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邮箱登录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 繁体 个性化定制 收藏本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各区工作报告

罗湖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21 10:00:00 视力保护色:

罗湖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在罗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等六个方面,并对2017年度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了跟踪检查。审计中,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理念、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全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

  结果表明,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及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转动能、优服务、拓空间、提品质、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坚持稳中求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96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税收收入92.45亿元,同比增长1.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2.49%。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济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优化支出,加强民生事业保障。教育、医疗、社保等九大类民生支出127.43亿元。全年教育支出40.49亿元,推动25项教育改革,完成7所学校新改扩建,新增学位4,400个。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4.81亿元,深化“基层为重点”“健康为中心”的医改成果,中医院莲塘新院顺利开业。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4亿元,提升养老、住房保障和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保障水平。完成新开工及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878套,竣工3,498套。投入17亿元实施治水提质、提升城区环境和城市品质,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出台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和民营企业纾困行动,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100亿元。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罗湖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坚持深入整改,审计成效体现较好。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按要求于2019年5月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相关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账务调整等方式认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整改问题金额合计2.82亿元;3个部门及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7.30亿元,总支出262.96亿元,结转结余4.3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6.11亿元,总支出94.72亿元,结转结余1.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09万元,总支出42万元,结转结余16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2018年区本级预决算情况见下表:

  注:1.罗湖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支出数与调整后预算收入支出数相差较大,主要原因为决算数含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专项转移支付收支499,959万元。

  2.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2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个别项目预算安排不科学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实际支出787.80万元,预算执行率52.52%,2018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实际支出404.21万元,预算执行率26.95%;扶持股份公司发展资金2017年预算安排5,500万元,实际支出3,507.97万元,预算执行率63.78%,2018年预算安排1亿元,实际支出3,766.11万元,预算执行率37.66%。上述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均未充分考虑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较低。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预算安排充分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未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

  一是区财政局2018年9月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安排了政府投资项目支出16.50亿元,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建筑及土地征用项目经费2.21亿元,2018年11月和12月又分别对上述项目资金中的1.03亿元及3,135.22万元进行了统筹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二是部分预算调整项目执行率较低。预算调整中增加12个项目当年未支出,涉及金额2,344.43万元;增加8个项目执行率低于70%,涉及金额2.92亿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预算调整项目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调整项目的执行进度。

  (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够。2018年全区政府采购年初预算9.04亿元,年中追加5.1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6.74%。二是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采购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73家单位未及时申报采购计划,涉及项目120项,金额2.18亿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各预算单位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按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四)部分非税收入逾期未及时收缴

  2018年,全区有区环水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监督所等22家执收单位开出的173笔非税罚没收入尚未收缴到位,涉及金额448.6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向各执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截至2019年8月,各执收单位已收缴非税收入109.84万元。

  审计要求各执收单位对上述未收缴的非税收入加强催缴,区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

  (五)预备费支出超出规定范围

  审计发现个别项目支出不符合预备费开支的范围,如区财政局安排区城市更新局购买服务项目连续两年在预备费中列支,涉及金额170.34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支出113.34万元,2018年安排支出57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支出,保障预备费用于突发事件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正阳公司未及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截至2019年4月30日,正阳公司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尚未上缴。审计指出问题后,正阳公司根据企业实际利润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16万元。二是个别项目预算支出编制不准确。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0万元,实际未支出。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企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七)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全面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覆盖面较小。2018年,区财政局对186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预算金额合计4.01亿元,项目资金覆盖面仅占当年全区项目预算金额127.35亿元的3.15%。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不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库尚未建立,不利于各预算单位规范、准确地申报绩效指标。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体系框架》。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扩大绩效管理资金范围,健全个性化指标体系。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南湖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区城市更新局、区文联、区土地整备中心等5个部门及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部门及单位预算收支总体规范,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管理不严格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准确。区卫生计生局2018年代编预算中区属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红十字会经费等26项经费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涉及金额1.17亿元。南湖街道办2018年民生微实事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年初预算500万元,预算增加591.20万元,预算调整金额达年初预算的1.18倍。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南湖街道办2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5%,涉及预算金额253.41万元,其中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区卫生计生局1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5%,涉及预算金额297.70万元,其中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区城市更新局1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5%,涉及预算金额1,010.02万元,其中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

  3.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区卫生计生局2017年至2018年拨付优生惠民与妇幼安康项目经费到罗湖医院集团(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结余资金合计1,506.73万元;区土地整备中心负责的布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个房屋征收项目资金已结转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合计1,275.15万元。上述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土地整备中心已上缴结余资金1,275.15万元。

