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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龙岗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14 10:10:00 视力保护色:

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9月在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审计局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资金和项目绩效、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街道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平稳,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在非税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维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全年收入达254.65亿元,较2017年增长7.55%。统筹各类资金,为重点领域提供财力保障,共拨付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九大民生领域支出255.50亿元,较2017年增长5.23%。

  ——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重点任务进展顺利。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率降至2%,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债务率警戒线。加大治水提质项目投入,2018年完成投资额87.43亿元,较2017年增长174%。扶贫项目稳步推进,至2019年 6月,对口帮扶海丰县已实现脱贫2,245户7,578人,贫困户脱贫率达96.60%。

  ——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制定《龙岗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和《龙岗区区属直管企业战略发展定位》,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街道办属企业改革,将32家街属企业整体划转至区投控集团。4家直管企业净利润总额6.76亿元,较2017年增长了23.74%,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整改。至2019年6月,盘活财政资金3.69亿元,挽回损失2.10亿元,追缴收回非税收入、多付资金416万元,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预算管理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含上级转移支付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2.53亿元,总支出432.4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53亿元,支出83.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26万元,支出9,28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加强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预算安排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区财政局未将国土基金预计分成收入28亿元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未及时下达。2018年区财政统筹类预留资金80.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40%,至2018年6月底,仍有21.14亿元未按国务院有关要求下达到具体单位。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提高国土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快预算资金下达进度,确保统筹类预留资金按规定时间下达使用。

  (二)部分预算支出归属不够明确、安排不够合理

  173个政府投资项目同时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涉及金额分别为24.97亿元、21.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中安排的366个项目动用区属企业自有资金15.28亿元,不利于财政资金统筹管理。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明确预算支出归属,针对同一类项目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避免交叉重复。

  (三)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文化类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2018年,3个单位及各街道办预算安排的文化领域的扶持资金共15,453万元,上述资金在补贴方向及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叠,个别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补贴,如区三联水晶玉石文化协会同一活动先后获得2个单位的扶持资金,重复补贴49.80万元。二是部门监管不严格。2表单位对企业报送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8家企业通过虚增成本或重复申报的方式套取扶持资金257.90万元;3个单位对扶持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处理违约团队及个人资助事项,涉及扶持资金2,140万元、人才住房5套。

  审计指出问题后,3个单位已追回多付补贴136.80万元。审计责成资金管理单位追回其余多付扶持资金。要求区财政局整合文化领域专项资金,避免出现多头补贴的情况;资金管理单位加强信息共享,优化专项资金补贴审核操作流程,落实专项资金督促检查责任,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四)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不规范

  一是区发展改革局投资计划与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的衔接不够顺畅。2018年投资计划草案与部门预算草案有122个项目名称或金额不一致,涉及金额4.35亿元。二是计划管理方式不科学。区发展改革局仍依靠电子表格和公文对计划申报、安排、调剂进行管理,存在统计数据不准确、计划下达不及时等问题。三是351个项目未编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70亿元(共3,514个项目)。区发展改革局在资金总盘子内,另外安排了351个(占比10%)未编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涉及资金20.69亿元。

  审计要求区发展改革局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协调,及早启动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效对接,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加强与各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编准编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投资项目计划应及时报人大常委会审批。

  (五)预算绩效评审结果未得到有效运用

  2017年至2018年,区财政局共开展绩效评审项目117个,其中有14个项目实际安排预算金额与评审金额存在较大差距。如区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区’2017年工作启动期费用”项目专家评审核定1,980万元,实际安排2,500万元,较专家核定金额提高了26.26%。经延伸审计发现,该项经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浪费情况,涉及金额138.89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现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部门预算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方式,首次实现对全区58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等4个党政部门和吉华、宝龙2个街道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规范

