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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06 09:38:19 视力保护色:

——2022年11月在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审计全覆盖,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南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关注了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等方面内容。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审计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探索大数据审计,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部门、各街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疫情反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动全区经济复苏。2021年,南山区税收分成收入351.50亿元,同比增长13.43%,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与实体经济关系密切的主要税种收入均有较快增长。

  ——重点领域投入持续加大。一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九大民生领域全年支出299.94亿元,同比增长24.43%,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占比超过70%。二是产业扶持资金全年投入41.65亿元,同比增长8.35%,企业扶持力度持续加大。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收回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6.43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领域。二是健全支出进度督导机制,加大重点项目督促力度,提升财政支出进度。

  ——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提升。一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更新技术标准,加强实时监控。二是结合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三是印发《关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事项的通知》,提高无纸化审核限额。

  一、财政审计情况

  本年度继续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现场疑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区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1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6.12亿元,总支出427.72亿元,结转结余68.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9.83亿元,总支出46.95亿元,结转结余2.8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4亿元,总支出3.12亿元,结转结余0.22亿元。

2021年区本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收入总量

441.80

496.12

112.30%

48.21

49.83

103.36%

3.18

3.34

105.03%

支出总量

441.80

427.72

96.81%

48.21

46.95

97.39%

3.18

3.12

98.11%

结转结余

0

68.40

-

0

2.88

-

0

0.22

-

  注:三本预算中的决算收入均有不需纳入预算调整的超收等事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实现超收合计43.63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2021年,南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6.12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02亿元,转移性收入41.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77.9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7.72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42亿元,转移性支出25.31亿元;结转结余68.4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审计抽查的3家幼儿园,从收到保育费到汇总上缴非税账户时长均超过一个月,涉及资金2,224.3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要求全区幼儿园改进收缴模式,由幼儿家长凭非税缴款通知书直接缴费至区非税收入账户。

  2.个别财政暂付款未及时核销

  2019年12月,区科技创新局向区财政借款240.70万元,借款期限1年,用于垫付某市属高校的开办费用。借款到期后,区科技创新局未按相关会议决定及时配合区财政局完成借款核销工作。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并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区科技创新局应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完善核销依据,配合区财政局完成财政暂付款核销事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南山区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等。本年度审计继续关注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24亿元,支出29.4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1年,3个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深圳市政府储备土地日常管理费用暂行标准(试行)》编制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经费预算,导致多编制预算合计29.92万元。

  2.部分储备土地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3个街道办事处在委托第三方管理储备土地的合同中,未约定实际管理面积变动费用调整等条款,而当实际委托管理面积减少了26.03万平方米时,仍按合同支付了全部款项。二是2个街道办事处在合同已约定费用调整条款,并且实际委托管理面积减少了71.72万平方米的情况下,未按合同扣减相应款项,多支付34.2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街道办事处分别与第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已追回多支付的管理费用。

  审计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准确测算储备土地管理经费,科学编制预算,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2021年,南山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34亿元,主要包括上年结余0.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3.12亿元,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6亿元,结余0.2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对企业利润收缴管理不到位

  一是个别企业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2020年底,深汇通公司未根据被投资公司审定利润数调整投资收益,导致少确认投资收益59.04万元,影响利润上缴17.71万元。二是未足额收取分红款。深汇通下属公司南山实业公司应收2家被投资公司分红款331.28万元,实际收取199.58万元,少收分红款131.70万元,影响利润上缴39.5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深汇通公司据实调整了投资收益账面数,南山实业公司已追回其中10万元分红款。

  2.个别公司收益处置程序不规范

  深汇通公司于2019年10月通过内部呈批的方式决定免除下属南山实业公司应收取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款211.83万元,未履行公司集体决策程序。

  审计要求,区国资局应督促区属国企全面梳理投资事项,准确确认投资收益,确保区属国企上缴利润收入核算完整;深汇通公司应加强决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对南山区5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主要关注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下达、重点项目支出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未集中采购

  7个街道办事处各自购买的2021年度常规法律顾问服务,金额均超过100万元,涉及资金共计1,330.08万元;区医疗集团总部通过院内招标方式采购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5台,涉及资金112.88万元,上述政府采购事项均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上述问题已移送区财政局处理。

