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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福田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2-21 16:36:57 视力保护色:

——2022年10月在深圳市福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善养老教育民生事业、加快建设“三大新引擎”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力度,揭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国家、省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世纪疫情冲击、外部环境考验,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坚定不移沿着区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路径,较好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管理不断深化,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税发展稳健运行,多渠道开拓收入来源。一是深挖税源增长空间,辖区税收较2020年连上三个百亿台阶,全年完成1,832.81亿元,增长16.37%。财政收入规模达到历史新高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两百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95%以上,财政收入继续保持高质量增长。二是全力加快城市更新推进力度,全年完成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4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9%,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增大政府发债力度,全年我区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90亿元,占区级债券总规模比重达18%。债种丰富多元化,全市首

批通过银行柜台面向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行地方债1亿元,发行境外绿色债1.50亿元。

  ——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多举措加强民生投入。一是积极应对境外疫情输入及国内疫情传播态势,率先出台全市首个疫情防控应急资金资产保障政策,全面涵盖疫情防控期间安保、医护、核酸筛查等应急现场服务事项。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10亿元,构建防疫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三优先”链条,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坚持民生为本筑牢底线,集中资源投向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全年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居前三位,共计支出173.81亿元,全年新建及改扩建23所学校,新增学位9270座,筹集公共住房6152套,供应3950套,全区社康总数达100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连续7年全市第一。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预算执行中压减各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3.82亿元。

  ——持续深化财政管理,多维度推动改革创新。一是修订《福田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转移支付流转制度,全市率先出台区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实施办法,完善卫生支出标准体系。二是出台全国首个县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监督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财政资金管理成效突出,清理消化财政挂账资金工作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三是上线“智慧财政”平台,加速推进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造,统一全区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形式,大力推进数字人民币多行业、全场景应用,助力我区建设全国首个数字人民币示范区。四是构建现代产业支持体系,修订完善产业资金“1+9+N”系列政策体系,全年投入产业资金17.80亿元,加大产业空间筹集力度,吸引荣耀终端、华为数字能源等一批龙头企业加速集聚。

  截至2022年4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20类整改事项共56个问题已有49个问题通过追缴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涉及整改完成金额25.41亿元,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4项,整改完成率88%。剩余7个问题因涉及资金追缴、费用核减等情况,需要一定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阶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中央直达资金等转移支付分配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

  2021年福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34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8.05亿元,结转结余2.9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98.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为93.39亿元,结转结余4.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为0.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为0.69亿元。详见下表。

  2021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收入总额

338.48

 341.00

100.74%

 95.06

 98.05

103.15%

 0.69

 0.69

100%

支出总额

338.48

 338.05

99.87%

 95.06

 93.39

98.24%

 0.69

 0.69

100%

结转结余

 -   

 2.95

-

 4.66

 -   

 -   

备注:

1、预算数来源于《福田区2021年财政预算第二次期中调整(草案)报告》及《福田区2021年财政预算第三次期中调整(草案)报告》

2、决算数来源于2021年财政总决算报表生成表0413

  截至2021年底,深圳市政府代福田区累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1支共1,313,000万元,已累计偿还本金20,378万元,偿还利息49,276.59万元,债券余额为1,292,6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方面

  1.个别部门代编下属单位预算且下达时间较晚。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年初预算资金共有173,642.29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及具体项目,该部分预算于年中陆续通过调整指标方式下达至医院等12个二级预算单位,并汇同各单位原预算项目经调整后形成全年预算指标166,341.40万元。其中,79项预算指标下达时间晚于6月30日,涉及指标金额8,553.05万元;60项预算指标下达时间晚于9月30日,涉及指标金额5,881.91万元。

  2.个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专债资金未及时下达。一是2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203.80万元从接收至分配下达时间超30天。二是1项跨年退回未使用的2020年专债资金,截至2022年4月底仍剩余48.78万元滞留国库未予下达。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我区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490,317万元。但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未在预决算报告中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及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的具体管理使用情况。

  4.部分学校决算草案数据核算不准确。2021年我区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部门决算草案中将“小学教育”收支事项并入“初中教育”或“高中教育”功能科目进行核算,未能按要求准确编制部门决算草案。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审计抽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时发现,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的指标评分标准或结合佐证材料准确评分,涉及6家单位。

  2.绩效指标目标值设置不规范。绩效指标内容设置与拟开展工作内容不对应、指标内容与实际项目不匹配、目标值超出项目可实现的效益且无相关数据准确量化、数据逻辑不相符、无法通过具体数据进行量化考核等问题,涉及2家单位。