  一是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细化。9个单位的“其他一般管理事务”等预算项目未细化项目内容,涉及预算指标2.03亿元。二是未及时清理上缴结余资金。5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自有账户结余资金等合计6,026.76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三是部分项目连续三年指标执行率较低。16个单位的27个预算项目,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2018年预算指标1,834.29万元。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3个单位未及时收缴物业租金、交易服务费等收入,涉及金额146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3个单位已将结余资金及非税收入1,235.55万元上缴财政。审计要求区财政局提高预算收支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对连续多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核减项目下一年度预算。各责任单位应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收缴非税收入。

  (二)支出不实的问题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

  一是超进度支付合同款。5个单位8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采购款等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 1.57亿元。二是部分项目提前列支。区教育局提前将教育补贴拨付到与民办学校共同设立的监管账户,待审核完成后才将款项发放给学生家长,涉及金额5.98亿元;区住房建设局将列入部门预算的住房专项资金,通过“以拨代支”的形式拨付至区保障房公司,涉及金额1,532.20万元。

  审计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据实列支各类款项,确保预算支出的真实性。

  (三)培训费等严控类经费管理还不够严格

  一是违规支出培训费。2个单位3个培训项目虚列场地、午休房等费用23.03万元;1个单位多头委托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重复支付培训费6.53万元;2个单位外出培训及邀请专家上门授课超标准支付师资费,涉及金额1.60万元。二是市外体检不符合厉行节约原则。吉华街道办组织领导干部、商会管理人员等26人分四批赴广州体检,安排13人次工作人员陪同,另外支出住宿、差旅等费用3.64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3个单位已于审计期间将多付培训费29.56万元追回。审计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程序、按标准支出公务经费。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一是先实施后招标。4个单位8个项目先实施后招标,涉及金额393.60万元,如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工作委托给4家公司实施后才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价50.06万元。二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2个单位4个采购限额以上的服务类事项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289.87万元。三是部分医疗设备采购脱离实际。个别医院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购入的7台价值合计710.06万元的设备自购入后从未开机使用。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加强重大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点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情况

  (一)政府性物业运营管理绩效审计

  2016年至2018年,区物管中心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性物业、周转房、账外资产清查工作,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府物业家底不清,基础数据管理薄弱。区物管中心提供的全区政府物业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多计漏记情况较多,未能真实准确反映我区政府物业总体情况。如“龙岗区三馆”于2018年1月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后一直未计入政府物业,涉及建筑面积59,686.94㎡;横岗大康小学和横岗安良小学的25,378㎡物业产权归属于社区股份公司,而区物管中心将其统计为政府物业。

  审计要求区物管中心牵头开展政府物业清查工作,完善基础数据,保证政府物业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部分政府物业使用绩效较低。一是未合理利用自有物业。区第二人民医院在自有物业(面积4,194㎡)空置的情况下,仍决定投入1,796万对租入物业(11层,面积7,265㎡)进行改造,空置物业在16个月后才租出,价格仅为租入物业价格的70%,两处物业相距不到1公里。二是部分社区公配物业长期闲置。由于对公配物业的前期规划参与不够,101处物业(面积4.26万㎡)使用功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使用单位后期不愿意接收或接收后消极管理,造成物业长期闲置,如中海康城花园配套社康中心(面积997㎡)空置近10年。三是部分物业租金低于政府指导价较多。区物管中心、住房建设局共16处经营性物业(面积1.58万㎡)单位租金低于政府指导价,租金最低的仅为政府指导价的51.80%。

  审计要求区物管中心加强物业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主管部门加强公配物业前期规划论证,督促相关单位合理使用物业,及时调整经营性物业租金,提高政府物业使用绩效。

  3.部分公立医院停车场收支管理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损失风险。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通过结余分成方式将停车场收入让渡给物业管理公司,也未定期核对收支情况,政府物业收益受损。2016年至2018年,2家医院停车场收支相抵后结余合计305.36万元,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274.60万元,其中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支相抵后结余70.84万元全部支付给物业公司。

  审计已将上述问题移送区卫生健康局处理。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对区属医院停车场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整顿,要求相关医院加强停车场收支管理,保障国有资产收益。