  审计要求区卫生计生局、南湖街道办和区城市更新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区卫生计生局及区土地整备中心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部分培训费支出审批不严。南湖街道办培训费支出不规范,2018年有4笔培训费支出缺少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等附件,涉及金额9.15万元;在培训费中列支应按差旅费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用,涉及金额6.36万元。

  2.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区城市更新局未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2018年报废一批不足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未报区财政部门审批,涉及金额3.45万元;未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8.81万元。

  3.下拨经费监管不到位。区卫生计生局2018年下拨到罗湖医院集团、区慢病院等单位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合计58.99万元未专款专用;区慢病院2018年对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17.10万元未设立专项辅助账核算。区文联对拨付各协会的经费监管不到位,区曲协以超市食品发票报销赴天津相声观摩学习活动餐费,区民协、区摄影学会部分支出无发票,区民协超出现金管理规定的限额使用现金结算。

  审计要求南湖街道办严格规范培训费和差旅费支出;区城市更新局按资产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区卫生计生局和区文联加强对下拨经费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采购不规范,合同管理不严格

  1.政府采购不规范。南湖街道办2018年有2个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程序不完善,未见采购小组评议资料,未对自行采购决策过程及结果作书面记录并在内部进行公告,涉及金额5.40万元;2018年有6笔差旅费事项和1笔培训费事项未通过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机票,涉及机票金额8.55万元。

  2.合同签订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南湖街道办4份合同涉及金额31.47万元、区卫生计生局5份合同涉及金额35.65万元、区城市更新局12份合同涉及金额1,806.12万元,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区城市更新局有7份合同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供应商未按时履约,区城市更新局未就延长合同履约期限等事项与供应商补签合同或协议,涉及金额668万元;南湖街道办1个关于工程变更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未约定变更内容,增加金额8.31万元,超原合同金额20%,区文联2个项目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涉及金额10.82万元。

  审计要求南湖街道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自行采购行为,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南湖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和区城市更新局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加强对合同的履约管理;南湖街道办和区文联严谨审查合同内容,增强合同条款约束力。

  (四)民生项目管理不到位

  1.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南湖街道办2018年5月拨付福彩公益金项目“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经费52万元至11个社区居委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39.2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民生微实事项目评议环节落实不到位。审计抽查了南湖街道办2018年5个服务类项目和15个已完成结算的工程类项目,发现均未按照规定公开公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价结果,其中4个项目未见项目满意度测评表。

  审计要求南湖街道办加强民生项目管理,规范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提高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面关注罗湖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对治水提质、养老服务、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及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治水提质政策措施未严格按要求落实

  区环水局、街道级河长、辖区社区级河长等对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布吉河(罗湖段)2018年7月至9月河长巡河记录问题事件230起,事件状态显示“已执行”但处置工作记录不完善,无法证明事件均得到及时处理,不符合《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个别治水提质项目如罗湖区红岭路箱涵等区域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项目前三季度进展较慢,未按进度要求达标。

  审计要求区环水局、各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好河长制相关工作责任;区环水局和区工务局督促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

  (二)社区养老覆盖率未达标,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2018年翠竹街道辖区无日间照料中心,未达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中“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的要求。2019年7月,翠竹街道翠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式运营。

  审计抽查发现由于罗湖民政电子政务系统启用初期批量导入纸质资料造成信息遗漏、系统审批通过的享受居家养老消费券和高龄津贴的老人名单未统一归集建档等原因,部分老人的审批信息在系统中未能查到,其中享受居家养老券合计121人、高龄津贴合计352人。

  审计要求翠竹街道办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加强对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核查。

  (三)未制定措施落实对民办教育学生奖励和资助的政策

  区教育局未制定监管措施督促民办学校落实“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政策,审计抽查了21所民办学校学费收入,发现共有17所民办学校未落实此项要求。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尽快制定监督措施,督促各民办学校落实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政策。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对罗湖区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涵盖政策执行、预算管理、土地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2018年,罗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际收入95.44亿元,实际支出53.6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0.50亿元,结转1.2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基本规范,支出拨付资料较为完整,支出范围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用地单位欠缴二期地价款

  区城市更新局与深圳中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外贸物流园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18年12月17日前缴交二期地价款,与深圳市华信友茂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友谊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18年12月11日前缴交二期地价款。但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受让方均欠缴二期地价款,涉及金额6.04亿元及相关利息、滞纳金等。