  3.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能有效利用。区财政局近两年开展的多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均反映部分单位绩效目标存在指向不明确、未细化量化等问题,并要求被评价单位及时整改。但相关单位未能在后续年度中真正落实整改,依旧存在类似问题。区财政局在年初绩效目标审核中存在绩效评价成果利用不足及整改督促不到位的情况。

  (三)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面

  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一是4个子项目经调剂后仍未在2021年底完成资金支出,涉及金额323.24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有24个发债项目存在部分债券资金滞留监管账户问题,金额合计72,209.05万元,涉及4家单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对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有关电子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对18个一级预算部门实施现场重点审计、对其余单位进行疑点数据核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管理控制方面

  1.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未依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八定”事项通知要求,取消设置街道文化站,涉及1家单位。二是未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亦未明确或指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及配备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涉及5家单位。

  2.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一是党组会议事规则未明确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的认定范围和大额资金使用标准,涉及1家单位。二是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直接指定供应商范围的条款,与我区自行采购管理规定不符,涉及1家单位。

  (二)经费收支方面

  1.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代收税手续费及三方托管账户长期闲置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情况,金额合计40,173.82万元,涉及4家单位。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图书馆及团区委共有多笔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未清理,涉及金额20.60万元。

  3.经费开支管理不规范。一是委托服务费、培训费等费用报销存在缺少明细费用原始凭据、未附合规票据等问题,金额合计49.94万元,涉及2家单位。二是部分疫情防控经费存在重复报销和支付的问题,金额6.46万元,涉及1家单位。三是超合同约定进度付款,金额合计726.57万元,涉及3家单位。

  (三)政府采购方面

  1.未按规定实施自行采购程序。一是部分自行采购项目违规直接指定中标供应商,合同金额115万元,涉及2家单位。二是部分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内控管理相关制度,涉及11家单位。

  2.未严格执行验收程序。部分单位自行采购及课题研究项目存在验收报告信息不完整、验收程序不规范、结题评审程序未开展等问题,金额合计2,022.44万元,涉及6家单位。

  3.采购信息公示不及时。268个自行采购项目存在未及时进行采购信息公示的问题,金额合计11,574.58万元,涉及3家单位。

  4.供应商审核不严格。自行采购项目参与投标或报价的供应商存在资质不符或明显关联关系,涉及3家单位。

  5.采购档案保管不到位。部分自行采购项目资料管理不完善,存在资料不齐问题,涉及1家单位。

  (四)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及时对盘亏、报废、调拨或停止使用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金额合计493.60万元,涉及3家单位。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未含已支付税费,金额31.96万元,涉及1家单位。三是固定资产台账信息登记不全,部分在用固定资产未标记使用部门及存放地点,资产原值74.45万元,涉及1家单位。

  2.在用政府物业未及时办理授权手续。一是物业授权使用证到期未延续,涉及2家单位。二是部分场所功能调整,未向区物业管理中心去函申请调整或报备,涉及1家单位。三是在尚未完成授权使用手续情况下先行投入使用,涉及1家单位。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产业扶持资金后续监管不够到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有6家受扶持企业存在获得资金扶持后迁出福田,且扶持资金仍未追回的情况,涉及金额2,777.41万元,人才住房85套。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福田区“上市倍增计划”工作、同心抗疫和稳企惠民双十条政策、养老服务业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民生项目实施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方面

  1.区级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区财政局印发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资金支出范围的规定无法涵盖市财政局规定的专项资金支出类别,如对于租赁、购买、改造等方式形成的产业空间筹集费用未作出相关规定。

  2.未出台技术攻关及产业类项目配套支持措施。因合作区深圳园区“政策包”及其配套文件缺少对技术攻关及产业发展类相关配套措施,导致“政策包”出台后引进项目数量远低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引进项目。

  3.未建立项目入驻办公场地使用情况监督约束机制。部分合作区引入项目监管协议未明确约定项目方入驻时间,存在部分场地因疫情及项目方自身原因而长期空置。

  4.科研项目自筹资金监管不到位。审计抽查8个香港高校合作项目发现,仅2个项目对承诺的自筹资金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其余项目均未按监管协议要求将自筹资金落实到位,合作区事务署对此工作监管不到位。

  (二)福田区“上市倍增计划”工作方面

  1.部分任务未按方案目标完成。2021年福田区实际完成的上市企业数为5家,其中培育A股上市企业3家,境外上市企业1家,区统一招引企业1家,数量远低于《行动方案》中2021年要求完成上市16家的目标。

