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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2 11:48:37 视力保护色: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对2017-2021年深圳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中心城区公厕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按照《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我市中心城区目前共有公厕1490座,其中市政、公园公厕(含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383座。按区域划分,其中福田区454座,罗湖区393座,南山区508座,盐田区135座。按照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市中心城区已达到建成区公共卫生间设置密度≥4座/平方公里的要求。中心城区公厕500米覆盖面积占中心城区面积的66.12%,公厕5分钟步行覆盖范围面积占中心城区面积的26.63%。可计算女蹲(坐)位与男蹲(坐、站)位厕位比的公厕1295座中,大于3:2的共173座,占比13.36%。填报了第三卫生间(用于协助老、幼、家庭成员及行动不便者使用)信息的公厕1469座中,697座设置了第三卫生间,占比47.45%。

  (二)公厕项目建设情况

  1.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100座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全部完工。

  2.市建筑工务署组织实施市属公园“厕所革命”工程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完工第一批50座公厕,第二批79座公厕在建。

  3.前海管理局新建了4座公厕,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全部完工。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被调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标准引领,在公厕设计、施工、清洁管理等方面建立系统的标准体系;推进公厕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广东省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深圳市三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公厕260座的行动目标;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从2017年1月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我市各区(新区)、各行业开展“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中心城区公厕环境指数得分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完善制度和规划、建设和维修管理、公厕使用管理、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完善制度和规划方面

  1.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厕专项普查工作开展不到位,公厕底数未及时更新,信息不全面。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能根据国家标准的调整及时修订公厕设置要求相关条款。中心城区规划配置公厕平均设置密度低于国家标准。

  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对个别建设项目明确配建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个别片区规划中公厕建设数量和布局要求不明确。

  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前海管理局负责建设的部分市政公厕、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距离较近,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二)建设和维修管理方面

  1.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厕改造新建“十、百、千”(创建十座以上标杆公厕、新建百座小型公厕、升级改造千座以上公厕)行动任务部分事项完成不到位,市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的市属公园“厕所革命”工程进度滞后。

  2.部分公厕标识指示不清晰、正在施工改造的公厕未就近设置临时公厕、未公示还建日期。

  3.部分新建、改建公厕女性、男性厕位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未设置第三卫生间。

  4.市建筑工务署委托代建的市属公园“厕所革命”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

  (三)公厕使用管理方面

  1.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查询公厕在实际使用中不便捷,部分公厕定位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中心城区部分行业公厕,如汽车充电站综合、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指数测评排名靠后未见明显改善。

  (四)健全保障措施方面

  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如厕人次偏少,社会效益不明显。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是对于完善制度和规划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公厕专项普查,摸清准确底数并及时更新。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准则;明确配建公厕建设数量和布局要求,加强规划配置公厕的落实力度。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各公厕建设主体,利用技术手段充分调查,查找公厕覆盖盲点区域,合理布局,避免分布不均,让公厕服务覆盖范围最大化,充分发挥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是对于建设和维修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统筹力度和管理力度,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推进“找厕所”服务,完善公厕标识设置工作;加强监督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厕改造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正在改造的公厕做好临时厕所设置或就近公厕指引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厕位比例、第三卫生间配置符合要求;要求市建筑工务署督促代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

  三是对于公厕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尽快完善公厕地图查询系统,采用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公厕定位坐标的准确性,提高市民查询便利性。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厕的各产权单位积极整改,努力提升公厕环境质量。

  四是对于健全保障措施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研究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收费事宜,以便更好发挥其社会经济效益。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被调查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一是对于完善制度和规划方面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全市公厕信息数据库,建立公厕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制定印发《关于2022年“厕所革命”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深城提办〔2022〕1号),修订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办法》(深城管〔2021〕230号),从制度上强化建设工程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开展相关规划标准的修订工作,对相关事项进行修编,逐步完善公厕规划;修正相关规划成果,要求用地单位按规定优化方案,进一步加强日常规划管理落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各区按照“合理布局、建改并举、便利舒适、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各区城市建设发展和市民实际诉求,开展辖区内公厕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充分论证,科学选址。

  二是对于建设和维修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公厕升级改造统筹和监督力度;将“完善公厕标识指引设置”列入2022年“厕所革命”重点工作,要求各区按照标准设置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并将公厕标识设置情况列入全市公厕环境指数测评范围;要求严格落实公厕建设标准,强化建设项目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审核设计方案;市建筑工务署指导代建单位制定科学的工期计划,要求加强项目工期进度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厕所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三是对于公厕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校准现有公厕的位置信息,新开发公厕电子地图导航服务,并上线试运行;联合有关部门推进短板公厕整改提升。

  四是对于健全保障措施方面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已取消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收费,对市民免费开放,扩大社会效益。

深圳市审计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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