  (二)个别部门代编预算事项不规范

  2个区直部门代编了16笔应由下属单位编制的可细化到具体事项的非抢险、非应急类项目经费预算,涉及金额2,577.51万元。

  (三)个别主管单位未及时调整预算指标至具体执行单位

  2020年11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到深圳市下达的当年市容环境项目经费240万元,直至2021年11月,才向区财政局申请将该项经费指标调整至各街道办事处执行。

  (四)个别项目停工后未及时收回资金

  招商街道办事处负责的赤湾片区道路景观提升项目,在向代建单位支付预付款的同时,预拨了工程进度款939.16万元。项目因未通过占用道路许可审批,暂停施工超过一年,在预付款足够抵扣实际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未达到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该笔工程进度款一直未收回。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按规定严格控制代编事项,及时调整预算指标,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收回预付进度款及利息收入。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关注了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金、推进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方面情况。

  (一)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含中央参照直达资金)上年结转1.78万元,收入14,040.59万元,支出13,766.31万元,年底结余276.0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区智慧财政系统与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接轨不畅。2021年初,南山区启动智慧财政系统,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接,但由于系统个别资金标识不清、系统指标设置不全,导致区中央直达资金指标数在智慧财政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上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691.78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加强智慧财政系统与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管理,及时将系统问题向上反馈,推动问题解决。

  (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2021年,南山区共安排财政资金91,445.9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支出91,049.57万元,结余396.4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经费支出不规范

  一是区应急局与4家隔离酒店结算餐费时,仅凭酒店提供的送餐汇总表支付了餐费,未实质复核。二是南山街道办事处未按其内部采购规定进行三方询价,而直接指定供应商定制72万个宣传口罩。

  2.个别部门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

  在防疫物资管理方面,南山街道办事处未将不相容的管理岗位相互分离,如采购、验收与保管由1人兼任;未对防疫物资进行清理盘点,且未完善相应台账,导致其底数不清。

  审计要求,区应急局应规范费用审核,加强财务管理;相关街道办事处应规范费用审批,规范采购工作,加强防疫物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落实鼓励企业发展政策方面

  重点关注了科技金融贴息资助、“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等5项政策落实情况,涉及资金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资助政策未发挥实效

  在区住房建设局制定的绿色建筑分项资金政策中,“示范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等3类扶持项目,自发布以来仅有个别企业申报,但均未通过审核,尚未产生实际资助。

  2.服务平台核验机制存在漏洞

  在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政策中,区企业服务中心未按区科技创新局需求,设置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相关核验功能,导致区科技创新局向2家企业多发放贷款贴息15.82万元,向3家企业超上限资助34.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科技创新局已将50.12万元全部追回。

  审计要求,区住房建设局应根据企业需求设置资助扶持类别,并加强政策宣传;区企业服务中心应按资金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及时完善服务平台核验功能;区科技创新局应加大资助项目审核力度,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南山区义务教育、宣传文化体育、社康服务管理等民生项目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义务教育方面

  “十三五”期间,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285.6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不够精细

  2018至2020年,区教育局向12所民办学校下达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结余582.88万元、2,125.73万元、5,806.43万元,区教育局未结合以上结余情况及时优化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2.个别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

  海滨实验小学支付课后延时服务和午餐午休经费时,报销资料仅有考勤汇总表,缺少考勤打卡记录等佐证资料,涉及金额1,023.26万元。

  3.部分学校外聘的培训机构及授课老师无资质

  5所学校聘请的17名校外授课教师无资质、4家“四点半活动”校外机构无教育培训资格,涉及合同金额22.82万元。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提高民办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督促相关学校规范经费报销,加强对公立学校聘请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的监管。

  (二)宣传文化体育方面

  2021年,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支出3.0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资助项目审核不严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审核2020年“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4个分项资助时把关不严,多发放资助合计127.8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追回其中74.41万元,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决定要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继续追回剩余资金。

  2.个别补贴发放未按标准执行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了《南山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演出低票价补贴办法》,对演出低票价补贴的单价限额标准和补贴总额上限进行了规定,但审核发放中均未严格执行。

  3.个别项目审核流程不规范

  2021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发放演出低票价补贴229.81万元,由该局内部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未按相关规定集体研究决策。