  (二)2018年度“智慧城区”项目跟踪审计

  至2018年12月,智慧城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4.58亿元,已累计支付资金8.32亿元。重点对数字教育项目进行了审计,项目投资总概算5.33亿元,已完成四期项目建设。依托智慧城区项目的实施,我区积极推进智慧龙岗建设,在全区铺设政务网络,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网络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建设单位区投控集团由于资产折旧将影响企业利润的原因,未将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单位因不是建设单位,无法直接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数字教育二期等11个完工子项目的6.53亿元资产长期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另一方面也造成后续有偿维保工作无法开展。数字教育(二期)等项目免费维保到期后均未签订后续维保协议,各类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缺乏维护,影响系统设备正常使用。

  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后续开展的智慧城区项目由各子项目使用方直接作为建设单位,避免资产管理存在真空地带。

  2.数据共享存在阻力,共享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来源方面。由于权限受限,部分使用上级系统的单位无法实现数据对接。另外,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的实时数据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无法获得。数据质量方面。由于各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和系统相对独立,系统数据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产生的冗余数据较多,对外可使用率不高。上述问题影响全区大数据收集分析,不利于智慧城区项目充分发挥作用。

  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快推进各项目之间的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壁垒。

  3.数字教育项目缺乏统筹规划,使用绩效不佳。区教育局在项目推进中未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各学校发展方向不明确,清林小学等部分早期试点学校仍发展较慢。硬件方面,项目配置的数字移动设备终端(PAD平板)处于损坏或长期闲置状态。至2018年底,有1,106台设备无法使用,大部分学校早期配置的设备也大多闲置,如南湾学校、福安学校一、二期配备的1,027台设备自2017年6月以来一直未使用。软件方面,数字教育云系统共投入5,164万元用于购买教学资源,由于缺乏相关指引和激励措施,优质课件等教学资源共享不足,导致系统使用功能单一,在多数学校成为课堂实时测验、虚拟实验的工具,用于日常教学的较少,背离了数字教育丰富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质量的初衷。

  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优化网络操作环节,加大网络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对各类专业应用平台的优化升级;区教育局加大对数字教育指导和教师培训力度,将数字教育设备有效运用于日常教学。

  (三)“雪亮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3年,我区启动平安龙岗一类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后改名为“雪亮工程”)建设,至2019年5月,已完成一至四期项目建设和验收,正在实施视频门禁一期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1.9亿元,共建成一类高清点13,881个,二三类场所监控点13,213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管理不到位,财政包袱较重。一是租赁维护费未准确测算。2015年至今,龙岗公安分局一直按协议暂定标准向龙岗信息管道公司支付“雪亮工程”一二期租赁费及三四期维护费。该标准来源于2013年8月龙岗公安分局委托第三方出具的雪亮工程一二期初步设计方案,未经过准确测算。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2月完成结算审核,但双方仍未按协议约定据实测算和调整租赁维护费标准。审计还发现,部分维保服务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涉及金额约3,300万元。二是维保服务部分内容与工程质保重复。龙岗公安分局委托龙岗信息管道公司的维保服务中,部分维护、巡检和提供备品备件等工作实际已由建设单位的质保服务承担,两者均由财政负担,增加了不必要的开支。第四期项目2018年7月投入使用至今超过一年未确定维保服务单位,仅依靠建设单位提供的质保就可维持正常运行,但龙岗公安分局已向龙岗信息管道公司支付了维保费2,813.31万元。三是非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对社会投资缺乏引导。工程三、四期投入7,896万元在网吧、娱乐场所等3,948家二三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每年支付维护费用约2,400万元。目前,上述场所已有449家倒闭,相关视频监控点位需重新反复拆装。

  审计要求龙岗公安分局会同龙岗信息管道公司尽快据实测算并调整租赁维护费,核减重复内容涉及资金,督促维保服务单位严格履约,确保维保质量。审计建议区委政法委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充分运用市场手段,调动社会力量,避免财政资金大包大揽。

