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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光明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01 10:47:39 视力保护色:

——2022年10月在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1+2+3+2”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力保障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加快建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增收与节支双向发力。及时分析财税收入形势,加强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协同联动的财政收入管理机制,2021年全口径税收累计完成198.4亿元,同比增长34.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四次合计统筹资金12.10亿元,重点投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

  二是民生改善与科技发展保障有力。全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合计128.12亿元,同比增长17.16%,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70.25%。全区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6.87亿元,重点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其中安排科技研发资金6.24亿元,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全市率先上线部标改造后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光明区财政预算支出标准汇编》。印发《深圳市光明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四是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按规定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2年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36个问题,34个已完成立行立改、阶段性整改,另2个因涉及资金清理及项目推进等情况,正处于整改阶段。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资金、落实项目资金、节约财政资金、调账等方式整改,涉及金额2.75亿元,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2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光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重点支出预算执行,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等有关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显示,2021年度光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50.17亿元,总支出249.3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8.57亿元,总支出178.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5亿元,支出0.86亿元。详见下表。

  2021年光明区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决算

完成率

调整后预算数

决算

完成率

调整后预算数

决算

完成率

收入总量

164.6114

250.1651

151.97%

133.2204

178.5690

134.04%

1.0287

1.8459

179.44%

支出总量

164.6114

249.3524

151.48%

133.2204

178.4098

133.92%

1.0287

0.8645

84.04%

结转结余

0.0000

0.8127

/

0.0000

0.1592

/

0.0000

0.9814

/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

  本年度重点关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标7,873万元未按规定在本级人大批准预算后的20日内下达,实际下达间隔71日,指标下达不及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未达到30%的规定比例。审计指出问题后,2022年已按30%比例足额上缴一般公共预算9,603万元。

  2.2笔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进度慢。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900万元,2021年执行率为0;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08万元,因二次分配不及时,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年度支出28万元,执行率仅25.93%。

  3.部分专项债对应项目未实现收支平衡。如2018年发行的保障房专项债2021年需偿还本金1,200万元,截至2021年底,该专项债对应项目收入共130.82万元,不足以偿还债券到期本金,项目现金流收入预估不充分。目前已调剂同类项目的收入偿还该专项债,剩余缺口由区财政统筹补足。

  4.3家单位临时用款申请未按原定用途及时足额支出,涉及金额1,074.73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按照预算批复下达时限要求及时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足额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区水务局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区卫生健康局应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区住房建设局应在区财政局指导下科学制定专项债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积极筹措、合规执收专项债对应项目收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光明街道、凤凰街道应加强项目管理,申请追加经费项目应充分论证、严格审核。

  (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本年度继续关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下简称经发资金)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经发资金核查机制不健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企业领取经发资金的情况,责任单位通过完善资金发放核查机制,修订经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落实整改,并追回资金245.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通过对企业的财政扶持,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1.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实拨资金至17家预算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1,132.94万元。二是资助方向不够精准。市和设立该资助项目的区资助对象为专业型研究机构,资助项目主要为创新领域的研究项目,我区资助对象为中小学校和医院,资助项目多为实用性研究项目,不利于资金效用发挥。且部分资助与已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存在重叠。

  2.缺乏企业高管人才激励资金分配监督机制。资金分配监督不到位,受资助企业二次分配资助款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一是1家公司高管实际领取的资助款超出政策规定限额,涉及金额7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立行立改。二是1家公司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分配资助款,涉及金额50万元。

  审计要求,经发资金主管部门应对经发资金资助项目的必要性和科学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进一步优化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尽快修订并完善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高管人才激励资金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度,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共计1,440,158万元,支出共计721,66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2021年度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1.4家单位超范围使用国土出让收入。4家单位从国土出让收入中支出宣传活动费用、办公费用等,涉及金额约275.9万元。

  2.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未及时收缴。区科技创新局未及时向2家单位收缴2022年第一、二季度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涉及金额36.01万元。

  3.国有土地看护管养购买服务履约不到位。管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齐管养人员,未及时巡查发现及制止33宗地块新增违法目的物,履约不到位。

  审计要求,公明街道、新湖街道、玉塘街道和区建筑工务署应进一步规范国土基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使用国土基金。区科技创新局应加强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收缴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收齐租金。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应加强对看护管养单位的监督考核,扎实开展区国有土地看护监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开展了光明区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对全区各预算单位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并选取部分单位进行详查。2021年,全区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295.1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收支总体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格。一是1家单位自营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141.37万元。二是5家单位预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410.13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6笔采购业务的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有效报价不足三家;3家单位采购程序倒置、招标采购金额超会议审定金额、验收不到位;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存在同一供应商既实施具体业务,又提供绩效评价服务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1家单位未及时处置土地整备收回资产,处置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12.31万元。

  (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家单位租赁物业空置时间长,空置时间分别为18个月、6个月。

  审计要求,各部门应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光明科学城、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光明科学城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9年至2021年9月,光明区累计向光明科学城安排资金约154.40亿元,实际支出约128.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光明科学城建设有序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框架已基本搭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按要求制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9-2021年,市本级财政合计下拨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截至2022年2月,区财政局未针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制定管理办法,未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未按要求向上级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拟定《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初稿。