  审计要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规范补贴审批流程,执行补贴发放标准,加强资助项目的审核把关,及时追回多发放的资助资金。

  (三)社康服务管理方面

  2019年至2021年6月,南山区社康服务1018万人次,医疗费用合计(含诊察费、药品费等)13.8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社康用房管理仍存在短板

  一是租赁程序不规范。2020年以来,区医疗集团总部未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租赁社会物业作为社康业务用房,涉及面积2868.02平方米。二是租入后未及时投入使用。2020年区医疗集团总部租入2处社康用房,年度租金合计120.26万元,在其租入9个月、12个月后才投入使用。

  2.个别专项工作的绩效考核不科学

  区医疗集团总部关于2020年度区域学科联盟专项绩效考核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细化学科联盟与社康中心配对任务,导致14家社康中心在未完成配对任务的情况下按已完成的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二是未明确开展学科联盟活动的评估标准,导致12家社康中心开展学科联盟活动次数完全相同却按不同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以上事项涉及金额65.5万元。

  审计要求,区医疗集团总部应规范租赁程序,及时将租入社康用房投入使用,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合理细化分配标准。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审计了南山区4所医院改扩建、南山科技创新中心等重点民生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并对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推进和审核质量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工程变更审批管理不严 

  南山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共发生4份工程变更,其中3份工程变更内容现场均已实施完毕,但代建单位仍未对其进行审批确认,涉及增加造价1,185万元。

  2.个别工程预结算编审不规范

  南山医院项目二期一段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施工,但该项目工程预算仍未编制完成,一期园林绿化工程结算审核不严,涉及多计工程造价28万元。

  审计要求,各建设单位应严格规范工程变更程序,强化施工过程投资控制,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加强结算审核把关,提高投资效益。

  (二)项目现场建设管理方面

  1.个别工程分包未按合同约定审批

  南山医院项目二期工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发包的4个分包工程,在分包前均未按合同约定取得代建单位的审批手续。

  2.部分项目建材进场审核把关不严

  南山医院、蛇口医院、慢病院等3个项目部分材料进场未报监理审查,或未送专业机构检验即投入使用。

  3.部分项目对参建单位违约行为未执行合同处罚条款

  南山外国语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配置不齐、项目经理多次缺席例会;南山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及监理等5家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频繁并多次缺席例会。但以上2个项目的代建单位均未依据合同予以处罚。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完善分包审批手续,加强材料进场审核把关,依照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三)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推进和审核质量方面

  1.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推进缓慢

  审计抽查了31个已完成结决算审核的项目,有30个项目从竣工验收至完成决算审核用时均超过6个月,最长达94个月。

  2.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竣工结算造价偏高

  在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竣工结算造价的项目中,审计抽查了其中12个项目的质量复核报告(区造价站出具)。报告显示,有9个项目的竣工结算误差率在3%以上,最大的误差率达到12.85%,超过了竣工结算综合误差率不得高于3%的行业标准,涉及多计造价1,679.53万元。

  3.部分项目未结合现场据实结算

  审计抽查了31个已完成结决算审核的项目,其中15个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未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严格审核实际施工方法和完成工程量等内容,涉及多计工程造价440.34万元。

  审计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加快推进结(决)算审核工作,完善委托合同履约条款,约束社会中介机构履职行为,督促社会中介机构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质量控制,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事项涉及违规金额1,114.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807.3万元,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11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6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份,涉及问题金额53.46万元;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4份,涉及金额1,442.96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31个问题,部分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已整改8个,涉及金额2,504.97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督促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七、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部门单位: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研究不够透彻,工作中落实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缺乏精细化管理,审核不够严格,绩效管理理念仍未贯穿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部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有关职能部门资金管理意识薄弱。为此,审计建议:

  (一)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各主管部门应加强政策研究,准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加大部门联动,认真查找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区财政局应完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非税执收督导,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及时修订更新管理制度,规范优化业务流程。

  (三)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区国资局应加强区属国企财务管理监督指导,督促各区属国企及时收缴国有资产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各区属国企应规范内控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同时加强财务核算,履行好投资人职责。

  (四)强化政府投资监督。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单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落实对代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参建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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