  2.企业境外上市支持政策待完善。我区产业资金政策有关企业境外上市支持条款对企业采用红筹、结构性合约架构方式在境外上市的特殊情况未作说明,政策有待完善。

  (三)同心抗疫和稳企惠民双十条政策落实方面

  1.消费惠民支持项目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福田区消费惠民支持项目面向福田区市民群众发放1500万到店消费无门槛数字人民币零售、餐饮消费券和1500万云闪付到店消费满减消费用品券,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支持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的合作商家不多。云闪付满减需人工核销,付款便利度不够、部分市民认为满减形式不划算等因素,此轮3000万消费券退回率偏高,超35%。二是因消费券靠线上抽取,而年长者对相关操作熟练度不够,导致50岁以上人群参与度不高。

  2.重复发放纾困补助。“城中村商户支持”项目发放记录中存在20笔重复支出,“餐饮门店纾困支持”项目发放记录中存在1笔重复支出,涉及补助金额21万元,其中13万元已自查发现并予以追回。

  (四)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个别定点服务机构违规套取费用。2018至2021年福田区莲花某养老服务中心在无实际消费的情况下,以低于消费券票面面值向老年人回收消费券用于套取差价,涉及票面金额合计5.24万元,其中违规套取费用0.89万元。

  2.未严格执行长者食堂补贴相关标准。一是未按规定标准对就餐长者分类核算补贴,涉及项目金额20.04万元,涉及两家街道办事处。二是超标准列支运营补贴、送餐补贴,额外列支工作人员餐费、工资等,共计超标金额9.02万元,涉及3家街道办事处。

  (五)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方面

  1.“十四五”期间我区对于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保障难度较大。根据区财政和教育部门测算的数据,“十四五”期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约为420.16亿元,预计占到我区一般公共预算预测总收入的40.52%。“十四五”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政策调整以及外部经济形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很难实现较大增长,财政经费收支平衡难度较大。

  2.“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未达到发展目标值。一是未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登记管理。截至2021年底,全区13所民办学校均未进行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登记管理,未建立分类扶持政策对民办学校开展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扶持。二是未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中心建设。截至2021年底我区教育系统尚未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中心。三是未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目标。我区现有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福田区竹香学校目前仍无独立办学校址,需借址办学,且现有办学条件无法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有关要求。

  3.学校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学校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完成工程决算。2016年至2021年期间我区实际建设的63个学校项目中已完工项目30个,其中23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决算。

  (六)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公厕升级改造不够规范。审计抽查升级改造的50座公厕,发现其中有48座公厕未达到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3:2的规范要求。

  2.公厕升级改造期间和拆除后仍支付管养费用。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福华村等19座垃圾转运站市政公厕因升级改造施工未对外开放使用,但仍在支付管养费用,涉及金额172.95万元。黄木岗垃圾转运站公厕于2018年5月停用后,仍支付18个月管养费用,涉及金额33.30万元。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福田区2021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58亿元,当年市财政实际返拨收入30.40亿元,支出0.56亿元,结余29.84亿元。重点审计土地资源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产业用房管理等方面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区各相关单位在提升基础设施功能,保障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方面

  未完成旧住宅区改造供应任务指标。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度全市计划通过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居住用地81公顷,其中福田区计划完成21公顷,但我区针对该供应事项实际完成率为0。主要原因是南华村和华富北片区棚改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土地出让。

  (二)土地出让政策执行方面

  个别政府产权幼儿园未按规定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2015年印发的《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住宅区政府产权幼儿园应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区教育局于2017年8月1日与承办单位签订协议,将市政府产权居住区配套的3所幼儿园交由社会机构举办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9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2020年9月底前,将承办合同(协议)未到期的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转为普惠性幼儿园,但截至2022年6月,福田区仍未将三所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土地资源及项目管理方面

  1.部分临时用地监管不够到位。一是部分临时用地占用期满后仍处于占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20日,3宗共13,328.89平方米临时用地占用许可证已到期仍处于占用状态。二是已到期临时用地处理效率不高。3宗共15,654.45平方米已到期临时用地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移交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处置,截至2022年6月20日尚未处理完毕,自移交之日起最长时间已达10个月,处置效率不高。三是华强北街道2宗用地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到期后未取得延期批复,也未拆除临时建筑。四是华强北街道及华富街道辖区2宗储备用地共29,303.20平方米被相关主体违法占用,未办理用地许可。五是华富街道辖区2宗地块未及时完成复林复绿工作,总面积为4,746.69平方米。