  2.绩效考核标准随意,存在人为操控情况。考核项目“在线率”指标未明确免除考核点位条件。被考核单位拥有审核权限,可以自行决定部分点位免予考核,人为提升“在线率”。2019年4月,我区二三类场所“在线率”仅为89.45%,人为调整后提升到98.37%。由于“在线率”直接与租赁维护费挂钩,人为操控“在线率”易导致租赁维护费不实。

  审计要求龙岗公安分局对考核结果进行严格把关,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

  2018年,龙岗区计划土地供应总面积179公顷,实际供应用地297.60公顷。国有土地出让收支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7.43亿元,国土基金实际收入92.44亿元,实际支出79.7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已征转土地管理不到位。有的未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监管范围。布吉街道办有近2万㎡以前年度已征转土地未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监管范围,目前由私营企业对外出租用作餐饮、汽车美容及驾校练车场等,存在流失风险。有的未及时履行备案手续。抽查发现,龙城街道办12个项目38份协议未报送龙岗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未备案协议签订时间最早为2007年,存在重复征转风险。

  审计责成布吉街道办会同区国资局、规划土地监察局对上述已征转国有用地进行清理;龙岗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各街道办,对已征转未入库土地情况进行清查,将产权明确的国有用地及时纳入土地储备管理。

  2.部分土地管理不规范。一是用地到期未收回。至2019年3月,有91宗使用期限满两年仍未清理的用地,涉及面积73.97万㎡。二是用地程序不合规。有的临时用地使用年限已结束才签订用地合同;有的临时用地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收缴地价款,涉及金额162.39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补签临时用地延期合同并收缴了相关地价款。审计责成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到期未收回临时利用储备土地进行清理,规范临时用地手续。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

  自2017年起,区审计局连续三年对我区治水提质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持续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辖区内龙岗河、观澜河、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水质保障工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正在有序解决。2019年治水提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187.20亿元,至2019年5月,已完成投资额47.8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设计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工程造价大幅增加。2018年4个小区正本清源项目,施工图设计中管沟回填材料、检查井材料及管沟开挖宽度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项目建设成本差异较大,增加造价约9,000万元。管沟回填材料选择方面,在两种材料均可满足设计规范的情况下,南湾街道正本清源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采用石粉渣,而龙岗区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小区排水管网清源改造工程等3个EPC项目设计采用单价更高的中粗砂,仅此一项就导致上述3个项目增加造价约4,50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水务局已要求设计单位完成2019年消黑工程优化施工图设计,回填料用石粉渣代替中粗砂,管沟开挖宽度调整为设计规范较小值,上述措施可节省工程造价约2.75亿元。

  2.部分项目现场踏勘不充分,设计有待优化。一是现场踏勘不充分,导致设计变更较多。山厦河、鹅公岭河综合整治工程等3个工程施工图设计未包含电力迁改或给水管道迁改内容,影响实际施工,设计变更增补造价约1,585万元。二是管沟开挖支护设计有待优化。2019年消黑工程管沟部分区段支护选用标准较高的支护形式,未能有效节省工程造价。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对设计成果质量不达标的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区水务局要求设计单位按审计建议及规范要求对支护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节省工程造价约1.01亿元。

  3.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图施工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管沟开挖深度宽度不够、未按要求支护、采用低价低规格材料顶替等现象较为普遍,如2019年消黑工程(上李朗联大工业园片区),管沟开挖未按图纸要求进行支护和回填,仅5,040米施工长度就涉及工程造价约748万元。二是部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到岗。2019年消黑工程南湾街道工区12次工程例会,项目经理有8次未参加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建设单位也未对其不到岗行为进行处罚。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在2018年度治水提质项目审计报告中披露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但后续项目仍不同程度存在。