  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局加大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催收力度,督促用地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

  (二)部分城市更新项目贡献地块被违规占用

  经检查共有11块城市更新贡献地块被违规占用,面积合计7,176平方米。上述地块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未办理用地手续、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被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临时用地使用。

  审计要求区土地整备中心对城市更新贡献地块违规占用问题制定年度清理计划和清理方案,规范临时用地的审批和使用。

  (三)部分临时用地管理不完善

  经检查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8年度管理的临时用地,发现3块临时用地到期后未及时收回,涉及面积32,032.18平方米;6个临时用地项目审批时间晚于允许使用土地的起始时间;部分项目巡查情况填写不完整,无法确定巡查及处理情况;部分巡查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审计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严格执行临时用地巡查制度,规范对临时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正阳公司及下属物业分公司、名仕阁分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正阳公司财务管理基本能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资料基本反映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除正阳公司有《车辆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办法》外,正阳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未制定决策、经营、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正阳公司部分资产入账时重要信息内容填列不完整;物业分公司固定资产台账比账面资产数量多125项;名仕阁分公司固定资产台账的资产金额等信息与固定资产财务账不符。

  审计要求正阳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做好资产盘点,规范资产管理。

  (二)未按规定编制预决算,大额现金支出不规范

  正阳公司2018年未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下属物业分公司2018年未编制预算、决算。正阳公司及下属物业分公司、名仕阁分公司大额现金支出不规范,2018年1,000元以上的现金支出合计270笔,涉及金额126.90万元,以上支出超出了现金支出管理规定的限额。

  审计要求正阳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依法做好预算、决算编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执行现金支出管理规定。

  (三)物业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低于市场价出租物业

  正阳公司2018年出租都市名园裙楼一层C区铺位及云峰花园裙楼一层101-5号铺位,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也未报区国资委备案。此外,正阳公司以低于同期周边租金水平的价格出租部分物业,如都市名园周边2个商铺的租金分别低于同期周边参考中介市场价19%、55%,友谊路周边3个商铺的租金分别低于同期周边参考中介市场价51%、71%、81%。

  审计要求正阳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租程序,并参照市场价格出租物业,保障国有资产收益。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结果抽查,对住宅区和城中村消防管网整治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基本能遵循建设程序,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

  1.消防管网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设计变更事项,但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如部分球墨管改成加厚镀锌钢管,工程量约27,000米;黄贝街道的文华小区文富楼、海富花园、峰景台大厦等3个小区新增整治内容,增加工程造价约326万元;埋地管改成明敷,闸阀井大量减少等。

  2.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如区工务局负责建设的罗湖中学拆建工程,变更金额90.83万元;黄贝街道办负责建设的黄贝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变更金额31.42万元。上述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备案。

  审计要求区住建局、区工务局、黄贝街道办、代建、监理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与备案工作。

  (二)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结果把关不严

  在2018年审计机关退出建设管理环节的过渡期内,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完成工程结(决)算审核,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报财政部门办理工程款结算。区审计局对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发现,中介机构审核报告质量不高,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结果把关不严。

  如区教育局委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的笋岗中学、新秀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二部美丽校园工程,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所计外墙漆施工范围、外墙空鼓率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及金额27.6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在工程结算中核减上述金额。区环水局建设的罗湖体育休闲公园及东湖公园南门停车场海绵设施改造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单价计取有误,偏差金额14.97万元,偏差率17.88%。东湖街道办建设的东乐社区东乐花园道路破损修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工程量和单价计取有误,偏差金额4.74万元,偏差率17.05%。

  审计要求区相关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结算审核结果严格把关;区住建局作为中介机构预选库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审核报告质量。

  以上审计事项共涉及资金363.43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69条;出具审计决定书5份,涉及问题金额2,833.38万元;发出风险提示函4份,提醒风险事项4项。此外,区审计局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抽调审计力量23人次参与巡察、异地交叉审计等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推进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预算执行变更。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重点财政资金落实到重点工作中,科学分配各部门及各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完善评价结果应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增强预算的刚性执行,各部门及单位应切实落实预算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职能。

  (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全面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推进落实。二是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原因,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三是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相关指导、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政策实施效果。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并强化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二是完善企业管理,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拓市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科学立项,深化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强化招投标管理。二是严格设计变更程序、施工现场管理和投资成本控制,不断压实工程管理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紧盯投资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