  2.部分城市绿地监管不够到位。截至到2022年5月,6宗共12,329.18平方米公共绿地占用许可已到期仍处于占用状态,未及时复绿。3宗共8,898.06平方米的城市绿地占用办理延期手续不及时,存在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时间段。

  3.部分项目未按期竣工。一是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供应的4个城市更新类项目未按期竣工,涉及面积2.84万平方米。二是市规自局福田管理局负责供应的10个民生类项目未按期竣工,涉及面积12.2万平方米。

  4.部分房建类工程项目未规划验收即投入使用。我区6个房建类工程项目未规划验收便直接投入使用,存在一定使用安全风险。其中包括5个学校建设项目与1个体育设施类项目。未验收主要原因有政府投资项目急需使用未履行规划验收程序、未按图施工或超规划建设导致验收不通过等。

  (四)物业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政府物业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一是区物业管理中心2021年新增17.33万平方米产业用房在接收后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涉及产业研发用房、办公用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等多种类型。二是区物业管理中心2021年新接收2,820.9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2.部分产业用房租金收入未及时收缴。截至2022年4月,区产业用房欠缴三个月及以上租金的企业共26家,累计欠缴租金6,496.70万元。

  (五)产业用房使用方面

  1.部分产业用房长期未完成回购工作。深业上城约为40,220.96平方米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按城市更新要求需建成后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但因区物业管理中心与开发建设单位就回购成本的核算标准存在分歧,导致双方核算金额差异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完成回购工作。

  2.个别社会物业租用后入驻率不高。2020年9月区物业管理中心先后租用“顺丰工业城厂房”62,547.93平方米、1,084.29平方米用于建设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租赁期限约12年,月租金总额684.05万元,租金年递增率5%。截至2022年7月,区物业管理中心支付租金20,212.22万元,实际入驻企业11家,入驻面积31,470.66平方米,企业入驻率仅49.46%。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对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田投控公司”)2019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属国有企业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基本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公司治理架构方面

  公司治理架构建设及监管不到位。福田投控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成员实际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改派或改选,未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外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多数的相关要求,且现任监事会任职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召开监事会议。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方面

  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福田投控公司子公司福田福华公司2018年10月底所接收的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进度与原发行方案及后续反馈计划不符,资金使用较为缓慢。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对外出租物业收入长期未收回。截至2021年10月底,福田投控公司本部及其3家子公司部分对外出租物业存在租金及管理费等收入长期未收回的情况,涉及金额2,535.67万元。

  2.物业资产长期空置。福田投控公司所持有的“天津市河北区顾安里13门301-311房”自2016年起、“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5号楼5-201房”自2019年起长期空置。

  3.外汇资金长期闲置。福田投控公司所持有港币账户资金闲置5年以上,截至审计时账面金额折合人民币76.43万元。

  (四)子公司监督管理方面

  1.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福田投控公司及3家子公司未于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中披露其在旧住宅区改造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部分业主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事项。

  2.子公司未纳入绩效考核监督范围。福田投控公司未建立对外投资业务风险把控及辖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机制,部分子公司未纳入其绩效考核监督范围。

  (五)预算编制及经费支出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福田投控公司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部分预算项目未严格依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准确编制下年度预算金额。

  2.费用报销不规范。福田投控公司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报销未见交通费、住宿费、签到表及接待清单等明细分类原始凭据,涉及金额46.40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重点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调查,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水务设施改造、城市景观提升、道路交通整治等建设内容。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309个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88.53亿元,出具审计报告4份,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75条,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建议函10份,提出审计建议意见33条。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能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教育卫生、城市治理、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得到优化和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计重点抽审的项目中共有13个项目在概算批复前开工,1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施工图预算尚未审定完成,涉及3家单位。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投资匡算的编制内容不详细。区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实施的深圳中心公园工程,2022年1月新报批的项目建议书投资匡算的部分项目单价,较2020年12月原报批的项目建议书有大幅提高,投资额扩大21,520.88万元,但在新报批的项目建议书中未见到单价显著增加的原因、依据及佐证材料等。

  2.个别项目代建费计算方式不合理。福华公司委托代建实施的某住宅区改造项目,按3个项目分别计算的代建费总额,比按1个项目整体计算代建费多出1800万元。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代建单位并不会因为将1个项目分为几个项目而显著增加工作量,按多个项目分开计算代建费的做法不合理。

  3.个别项目的部分主材选用未进行经济合理性比选。区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实施的深圳中心公园工程示范段,轻质换填材料采用挤塑聚苯板,设计用单层100mm厚板堆叠成1200mm、800mm厚进行换填,经审计询价了解100mm厚挤塑聚苯板并不常见,采用100mm厚挤塑聚苯板造价约354万元,而采用50mm厚挤塑聚苯板造价约272万元,能节约资金约82万元。

