审计了17个工程项目。共提出审计建议76条。从审计情况看,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能遵循基建程序,财务管理行为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项目超投资计划。如,区工务署实施的永安路南段工程项目决算总投资审定金额3,371.90万元,超计划515.90万元,超幅18.1%。超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内工程量增加、施工工艺变更等增加投资。

  (二)部分项目结算报审价误差率超过5%。如,区工务署实施的荔山人行天桥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核减92.83万元,核减率13.4%。

  (三)部分项目超付款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的海山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超付3笔工程款11.14万元,原区环保水务局盐田河河道修复提升工程项目超付1笔工程款2.88万元 。

  (四)合同管理执行不严、不够规范。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仍有局部未完成合同内容;部分合同存在倒签、审批不严、未及时签订等问题。

  审计指出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追回11.14万元。审计要求建设单位认真总结分析超计划投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全面履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项目合同、施工建设、工程结决算管理水平。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一些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制定的措施针对性、操作性有待加强,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完全达到预期。二是一些部门单位对财政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审核不够严格、执行不够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三是一些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为此,审计建议:

  (一)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真抓实干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和省、市行动方案,做好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发展规划,把握综保区管理权下放契机,做好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三是再接再厉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四是积极作为做好政策衔接和协调,打破部门信息壁垒,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财政支出提高绩效

  盐田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面临财政收入增长减缓甚至减收的压力。此外,经过几年盘活清理存量资金,预算收入的弹性安排空间已大大压缩。建议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深挖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支出方面,建议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树立财政可持续发展理念,对重点支出进行科学合理预测,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申请适度挂钩,落实“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民生福祉提升

  以2019年国务院新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盐田区公共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一是尽快出台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适应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形势。二是各建设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教育、医疗等重点民事领域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进一步完善过渡期后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机制。四是加强代建项目管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代建工程高效有序推进。

  (四)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审计发挥监督作用

  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逐条、逐项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主动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要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部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标准不断开创盐田审计工作新局面,注重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与审计监督贯通起来,打造“智慧审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盐田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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