  审计要求相关建设单位督促参建各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对监理的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情况和深龙创投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上述资金运营管理于2018年6月份由区产服集团整体移交龙岗金控公司。至2019年3月,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作11个子基金,实缴出资4.39亿元;深龙创投公司共投资9家企业,投资额合计5,7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制度设置存在缺陷。一是《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返投额计算范围,将子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返投于龙岗企业的出资额计算在内,导致部分子基金实际未投资龙岗企业,仍能达到返投额的要求,不利于发挥引导基金向龙岗区集聚社会资本的作用。二是《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方案》(以下简称《管理方案》)规定项目投资估值定价及股权占比均由双方谈判决定,未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造成部分项目估值虚高,损害国有资本利益。如深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业至投资前已亏损698.65万元且基本未开展经营业务,但深龙创投公司对其估值高达1亿元,投资300万元仅占股3%。三是对股权退出方式缺乏约束。《管理方案》虽然规定了5种退出方式,但未明确要求投资协议应包含多种退出方式并择优选择,个别投资协议签订不合理。如深龙创投对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直接指定“按所持股权对应净资产金额”退出,未选择收益较高的“在申报上市前,按不高于被投企业最后一轮融资价格的八折”退出方式。对比前者,可增加2,470万投资收益。

  审计已将估值虚高问题移送区国资局处理,要求区国资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制度要求,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股权投资风险。

  2.资金运营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评估报告弄虚作假。深圳市某设备有限公司因准备上市,申请提前回购区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权,评估报告出具时间比评估合同签订时间早3个多月,资产评估报告不实,无法真实反映股权转让时点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对公司的估值甚至低于投前估值,与公司投后经营发展良好的情况不符。二是部分子基金管理费计提不规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内每年的管理费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2%计提,导致子基金管理公司对已退出项目不再进行管理,仍计提管理费。至2019年3月,有2个项目已退出,但仍按整个存续期计提管理费,多计70个月费用719.62万元。

  审计已将上述问题移送区国资局处理,要求龙岗金控公司加强投后管理工作,保障财政投资合理收益;合理约定管理费用支付方式,避免出现已退出项目仍继续缴纳管理的情况。

  (三)扶贫审计情况

  对龙岗区对口帮扶汕尾市海丰县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区财政及各帮扶单位共拨付各类帮扶资金63,292.89万元,共支出43,535.05万元,较好地促进了地方事业发展,有效帮助贫困户及贫困人口脱贫。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产业帮扶项目效果不理想。一是项目总量与省市要求存在差距。海丰县有12个镇,33个村,2016年至今我区帮扶海丰县的产业项目仅有9个,与省、市要求的“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存在差距。二是个别产业园出租未产生经济效益。“双到扶贫”产业园由区驻海丰指挥部投资2,118.51万元建设,项目完工后交由海丰县扶贫办管理并对外出租,租金收入用于向25个贫困村分红。2016年6月,海丰县扶贫办将该产业园按100.88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深圳市龙商汇投资有限公司,租期20年。至2019年6月,海丰县扶贫办未收到任何租金,该产业园未产生经济效益。

  审计责成区对口办、驻海丰指挥部协调海丰县扶贫办及相关企业,妥善处理租赁纠纷;要求区对口办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确保贫困村稳定脱贫。

  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超地方财力盲目上马。联安镇联北村在仅有200万元扶持资金且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了联北村公共服务大楼等11个工程,造价约500万元,至2019年6月底,仍存在300万元的资金缺口,部分项目进度受到较大影响。二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2016年,对口帮扶实施工程项目共325个,涉及总投资额2.8亿元,至2019年5月仍有37个项目未完工。

  审计要求区驻海丰指挥部督促贫困村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避免脱离地方财力进行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进度管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五、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区属全部4家直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龙岗金控公司、信息管道公司等2家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对部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监管不到位

  一方面,6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企业未纳入区国资部门监督范围,国有资产运营缺乏外部监督,存在风险,如新闻中心未及时主张股东权益,其投资设立的深圳侨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利润长期未分配,2018年底累计利润达5,218.70万元。另一方面,部分已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区国资局参股企业深圳市东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进行分红,区国资局至今未收到103.14万元分红款,其中65万元被龙岗广电中心挪用于对口扶贫项目。