  4.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一是区水务局委托代建的新洲河流域水环境提升工程中,人行道石材地面下的各类管道埋深不满足设计埋深要求。二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代建实施的福田区范围轨道交通10号线绿化恢复工程中,存在碎石稳定层厚度不达标、绿化种植土肥料用量不达标、乔木支撑钢管规格不达设计要求、施工围挡未按图实施、交通疏解措施未按设计实施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545.67万元。

  5.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市交通运输局福田局实施的3个项目中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检查验收档案资料不完整、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二次供水项目中,监理单位未指出管道抗震支架未按图安装的问题,且同施工单位伪造抗震支架进场审批文件。

  6.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区水务局负责建设的新洲河流域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中的栈桥加固重大变更方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代建实施的华强北赛格科技园外立面一体化改造工程中装饰及泛光照明工程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批。

  7.部分项目未按时办理决算、未按时归档建设资料。审计重点抽审的项目中共有141个项目未按时办理决算,涉及区水务局等6个单位。32个已竣工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立卷归档和报送档案,涉及2家单位,其中竣工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22个,最长的已3年。

  8.部分项目长期挂账未结转。2家街道办事处共有8个政府投资项目长期挂账“在建工程”科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金额合计9,121.66万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代建管理费计费不合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的福田区精品特色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补充协议中签订的代建管理费计算方式错误,计费基数中未扣除概算批复中的代建管理费,导致多支付17.3万元代建管理费。

  2.部分项目部分设计内容重复发包。区教育局委托代建实施的3个项目在设计主合同中已包含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等设计内容,但存在着将相关设计内容再次另行发包,未从主合同中扣减相关费用的问题,共涉及金额44.03万元。

  3.个别项目重复开展评估。一是区教育局委托代建的福田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应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要内容,审计发现,代建单位另外单独进行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金额23.75万元。二是区教育局委托代建的福强小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和区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的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湖校区)扩建综合楼项目中,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中包含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内容,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计发现,上述两个项目单独进行了用水节水评估,合同费用为9万元。

  (四)工程造价方面

  1.部分项目费用计取不合理。一是区教育局委托代建的福田区机关第二幼儿园(福华新村园)整体拆除重建项目等5个项目拆除工程为整体拆除,但预算编制、审核单位按局部拆除定额计费,计价依据采用不合理。该5个项目拆除费用的单方造价为75.15—195.43元/m2,经市场调研以及参照区同类项目造价比较,整体拆除单方造价为20—26元/m2。二是区教育局委托代建实施的福强小学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设计费用为396元/m2,远高于同时期建设的荔园小学东校区项目和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新建综合楼的设计费,价格分别为205元/m2、109元/m2。

  2.个别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不规范。区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实施的深圳中心公园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不规范,存在询价流程不严谨、定价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其中示范段涉及金额917.35万元,占招标控制价(5832.03万元)的15.73%;指挥中心及附属设施工程涉及金额132.18万元,占招标控制价(1483.35万元)的8.9%。

  (五)投资绩效方面

  部分项目建设工期管理效率较低,工程项目未按预定时间投入使用。重点抽审的项目中,81个项目存在工期延误,占比26%,涉及市交通运输局福田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建筑工务署。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产生上述问题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审核不够严格,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合规绩效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深刻、研究不透彻、执行不到位,制定的措施针对性、操作性有待加强。三是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政策管理未能落实,使用监管力度不足,物业资产规划管理不到位。四是部分国有企业未建立规范法人治理架构,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内部监管力度有待强化。五是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能力不足,监管力度及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为此,审计建议:

  (一)注重财政预算精细管理,切实提升运行质效。增强年度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基层单位及具体项目,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压实预算绩效主体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调整调剂,促进增收减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政策落地保障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考核、管理、监督、激励机制,健全配套措施,增强监督意识,压实贯彻落实责任,优化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及时性、针对性,强化政府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执行力度,推动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到位。

  (三)落实国有土地任务目标,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严格落实用地供应各项工作任务和预算支出任务,积极推进预算项目的开展,加强土地政策落实管理,强化临时用地、建设用地和城市绿地使用监管力度。加强产业用房规划前瞻性与及时收缴物业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优化国有企业管理机制,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执行内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严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投资提质增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政府投资与财政预算衔接工作体系,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调研工作,合理确定投资范围和投资规模,提高投资绩效,严格实施过程重点环节管控,强化合同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与绩效双融相促。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积极跟进,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汇总整理整改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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