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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本级财政投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9-19 09:51:33 视力保护色:

(2022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对截至2021年6月深圳市本级财政投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于2016年10月制定《深圳市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将完全或主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单价30万元以上)在满足自身使用需求外向社会开放。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活动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及其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简称市共享平台)于2019年10月上线运营。截至2021年6月底,市共享平台仪器入网单位414家,入网仪器10551台套,仪器原值合计97.21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深圳市近年来不断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工作,2016年出台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为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搭建了全市科学仪器共享信息服务平台,针对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等单位开展数据采集与仪器共享工作。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等管理单位逐步将部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对外开放共享,部分高校搭建了仪器共享管理统一平台,为科技资源共享、交流与合作提供便利。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决策部署完成情况方面

  1.市科技创新委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制度建设推进缓慢,《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失效后未完成修订,未配套制定关于联合评议、共享服务评价考核、相关奖惩措施等内容的办法或实施细则。

  2.市科技创新委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共享联席会议。

  3.市科技创新委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建设缓慢,市共享平台功能不健全。

  4.13家管理单位仪器设施共享程度不高,为企业服务不足。一是仪器对外运行机时低,未对外使用的仪器数量大。二是外部用户尤其企业用户使用机时占比低。

  (二)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产纳入市共享平台管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

  1.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主管部门对市本级财政投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底数不清。

  2.13家管理单位部分大型科学仪器应纳未纳入市共享平台。

  (三)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配置管理和使用效益方面

  1.部分仪器重复购置且不饱和运行。一是市级层面重复购置,市科技创新委未开展新购仪器的联合评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缺少论证查重程序,导致单位之间仪器重复购置。二是管理单位内部层面重复购置,抽查发现2家管理单位内部层面存在重复购置问题。

  2.13家管理单位部分仪器设备低效运行,甚至处于闲置状态。

  3. 3家管理单位纳入本单位外部预约共享平台的仪器占比少,对外开放共享率较低。

  (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础管理情况方面

  1.5家管理单位仪器设备数据统计不准确、使用记录登记管理不规范。

  2.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定价管理不规范。1家管理单位部分仪器设备无收费标准,1家管理单位类似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3. 2家管理单位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决策部署完成情况方面的问题,要求市科技创新委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修订进度,持续推动我市新购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共享服务考评和奖惩等相关管理细则的研究制定,完善共享平台功能。

  二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产纳入市共享平台管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问题,要求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摸清本部门项目涉及仪器设施的底数,切实履行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各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及时地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至市共享平台。

  三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配置管理和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要求市科技创新委和各管理单位加强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前论证把关,避免重复购置;各管理单位应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切实盘活存量资产,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开放共享网络服务平台,扩大仪器设备开放的覆盖面,提高开放共享程度。

  四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础管理情况方面的问题,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按要求完整准确地记录仪器的运行和开放情况,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综合考虑实验成本与市场定价,规范相关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制度原则和审定程序。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被调查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决策部署完成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科技创新委推动修订《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制订《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管理单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成效、共享服务组织管理及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将对共享平台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功能设置的合理性、使用的便利性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推动开放共享供需双方对接,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配置管理和使用效益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科技创新委强化联合评议的同时,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内部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项目审批单位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参考。各管理单位加强仪器设施立项购置评议工作和完善低效运行设备调剂、共享共用机制。如深圳大学出台《深圳大学科研设备立项论证管理方案》,完善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立项论证工作;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新开发资产管理系统设置调剂平台,用于院内闲置资产调剂,通过信息化平台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三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产纳入市共享平台管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各责任单位采取加强摸底调查、强化评议等措施提升仪器设施配置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领域项目设备共计879台,总值8.47亿元;市科技创新委核查了332家单位,统计数仪器总数4895台,总值76.74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梳理制造业资助项目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加强仪器设施的摸底统计和共享对接工作;各管理单位已将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按规定纳入市共享平台。

  四是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础管理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各管理单位规范仪器内部管理和强化使用、收费监督工作。如南方科技大学建立机时上报复核、设备管理巡查机制,对符合要求的大型仪器设备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化管理,在平台登记、预约使用,自动生成电子使用台账,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申请表》,依据国内相关单位同类设备收费标准的调研结果并结合成本核算实际,报学校备案公示,对收费标准制定进一步规范。

深圳市审计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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