  审计要求区国资局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将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经济实体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个别投资项目监督不到位,投资效果未达预期

  一是融资租赁项目存在重大违约风险。2015年,区产服集团出资5,550万元(占股32.40%)入股深圳前海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划转龙岗金控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由于前期决策不严谨、评审流于形式等原因,该公司有11个融资租赁项目存在违约情况,涉及未收租金9,762.75万元,占融资租赁总量43%。二是擅自向关联方转移资金。龙岗信息管道公司对参股企业龙岗公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股20%)监管不到位,公众公司在未发生实质性交易的情况下,向大股东的关联方转移资金228万元。三是重大战略合作项目推进不力。龙岗技术转移中心由区城投集团参股的中科龙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23%)负责运营,该中心旨在引进一批中科院创新企业落户龙岗。中科公司享受政府给予的“三年免租两年租金减半”的优惠政策,至2018年底,其引进的21家企业中有14家与中科院无实质性合作,个别企业甚至通过转租物业每年获利超过30万元。

  审计要求龙岗金控公司及时稳妥处理公司风险项目,积极追收欠款,尽可能减少股权投资损失。责成龙岗信息管道公司敦促公众公司尽快追回被转移资金,明确后续经营计划,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城投集团认真做好核查工作,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三)资产管理不到位,租金应收未收

  区投控集团子公司--龙岗信息管道公司作为龙岗区通信管道的管理和运营单位,未全面清查管道资源,导致我区管道资源底数不清,大额管道租金应收未收。至2018年底,该公司仅完成33.5%管道里程的盘点工作,在盘出的12,257条光缆中有近五成光缆为私放光缆。至2019年2月,仅查清了4.92%的私放光缆长度,追回租金347.77万元。仍有超过六成的管道未盘点,盘出的私放光缆九成以上未查清长度,大额管道租金未应收尽收,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损失风险。

  审计责成龙岗信息管道公司彻底查清实有管道资源情况,加大对占用光缆租金的追收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共完成181个政府投资审计(核查)项目,送审金额35.37亿元,核减金额1.83亿元,核减率5.18%,15个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价超合同价15%以上,向有关部门移送违规问题2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履职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4,416万元

  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区水务局及建筑工务署实施的丁山河水质改善及低碳城段景观提升工程,造价高达3,473万元的人工湿地投入使用仅3年就闲置弃用。二是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区建筑工务署实施的地铁3号线及G205国道深圳段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小区(新生)工程,未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就开工,因用地权属纠纷造成项目停工近两年,支付停工补偿费692万元。三是违规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龙岗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区民政局未取得龙岗区养老护理院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文件的情况下,违规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因选址不满足环保法规要求需另行选址建设,原设计方案全部作废,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51万元。

  审计要求各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做足做实项目前期工作,避免盲目、仓促开工造成损失。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是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善。15个单位实施的33个项目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2个单位3个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1,124.99万元。

  审计已将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移送区住房建设局处理。要求相关建设单位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手续,加强项目管理。

  (三)工程造价管控不严

  一是个别工程结算资料严重失实。平湖街道办负责实施的平湖街道新南北门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将项目范围以外的给排水管道铺设纳入结算范围,扩大人行道铺装面积,多计工程造价174.53万元。二是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南湾街道办负责实施的厦村社区河岸公园项目,擅自改变边坡的加固形式及提高绿化标准,增加工程造价217万元。三是工程其他费偏差率较高。5个单位实施7个项目其他费偏差率高于25%,其中由横岗街道办负责实施的横岗中心区(茂盛路-松柏路)整体环境提升工程设计费偏差率高达50.13%。四是未对施工图进行经济指标审查。目前,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各建设单位未要求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进行经济指标审查,导致施工图设计较保守,标准就高不就低,未充分考虑工程成本的合理性。