  2.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工程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09.07万元。二是3个工程项目延期审批不严谨。如1个工程延期305天,其中102天不满足延期条件。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按要求制定印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应严格履职,按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的实际影响因素及时进行工期延期审批,按照合同约定准确计算工期罚款,切实推进工程实施。

  (二)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光明区2019至2021年6月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养老津补贴等情况,生果金发放缺乏全区统一的规范性政策,相关街道执行标准不一。审计期间,已收回部分多发放津补贴。

  2.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化结算数据异常。部分服务人员单日服务时长过长、同一时段在不同社区提供服务。

  审计要求,区民政局应加强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的审核,会同各街道加强养老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智慧养老系统数据,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四、重点民生和重大专项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审计了教育、医疗、文体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教育专项审计情况

  2018-2021年光明区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经费收入75.43亿元,支出74.22亿元,支出年均增长达17.65%。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各级义务教育政策,在学位供给、品质提升等方面出台有力举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区域间学位资源不均衡。各街道公办学位数与常住人口数不匹配,义务教育公办小一保障率较低。

  2.民办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民办学校生均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硬件指标,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差距,超一半民办学校存在班级数量超过标准范围的情况。

  3.部分学校停车位未按规划使用,造成闲置。如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配建停车位从332个调增至948个,新增停车位规划用于解决学生家长停车接送问题以及缓解周边社会停车压力,截至2022年7月,学校停车场未面向家长或社会开放。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区学位供给进行合理规划,促进区域间义务教育均衡。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补贴标准调整机制,缩小校际差异,提升民办教育质量。按照规划目的统筹盘活闲置停车位资源,健全完善学校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医院专项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疗服务和医药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一是现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现金日记账未建立,多个银行基本账户未及时清理。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临时采购规定、超合同范围采购高值耗材、采购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大额采购合同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

  2.社康管理不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出库未审批,审计实地盘点发现存在盘亏情况;社康实际入库药品数量、价格与医院出库不一致;部分医用耗材未匹配到物价编码,收费价格难以实现零加成。

  审计期间,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立行立改,完善现金管理等财务制度,强化药品耗材采购、领用等全过程管理。审计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严格履行采购相关程序和规定,加强医用耗材、药品出库管理。

  (三)文体设施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光明区公共图书馆、光明书城、光明群众体育中心等文体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加快推动建设文体设施,不断健全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生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文体发展目标任务未完成。《深圳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基本形成‘一区一书城、一街道一书吧’格局”,截至2021年底,光明书城项目仍处于土方阶段,光明区6个书吧建设任务仅完成3个。《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文化艺术中心、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大中型文体项目6个”,截至2021年底,文化艺术中心已建成,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已完成一标段建设,另外4个文体中心项目仍处于前期阶段。

  2.部分项目方案不科学,影响资金效益。一是2个项目部分系统因设计方案不科学等原因,造成闲置。二是购买服务项目测算不科学,岗位设置交叉重叠,人员配置不合理。

  3.部分图书馆建设运营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社区图书馆场地、藏书、数字阅读终端等基础配置不足。二是3个社区图书馆存在长期闭馆、不能提供图书外借服务等情况。三是图书馆电子资源馆外访问受限,影响已购置电子资源的使用效率。

  4.体彩公益金支出比例不符合规定。2019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支出占比58.62%,不足70%的规定比例;用于竞技体育支出占比39.98%,超过30%的规定比例。

  审计要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科学制定部门规划任务,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本级发展规划。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注重绩效,提高文体设施项目使用效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充分保障馆外访问资源范围,让读者享受电子资源带来的阅读便利。各街道应重视基层图书馆的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图书馆正常运营。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光明区4家公办普通高中建设情况。2018年至2021年,光明区建设的公办普通高中项目共4个,分别为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下简称十高)、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下简称二十二高)、光明高中园(下简称高中园)和光明高中园综合高中(下简称综合高中)。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参建单位克服困难,提升建设效率,确保学校按时交付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概算刚性约束作用未充分发挥。2个项目概算滞后于工程开工建设,如高中园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9月仍未取得概算批复。

  (二)合同管理不严谨。补充协议与其他合同建设内容存在重叠,如十高项目施工补充协议包含土方、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费,但该项目已另行发包,建设内容存在重叠,涉及资金1,150.81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一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不及时。二是主要管理人员大幅更换。如高中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更换比例达75%,合同关于主要管理人员更换的罚款约定未执行到位。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完善概算手续,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增强合同约定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对参建单位的日常监管,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履约评价,提高项目管理质量。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至2022审计年度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起,主要包括向涉重大违法违纪企业发放资助、培训费超定额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约定不合理、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等情况。

  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7月,已完成整改事项137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非刚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理念,加强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加大对“三地”建设等领域投入,加大对政策措施的研究力度,增强政策精准性,细化实化措施,增强系统观念,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促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强化对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集中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发挥政府投资关键作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深化方案设计深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全流程管控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监管,强化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

  (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责任,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闭环。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形成整改合力。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有力有效、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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