  审计要求相关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项目送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及经济指标一并审查,对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控制建设成本,同时对过度设计的单位进行处罚。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税降负政策落实方面

  主要对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及拖欠民营企业欠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扶持政策暂未落实。至2019年5月,《龙岗区关于加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若干措施》中关于给予创新企业专利奖项扶持、校企联合实施的研发中试项目扶持等两项政策仍未启动。二是产业园扶持政策效果有待提高。区人力资源局租用天安云谷产业园13,207㎡物业用于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企业享有“两年免租两年减半”优惠。因入园企业引进不足,场地存在空置现象,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已累计支付空置物业租金569.79万元。至2019年5月,空置面积为1,965.81㎡。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科技创新局已对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两项政策已正式实施。审计要求区人力资源局加强招商力度,持续引进契合龙岗产业发展和转型需要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深龙英才政策有待完善。由于相关扶持政策对“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适用范围界定不清晰,导致同一人才向两个人才政策执行部门申请人才专项补贴。如张某某在2017年已获得区文促中心70万元动漫骨干人才补贴后,又于2019年获得了区人力资源局给予的73.1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补贴。

  审计责成区人才办会同区人力资源局、文促中心按规定追回多付扶持资金。要求区人才办及时完善相关政策,避免出现重复扶持现象。

  3.工程尾款未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审计抽查了区建筑工务署2014年至2018年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付款情况。在该类27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工程尾款未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涉及金额5,463.27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按照降费减负有关政策要求,积极联系相关合同单位,及时协商办理工程款项支付手续。

  (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及公办小学特色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社康中心规划布局不够合理。我区社康中心建设均由区财政资金保障,个别医院在社康中心建设方面缺少成本效益理念。如区第二人民医院松元头社康中心和区第七人民医院西坊社康中心单位接诊量不到全区平均水平的10%,经核实,两个中心400米范围内都设有另一家接诊量较高的社康中心;区第三人民医院近五年来在医院附近先后开设了3个下属社康中心,其中2个社康中心2018年平均接诊量仅为全区平均水平的60%,另外1个社康中心仍在建设中。

  审计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研究,完善管理机制,合理安排社康中心布局,提升社康中心服务能力。

  2.家庭医生项目管理较粗放。2016年以来,区卫生健康局每年下拨500万元家庭医生专项经费至各社康中心,用于提升全区综合性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抽查发现,南联社康等3家社康中心家庭医生存在签约情况不真实、不规范、家庭病床不符合建床收治条件等问题。

  审计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家庭医生项目管理,确保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3.特色教育监管缺位。南湾学校“四点半课堂”在法定假期及台风预警期间仍有签到记录,多付培训费1.05万元; 实验学校“四点半课堂”内部招标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实际合作公司与中标公司不一致、部分承办机构不具备资质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南湾学校已及时追回多付培训费1.05万元。审计要求相关学校加大特色教育监管力度,规范培训机构选取程序及定价机制。

  以上审计事项共出具审计报告28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91个,并相应出具了10份移送处理书,查出问题金额87.51亿元。此外,区审计局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抽调审计力量49人次,完成交办配合事项29件,选派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异地交叉审计等工作。

  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采纳了他们的合理意见,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主管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本报告反映的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已通过单项审计报告反映。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一些单位预算缺乏精细化管理,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审核不够严格,导致项目调整、资金调剂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二是一些单位未牢固树立资金和投资的绩效理念,项目的前期论证、评审等准备工作不扎实,片面追求进度和数量,事中监督、事后评价不到位。三是一些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重具体问题整改,轻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区财政部门应加大部门预算统筹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完整性。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培训费等严控类经费使用。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资金投入,突出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强化评审专家和中介组织管理,对于弄虚作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应列入失信名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全面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严格监管,打造生态高地。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加强产业帮扶力度,突出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薄弱环节,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规范完善股权投资管理方案及政策性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防控定期排查制度,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有效防止投资损失。

  (四)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完善相关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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